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泽行吟赋楚骚,青麻衣上俗尘多。五陵年少休相笑,戏马台前载酒过。
草泽行吟赋楚骚,青麻衣上俗尘多。五陵年少休相笑,戏马台前载酒过。
陈普

陈普

陈普(公元一二四四年至一三一五年)生于宋理宗淳祐四年,卒于元仁宗延祐二年,年七十二岁。居石堂山。入元,隐居教授,从学者数百人。三辟为本省教授,不起。当聘主云庄书院。晚居莆中,造就益众。普著述有石堂遗稿四卷,《四库总目》行于世。 ▶ 751篇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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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矣乎,笑矣乎。
笑矣乎,笑矣乎。
译文:真可笑呀,真可笑。
君不见曲如钩,古人知尔封公侯。
君不见曲如钩,古人知尔封公侯。
译文:君不见曲如钩吗,古人知此可以封公侯。
君不见直如弦,古人知尔死道边。
君不见直如弦,古人知尔死道边。
译文:君不见钩如弦吗,古人知此可要死道边。
张仪所以只掉三寸舌,苏秦所以不垦二顷田。
张仪所以只掉三寸舌¹,苏秦所以不垦(kěn)二顷田²
译文:张仪之所以愿鼓三寸不烂之舌,苏秦之所以不愿种洛阳负郭二顷田,皆是此由之故也。
注释:¹“张仪”句:张仪,战国时纵横家,魏国人。游说入秦,首创连横,先后任秦相、魏相。《史记·张仪列传》:张仪通楚,“掠笞数百,不服,释之。其妻曰:‘嘻!子毋读书游说,安得此辱乎?’张仪谓其妻曰:‘观吾舌尚在不?’其妻笑曰:‘舌在也。’仪曰:‘足矣。’”《汉书·蒯通传》:“郦生一士,伏轼掉三寸舌,下齐七十余城。”颜师古注:“掉,摇也。”²“苏秦”句:苏秦,战国时纵横家,洛阳人。倡六国合纵抗秦。《史记·苏秦列传》:“苏秦喟然叹曰:‘此一人之身,富贵则亲戚畏惧之,贫贱则轻易之,况众人乎?且使我有洛阳负郭田二顷,吾岂能佩六国相印乎?”二顷田,全唐诗本作一顷田。误。
笑矣乎,笑矣乎。
笑矣乎,笑矣乎。
译文:真可笑呀,真可笑。
君不见沧浪老人歌一曲,还道沧浪濯吾足。
君不见沧浪老人歌一曲,还道沧浪濯(zhuó)吾足¹
译文:君不见沧浪老人唱一曲吗,“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吾足!”
注释:¹“沧浪”二句:《楚辞·渔父》:“渔夫莞尔而笑,鼓枻而去,乃歌曰:‘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吾足。’”
平生不解谋此身,虚作离骚遣人读。
平生不解谋此身,虚作离骚遣(qiǎn)人读。
译文:可怜的屈大夫,连自己保身都无术,却虚作《离骚》教人读。
笑矣乎,笑矣乎。
笑矣乎,笑矣乎。
译文:真可笑呀,真可笑。
赵有豫让楚屈平,卖身买得千年名。
赵有豫(yù)让楚屈平¹,卖身买得千年名。
译文:赵国有个豫让,楚国有个屈平,卖身却只买得千载虚名。
注释:¹“赵有”句:豫让,春秋战国间人。始事范中行氏而不悦,去而投知伯。知伯宠之。及三晋分知氏,赵襄子最怨知伯,而将其头为饮器。豫遁逃,变姓名为刑人,入宫欲刺襄子未果。豫让又漆身为厉,灭须去眉,自刑变容,又吞炭哑音,一再谋刺襄子,均不果。后被兵包围,请求襄子衣而击之,呼曰:“而可以报知伯矣!”遂伏剑而死。事见《战国策·赵策一》。屈平,即屈原。事见《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巢由洗耳有何益,夷齐饿死终无成。
(cháo)由洗耳¹有何益,夷(yí)²饿死终无成。
译文:许由洗耳又有什么用?伯夷和叔齐饿死也至无所成。
注释:¹洗耳:皇甫谧《高士传》卷上《许由》:“尧又召为九州长,由不欲闻之,洗耳于颖水滨。时其友巢父牵犊欲饮之,见由洗耳,问其故,对曰:‘尧欲召我为九州长,恶闻其声,是故洗耳。’”²夷齐:伯夷、叔齐二人。《史记·伯夷列传》:“武王已平殷乱,天下宗周,而伯夷、叔齐耻之,义不食周粟。隐于首阳山,采薇而食之。……遂饿死于首阳山。”
君爱身后名,我爱眼前酒。
君爱身后名,我爱眼前酒。
译文:君爱身后之名,我爱眼前之酒。
饮酒眼前乐,虚名何处有。
饮酒眼前乐,虚名何处有。
译文:饮酒眼前即能享乐,虚名身后又在何处?
男儿穷通当有时,曲腰向君君不知。
男儿穷通当有时,曲腰向君君不知。
译文:男儿穷通当有时,今日之不遇,并非将来也没有时机。如今我曲腰向君,君却不明白这个道理。
猛虎不看几上肉,洪炉不铸囊中锥。
猛虎不看几上肉¹,洪炉²不铸³(náng)中锥(zhuī)
译文:猛虎向来不食案上之死肉,洪炉也不铸囊中锥一类的小玩意儿。
注释:¹“猛虎”句:猛虎,含有苛政之意。看,观察,注意。机上肉,机同几,全唐诗本作几上肉。指案板上的肉。比喻任人宰割者。²洪炉:指天地。《庄子·大宗师》:“今一以天地为大炉,造化为大冶。”³铸:熔炼金属以成器。⁴囊中锥:比喻有才能而未展露的人。
笑矣乎,笑矣乎。
笑矣乎,笑矣乎:
译文:真可笑呀,真可笑。
宁武子,朱买臣,叩角行歌背负薪。
宁武子,朱买臣¹,叩角²行歌背负薪(xīn)³
译文:宁武子和朱买臣,当年也是叩着牛角唱歌,背着柴薪诵书。
注释:¹朱买臣:汉武帝时人,官至会稽太守。²叩角:指击牛角。³背负薪:《乐府诗集》作皆负薪。
今日逢君君不识,岂得不如佯狂人。
今日逢君君不识,岂得不如佯(yáng)¹人。
译文:这些一时遭困顿的贤土若今日逢君,君却看不出来,岂不令人佯狂而傲世哉!
注释:¹佯狂:《史记·殷本纪》:“箕子惧,乃佯狂为奴。”佯狂即装疯。

  此诗可分为四段。每段都是以“笑矣乎”开头。第一段,诗人化用汉代童谣。“直如弦,死道边;曲如钩,反封侯”来讽刺是非错位、黑自颠倒的丑恶社会现实。接着举了战国时张仪、苏秦的例子来说明“直如弦,死道边”、“曲如钩,反封侯”的现象。张仪和苏秦是战国时有名的纵横家。他们凭着三寸不烂之舌,权诈之术,取得了人主的信任。张仪曾作过秦国的丞相,而苏秦却能佩六国相印,成了纵约长。他们都凭着“曲如钩”的本领,成了显赫一时的权贵。如果他抱诚守直,老老实实在家种地的话,说不定他们早就饿死在道边了。李白的这些诗句,借古讽今,旨在揭露当时国君昏聩,才使得象张仪、苏秦那样朝秦暮楚、反复无常的小人,一个个受宠得势,而象自己守直不阿的人,却只能作阶下囚了。

  由于李白自己将社会看透了,认为不值得为统治者卖命卖力,思想反转为出世。第二段就写出了这种思想的转变。“君不见”四句,借用《楚辞·渔父》的典故,先写那位“避世隐身” 、“欣然自乐”的渔父,后写抱直守忠的屈原。屈原被楚王放逐,行吟泽畔,遇到了隐者渔父。渔父劝他和光同尘,与世推移,而屈原要坚守正义,正道直行,不愿“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宁赴湘流,葬身子鱼腹之中,也不愿“以皓皓之自,而蒙世之尘埃。”渔父听完后:“荛尔而笑,鼓枻而去,歌曰:‘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君足’。遂去,不复言。”李白在这里以调侃的口气,表面上是奚落屈原“平生不解谋此身,虚作《离骚》遣人读”,其实骨子里是对现实社会的冷嘲热讽。在“曲如钩”的社会里,正直如屈原的人,是没有立足之地的。还不如学沧浪老人,“避世隐身”为好。

  第三段,诗人运用豫让、屈平、巢父、许由、伯夷、叔齐等古人以不同方式求得“身后名”,深入展开议论。屈平自投汨罗,博得“以身殉国”的美名。豫让,春秋时晋国人,为智伯多次行刺赵襄子未遂而自杀,成为历史上著名的“刺客”。巢父和许由为古代著名隐者,传说尧让天下于许由,许由听后,认为有污自己的耳朵,便逃到颖水边洗耳,当时,巢父正牵犊饮于下流,就责怪许由污其犊口,遂牵犊到上游。伯夷、叔齐为殷朝末年孤竹国君之子,武王伐纣之后,不食周粟而饿死,被孔子称为“古之仁人”。但是,诗人认为这些古人都是为“爱身后名”的奴役,不如“我爱眼前酒”。这个中的妙理在于“饮酒眼前乐”是实实在在的,“身后虚名”则不是。“男儿穷通”自有机遇,不必强求,即使求得“身后名”,死后人们弯腰向你礼拜,你也不知道了。这一“虚”一“实”的反差,正是李白的牢骚话。“自古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李白《将进酒》)诗人正是以这种惊世骇俗的牢骚话博得千古美名。诗人借用猛虎不屑一顾案头肉和洪炉不熔铸囊中小锥进行类比反衬,表现自己不汲汲于“身后名”的傲骨和大志,嘲笑那些贪图靠“身后名”者不过是些心底狭窄之辈!

  最后一段,又以宁武子和朱买臣宕起一笔。宁武子,即宁戚,春秋齐人,有奇才,隐于商旅,齐桓公夜出巡访,他正在喂牛,并击牛角而歌唱,桓公闻而奇之,委以重任。朱买臣,西汉人,家贫,以卖柴为生,好读书,能朗诵《楚辞》,后被汉武帝征用。诗人用这两个古人的事迹,旨在说明穷通有时,应该顺其自然,从而嘲讽那些被“曲如钩”者迷惑了心窍的当权者,即是遇到宁、朱二人,也不会了解他们,他们也只好去佯狂避世了。

参考资料:
1、 葛景春著.李白思想艺术探骊:中州古籍出版社,1991年02月第1版:328-331
木叶下君山。空水漫漫。十分斟酒敛芳颜。不是渭城西去客,休唱阳关。
木叶下君山。空水漫漫。十分斟(zhēn)酒敛芳颜¹。不是渭(wèi)城西去斟,休唱阳关²
译文:秋风里万木凋零,君山上落叶纷飞;洞庭湖水与长天一色,浩浩荡荡。歌女斟满一杯酒,敛起笑容,要唱一首送别歌。我不是当年王维在渭城送别西去的客人,请不要唱这曲令人悲伤的《阳关》。
注释:¹敛芳颜:收敛容颜,肃敬的样子。²阳关:阳关,古关名,今甘肃敦煌县西南。古曲《阳关三叠》,又名《阳关曲》,以王维《送元二使安西》诗引申谱曲,增添词句,抒写离情别绪。因曲分三段,原诗三反,故称“三叠”。
醉袖抚危栏。天淡云闲。何人此路得生还。回首夕阳红尽处,应是长安。
醉袖抚危¹栏。天淡云闲。何人此路得生还。回首夕阳红尽处,应是长安²
译文:酒醉后,手扶楼上的栏杆举目远望,天空清远,白云悠然。被贬的南行囚客有几人能从这条路上生还呢?回望处,夕阳映红了天边,那里应该是我离开的京都长安。
注释:¹危:高。²长安:此指汴京。

  此词道出了谪贬失意的心情,是题咏岳阳楼的词中颇具代表性的一篇。全词沉郁悲壮,扣人心弦。

  上片起首二句,勾画出一幅洞庭叶落、水空迷蒙的秋月景象,烘托了作者其时的悲凉心境。首句化用了屈原《九歌·湘夫人》“袅袅兮秋风,洞庭波兮木叶下”句意。第三句词笔转向楼内。此时词人正楼内饮宴,因为他的身份是谪降官,又将离此南行,所以席上的气氛显得沉闷。“十分斟酒敛芳颜”,说明歌妓给他斟上了满满的一杯酒,表示了深深的情意,但她脸上没有笑容。“十分”二字,形容酒斟得很满,也说明满杯敬意。“敛芳颜”,即敛眉、敛容。写女子之动情,可谓极宛极真,深得其妙。

  四、五两句,凄怆之情,溢于言外;百端愁绪,纷至沓来。《阳关曲》本是唐代王维所作的《送元二使安西》诗,谱入乐府时名《渭城曲》,又名《阳关曲》,送别时歌唱。其辞曰:“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所写情景,与此刻岳阳楼上的饯别有某些相似之处。联系作者的身世来看,他因写了一些所谓反战的“谤诗”,被从与西夏作战的前线撤了下来;此时他不但不能西出阳关,反而南迁郴州。这两句熔自我解嘲与讥讽当局于一炉,正话反说,语直意婉,抒发的就是胸中久抑的悲慨。

  过片承“酒”而来,将视界再度收回楼前,写词人带着醉意凭栏独立。仰望天空,只见天淡云闲;回首长安,又觉情牵意萦。浓烈的抒情中插入这笔写景,使感情更为顿宕,深得回旋纡回之妙。“醉袖”二字,用得极工。不言醉脸、醉眼、醉手,而言醉袖,以衣饰代人,是一个非常形象的修辞方法。看到衣着的局部,比看到人物的面部表情,更易引起人们的想象,更易产生美感。从结构来讲,“醉袖”也与前面的“十分斟酒”紧相呼应,针线亦甚绵密。“天淡云闲”四字以淡语、闲语间之,使全词做到了有张有弛,疾徐有致。由于感情上如此一松,下面一句突然扬起,便能激动人心。“何人此路得生还”,完全是口语,但却比人工锻炼的语言更富有表现力。它概括了古往今来多少迁客的命运,也倾吐了词人压胸底的心声,具有悠久的历史感和深刻的现实性,负载着无尽的悲哀与痛楚。

  结尾两句笔锋一转,又揭示内心深处的矛盾。这里的结句用的是宋人独创的脱胎换骨法。费衮说此诗用白乐天《题岳阳楼》诗“换骨”。所谓换骨,就是”以妙意取其骨而换之“(释惠洪《天厨禁脔》)。掌故的巧妙化用中,词人对故乡的眷恋,对遭贬的怨愤,对君王的期待,和盘托出,意蕴深厚。

  这首词在内容层次上有很大的跳跃,但结构安排自然得体,了无痕迹。全词起伏跌宕,以简洁的语言表达了内心复杂的感情,深沉真切,动人心魄。这是一首格调很高、有较强感染力的好词。

参考资料:
1、 徐培均 等 .唐宋词鉴赏辞典(唐·五代·北宋)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1988 :584-586 .

màihuāshēng ·yuèyánglóu

zhāngshùnmín sòngdài 

xiàjūnshān kōngshuǐmànmàn shífēnzhēnjiǔliǎnfāngyán shìwèichéng西 xiūchàngyángguān 
zuìxiùwēilán tiāndànyúnxián rénshēnghuán huíshǒuyánghóngjìnchù yīngshìchángān 
共工臣名曰相繇,九首蛇身,自环,食于九土。其所歍所尼,即为源泽,不辛乃苦,百兽莫能处。禹湮洪水,杀相繇,其血腥臭,不可生谷;其地多水,不可居也。禹湮之,三仞三沮,乃以为池,群帝是因以为台。在昆仑之北。《山海经》
共工臣名曰相繇(yáo)¹,九首蛇身,自环²,食于九土³。其所歍(wū)所尼,即为源泽,不辛乃苦,百兽莫能处。禹湮(yīn)洪水,杀相繇,其血腥臭,不可生谷;其地多水,不可居也。禹湮之,三仞三沮,乃以为池,群帝是因以为台。在昆仑¹⁰之北。《山海经》
译文:共工有一位臣子名叫相繇,长了九个脑袋和蛇的身子,盘旋自绕成一团,贪婪地霸占九座神山而索取食物。他所喷吐停留过的地方,会立即变成沼泽,沼泽中的水的味道不是辛辣就是苦涩,百兽没有能在这里居住的。大禹治理洪水的时候,杀死了相繇,相繇流出的血又腥又臭,使谷物不能生长;那地方又水涝成灾,使人不能居住。大禹将它的血流经之地掩埋起来,填几次又塌了几次,于是禹把它挖成一个池子,诸帝就利用挖出的泥土建造了几座高台。诸帝台位于昆仑山的北面。
注释:¹相繇:又叫相柳氏。 ²自环:身子盘绕在一起。 ³九土:一作“九山”。⁴ 歍:恶心呕吐。⁵尼:止。⁶源泽:这里指沼泽。⁷湮:阻塞。⁸仞:通“轫”,指满。⁹沮:毁坏。¹⁰昆仑:指昆仑山。
投老归来供奉班,尘埃无复见钟山。
投老归来供奉班¹,尘埃无复见钟山²
译文:年纪渐老我从朝廷归居金陵,多年来朝务冗杂,如尘埃一样蒙住自性,一直没有再见过钟山。
注释:¹供奉班:指在皇帝左右供职的一班官员。²钟山:又称金陵山、紫金山,在今江苏南京的东面。王安石晚年罢相后即隐居金陵半山,钟山离诗人所居半山七二里。
何须更待黄粱熟,始觉人间是梦间。
何须更待黄粱熟¹,始觉人间是梦间。
译文:何必要等到黄粱饭烧熟呢?虽未像卢生一样入梦,却已经感到人间就是一场梦境。
注释:¹黄粱熟:即“黄粱一梦”的故事。唐代沈既济《枕中记》记载,卢生在邯郸客店中昼寝入梦,历尽荣华富贵。梦醒,主人炊黄粱尚未熟。后来因以比喻虚;幻的事和欲望的破灭。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伏见¹天后²时,有同州³下邽(guī)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jīng)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译文:据我了解,则天皇后时,同州下邽县有个叫徐元庆的人,父亲徐爽被县尉赵师韫杀了,他最后能亲手杀掉他父亲的仇人,自己捆绑着身体到官府自首。当时的谏官陈子昂建议处以死罪,同时在他家乡表彰他的行为,并请朝廷将这种处理方式“编入法令,永远作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我个人认为,这样做是不对的。
注释:¹伏见:看到。旧时下对上有所陈述时的表敬之辞。下文的“窃”,也是下对上表示敬意的。²天后:即武则天(624—705),名曌(即“照”),并州文水(今山西省文水县)人。655年(唐高宗李治永徽六年)被立为皇后,李治在世时即参预国政。后废睿(ruì)宗李旦自立,称“神圣皇帝”,改国号为周,在位十六年。中宗李哲复位后,被尊为“则天大圣皇帝”,后人因称武则天。³同州:唐代州名,辖境相当于今陕西省大荔、合阳、韩城、澄城、白水等县一带。⁴下邽:县名,今陕西省渭南县。⁵县吏赵师韫:当时的下邽县尉。陈子昂(661—702):字伯玉,梓州射洪(今四川省射洪县)人。武后时曾任右拾遗,为谏诤之官。⁶旌:表彰。⁷闾:里巷的大门。⁸过:认为...不对。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臣闻礼¹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吏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dú)²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jiàn)³;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译文: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注释:¹礼:封建时代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泛称。²黩刑:滥用刑法。黩,轻率。³僭:超出本分。⁴制:制定,规定。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向使刺谳(yàn)¹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²始而求其端³,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¹⁰不暇,而又何诛焉?
译文:当时如能审察案情的真伪,查清是非,推究案子的起因,那么刑法和礼制的运用,就能明显地区分开来了。为什么呢?如果徐元庆的父亲没有犯法律规定的罪行,赵师韫杀他,只是出于他个人的私怨,施展他当官的威风,残暴地处罚无罪的人,州官又不去治赵师韫的罪,执法的官员也不去过问这件事,上下互相蒙骗包庇,对喊冤叫屈的呼声充耳不闻;而徐元庆却能够把容忍不共戴天之仇视为奇耻大辱,把时刻不忘报杀父之仇看作是合乎礼制,想方设法,用武器刺进仇人的胸膛,坚定地以礼约束自己,即使死了也不感到遗憾,这正是遵守和奉行礼义的行为啊。执法的官员本应感到惭愧,去向他谢罪都来不及,还有什么理由要把他处死呢?
注释:¹刺谳:审理判罪。²原:推究。³端:原因。⁴州牧:州的行政长官。⁵蒙冒:蒙蔽,包庇。⁶戴天:头上顶着天,意即和仇敌共同生活在一个天地里。《礼记·曲礼上》:“父之仇,弗与共戴天。”⁷枕戈:睡觉时枕着兵器。⁸介然:坚定的样子。⁹自克:自我控制。¹⁰谢之:向他认错。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qiān)¹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qiāng)²奉法之吏,是悖(bèi)(ào)³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译文:如果徐元庆的父亲确是犯了死罪,赵师韫杀他,那就并不违法,他的死也就不是被官吏错杀,而是因为犯法被杀。法律难道是可以仇视的吗?仇视皇帝的法律,又杀害执法的官吏,这是悖逆犯上的行为。应该把这种人抓起来处死,以此来严正国法,为什么反而要表彰他呢?
注释:¹愆:过错。²戕:杀害。³悖骜:桀骜不驯。悖,违背。骜,傲慢。⁴邦典:国法。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译文:而且陈子昂的奏议还说:“人必有儿子,儿子必有父母,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这种混乱局面靠谁来救呢?”这是对礼的认识太模糊了。礼制所说的仇,是指蒙受冤屈,悲伤呼号而又无法申告;并不是指触犯了法律,以身抵罪而被处死这种情况。而所谓“他杀了我的父母,我就要杀掉他”,不过是不问是非曲直,欺凌孤寡,威胁弱者罢了。这种违背圣贤经传教导的做法,不是太过分了吗?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周礼》¹:“调人²,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³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译文:《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注释:¹《周礼》:又名《周官》,《周官经》,儒家经典之一。内容是汇编周王室的官制和战国时代各国的制度等历史资料。²调人:周代官名。³《春秋公羊传》:即《公羊传》,为解释《春秋》的三传之一(另二传是《春秋左氏传》和《春秋谷梁传》)。旧题战国时齐人、子夏弟子公羊高作,一说是他的玄孙公羊寿作。⁴推刃:往来相杀。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译文:请把我的意见附在法令之后颁发下去。今后凡是审理这类案件的人,不应再根据以前的意见处理。谨发表上面的意见。

  《驳复仇议》作者柳宗元(773—819),该文是柳宗元在礼部员外郎任上写的一篇驳论性的奏议,是针对陈子昂的《复仇议状》而发的,作者认为,陈子昂的《复仇议》中的观点是矛盾的,是不足取的,进而提出了个人的见解。徐元庆为父报仇,杀了父亲的仇人,然后到官府自首。对于这样一个案例,陈子昂提出了杀人犯法、应处死罪,而报父仇却合于礼义、应予表彰的处理意见。柳宗元在文章中批驳了这种观点,认为这不但赏罚不明,而且自相矛盾,指出徐元庆报杀父之仇的行为既合于礼义,又合于法律,应予充分肯定。虽然文章的主旨是要说明封建主义的礼义和封建主义的法律的一致性,但在吏治腐败、冤狱难申的封建社会,仍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全文观点鲜明,逻辑严密,驳论有力。

  武则天当政时,同州下圭人徐元庆之父徐爽,被下圭县尉赵师韫杀害。后赵师韫入朝为御史,徐元庆则更姓易名,在驿站之中充当仆役。过了很久,赵师韫恰好住在这个驿舍中,徐元庆便趁机亲手杀死了他,然后,投案自首。对于这个案件,当时朝中有不少人认为徐元庆为父报仇,是孝义刚烈的行为,应赦免他的罪;而陈子昂则认为,按照法律,擅自杀人的要处死。因此,他建议,应当对徐元庆依法论死,然后再对他替父报仇的行为予以表彰,并将此事编入律令。当时,大家都赞同陈子昂的主张。

  柳宗元的这篇文章,是驳斥陈子昂的主张的。他引经据典,说明这种主张自相矛盾,背礼违法,造成混乱。文章虽然从维护封建的“礼”与“法”的尊严出发,调和为亲报仇与守法之间的矛盾。然而,作者在行文中,却侧重于说明官吏违法杀人应当受到惩处这个观点,对人民群众反抗暴虐官吏的行为客观上予以支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和批判了吏治黑暗和官官相护的社会现实。

  文章分析透辟,语言精炼而准确。反映了作者散文的“峻洁廉悍”的风格。

  本文属于议论文中的驳论。作者针对陈子昂在《复仇议》中对徐元庆案件的主张提出了反驳。文章一开始,作者就旗帜鲜明地指出陈子昂的主张是错误的。接着,文章从“礼”和“刑”的辩证关系,得出了“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的结论。由这个结论很自然地过渡到对陈子昂提出的“诛之而旌其闾”错误论点的批驳上。“诛”和“旌”是矛盾的,怎么能同时施加在同一个人身上呢?更为有力的是,作者援引了儒家的经典著作来为自己的观点作佐证,这就使得本文的论点无懈可击。

  本文论点明确,论据翔实,论证手段缜密严谨,语言犀利明快,选词恰如其分。在柳文中堪称上乘之作,值得我们仿效。

chóu

liǔzōngyuán tángd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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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iàngshǐ使yànchéngwěi kǎozhèngzhí yuánshǐérqiúduān xíngzhīyòng pànrán zhě ruòyuánqìngzhī xiàngōngzuì shīyùnzhīzhū yuàn fèn nüèfēi zhōuzhīzuì xíngguānzhīwèn shàngxiàméngmào hàowén éryuánqìngnéngdàitiānwéichǐ zhěnwéi chǔxīn chōngchóurénzhīxiōng jièrán hàn shìshǒuérxíng zhíshìzhěyǒucán jiāngxièzhīxiá éryòuzhūyān 

    huòyuánqìngzhī miǎnzuì shīyùnzhīzhū qiān shìfēi shì chóu chóutiānzhī érqiāngfèngzhī shìbèiáoérlíngshàng zhíérzhūzhī suǒzhèngbāngdiǎn éryòujīngyān 

    qiěyuē  rényǒu yǒuqīn qīnqīnxiāngchóu luànshuíjiù  shìhuòshèn zhīsuǒwèichóuzhě gàiyuānchéntòngérhàogào fēiwèizuìchù xiàn éryuē shāzhī nǎishāzhī  zhí bàoguǎxiéruòér fēijīngbèishèng shènzāi 

     zhōu   tiáorén zhǎngwànrénzhīchóu fánshārénérzhě lìngchóu chóuzhī yǒufǎnshāzhě bāngguójiāochóuzhī  yòuānqīnqīnxiāngchóu  chūnqiūgōngyángchuán yuē  shòuzhū chóu shòuzhū chóu tuīrènzhīdào chóuchúhài  jīnruòduànliǎngxiàxiāngshā  qiěwàngchóu xiào ài  yuánqìngnéngyuè xiào shìérwéndàozhě wéndàozhīrén wángwéichóuzhězāi zhěfǎnwéi xínghuài wéidiǎn míng 

    qǐngxiàchénlìng yǒuduànzhě qiáncóngshì jǐ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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