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因风木起悲酸,省墓归来痛忍言。
虽得青衫聊子贵,浑惭白发负亲恩。
璜溪独有家居旧,萧寺寻来手泽存。
墨迹依然逾二纪,摩挲尘壁黯销魂。
长因风木起悲酸,省墓归来痛忍言。
虽得青衫聊子贵,浑惭白发负亲恩。
璜溪独有家居旧,萧寺寻来手泽存。
墨迹依然逾二纪,摩挲尘壁黯销魂。
黄瑄

黄瑄

黄瑄,字汉珍,罗源(今属福建)人。光宗绍熙元年(一一九○)进士。累官衡州通判(清道光《罗源县志》卷三○)。 ▶ 1篇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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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葛来西国,千年爱未衰。
诸葛来西国,千年爱未衰。
译文:诸葛亮来到西国(蜀地),千年以来(这里的人们)对他长爱不衰。
今朝游故里,蜀客不胜悲。
今朝游故里,蜀客不胜悲。
译文:如今我重游故里,作为旅居在外的蜀人感到不胜悲伤。
谁言襄阳野,生此万乘师。
谁言襄阳野,生此万乘师。
译文:谁说襄阳野地,(竟能)生出这样的帝王之师。
山中有遗貌,矫矫龙之姿。
山中有遗貌,矫(jiǎo)¹龙之姿。
译文:山中有他的遗像,卓然不群如蛟龙之姿。
注释:¹矫矫:卓然不群的样子。
龙蟠山水秀,龙去渊潭移。
龙蟠(pán)¹山水秀,龙去渊潭移。
译文:龙盘踞在这里山水为之秀丽,龙离开后深潭随之转移。
注释:¹蟠:盘曲;盘结。
空馀蜿蜒迹,使我寒涕垂。
空馀蜿蜒迹,使我寒涕垂。
译文:空留下(龙行过的)蜿蜒痕迹,使我在寒风中垂泪不止。

lóngzhōng--shì

zhūlái西guóqiānniánàiwèishuāi

jīncháoyóushǔshèngbēi

shuíyánxiāngyángshēngwànchéngshī

shānzhōngyǒumàojiǎojiǎolóngzhī姿

lóngpánshānshuǐxiùlóngyuāntán

kōngwānyán使shǐhánchuí

吾家嫁我兮天一方,远托异国兮乌孙王。
吾家嫁我兮天一方,远托异国兮乌孙¹王。
译文:大汉王朝把我远嫁,从此和家人天各一方;将我的终身寄于异国他乡的乌孙国王。
注释:¹乌孙:汉代时西域国名,在今新疆温宿以北、伊宁以南一带。
穹庐为室兮旃为墙,以肉为食兮酪为浆。
(qióng)(lú)¹为室兮旃(zhān)²为墙,以肉为食兮酪(lào)为浆。
译文:居住在以毛毡为墙的帐篷里,以肉为食,饮辛酪。
注释:¹穹庐:游牧民族居住的帐篷。²旃:同“毡”。
居常土思兮心内伤,愿为黄鹄兮归故乡。
居常土思兮心内伤,愿为黄鹄(hú)¹兮归故乡。
译文:住在这里常常想念家乡,心里十分痛苦,我愿化作黄鹄啊,回我的故乡!
注释:¹黄鹄:即天鹅。

  汉朝初年,北方少数民族常率众南扰。朝廷有时出兵征伐,有时采用睦邻政策,以求缓和。“和亲”即睦邻的一个手段。汉元帝时王昭君远嫁匈奴呼韩邪单于,也是著名一例。刘细君去乌孙国是大义之举,她思亲人恋故土又是人之常情。《悲愁歌》亦即这矛盾心情中思亲一面的反映。因作者亲身经历,感受倍深,故这首诗写得情切切,意拳拳,真挚动人。在写思乡悲愁的同时,从客观上也具体地介绍了当时北方少数民族的习俗。

  《悲愁歌》,一作《乌孙公主歌》。原载于《汉书·西域传下》和 《玉台新咏》卷九。《乐府诗集》卷八十四以为刘细君作,属“杂歌谣辞。”此诗以第一人称的自诉,表现了公主远嫁异国、思念故土的孤独和忧伤。诗中突出了中原与西域在食宿、文化方面的巨大差异,以化为黄鹄归家的想象与事实上的不可能构成强烈的矛盾冲突,加重了诗歌的悲剧气氛,意蕴深广,耐人寻味。

  “吾家嫁我兮天一方,远托异国兮乌孙王。”两句写乌孙公主以哀怨的语调诉说自己的遭遇和处境:汉朝把我远嫁于在天一方的乌孙国王。看似客观的自我介绍,其实蕴含着无限的伤感和怨愤。此“嫁”,实为和亲,寓有一定的政治目的。据《汉书·西域传下》记载:乌孙国与匈奴结盟,匈奴不断骚扰内地,为钳制匈奴,断其右臂,武帝采纳张骞建议,遣江都王建之女刘细君为公主,妻乌孙王猎骄靡。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与少数民族和亲,无疑具有政治、军事、经济和文化交流各方面的意义。然而,这种于国于家有利的“美人计”,于公主自身却是人格的变异和人性的束缚。“天一方”、“远托”、“异国”等冷漠字眼已透出哀怨之信息,下面着力的值染更见其甚。

  “穹庐为室兮旃为墙,以肉为食兮酪为浆。”则是写公主远嫁异域,不仅举目无亲,孤苦无依,而且生活环境也令人难以忍受。这里没有崔嵬的宫阙,和暖的春风,没有美味佳肴玉液琼浆,而是以穹庐为室,毛毡作墙,饮以辛酪、食以膻肉。这与内地迥异的生活习俗,对从小过惯汉朝宫廷安逸生活的尊贵王女来说,无疑难以适应。作者以短短十几字高度概栝乌孙国饮食起居的生活习俗, 为以下思矣怀归之情的直接抒发埋下了伏笔。另据《汉书·西域传下》 记载:“乌孙国多雨,寒。昆莫年老,语言不通。”由此可见,公主所以不以审美心态去体味“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异国风光,而仅以哀怨叙之,正由于此。

  远离故国亲人,生活又难如愿,思乡怀归之情于是不可遏止地爆发了。“居常土思兮心内伤,愿为黄鹄兮归故乡”,直抒胸中郁结已久的忧思,凄婉哀怨,摧人泪下。明知远嫁之意义,回归之无望,又盼展开想象的双翅,化作黄鹄,自由飞回久别的故乡。想象中的满足与事实上的不能,构成强烈的矛盾冲突,加重了诗歌的悲剧气氛,意蕴深广,耐人寻味。

  《悲愁歌》同汉初的《大风歌》、《秋风辞》一祥深受楚辞的影响,读唱诗时句中加上舒缓语气的“兮”,增强诗的节奏感。诗歌采用白描手法,直抒胸臆。加上质朴无华的语言,朗朗上口的押韵,句句合理的推演,使一首虽然短的诗,却将其无比的思念、急切的盼归心情写得淋漓尽致。

参考资料:
1、 吕晴飞等 .汉魏六朝诗歌鉴赏辞典 .北京 :中国和平出版社 ,1990年 :14页 .
2、 李春祥等 .乐府诗鉴赏辞典 .河南 :中洲古籍出版社 ,1990年 :113页 .
3、 李春祥等 .乐府诗鉴赏辞典 .河南 :中洲古籍出版社 ,1990年 :114页 .
4、 吕晴飞等 .汉魏六朝诗歌鉴赏辞典 .北京 :中国和平出版社 ,1990年 :14-15页 .
贾生西望忆京华,湘浦南迁莫怨嗟。
贾生¹西望忆京华²,湘浦(pǔ)³南迁莫怨嗟(jiē)
译文:贾生您举首西眺忆念京华,如今迁滴湘水之浦可别怨嗟。
注释:¹贾生:即西汉人贾谊。这里以贾谊比贾至。²京华:京城之美称。因京城是文物、人才汇集之地,故称。³湘浦:湘江边。⁴南迁:被贬谪、流放到南方。⁵怨嗟:怨恨叹息。
圣主恩深汉文帝,怜君不遣到长沙。
圣主¹恩深汉文帝²,怜君不遣(qiǎn)到长沙³
译文:当今圣上恩典甚于汉文帝,怜爱您而未把您迁谪到长沙。
注释:¹圣主:泛称英明的天子。此处有讽刺意味。²汉文帝:贾谊通诸子百家之书。文帝召为博士,迁至太中大夫后受排挤,为长沙王太傅。³长沙:在巴陵南,离京师更远。汉文帝时贾谊被谪往长沙。

  唐人作诗,常常喜欢把历史上与现实中有同种遭遇的人联系在一起。因西汉的贾谊是洛阳人,能文,曾被贬长沙太傅,而贾至不仅与他同姓,而且同为洛阳人,也擅长作文,被贬岳州的地方与长沙也很相近,因此诗人开首就以贾谊来比贾至。由于西汉和唐代的京城都在长安,位在岳阳、长沙的西北面,故诗中称“西望”。而贾谊、贾至本来都是朝中京官,都是由京城被贬而出,但又时时关心朝政的状况,因此诗中又用上了“忆京华”三字,这一“望”一“忆”二字,实际上已将贾至当时被贬后的失意而又关心朝政的复杂心理揭示了出来。

  正因为贾至当时失意怨望,却又时时地向往着京城,故而诗人在第二句中就开始劝慰起友人,既然已被南贬迁徙到湘浦这地方来了,就不要再去哀怨嗟叹了,次句中的“莫怨嗟”三字,完全是从首句“西望忆京华”中来的;因为“望”、“忆”之中有怨嗟意,所以才劝其“莫怨嗟”。

  李白既然是劝慰朋友,总不能空口相劝,最好能找出一些劝慰的话或事来,这样对朋友才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于是诗人想到:贾至虽然被唐肃宗贬至岳阳,但岳阳毕竟在长沙的北面,距离京城要比长沙近些,从这一点上来说,唐肃宗还不算太薄情,他至少没像汉文帝那样把贾至贬到长沙。于是,末二句中有所谓的“圣主恩深”、“怜君”等,都是从这个意思上来说的,都是一些宽慰之词,并不意味李白认为唐肃宗就是明君。相反,诗中话中有话,那唐肃宗与汉文帝的做法实只五十步与一百步之差,屈才则同。这讽刺意味是十分委婉而深长的。

  此诗一无华词,二无想象,却一气流走,天然成韵,既有着关切同情,又有着安慰宽解和委婉的措意,充溢着诗人对被贬友人的一片真挚之情。

参考资料:
1、 詹福瑞 等.李白诗全译.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7:436
2、 周啸天 等.唐诗鉴赏辞典补编.成都:四川文艺出版社,1990:159-160

língzèngjiǎshěrén--bái

jiǎshēng西wàngjīnghuáxiāngnánqiānyuànjiē

shèngzhǔēnshēnhànwénliánjūnqiǎndàozhǎngshā

或有问于余曰:“诗何谓而作也?”余应之曰:“‘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夫既有欲矣,则不能无思;既有思矣,则不能无言;既有言矣,则言之所不能尽而发于咨嗟咏叹之余者,必有自然之音响节奏,而不能已焉。此诗之所以作也。”
或有问于余曰:“诗何谓而作也?”余应之曰:“‘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¹。’夫既有欲矣,则不能无思;既有思矣,则不能无言;既有言矣,则言之所不能尽²而发于咨(zī)(jiē)咏叹之余者,必有自然之音响节奏,而不能已焉。此诗之所以作也。”
注释:¹“人生而静”四句:语出《礼记·乐记》。孔颖达疏: “言人初生未有情欲,是其静禀于自然,是天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者,其心本虽静,感于外物而心遂动,是性之所贪欲也。自然谓之性,贪欲谓之情,是情别矣。” ²“则言之所不能尽”句:语本《毛诗序》:“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
曰:“然则其所以教者,何也?”曰:“诗者,人心之感物而形于言之馀也。心之所感有邪正,故言之所形有是非。惟圣人在上,则其所感者无不正,而其言皆足以为教。其或感之之杂,而所发不能无可择者,则上之人必思所以自反,而因有以劝惩之,是亦所以为教也。昔周盛时,上自郊庙朝廷,而下达于乡党闾巷,其言粹然无不出于正者。圣人固已协之声律,而用之乡人,用之邦国,以化天下。至于列国之诗,则天子巡狩,亦必陈而观之,以行黜陟之典。降自昭、穆而后,寖以陵夷,至于东迁,而遂废不讲矣。孔子生于其时,既不得位,无以行帝王劝惩黜陟之政,于是特举其籍而讨论之,去其重复,正其纷乱;而其善之不足以为法,恶之不足以为戒者,则亦刊而去之;以从简约,示久远,使夫学者即是而有以考其得失,善者师之,而恶者改焉。是以其政虽不足行于一时,而其教实被于万世,是则计之所以为者然也。”
曰:“然则其所以教¹者,何也?”曰:“诗者,人心之感物而形于言之馀²也。心之所感有邪正,故言之所形有是非。惟圣人在上,则其所感者无不正,而其言皆足以为教。其或感之之杂,而所发不能无可择者,则上之人必思所以自反,而因有以劝惩之,是亦所以为教也。昔周盛时,上自郊庙³朝廷,而下达于乡党闾(lǘ),其言粹然无不出于正者。圣人固已协之声律,而用之乡人,用之邦国,以化天下。至于列国之诗,则天子巡狩,亦必陈而观之,以行黜(chù)(zhì)之典。降自昭、穆而后,寖以陵夷,至于东迁,而遂废不讲矣。孔子生于其时,既不得位,无以行帝王劝惩黜陟之政,于是特举其籍而讨论之,去其重复,正其纷乱;而其善之不足以为法,恶之不足以为戒者,则亦刊¹⁰而去之;以从简约,示久远,使夫学者即是而有以考其得失,善者师之,而恶者改焉。是以其政虽不足行于一时,而其教实被于万世,是则计之所以为者然也。”
注释:¹教:教化,教育感化。《毛诗序》:“风,风也,教也;风以动之,教以化之。” ²形于言之馀:形,表现。言之馀,言言之所不能尽。³郊庙:天帝神祇和祖先。⁴乡党闾巷:乡里和街巷。这里泛指民间。⁵巡狩:天子巡视诸侯所守之土。⁶黜陟:谓进退人材。黜,贬斥。陟,提升。⁷“降自昭、穆”二句:谓周自昭王、穆王之后,国势逐渐衰微。寖,逐渐。陵夷,衰落。⁸东迁:指周平王迁都洛阳。⁹籍:典籍。此指《诗经》。¹⁰刊:删。
曰:“然则国风、雅、颂之体,其不同若是,何也?”曰:“吾闻之,凡诗之所闻风者,多出于里巷歌谣之作。所谓男女相与咏歌,各言其情者也。虽《周南》《召南》亲被文王之化以成德,而人皆有以得其性情之正,故其发于言者,乐而不过于淫,哀而不及于伤,是以二篇独为风诗之正经。自《邶》而下,则其国之治乱不同,人之贤否亦异,其所感而发者,有邪正是非之不齐,而所谓先王之风者,于此焉变矣。若夫雅颂之篇,则皆成周之世,朝廷郊庙乐歌之词:其语和而庄,其义宽而密;其作者往往圣人之徒,固所以为万世法程而不可易者也。至于雅之变者,亦皆一时贤人君子,闵时病俗之所为,而圣人取之。其忠厚恻怛之心,陈善闭邪之意,犹非后世能言之士所能及之。此《诗》之为经,所以人事浃于下,天道备于上,而无一理之不具也。”
曰:“然则国风、雅、颂之体,其不同若是,何也?”曰:“吾闻之,凡诗之所闻风者,多出于里巷歌谣之作。所谓男女相与咏歌,各言其情者也。虽《周南》《召南》亲被文王之化以成德¹,而人皆有以得其性情之正,故其发于言者,乐而不过于淫,哀而不及于伤²,是以二篇独为风诗之正经。自《邶》而下³,则其国之治乱不同,人之贤否亦异,其所感而发者,有邪正是非之不齐,而所谓先王之风者,于此焉变矣。若夫雅颂之篇,则皆成周之世,朝廷郊庙乐歌之词:其语和而庄,其义宽而密;其作者往往圣人之徒,固所以为万世法程而不可易者也。至于雅之变者,亦皆一时贤人君子,闵时病俗之所为,而圣人取之。其忠厚恻怛之心,陈善闭邪¹⁰之意,犹非后世能言之士所能及之。此《诗》之为经,所以人事浃于下,天道备于上,而无一理之不具也¹¹。”
注释:¹“虽《周南》《召南》”句:意谓《周南》《召南》之诗,都是接受了周文王的教化而体现其美德。语本《毛诗序》。《周南》《召南》,《诗经》十五国风之首二篇。²“乐而不过于淫”二句:《论语·八佾》:“子曰:‘《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丧。’”淫,指乐过分而失其正;伤,指哀过分而害于和。³自《邶》而下:指国风中《邶》、《鄘》、《卫》、《王》、《郑》、《齐》、《魏》、《唐》、《秦》、《陈》、《桧》、《曹》、《豳》十三国的风诗。⁴“而所谓”二句:意谓时世衰微,周初诸王之正风至此转为变风。正,正风,指反映周政兴盛的作品;变,变风,指反映周政衰落的作品。⁵成周之世:成王、周公当政之时。⁶“其语”二句:谓雅、颂的诗篇措词平和、庄重,含义宽厚、亲切。⁷法程:法则。⁸雅之变者:即变雅,和正雅相对,指《大雅》《小雅》中反映周政衰乱的作品。⁹恻怛:忧伤,指忧世伤时。¹⁰闭邪:阻绝邪恶。¹¹“所以”二句:因此下合于人事, 上符于天道。浃, 洽,符合。
曰:“然则其学之也,当奈何?”曰:“本之二《南》以求其端,参之列国以尽其变,正之于雅以大其规,和之于颂以要其止,此学诗之大旨也。于是乎章句以纲之,训诂以纪之,讽咏以昌之,涵濡以体之。察之情性隐约之间,审之言行枢机之始,则修身及家、平均天下之道,其亦不待他求而得之于此矣。”
曰:“然则其学之也,当奈何?”曰:“本之二《南》以求其端¹,参之列国以尽其变,正之于雅以大其规,和之于颂以要其止²,此学诗之大旨也。于是乎章句以纲之,训诂以纪之,讽咏以昌³之,涵濡(rú)⁴以体之。察之情性隐约之间,审之言行枢(shū)机之始,则修身及家、平均天下之道,其亦不待他求而得之于此矣。”
注释:¹“本之二《南》”句:以《周南》《召南》为根本而探求其要领。²“和之于颂”句:由颂声求其和而达到适度。³昌:同“倡”,叹赏。⁴涵濡:浸润,仔细玩味。⁵“则修身及家”句:指学《诗》能把握住“察之情性隐约之间,审之言行枢机之始”的原则,则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道,就能从《诗》中求得。
问者唯唯而退。余时方集《诗传》,固悉次是语以冠其篇云。
问者唯唯而退。余时方集《诗传》,固悉次¹是语以冠其篇云。
注释:¹悉次:悉,尽、全;次,排列、编排。
淳熙四年丁酉冬十月戊子新安朱熹书。
淳熙四年丁酉¹冬十月戊子新安²朱熹书。
注释:¹淳熙四年丁酉:宋孝宗淳熙四年,即公元1177年, 岁次丁酉。²新安:唐以前郡名(治所在今安徽歙县)。朱熹为婺源人,婺源属新安郡,故题名多用新安。

  朱熹撰写的《诗集传》二十卷(后人并为八卷),是宋以后《诗经》的重要注本之一。他杂采《毛诗》《郑笺》及齐、鲁、韩三家之说,作以己意为取舍, 旨在探求《诗经》本义。这样,就使他的“传”打破了《毛诗序》的迷信,在理解上另辟蹊径。同时兼顾训诂与剖析义理,作以剖析义理为主,在阐释诗义上多所发明。这篇序文抓住有关《诗经》研究的几个带全局性问题,阐明了自己的观点。

  首先谈诗所以产生的原因。他既沿用《毛诗序》的说法,又引《礼记》加以补充,认为感物生情,情思生言, 由于充分表达感情的需要,就产生了合于音响节奏的诗。他强调“诗者,人心之感物作形于言之馀也”,突出客观外物的作用,对《毛诗序》“情动于中”的观点作了补充。

  其次谈诗的教化作用。他根据感物形言有邪正是非的观点,把诗的教化分为两方面:一是在上的圣人“所感者无不正”,故作“足以为教”,这是上以诗化下的一面;一是常人所感虽杂,但“上之人”加以选择“思所以自反”, “作因有以劝惩”,这是以诗刺上的一面。这些观点,是对《毛诗序》“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的进一步发挥。他又指出, “昔周盛时”,诗教大兴;及至衰微,“遂废作不讲”。但诗教“被于万世”,在于孔子的删诗。这是强调圣人在发挥《诗》的教化作用中所起的巨大作用。

  再次谈诗的体制及其流变。朱熹认为,风、雅、颂体制的不同在于它们是不同性质的乐歌:风“多出于里巷歌谣之作”;雅、颂是“朝廷郊庙乐歌之词”。他还沿袭郑玄《诗谱序》“正经”、“变风”、“变雅”的说法,对诗的流变加以具体阐释,并认为诗是“正”与“变”两方面的结合, “诗之为经”正在于这种结合,从作使“人事浃于下,天道备于上,作无一理之不具也”。这显然不同于《毛诗序》将“变风”、“变雅”仅仅归结为“王道衰,礼义废,政教失,国异政,家殊俗”的产物。特别是强调风诗乃“男女相与咏歌,各言其情”,变雅为“贤人君子,闵时病俗之所为”等,发前人所未发,较之《毛诗序》显然更符合《诗》的创作情况。

  最后谈学诗的基本原则。朱熹明确指出,学诗的途径首先是按照风、雅、颂的不同体制分别“求其端”、“尽其变”、“大其规”、“要其止”,也就是要从整体上把握诗的基本精神;然后“章句以纲之,训诂以纪之,讽咏以昌之,涵濡以体之”,即通过“章句”、“训诂”、“讽咏”、“涵濡”,来探究诗篇的具体含义。最后, “察之情性隐微之间,审之言行枢机之始”,诗的教化作用就能落实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实践之中。把握诗的基本精神,探究诗篇的具体含义,从作悟出“修身及家、平均天下之道”,鲜明地体现了宋学的时代精神。

  以上所谈《诗》所以产生的原因、《诗》的教化作用、《诗》的体制及其演变、学《诗》的基本原则,可以说是朱熹研究《诗经》、撰写《诗集传》的指导思想,其核心固然是强调《诗》的教化作用。朱熹在宋代理学勃兴的背景下研究《诗经》,鉴于他在知行关系上坚持“知先行后”、“行重知轻”、“知行相须”,其中不乏可以拣拾的“真理颗粒”,故作在《诗经》的研究中往往能别出机杼,断以己意。这篇序文就超越了魏以来墨守《毛诗序》解《诗》的樊篱,明显地体现出对汉儒的诗学观念的修正和突破,从作成为《诗经》研究中的一篇重要文献。

  这篇序文在写法上也颇具特色。全文采用问答方式,通过四问四答, 自然地转移论题,使得论题醒目、条理井然,加之论说透辟、浅显,语言整饬、精炼,成为古代序文的名篇长久流传。

参考资料:
1、 品诗文网.《诗集传》序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伏见¹天后²时,有同州³下邽(guī)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jīng)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译文:据我了解,则天皇后时,同州下邽县有个叫徐元庆的人,父亲徐爽被县尉赵师韫杀了,他最后能亲手杀掉他父亲的仇人,自己捆绑着身体到官府自首。当时的谏官陈子昂建议处以死罪,同时在他家乡表彰他的行为,并请朝廷将这种处理方式“编入法令,永远作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我个人认为,这样做是不对的。
注释:¹伏见:看到。旧时下对上有所陈述时的表敬之辞。下文的“窃”,也是下对上表示敬意的。²天后:即武则天(624—705),名曌(即“照”),并州文水(今山西省文水县)人。655年(唐高宗李治永徽六年)被立为皇后,李治在世时即参预国政。后废睿(ruì)宗李旦自立,称“神圣皇帝”,改国号为周,在位十六年。中宗李哲复位后,被尊为“则天大圣皇帝”,后人因称武则天。³同州:唐代州名,辖境相当于今陕西省大荔、合阳、韩城、澄城、白水等县一带。⁴下邽:县名,今陕西省渭南县。⁵县吏赵师韫:当时的下邽县尉。陈子昂(661—702):字伯玉,梓州射洪(今四川省射洪县)人。武后时曾任右拾遗,为谏诤之官。⁶旌:表彰。⁷闾:里巷的大门。⁸过:认为...不对。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臣闻礼¹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吏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dú)²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jiàn)³;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译文: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注释:¹礼:封建时代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泛称。²黩刑:滥用刑法。黩,轻率。³僭:超出本分。⁴制:制定,规定。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向使刺谳(yàn)¹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²始而求其端³,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¹⁰不暇,而又何诛焉?
译文:当时如能审察案情的真伪,查清是非,推究案子的起因,那么刑法和礼制的运用,就能明显地区分开来了。为什么呢?如果徐元庆的父亲没有犯法律规定的罪行,赵师韫杀他,只是出于他个人的私怨,施展他当官的威风,残暴地处罚无罪的人,州官又不去治赵师韫的罪,执法的官员也不去过问这件事,上下互相蒙骗包庇,对喊冤叫屈的呼声充耳不闻;而徐元庆却能够把容忍不共戴天之仇视为奇耻大辱,把时刻不忘报杀父之仇看作是合乎礼制,想方设法,用武器刺进仇人的胸膛,坚定地以礼约束自己,即使死了也不感到遗憾,这正是遵守和奉行礼义的行为啊。执法的官员本应感到惭愧,去向他谢罪都来不及,还有什么理由要把他处死呢?
注释:¹刺谳:审理判罪。²原:推究。³端:原因。⁴州牧:州的行政长官。⁵蒙冒:蒙蔽,包庇。⁶戴天:头上顶着天,意即和仇敌共同生活在一个天地里。《礼记·曲礼上》:“父之仇,弗与共戴天。”⁷枕戈:睡觉时枕着兵器。⁸介然:坚定的样子。⁹自克:自我控制。¹⁰谢之:向他认错。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qiān)¹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qiāng)²奉法之吏,是悖(bèi)(ào)³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译文:如果徐元庆的父亲确是犯了死罪,赵师韫杀他,那就并不违法,他的死也就不是被官吏错杀,而是因为犯法被杀。法律难道是可以仇视的吗?仇视皇帝的法律,又杀害执法的官吏,这是悖逆犯上的行为。应该把这种人抓起来处死,以此来严正国法,为什么反而要表彰他呢?
注释:¹愆:过错。²戕:杀害。³悖骜:桀骜不驯。悖,违背。骜,傲慢。⁴邦典:国法。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译文:而且陈子昂的奏议还说:“人必有儿子,儿子必有父母,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这种混乱局面靠谁来救呢?”这是对礼的认识太模糊了。礼制所说的仇,是指蒙受冤屈,悲伤呼号而又无法申告;并不是指触犯了法律,以身抵罪而被处死这种情况。而所谓“他杀了我的父母,我就要杀掉他”,不过是不问是非曲直,欺凌孤寡,威胁弱者罢了。这种违背圣贤经传教导的做法,不是太过分了吗?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周礼》¹:“调人²,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³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译文:《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注释:¹《周礼》:又名《周官》,《周官经》,儒家经典之一。内容是汇编周王室的官制和战国时代各国的制度等历史资料。²调人:周代官名。³《春秋公羊传》:即《公羊传》,为解释《春秋》的三传之一(另二传是《春秋左氏传》和《春秋谷梁传》)。旧题战国时齐人、子夏弟子公羊高作,一说是他的玄孙公羊寿作。⁴推刃:往来相杀。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译文:请把我的意见附在法令之后颁发下去。今后凡是审理这类案件的人,不应再根据以前的意见处理。谨发表上面的意见。

  《驳复仇议》作者柳宗元(773—819),该文是柳宗元在礼部员外郎任上写的一篇驳论性的奏议,是针对陈子昂的《复仇议状》而发的,作者认为,陈子昂的《复仇议》中的观点是矛盾的,是不足取的,进而提出了个人的见解。徐元庆为父报仇,杀了父亲的仇人,然后到官府自首。对于这样一个案例,陈子昂提出了杀人犯法、应处死罪,而报父仇却合于礼义、应予表彰的处理意见。柳宗元在文章中批驳了这种观点,认为这不但赏罚不明,而且自相矛盾,指出徐元庆报杀父之仇的行为既合于礼义,又合于法律,应予充分肯定。虽然文章的主旨是要说明封建主义的礼义和封建主义的法律的一致性,但在吏治腐败、冤狱难申的封建社会,仍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全文观点鲜明,逻辑严密,驳论有力。

  武则天当政时,同州下圭人徐元庆之父徐爽,被下圭县尉赵师韫杀害。后赵师韫入朝为御史,徐元庆则更姓易名,在驿站之中充当仆役。过了很久,赵师韫恰好住在这个驿舍中,徐元庆便趁机亲手杀死了他,然后,投案自首。对于这个案件,当时朝中有不少人认为徐元庆为父报仇,是孝义刚烈的行为,应赦免他的罪;而陈子昂则认为,按照法律,擅自杀人的要处死。因此,他建议,应当对徐元庆依法论死,然后再对他替父报仇的行为予以表彰,并将此事编入律令。当时,大家都赞同陈子昂的主张。

  柳宗元的这篇文章,是驳斥陈子昂的主张的。他引经据典,说明这种主张自相矛盾,背礼违法,造成混乱。文章虽然从维护封建的“礼”与“法”的尊严出发,调和为亲报仇与守法之间的矛盾。然而,作者在行文中,却侧重于说明官吏违法杀人应当受到惩处这个观点,对人民群众反抗暴虐官吏的行为客观上予以支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和批判了吏治黑暗和官官相护的社会现实。

  文章分析透辟,语言精炼而准确。反映了作者散文的“峻洁廉悍”的风格。

  本文属于议论文中的驳论。作者针对陈子昂在《复仇议》中对徐元庆案件的主张提出了反驳。文章一开始,作者就旗帜鲜明地指出陈子昂的主张是错误的。接着,文章从“礼”和“刑”的辩证关系,得出了“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的结论。由这个结论很自然地过渡到对陈子昂提出的“诛之而旌其闾”错误论点的批驳上。“诛”和“旌”是矛盾的,怎么能同时施加在同一个人身上呢?更为有力的是,作者援引了儒家的经典著作来为自己的观点作佐证,这就使得本文的论点无懈可击。

  本文论点明确,论据翔实,论证手段缜密严谨,语言犀利明快,选词恰如其分。在柳文中堪称上乘之作,值得我们仿效。

chóu

liǔzōngyuán tángdài 

    chénjiàntiānhòushí yǒutóngzhōuxiàguīrényuánqìngzhě shuǎngwéixiànzhàoshīyùnsuǒshā néngshǒurènchóu shùshēnguīzuì dāngshíjiànchénchénángjiànzhūzhīérjīng qiěqǐng biānzhīlìng yǒngwéiguódiǎn  chénqièguòzhī 

    chénwénzhīběn fángluàn ruòyuēwéizéinüè fánwéizhěshāshè xíngzhīběn fángluàn ruòyuēwéizéinüè fánwéizhěshāshè běn yòng jīngzhūérbìngyān zhūjīng wèilàn xíngshèn jīngzhū wèijiàn huàishèn guǒshìshìtiānxià chuánhòudài zhězhīsuǒxiàng wéihàizhězhīsuǒ shìwéidiǎn gàishèngrénzhīzhì qióngdìngshǎng běnqíngzhèngbāobiǎn tǒngér 

    xiàngshǐ使yànchéngwěi kǎozhèngzhí yuánshǐérqiúduān xíngzhīyòng pànrán zhě ruòyuánqìngzhī xiàngōngzuì shīyùnzhīzhū yuàn fèn nüèfēi zhōuzhīzuì xíngguānzhīwèn shàngxiàméngmào hàowén éryuánqìngnéngdàitiānwéichǐ zhěnwéi chǔxīn chōngchóurénzhīxiōng jièrán hàn shìshǒuérxíng zhíshìzhěyǒucán jiāngxièzhīxiá éryòuzhūyān 

    huòyuánqìngzhī miǎnzuì shīyùnzhīzhū qiān shìfēi shì chóu chóutiānzhī érqiāngfèngzhī shìbèiáoérlíngshàng zhíérzhūzhī suǒzhèngbāngdiǎn éryòujīngyān 

    qiěyuē  rényǒu yǒuqīn qīnqīnxiāngchóu luànshuíjiù  shìhuòshèn zhīsuǒwèichóuzhě gàiyuānchéntòngérhàogào fēiwèizuìchù xiàn éryuē shāzhī nǎishāzhī  zhí bàoguǎxiéruòér fēijīngbèishèng shènzāi 

     zhōu   tiáorén zhǎngwànrénzhīchóu fánshārénérzhě lìngchóu chóuzhī yǒufǎnshāzhě bāngguójiāochóuzhī  yòuānqīnqīnxiāngchóu  chūnqiūgōngyángchuán yuē  shòuzhū chóu shòuzhū chóu tuīrènzhīdào chóuchúhài  jīnruòduànliǎngxiàxiāngshā  qiěwàngchóu xiào ài  yuánqìngnéngyuè xiào shìérwéndàozhě wéndàozhīrén wángwéichóuzhězāi zhěfǎnwéi xínghuài wéidiǎn míng 

    qǐngxiàchénlìng yǒuduànzhě qiáncóngshì jǐ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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