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永因其一生常处于奔波辗转的道途中,因而对相思离别,对游子羁旅行役的悲哀都有着极深的感慨,也因此柳词中出现了许多前人词中没有过的场景和景物描写以及身世感慨的抒发,拓宽了词的表现领域,在词史上,可谓是一了不起的贡献。
词以“向深秋,雨馀爽气肃西郊”开篇,既点明时令—已是深秋时分,又交代了地点是城西郊外,“爽”、“肃”二字,把深秋雨后给人带来的寒冷和肃杀的感觉传达了出来,使人仿佛嗅到了凉爽的空气,感受到了雨后的阵阵寒意。“陌上夜阑”,词人走在小路上,夜已阑珊,黑夜将要过去,白天就要来临。破晓时分,也正是一天中气温较低的时候。李煜曾言“罗衾不耐五更寒”(《浪淘沙令·帘外雨潺潺》),是说薄薄的罗衾挡不住五更晨寒的侵袭,这尚且是在室内,对于一个正奔走在道路上的行客,夜间破晓的征途中,其寒更甚,词人的辛苦与辛酸已暗含在其中。所以他才会感到“襟袖起凉飙”,“飙”是强大的风,还不是微风,这样的凉风吹进衣襟两袖之中的感觉恐怕是很难耐的。这时,抬头而望,“天末残星,流电未灭,闪闪隔林梢”,天边挂着几点残星,还有一颗正在陨落的流星,带着闪烁的光芒,在树林那边沉没了,这样真切的描写与形容,如无亲身的经历,恐也难有所为。正是这些情景的出现,使得词的表现领域有了进一步的拓宽。随着行进时间的继续,这时,破晓的鸡声已经唱过,山的那一边已隐隐有旭日的光影出现,于是,渐渐可以分辨出山中漫长而崎岖的小路。这里,“又是”表明了词人在路上这样地奔走已经不是一天了,其旅途生涯的艰辛由此可知;“渐”字使得太阳光影的出现有了流动之感,时间上有了过程之感;“迢迢”二字言其路程的遥远和不可知,也暗含对未来前程不可预料的渺茫之感。
过片以一韵六句“驱驱行役,苒苒光阴,蝇头利禄,蜗角功名,毕竟成何事,漫相高”一气呵成,似一声已压抑太久的呐喊,冲口而出;又像是自诘之语,一吐为快,感情激越,发人深省。李渔《窥词管见》云:“一气如话四字,前辈以之赞诗,予谓各种之词,无一不当如是。如是即为好文词,不则好到绝顶处,亦是散金碎玉,此为一气而言也。”认为只有做到“一气如话”,才能使词作产生强烈的艺术感染力,这里柳永恰恰做到了。“驱驱”是柳永羁旅行役词中出现频率较高的一个词,它可以较为形象地表现行客在路途中辛苦跋涉的状态,这也是柳永一生中凄凉状态的一个形象写照。光阴荏苒,岁月催人老,那么在青春壮年时,就应多做些有意义的事情。对于柳永这样一个心高气傲、有着极高理想志意的人来说没有比美好年华消逝在路途的奔波上更让他痛苦的了。而这种“驱驱行役”又是为了像“蝇头”、“蜗角”般极其微小的“利禄”与“功名”。但这些“毕竟成何事”,至此,词人可以说是参透了仕途的真谛,所以才说出“漫相高”一句,以一个“漫”字将世人对功名利禄的夸耀一笔否定。这一连六句先是两组四字对句,紧接一个反诘,再以三字的感叹句结住,语势一气贯注,把自己追求仕途而徒耗年华的悲慨深切地吐露出来。
下片次韵紧承前韵,自责自问后继以自悔:自己“抛掷云泉”,丢弃了山水之乐,“狎玩尘土”,流连于仕途,而自己当年的“壮节”—那些伟大的理想和抱负,就这么随随便便地消磨殆尽了。“壮节等闲消”,一“壮”一“闲”两相比照,情感抒发得沉痛哀婉。自悔之后,“幸有”大自然的“五湖烟浪”,可以载着“一船风月”,归入其中终老过着“渔樵”的生活。“会须”二字强调着词人此刻的决心。柳永的青年与中年,热衷于仕途的取进与世俗的享乐,并不曾真正归隐过。此时,由于仕途蹭蹬而生厌倦与反思之后,抒写归隐之志,还是十分真切可信的。
统观全词,上片写景真切自然,感情较为悠游不迫,笔调较为舒徐从容,内容多为描述;下片直抒胸臆,言志抒情,反复陈词,语言精警,感情恣肆,一发难收,笔调也变得急促起来。这首词使过去词中“春女善怀”的感情转变为了“秋士易感”,拓展了词的表现领域,由此也充分体现了柳永其人性情率真的特点和柳词的价值与意义。
这首诗简述了平定安史之乱的史实,展示了中兴碑雄奇瑰伟的特色,赞颂了中兴功臣们为护国安民而鏖战沙场的崇高精神。这是一首咏怀古迹的诗作,既凭吊古人,发百年兴废之感慨;又自抒胸襟,表达了对元结、颜真卿无限景仰之情。
此诗碑在浯溪东崖区,高、宽各110厘米,字大6至8厘米不等,行楷,姿媚遒劲可爱。其诗题、姓名、书者和年月都已经变得模糊而难以辨认。韩子苍疑此诗为秦观作(见《复斋漫录》),但据《苕溪渔隐丛话》记载:“余游浯溪,观摩崖之侧有此诗刻石,前云:‘读中兴颂,张耒文潜’;后云:‘秦少游书’。”今石上尚隐约可见。
杜甫“三别”中的《新婚别》,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这首诗采用独白的形式,全篇先后用了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来深切感人。
全诗大致可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层,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一层比一层高,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这是因为诗中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
第一段,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这表现在开头两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兔丝,即“菟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菟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现在她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用“菟丝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贴切。“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这位新娘子之所以会伤心到这步田地,“结发为君妻”以下的八句,正是申明了这个问题的原因。“结发”二字,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头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床席都没有睡暖,这根本不像是结发夫妻过的生活。“无乃太匆忙”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意即“岂不是”。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匆忙相别,也还罢了,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偏偏丈夫又是到河阳去作战,将来的事且不说,眼面前,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妻子也就无法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古代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两句,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守边”战争。从诗的结构上看,这两句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张本。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而此时,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唐王朝自己家门口来了,这不能不让诗人感到十分可叹。所以,这两句也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第二段,从“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她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去作战。“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当年父母对她非常疼爱,把她当作宝贝似的。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她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她嫁人,而且嫁谁就得跟谁。“鸡狗亦得将”,“将”字当“跟随”讲,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新婚之时,“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丈夫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她就不能再依靠谁了。想到这些,这让她沉痛得柔肠寸断。紧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但又怕这样一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更复杂。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了。真是叫人左右为难。”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诗的第三段,是从“勿为新婚念”到“与君永相望”。在这里,女主人公经过一番痛苦的倾诉和内心剧烈的斗争以后,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中、从对丈夫的关切中,跳了出来,站在更高的角度,把眼光放得更远了。“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她一变哀怨沉痛的诉说而为积极的鼓励,话也说得痛快,不像开始的时候那样吞吞吐吐的了,她决定不随同丈夫前去,并且,为了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杀敌,她表示了自己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这爱情,是通过一些看来好像不重要,其实却大有作用的细节,或者说具体行动表达出来的。这就是“自嗟贫家女”这四句所描写的。新娘说,费了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备办得一套美丽的衣裳,现在不再穿了。并且,当着丈夫的面,她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丈夫走了以后,我更没心情梳妆打扮了。这固然是她对丈夫坚贞专一的爱情的表白,但是更可贵的,是她的目的在于鼓励丈夫,好叫他放心地、并且满怀信心、满怀希望地去杀敌。她对丈夫的鼓励是明智的。因为只有把幸福的理想寄托在丈夫的努力杀敌、凯旋归来上面,才有实现的可能。应该说,她是识大体,明大义的。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这四句是全诗的总结。其中有哀怨,有伤感,但是已经不像最初那样强烈、显著,主要意思还是在鼓励丈夫,所以才说出“人事多错迕”,好像有点人不如鸟,但立即又振作起来,说出了“与君永相望”这样含情无限的话,用生死不渝的爱情来坚定丈夫的斗志。
《新婚别》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艺术性结合的作品。诗人运用了大胆的浪漫的艺术虚构,实际上杜甫不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历,不可能去偷听新娘子对新郎官说的私房话。在新娘子的身上倾注了作者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另一方面,在人物塑造上,《新婚别》又具有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诗中主人公形象有血有肉,通过曲折剧烈的痛苦的内心斗争,最后毅然勉励丈夫“努力事戎行”,表现战争环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丝毫没有给读者勉强和抽象之感,而显得非常自然,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并且能让读者深受感染。
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新婚别》的一大艺术特点。诗人化身为新娘子,用新娘子的口吻说话,非常生动、逼真。诗里采用了不少俗语,这也有助于语言的个性化,因为他描写的本来就是一个“贫家女”。
此外,在押韵上,《新婚别》和《石壕吏》有所不同。《石壕吏》换了好几个韵脚,《新婚别》却是一韵到底,《垂老别》和《无家别》也是这样。这大概和诗歌用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一韵到底,一气呵成,更有利于主人公的诉说,也更便于读者的倾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