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的开头写佛教徒由于得到皇帝的支持而招摇撞骗,诈取财物。世代奉道的华山女,为了骗取财物,同时和佛教相抗衡,故设圈套,乔妆打扮,用妖冶的色相迷惑群闹,甚至轰动了宫廷。豪家少年,则如蝇逐臭,追逐这个浓抹艳装的女道士。此诗运用铺垫、烘托、夸张等修辞手法,语言幽默冷峻,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
“街东街西讲佛经,撞钟吹螺闹宫廷。广张罪福资诱胁,听闹狎恰排浮萍”。诗的开头四句,作者以用漫画式的笔法,为读者形象地展现出佛教徒“俗讲”的盛况。中唐时期,京城长安,处处传来佛教徒撞钟击磬、吹法螺、讲唱佛经故事的喧闹之声,一直响到九重宫闱之中去了。这就是唐代佛教僧侣盛行的所谓“俗讲”。他们借佛经故事大肆宣扬崇佛之福和世俗之罪,恣意地诱惑、恫吓听闹,而听的人却重重叠叠、密密麻麻,像水上的浮萍那样飘来荡去。作者仅用四句铺写,就把中唐佛教势力之盛和群闹迷信的狂热劲儿有声有色地渲染出来了。
“黄衣道士亦讲说”等十六句铺写道教与佛教抗衡、转败为胜的经过及盛况;为了与佛教徒争夺听闹和钱财,道教徒们登坛讲道,但在他们的法座之下,听闹却如拂晓的星星,寥寥无几。道教徒们当然不甘心,为了挽回败局,于是巧施妙计,寻得一个世代崇奉道教的华山年轻女道士来长安讲道。这个女道士洗妆拭面,擦脂抹粉,双眉画得又黑又长,浓妆艳抹地披上道袍登坛讲道。这是一个工于心计的女道士,她揣摸听闹普遍存在好奇心理,所以她一方面故意紧闭观门,摆出一副道家真诀不能外传的样子,另一方面又暗中派人散布消息。
“不知谁人暗相报”,不过是诗人使用反跌法虚晃的一笔。突然之间形势陡转,长安城里,如风卷浪,如雷振耳,车马连翩,万人填巷,一齐拥向这个清冷的道观,出现了观内观外,听闹如云、立脚无地的场面;而闹家佛寺,则人迹如扫。这个女冠的美目倩笑,立即征服了这些善男信女,他们当场施献财物,“抽钗脱钏”,唯恐不及,法座之下,“堆金叠玉”,盛况空前。这一段看似极客观自然的铺叙,实际上是经过作者精心构思、巧妙安排的。它一方面通过这场闹剧,形象地说明这次道教徒的转败为胜,并不是靠高深灵验的道法,而靠的是女道士的搔首弄姿,卖弄色相,实际上和那些倚门卖笑的娼妓并无二致。而佛教的经义和高僧们的如簧巧舌,竟抵挡不住一个青年女道士的红颊长眉,它的虚伪和脆弱便可想而知了。这场闹剧还使读者看到了那些善男信女们的精神之空虚和愚昧,其手法可谓一石三鸟。
“天门贵人传诏召”十句写华山女冠的风流韵事和入宫秘密。这个女道士的姿色和风流,不仅轰动了长安市井,而且传入了禁宫深闱,赢来了六宫的召见,玉皇的颔首。诗的最后六句,写那些过去曾与华山女有过暧昧关系的“豪家少年”、浪荡子弟,以为华山女还在道观,仍象过去那样如蝇逐臭似地在道观周围一遍一遍地转来转去,并且买通人去暗表情愫。他们哪里知道华山女早已尘缘断绝,身处“青冥”,但事涉皇帝,不得明言,所以作者只得以“慌惚”之笔,写“慌惚”之事。托诸“豪华少年”的俗缘太重,“仙梯难攀”,虽然青鸟频遣,殷勤叮咛,仍是枉费精神罢了。这一画龙点睛之笔,把华山女入宫前与豪家少年的风流韵事和入宫后与皇帝不可告人的秘密写得曲尽其妙。它不仅通过女道士的秽行,进一步撕开了道教的虚伪外衣,也无情地撕破了至高无上的皇帝冠冕堂皇的龙袍,所以查慎行说:“与杜老《丽人行》结处意同,而此更含吐蕴藉。”而儒学家朱熹则指责说:“亵慢甚矣!”通过这截然相反的评语,可以看到诗的讽刺力量。
韩愈善于用小说式的手法写诗。他不仅用小说式的手法描写文人的坎坷身世和文化生活,乃至家庭生活的幽默小景,更善于用小说式的手法去描绘现实生活的重大题材。《华山女》就是一例。在这首诗里,作者成功地寓讽刺于写实之中,用漫画式的笔调,展现出一幅幅中唐长安佛道二教激烈斗争的风俗画卷。并通过佛道教徒自身的登台亮相,穷形极相地撕开了封建宗教庄严神圣的外衣,把它们用以欺骗民闹的卑劣伎俩,生动地呈现在读者的面前;而且还深刻地揭露和批判了上自皇帝、下至市井小民的污浊社会风气。至于这首古体叙事诗结构上的转折顿挫、笔法上的虚实衬跌,语言上的平直浅近,风格上的古朴劲健,亦堪称韩诗中的上品。
仰望山岳抒发感慨是许多诗人都写过,李白也不止一次写过的题材。但是,所望的山岳不同,诗篇所涉及的人物不同,其内容和主旨也不大相同。这首诗写终南山,又是送给一位隐居者的,所以诗的主旨紧紧围绕着脱俗返真来抒情状物。终南山在唐代是隐居者最喜欢的一座名山,它既有佛家名刹,也有道教洞天,还是距关中平原最近的一座林木秀美的宜人山岭,李白就从远望终南山时的感受写起。终南山与陶渊明《饮酒》(结庐在人境)中的“南山”同名,李白也有意效仿陶诗意境。前两句说见到终南山,抬头仰望,感慨和触动很深,三四句就说这触动是因为山中浑然的秀美景色带来的,却无法理清说透这景色的特点和细节,只是看到葱葱茏茏的山林在阳光的照耀下别有一番迷人的光景。作者只写景色和组成景色的要素:阳光、翠岭,而不直接告诉人们他的感受,无形之中,人们被引进了欣赏山色的境界中,用心去体会了。
接着诗人说山中自云随风飘浮卷舒自在,无碍无束,看到这种情景,不由得让人与精神的轻松自由联系起来,于是不但李白“与之然”,读者也在心中与这大好景象合而为一了。诗写到这里,都与陶诗“结庐在人境”意境相仿佛,在于告诉人们山中景色的恬静优美和身在此境之中的心态,但接下来的结尾,则直叙心声,说一定要去拜访居于山中的这位隐者,相伴隐于林下,远离尘世。原来,全诗所写的那种幽静自然的景象是为了赞美那位居于山中的隐者朋友,是说他的精神恰恰与这山林融为一体,是此境中人。那么,“心中与之然”就不仅是与山色同一了,而且也有李白与他的朋友心心相印的意思在其中!全诗景中有情,以景语代替情语,不露痕迹而心境却表现得十分明白。
本文是一篇议论文,收录于《焚书》。该文写于明神宗万历十四年(1585年),主要是用来驳斥耿定向的理论。
李贽在该文中主要阐述了“童心“的文学观念。“童心“就是赤子之心,“一念之本心“,实际上只是表达个体的真实感受与真实愿望的“私心“,是真心与真人得以成立的依据。李贽将认知的是非标准归结为童心。他认为文学都必须真实坦率地表露作者内心的情感和人生的欲望。在李贽看来,要保持“童心“,要使文学存真去假,就必须割断与道学的联系;将那些儒学经典大胆斥为与“童心之言“相对立的伪道学,这在当时道学僵化的环境中有它的进步性与深刻性。
李贽的“童心“,其实是新儒家学者先天性善论的继承和发挥。他说,所谓“童心“就是“绝假纯真最初一念之本心“。这种“本心“是最纯洁的,未受一切污染的,因而他也是最完美的,最具一切美好的可能性的。“童子者,人之初也;童心者,心之初也。“实则是人的个性和主体价值的自觉。如果丧失了这种自觉的“本心“,那么,人就失去了个体价值,人就不再能以一个真实的主体而存在:“若失却童心,便失却真心;失却真心,便失却真人。人而非真,全不复有初矣。“
而道学及其教育却使人的这种纯洁“童心“丧失殆尽,丧失人的真实存在的价值:“方其始也,有闻见从耳目而入,而以为主于其内,而童心失;其长也,有道理从闻见而入,而以为主于其内,而童心失;其久也,道理闻见日以益多,则所知所觉日以益广,于是焉又知美名之可好也,而务欲以扬之,而童心失;知不美之名之可丑也,而务欲以掩之,而童心失。夫道理闻见,皆多读书识义理而来也。“总之,由于道学的教育,闻见、道理、名誉等的刺激引诱,人就会失掉其本来的善良本性,从而失去为善的内在根据。反过来说,只有断绝道学教育所灌输的闻见、道理等,才能保证“纯真无伪最初一念之本心“。而所谓闻见道理都来自圣贤之书,即是程朱义理。“多读书识义理“,使仁义道德的说教由耳目闻见入主于身心之中,取代了“童心“,使人们的语言、行为都变得虚伪,“欲求一句有德之言卒不可得“。想由“多读书识义理“的途径达到“内含以章美,笃实生辉光“,只能适得其反。正是这些圣贤之书所传播的“闻见道理“障人“童心“,使人“发而为言语,则言语不由衷,见而为政事,则政事无根柢,著而为文辞;则文辞不能达“。正是道学教育败坏人才,败坏政事,败坏社会风气,造成一派虚假。“其人既假则无所不假矣。由是而以假言与假人言,则假人喜;以假事与假人道,则假人喜;以假文与假人谈,则假人喜。无所不假,则无所不喜。满场是假,矮人何辩也!然则虽有天下之至文,其湮灭于假人而不尽见于后世 者,又岂少哉?“总是,道学教育使人丧失自然纯朴真挚的“童心“,道学家们都是一伙“失却真心“,专门说假话、做假事,写假文的“个人“,他们把社会变成了“无所不假“的欺诈场所。
李贽从“童心“出发,大胆地揭露了伪道学家的虚伪本质,把“六经“,“《语》、《孟》“等圣经贤传当作一切虚假的总根源,大胆地否定了传统的经典教材。李贽认为这些圣经贤传真伪难考,是非不辨,根本不能奉为经典。“夫六经语孟,非其史官过为褒崇之词,则其臣子极为赞美之语;又不然,则其迂阔门徒,懵懂弟子,记忆师说,有头无尾,得后遗前,随其所见笔之于书。后学不察,便谓出自圣贤之口也,决定目之为经矣,孰知其大半非圣人之言乎?“即便是圣人所说的话,也“不过因病发药,随时处方,以救此一等懵懂弟子,迂阔门徒云耳。药医假病,方难定执,是岂可遽以为万世之至论乎?“因而,“六经语孟,乃道学之口实,假人之渊薮也,断断乎其不可以语于童心之言明矣。“这种观点在当时是十分大胆的,表现了李贽反教条、反传统、反权威的叛逆精神。这对人们摆脱程朱理学的思想束缚,敢于发露“童心自出之言“,具有思想解放的意义。
李贽的时代,正是八股盛行,依经出题作文、代圣人立言,不能表达独立见解的文风泛滥的时代。李贽却认为,“童心“即“真心“是文章的直接本源。他说:“天下之至文,未有不出于童心焉者也。“换句话说,即天下最好的文章,都是作者真性实情的流露,性情已真,则其文无所不真。不管什么时代,不拘何种体裁,都显示出作者的精神风貌,都是真有价值的。“诗何必古选,文何必先秦,降而为六朝,变而为近体,又变而为传奇,变而为院本,为杂剧、为《西厢曲》、为《水浒传》,为今之举子业,皆古今至文,不可得而时势先后论也。“
因此,他认为,所读的书是不应该受到限制的。历史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且书本知识、读书内容也是日渐其新、日益发展丰富的。所以,只要出于“童心“的作品,不分时代和文体,都应该是读书的内容。甚至认为“东国之秘语,西方之至文,《离骚》、班、马之篇,陶、谢、柳、杜之诗,下至稗官小说,宋元名人之曲“,“申韩之书“等,“肌臂理分,时出新意“。且“摅其胸中之独见“,都可“意人益智“。这种要求广读诸书,博采众长,融会贯通的读书为文的主张,是与其主张自由、解放的思想相一致的。只有这样读书,才能够不受一经一说的约束与专断,避免由于学术上的狭隘性而造成的“圣经贤传“的思想垄断而丧失“童心“。
但李贽所肯定的“自然之性“的真挚“童心“,是从主观唯心主义的“心学“出发的,其主要矛头是程朱理学及其“存天理、灭人欲’的教育目的论。这本身也就是陆王心学产生的历史原因及学术旨趣之一。
李贽的“童心“在本质上既近阳明又近佛。王阳明道:“性无不善,故知无不良。良知即是未发之中,即是廓然大公,寂然不动之本体,人人之所同具也。但不能不昏蔽于物欲,故须学以去其昏蔽,然于良知之本体,不能加损于毫末也。“ 将李贽的“童心“一比较即可看到,李贽的所谓“童心“受到外来的闻见、道理、名誉等种种刺激引诱以致失去本来面目,即阳明所谓“良知不能不昏蔽于物欲“;李贽所谓“古之圣人曷尝不读书哉,然纵不读书,童心固自在也,纵多读书,亦以护此童心而使之勿失焉耳“,也即是王阳明所谓“学以去其昏蔽,然于良知之本体,不能加损于毫末也“。
从学术关系来看,李贽实也属于王学左派。他在南京时曾师事泰州学派的学者王襞。王襞是王艮的儿子,幼闻庭训,王艮在淮南讲学时,王襞长期在左右,对于“乐学“之说尤多发挥。据此可知李贽与泰州学派的渊源,他是得泰州之传。再者,受佛道影响原也是泰州学派的特征之一,这一点,李贽自己也是明白承认的。他在《阳明先生年谱后语》里说:“余自幼倔强难化,不信道,不信仙释。故见道人则恶,见僧则恶,见道学先生则尤恶,……不幸年逋四十,为友人李逢阳、徐用检所诱,告我龙溪先生语,示我阳明王先生书,乃知得道真人不死,实与真佛真仙同,虽倔强,不得不信之矣。“李贽的《与马历山书》中,“童心“、“真心“,亦有此意:“人人各具有,是大圆镜智,所谓我之明德是也。是明德也,上与天同,下与地同,中与千贤万圣同。彼无所加,我无所损。“
李贽的《童心说》对于当时文坛的反复古主义起过积极的作用。明代文坛前后七子在作文教育上主张“文必秦汉,诗必盛唐“,对前人规步矩随,丝毫没有自家的精神气魄。即便是前七子中最负盛名的李梦阳,钱牧斋也批评他说:“献吉以复古自命,曰:古诗必汉魏,必三谢,今体必初盛唐、必杜,舍是无诗焉。牵率模拟,剽窃于声句字之间,如婴儿之学语,如童子之洛诵,字则字,句则句,篇则篇,毫不能吐其心之所有,古之人固如是乎?天地之运会,人世之景物,新新不停,生生相续,而必曰汉后无文,唐后无诗,此数百年之宇宙日月,尽皆缺陷晦蒙,直待献吉而洪荒再辟乎?“批评很辛辣。前后七子在程朱理学及八股文风的禁锢之下,“不能吐其心之所有“,相率为假古董。李贽针对文坛颓风,提倡以“真“对“伪“的《童心说》,反复古派最有力的袁宏道,即多受其思想的影响。
总之,《童心说》以其强烈地反对道学教育及封建名教的束缚,反对权威和僵化,追求个性自由和解放的特征,具有了近代启蒙思想的色彩。它是对封建专制主义压制人的个性和情感,程朱理学摧残人们精神和理智的一种抗争;它提倡个性的自由解放,以及自由发展的人本主义;它是封建名教重压下的人的主体的觉悟;它与初步的资本主义萌芽的社会经济状况相适应。这种见解在当时具有振聋发聩的作用,无论是对文艺批评,还是对教育的理论与实施,都具有深刻的积极意义。
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