上阕描写春游的所见所感。开端从春景写起。“与客携壶”,开头便是借酒浇愁。“梅花”两句交待时令,已到仲春,更兼风雨,摧残梅花情景可知。情亦如花,倍受间隔。“自语”“啄”“度”将鸟儿的可爱情态描摹得栩栩如生。由这美丽的春光,自然地过渡到了对春衣的描写。词人身上穿着的春衣,都是恋人用白晰柔嫩的手亲自剪裁的,那衣服上至今还残留着一些断线残丝。词人将恋人的手比做柔荑,娇艳动人,令人产生无限美好的遐想。“再见无路”表达的是一片无奈的心情,与崔护的“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题都城南庄》)有异曲同工之妙。
下阕则描写故地凝思。“凝伫”二字看似写状态,实则写心情。在物是人非之时重游旧地,或属无心,或似有意,管不住双脚似的来到曾经良辰美景的庭院,但见人去楼空。在美人门前呆呆且久久地凝望。往事如烟,却又历历在目。“但系马垂杨,认郎鹦鹉”八字以清淡萧条之笔写现下孤寂心态,更反衬昔日的风流。“系马垂杨”写当年潇洒神色,俊逸风采。一个’但”字,又勾回现今。“认郎鹦鹉”写常来常往之熟稔,而今垂杨依旧,无马可系,只剩一片凄凉。此处鹦鹉或许一如往常地在招呼来客,但对词人来说,却已事过境迁,人面不知何处。“扬州梦觉”化用杜牧的“十年一觉扬州梦”(《遣怀》),表达了和杜牧相似的感情历程。“彩云飞过”或象征过去的那段美好恋情,或象征昔日的爱人,如今都化为陈迹,再也寻访不到了。这里词人一片痴心,都化作对燕子的喃喃私语,流露出无限的深情。“吟袖弓腰”,以局部代表整体,从中可以想象出伊人身姿的曼妙。“倩梁间燕”,这富有情致的一笔。结尾几句自伤自叹,空怀悲戚。
此词写追怀旧情。上阙由眼前风雨摧花、耳边幽禽独语、衣上残茸半缕,引出对旧情的思念和相见无路的怅恨。下阙以“凝伫”承上启下,旧游处仅见垂扬、鹦鹉,又感慨今日物是人非;虽知人去梦醒,却又欲罢不能,而向梁间燕子殷勤寄语;最后明知多情误人,虚度年华,仍在苦涩中咀嚼昔日的甜美。全词从细微处着笔,以小见大,以景衬情,回环蕴藉。这首词虽是伤春怀人之作,然而读后并不觉得沉重,清新的语言,婉转的情调,使它成为描写思念之情的动人佳作。
这是一首抒写秘恋之情的词作。
上片写一对恋人偷偷在竹林中幽会的情状。首句点出幽会地点,次句写二人相见后,心潮澎湃,相对垂泪。三四两句写幽会时难忘之事:恋人头上的凤翘碰到了青竹,发出动听的声音,使人久久不能忘却。
下片写两人分别后,主人公独自一人时的情状。首二句写主人公欲以笔墨寄托情怀,结尾二句,他又幻想借鹦鹉向恋人传情达意,一举一动,痴情流露,真情可感。
这首词写的是一段深隐的恋情,用苔藓遍布的竹子和晶莹难以消除的泪水来打开全词,这段恋情的苦楚,真的是如泪如疤。总体来说,这首词的写作风格清新淡雅,虽然不能算是纳兰作品中的上乘之作,但将相思之苦刻画得淋漓尽致,也算是一首别致的小词。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这首小诗,用朴素的语言写一次久别重逢后的离别。通篇淡淡着笔,不作雕饰,而平淡中蕴含深深的情味,朴素中自有天然的风韵。
前两句淡淡道出双方“十年”前的“一别”和此时的“相逢”。从诗题泛称对方为“久别者”看来,双方也许并非挚友。这种泛泛之交间的“别”与“逢”,按说“别”既留不下深刻印象,“逢”也掀不起感情波澜。然而,由于一别一逢之间,隔着十年的漫长岁月,自然会引发双方的人事沧桑之感和对彼此今昔情景的联想。所以这仿佛是平淡而客观的叙述就显得颇有情致了。
这首诗的重点,不是抒写久别重逢的感触,而是重逢后又一次匆匆别离的情味。他们在万山攒聚的岭上和夕阳斜照的黄昏偶然重逢,又匆匆作别,诗人撇开“相逢”时的一切细节,直接从“逢”跳到“别”,用平淡而富于含蕴的语言轻轻托出双方欲别未别、将发未发的瞬间情景──“马首向何处?夕阳千万峰。”征路偶然重逢,又即将驱马作别。马首所向,是莽莽的群山万壑,西斜的夕照正将一抹余光投向峭立无语的山峰。这是一幅在深山夕照中悄然作别的素描。不施色彩,不加刻画,没有对作别双方表情、语言、动作、心理作任何具体描绘,却自有一种令人神远的意境。千峰无语立斜阳,境界静寂而略带荒凉,使这场离别带上了黯然神伤的意味。马首所向,千峰耸立,万山攒聚,正暗示着前路漫漫。在夕阳余照、暮色朦胧中,更给人一种四顾苍茫之感。这一切,加上久别重逢旋即又别这样一个特殊的背景,就使得这情景无形中带有某种象征意味。它使人联想到,在人生征途上,离和合,别与逢,总是那样偶然,又那样匆匆,一切都难以预期。诗人固然未必要借这场离别来表现人生道路的哲理,但在面对“马首向何处?夕阳千万峰”的情景时,心中怅然若有所思则是完全可以体味到的。第三句不用通常的叙述语,而是充满咏叹情调的轻轻一问,第四句则宕开写景,以景结情,正透露出诗人内心深处的无穷感慨,加强了世路茫茫的情味。可以说,三、四两句正是诗人眼中所见与心中所感的交会,是一种“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的境界。
值得玩味的是,诗人还写过一首内容与此极为相似的七绝《余干赠别张十二侍御》:“芜城陌上春风别,干越亭边岁暮逢。驱车又怆南北路,返照寒江千万峰。”两相比较,七绝刻画渲染的成分显著增加了(如“芜城陌”、“春风别”、“岁暮逢”、“寒江”),浑成含蕴、自然真切的优点就很难体现。特别是后幅,五绝以咏叹发问,以不施刻画的景语黯然收束,浑然一体,含蕴无穷;七绝则将第三句用一般的叙述语来表达,且直接点出“怆”字,不免有嫌于率直发露。末句又施刻画,失去自然和谐的风调。两句之间若即若离,构不成浑融完整的意境。从这里,可以进一步体味到五绝平淡中蕴含深永情味、朴素中具有天然风韵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