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记述了作者一次游览的过程,运用拟人手法表现了春风的柔和温暖,表达出作者对大自然的喜爱。
第一句“古木阴中系短篷”。古木,老树。阴,树荫。系,拴。短篷,有篷的小船。意思说:我在一棵老树荫下拴住小船。它告诉我们,作者是乘船出来春游的。而且这个地方有树有水,是个好去处。古木成荫,又乘带篷的船,暗示了春来天暖,并会有风雨。
第二句“杖藜扶我过桥东”。杖藜,藜杖,藜是一种草,茎很坚硬,用它作的拐杖。“杖藜扶我”,实际是“我扶杖藜”。说藜杖扶着我,将杖拟人化,突出了藜杖的作用及我同藜杖间的感情。意思说:我扶着藜杖来到小桥东面。这句写作者下了船,又扶杖步行,表明作者虽然年纪老了,但游兴很浓。其实在乘船途中,他已经在欣赏春天美景了,现在又徒步游赏,可见春天景色的迷人。
上两句主要写春游经过,于春游兴致中初步透露出春光的美好,那么春光到底怎样美好呢?作者在后面进行了具体描述。
次两句通过自己的感觉来写景物。眼前是杏花盛开,细雨绵绵,杨柳婀娜,微风拂面。诗人不从正面写花草树木,而是把春雨春风与杏花、杨柳结合,展示神态,重点放在“欲湿”、“不寒”二词上。“欲湿”,表现了濛濛细雨似有若无的情景,又暗表细雨滋润了云蒸霞蔚般的杏花,花显得更加娇妍红晕。“不寒”二字,点出季节,说春风扑面,带有丝丝暖意,连缀下面风吹动细长柳条的轻盈多姿场面,越发表现出春的宜人。这样表达,使整个画面色彩缤纷,充满着蓬勃生气。诗人扶杖东行,一路红杏灼灼,绿柳翩翩,细雨沾衣,似湿而不见湿,和风迎面吹来,不觉有一丝儿寒意,这是耐心惬意的春日远足。
历来写春的句子,或浑写——“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朱熹《春日》),或细写——“花开红树乱莺啼,草长平湖白鹭飞”(徐元杰《湖上》),志南这首诗将两者结合起来,既有细微的描写,又有对春天整个的感受,充满喜悦之情。诗写景凝练,意蕴丰富,读来使人如闻似见。尽管在此之前,“杏花雨”、“杨柳风”这样的诗境已广泛为人们所用,但真正成为熟词,不得不归功于志南这两句诗。元代虞集脍炙人口的《风入松》的名句“杏花春雨江南”所描绘的意境,除了受陆游诗“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影响外,或许也曾受此启发。
这首诗写春天美景,没有一般地描绘花开鸟鸣,主要写了春天的风雨。春风春雨也本是人们常见的现象,作者却写得有色有味,真切切感人。表现了作者体察的细腻和笔下的功夫。看得出,看似浅显的词句是经过精心锤炼的,因而韵味十足。他重点从感觉入手,写自己春游的喜悦心情,表达对生活的热爱,也为读者展现出春天无限美好的世界。
这首诗从眼前之春意阑珊联想到万里春尽、鸿雁北归、友人旅程渺远、故乡富饶、慈母望归等一系列内容,以送归为构思线索、以惜别为核心,内容是很清楚的,做到了含蓄而不隐晦,尽谢点染而又情思萧然。
首联描写了万里大地春已去,雁也北归,而友人却要南去的景象。似乎与春暖北上的大雁不相和谐,但它写出了辽阔的高空景观,场面雄伟,是写空中。
颔联是地上,水波辽阔的汉江连着天,这种景象给人带来物大人小的感觉,人处水上,有漂泊不定之意,故说“孤”客。全诗写得流畅,毫无生硬感。想象丰富,行笔自然,语气舒缓,用字考究。除了写景之外,一些字的力度颇大,感情也极其鲜明,如“尽”是春去夏来,“稀”是雁阵北飞,“广”是辽远阔大。
颈联写了稻田的笔直,菰米收获,通过运用景物描写,渲染了对友人的依依不舍之情。
尾联运用了老莱衣的典故,表达诗人希望友人孝敬父母。
综观全诗,既未明言送别之事,又无送别场景的刻意描绘,更无送别诗中所常见的诸如思念、忧伤、凄凉等感情色彩强烈的词语出现。然而,诗人在送别时的复杂心绪——理解、担忧、伤感、劝勉等还是隐伏予作品之中,只要细心寻绎,便不难发现它。最后两句,“悬知倚门望,遥识老莱衣”,一写诗人,一写友人,活脱脱地反映出二人形象。
这首诗写久别的老友重逢话旧,家常情境,家常话语,娓娓写来,表现了乱离时代一般人所共有的“沧海桑田”和“别易会难”之感,同时又写得非常生动自然,所以向来为人们所爱读。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开头四句说,人生旅途常有别离不易相见,就像参星商星实在难得相遇。今夜又是什么吉日良辰,让我们共同在这烛光下叙谈。这几句从离别说到聚首,亦悲亦喜,悲喜交集,把强烈的人生感慨带入了诗篇。诗人与卫八重逢时,安史之乱已延续了三年多,虽然两京已经收复,但叛军仍很猖獗,局势动荡不安,诗人的慨叹,正暗隐着对这个乱离时代的感受。
“少壮能几时,鬓发各已苍。访旧半为鬼,惊呼热中肠。”这四句是说,青春壮健年少岁月能有多少,转瞬间你我都已经两鬓如霜。昔日往来的朋友一半已去世,我内心激荡不得不连声哀叹。
久别重逢,彼此容颜的变化,自然最引起注意。别离时两人都还年轻,而今俱已鬓发斑白了。由“能几时”引出,对于世事、人生的迅速变化,表现出一片惋惜、惊悸的心情。接着互相询问亲朋古旧的下落,竟有一半已不在人间了,彼此都不禁失声惊呼,心里火辣辣的难受。按说,杜甫这一年才四十八岁,何以亲故已经死亡半数呢?如果说开头的“人生不相见”已经隐隐透露了一点时代的气氛,那么这种亲故半数死亡,则更强烈的暗示着一场大的干戈乱离。
“焉知二十载,重上君子堂。”没想到我们已分别二十个春秋,今天还能亲临你家里的厅堂。“焉知”二句承接上文“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诗人故意用反问句式,含有意想不到彼此竟能活到今天的心情。其中既不无幸存的欣慰,又带着深深的伤痛。
前十句主要是抒情。接下去,则转为叙事,而无处不关人世感慨。
“昔别君未婚,儿女忽成行。怡然敬父执,问我来何方。”这两句是说,相分别时你还没有结婚成家,倏忽间你的子女已成帮成行。随着二十年岁月的过去,此番重来,眼前出现了儿女成行的景象。这里面当然有倏忽之间迟暮已至的喟叹。
“怡然敬父执,问我来何方。问答未及已,驱儿罗酒浆。”这四句是说,他们彬彬有礼笑迎父亲老友,亲切的询问我来自什么地方?还来不及讲述完所有的往事,你就催促儿女快把酒菜摆上。
这四句写出卫八的儿女彬彬有礼、亲切可爱的情态。诗人款款写来,笔端始终流露出一种真挚感人的情谊。这里“问我来何方”一句后,本可以写些路途颠簸的情景,然而诗人只用“问答乃未已”一笔轻轻的带过,可见其裁剪精炼之妙。
“夜雨剪春韭,新炊间黄粱。”这两句是说,冒着夜雨剪来了新鲜的韭菜,呈上新煮的黄米饭让我品尝。从中看到处士的热情款待:酒是让儿子立刻去张罗的佳酿,菜是冒着夜雨剪来的春韭,饭是新煮的掺有黄米的香喷喷的二米饭。这自然是随其所有而具办的家常饭菜,体现出老朋友间不拘形迹的淳朴友情。
“主称会面难,一举累十觞。十觞亦不醉,感子故意长。”这四句是说,主人感慨见面的机会太难得,开怀畅饮一连喝干了十几杯。一连喝干了十几杯还没有醉意,令我感动你对老友情深意长。
这四句,叙主客畅饮的情形,故人重逢话旧,不是细斟慢酌,而是一连就进了十大杯酒,这是主人内心不平静的表现。主人尚且如此,杜甫心情的激动,当然更不待言。“感子故意长”,概括的点出了今昔的感受,总束上文。
“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末两句是说,明日分别后,又相隔千山万水,茫茫的世事真令人愁绪难断。末两句回应开头的“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暗示着明日之别,悲于昔日之别:昔日之别,今幸复会;明日之别,后会何年?低回深婉,耐人寻味。
诗人是在动乱的年代、动荡的旅途中,寻访故人的;是在长别二十年,经历了沧桑巨变的情况下与老朋友见面的,这就使短暂的一夕相会,特别不寻常。于是,那眼前灯光所照,就成了乱离环境中幸存的美好的一角;那一夜时光,就成了烽火乱世中带着和平宁静气氛的仅有的一瞬;而荡漾于其中的人情之美,相对于纷纷扰扰的杀伐争夺,更显出光彩。“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被战乱推得遥远的、恍如隔世的和平生活,似乎一下子又来到眼前。可以想象,那烛光融融、散发着黄粱与春韭香味、与故人相伴话旧的一夜,对于饱经离乱的诗人,是多么值得眷恋和珍重啊。诗人对这一夕情事的描写,正是流露出对生活美和人情美的珍视,它使读者感到结束这种战乱,是多么符合人们的感情与愿望。
这首诗平易真切,层次井然。诗人只是随其所感,顺手写来,便有一种浓厚的气氛。它与杜甫以沉郁顿挫为显著特征的大多数古体诗有别,而更近于浑朴的汉魏古诗和陶渊明的创作;但它的感情内涵毕竟比汉魏古诗丰富复杂,有杜诗所独具的感情波澜,如层漪迭浪,展开于作品内部,是一种内在的沉郁顿挫。
诗写朋友相会,却由“人生不相见”的慨叹发端,因而转入“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时,便格外见出内心的激动。但下面并不因为相会便抒写喜悦之情,而是接以“少壮能几时”至“惊呼热中肠”四句,感情又趋向沉郁。诗的中间部分,酒宴的款待,冲淡了世事茫茫的凄惋,带给诗人幸福的微醺,但劝酒的语辞却是“主称会面难”,又带来离乱的感慨。诗以“人生不相见”开篇,以“世事两茫茫”结尾,前后一片苍茫,把一夕的温馨之感,置于苍凉的感情基调上。这些,正是诗的内在沉郁的表现。如果把这首诗和孟浩然的《过故人庄》对照,就可以发现,二者同样表现故人淳朴而深厚的友情,但由于不同的时代气氛,诗人的感受和文字风格都很不相同,孟浩然心情平静而愉悦,连文字风格都是淡淡的。而杜甫则是悲喜交集,内心蕴积着深深的感情波澜,因之,反映在文字上尽管自然浑朴,而仍极顿挫之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