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不用比兴,三章诗全用“赋”,以猎人自叙的口吻,真切地抒发了他猎后暗自得意的情怀。三章叠唱,意思并列,每章只换四个字,但却很重要,起到了文义互足的作用:首章互相称誉敏捷,次章互相颂扬善猎,末章互相夸赞健壮。首句开口便赞誉,起得突兀,真实地表达了诗人由衷的仰慕驱情。他在峱山与猎人偶然碰面,眼见对方逐猎是那样敏捷、娴熟而有力,佩服驱至,不禁脱口而出“子驱还(茂、昌)兮”,这是发自心底的赞叹,“子”是对那位同行的敬称。次句点明他们相遇的地点在峱山南面的道路上。“遭”字表明他们并非事先约定,只是邂逅相遇罢了。正因为如此,诗人才会那样惊喜不已,十分激动。第三句说他们由相遇而合作,共同奋力追杀两只大公狼。这里诗人虽然没有告诉读者逐猎的结果如何,但是从他那异常兴奋的叙述中,可以猜想到那两只公狼已成为他们的捕获物,读者从中也似乎分享到了诗人的喜悦。最后一句是猎后合作者对诗人的称誉:“揖我谓我儇(好、臧)兮”,这里诗人特点明“揖我”这一示敬的动作,联系首句,因为诗人对他的合作者十分敬佩,所以他才为自己能得到对方的赞誉而引以自豪。吴闿生称此为“渲染法”(《诗义会通》)。
全诗句句用韵,每章一韵,押在每句末尾第二字上:首章还、间、肩、儇为韵;次章茂、道、牡、好为韵;末章昌、阳、狼、臧为韵,句尾都以“兮”字收束,组成“富韵”,加上四、六、七言并用的参差句法,造成了舒缓的音节,读起来有一唱三叹的韵味。这种一唱三叹、反复咏唱的手法,对强化主题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黄山有“三十六大峰,三十六小峰”,石柱峰、吴蓉峰、莲花峰,均高耸峭拔。直刺青天,形如蓬荷。王琦在解释前两句诗时说:“诗意则谓黄山三十二峰曲口莲花,丹崖夹峙中,植立若柱然,其顶之圆平者如菡萏之未舒,其项之开放者,如关蓉之己秀。未尝专指三峰而言也”
诗人自叙曾游黄山,描写其高峻神秀,有神仙遗踪。 黄山的朱砂泉,自朱砂峰流来,酌饮甘芳可口,浴洗令人心境清廓。气爽体舒。自己来到黄山时,有仙乐呜奏,温处士整理仙车相迎。以后我还会时常来访问,踏着彩虹化成的石桥,拜访温处士。
诗人以丰宫的想像、生动的笔触描绘出黄山壮丽多姿的景象;点出众降、练玉处、丹沙井,使人获得非常亲切的美感。
诗人凭借他“伊昔升绝顶”,游览黄山所得到的印象,根据所送的朋友的“处士”身份及其归居之地,驰骋想象和联想,运用有关的神话传说,创作出了这篇具右浪漫主义特色的作品。前八句正面写黄山,描写它高峡、秀丽,是神仙修炼之地,为写送温处士归山养真修造作为铺垫。 以下十四句从“送”字着笔,是全诗的主旨,中分数层;先写与温处士相遇;次写温处士是游五岳归来,归休黄山白鹅旧居,并希望他在归休之地得道成仙,以引渡自己;再次,“去去”四勺,是写同温处士分手时道剔的话,想象他在途中的经历和将要见到的景象;最后两句写他日相访,表达了诗人对温处士的感情。诗中表现出一种飘然欲仙的浪漫主义色彩。
荀巨伯冒着生命危险也要保护他的病友,是因为他们的友谊建立在道义基础上,这样的友谊,才是君子之交。义气,不会因富贵贫贱或生死祸福而改变立场与做法,义气是为了正当的事情,而主动愿意替别人承担危险,甚至不惜舍弃自我,成全他人的气度,这也是“真”、“诚”的一种体现。一桩舍生取义的义举,不仅救了朋友的性命,更让敌军自惭而退,可见“义”以及道德的强大感化力量。 这则故事除了让我们见证到患难见真情的可贵外,荀巨伯在生死关头还能不忘圣贤书所言,而表现出大义凛然的行为,更让我们学习到读书人笃行真理的精神。
从中揭示了一个道理:做人应该讲情意,舍生取义的义举不仅救了他人性命,更是拯救了一座城,乃至一个国家! 坚守信义、大义凛然、对友忠诚、舍生取义、重情义、把情意看得比生命还重要。这样的人是我们去尊敬的,也是我们要好好学习的。''我辈无义之人,而入有义之国。"是文章的点睛之笔.
文章的宗旨是显下易见的,不是暴露“礼”的崩坏,下是想通过这个故事告诉人们:礼是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曾参是以身护礼的典范。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讲,以曾参为榜样,那是迂腐至极的。但抛开曾参所守“礼”的内容,他那种严于律己,知错必改的精神,也是令人感动的。“君子爱人以德,细人爱人以姑息”,将“德”的内容以新易旧,仍然是富有生命力的名言。
临终易箦,对于曾子来说,不过是其一生中最微乎其微的生活细节,下这个细节正是回光返照中一道耀眼的闪光。《礼记》的原创者,对于这个细节做了简洁下生动地描绘。虽用字不多,但侍疾的场景具体,人物的情态毕现。尤其是童子童言无忌,口无遮拦;曾参表态坚决,语重心长,都使人有身临其境之感。
曾子在病重之际还坚持要更换与自己身份和地位不符的床席,乃至在更换床席的过程中死去,表现了曾子恪守礼法的坚定信念,更体现儒家礼法至上的观念。这是一个极端的“克己服礼”的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