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句“夜雨连明春水生”,写诗人目睹池内陡添春水,因而忆及昨夜好一阵春雨。诗由“春水生”带出“夜雨连明”,意在说明雨下得久,而且雨势不小,好为下写“初晴”之景作张本。正因昨夜雨久,虽然今日天已放清,空气中湿度依然很大,天上浓密的云块尚未消散,阴天迹象明显;但毕竟雨停了,阳光从云缝里斜射下来,连轻柔的春云也带上了暖意,天正由阴转晴。以上就是诗中“娇云浓暖弄阴晴”所提供的意境。诗抓住雨后春云的特征来写天气,取材典型。
第三句“帘虚日薄花竹静”写阳光透过稀疏的帘孔,并不怎么强烈;山上花竹,经过夜雨洗涤,枝叶上雨珠犹在,静静地伫立在那里。如果说这句是直接写静,束句“时有乳鸠相对鸣”则是借声响来突出静,收到的是“鸟鸣山更幽”(王籍《入若耶溪》)的艺术效果。显然,诗中写由春景构成的幽静境界和题中“初晴”二字扣得很紧。乍看,题中“游”字似乎在诗中没有着落,但从诗中诸种景象的次第出现,就不难表现出诗人在漫游时观春水、望春云、注目帘上日色、端详杂花修竹、细听乳鸠对鸣的神态。诗中有景,而人在景中,只不过诗人没有像韦应物那样明说自己“景煦听禽响,雨余看柳重”(《春游南亭》)而已。
诗人喜爱这“初晴”时的幽静境界是有缘由的。他以迁客身份退居苏州,内心愁怨很深。在他看来,最能寄托忧思的莫过于沧浪亭的一片静境,所谓“静中情味世无双”(《沧浪静吟》)。他所讲的“静中清味”,无非是自己在静谧境界中感受到的远祸而自得的生活情趣,即他说的“迹与豺狼远,心随鱼鸟闲气(《沧浪亭》)。其实他何曾自得闲适,在同诗中,他在那里曼声低吟“修竹慰愁颜”可见诗人在亥初晴游沧浪亭争中明写“静中物象”,暗写流连其中的情景,表现的仍然是他难以平静的情怀。胡仔说苏舜钦“真能道幽独闲放之趣”(《苕澳渔隐丛话前集》卷三十二),此诗可为一例。
第一首是触景伤情,前两句是写景,后两句是抒情。前两句所写之景虽是徐州逍遥堂之景,却与十七年前他们在京师怀远驿所见之景酷似。苏轼《感旧诗》叙说:“嘉祐中予与子由同举制策,寓居怀远驿,时年二十六,而子由二十三耳。一日秋风起,雨作,中夜翛然(急速貌),始有感慨离合之意。”苏辙所说的共读韦苏州(韦应物)诗,“相约早退”,即在此时。《感旧诗》中又说:“自尔宦游四方,不相见者十尝七八。每夏秋之交,风雨作,木落草衰,辄凄然有此感。”这次逍遥堂的风雨声引起苏辙兄弟的“追感前约”,只不过是其中的一次而已。秋风秋雨,一般给人以“凄然”之感,但这次给他们的却是“喜”,因为他们在“不见者七年”之后,总算“会宿逍遥堂”了。但这种“喜”又是“误喜”,是空欢喜,因为他们原来是“相约早退”,去过自由自在的闲居生活。而此时二人皆在做官,行动并不自由。虽对床夜语,仿佛“旧约”真的实现了;但不久就要“孤帆水驿”,再次离别:“贱仕迫程期,迁延防谴怒。”(《雨中陪子瞻同颜复长官送梁焘学士舟行汶上》)“不知”二字也用得妙,既是因“误喜”而暂忘“漂泊”,更是诗人对“误喜”的自嘲。暂时漂泊彭城,其实是没有什么可喜的。
第二首是诗人想象自己离开徐州后苏轼的心情。首句“凉如水”既是写秋凉,也暗示了他离去后苏轼将很感孤独、清冷。次句化用“山公”山简事。山简官至尚书左仆射。他镇襄阳时,优游闲适,但是嗜好喝酒,一喝就喝到醉。(见《晋书·山简传》)苏轼常以山简自况,如“谁记山公醉夕阳”(《新葺小园》),苏辙这里也以山简比苏轼,说他离去后,兄长定很苦闷,只好以酒浇愁。第三句进一步补写苏轼的醉态,最后仍以凄风苦雨作结。全诗所写的秋凉如水,烂醉似泥,困卧不起,风雨凄凄,既造成了清冷的气氛,又突出了苏轼的苦闷,比第一首具有更浓厚的感伤色彩。
张耒评苏轼苏辙两人的诗风:“长公(苏轼)波涛万顷海,少公(苏辙)峭拔千寻麓。”(《赠李德载》)苏轼诗如大海怒涛,汹涌澎湃;苏辙诗如高山茂林,幽深峭峻。这两首诗也颇能代表苏辙的诗风,质朴自然,不事雕琢,清幽冷峻,有一唱三叹之致。
《谏逐客书》是李斯给秦始皇的一个奏章,发生在秦王嬴政十年。秦国宗室贵族借韩国派水工修灌溉渠,阴谋消耗秦的国力,谏秦皇下令驱逐一切客卿。秦王读了李斯这一奏章,取消了逐客令。可见本文说服力之强。
作者先谈历史,以穆公、孝公、惠王、昭王四位国君召士纳贤为例,强调重用客卿之重要。接着再谈现实,作者列举秦王的爱好,诸如昆山之玉,随和之宝,明月之珠,以及所佩太阿剑,所乘之纤离之马等等,都是来自诸侯各国。
实效性
首先是《谏逐客书》具有明显的实效性。实效,就是要讲求实用,注重效果,这就涉及到公文的目的及功能。公文不像艺文那样,优游浸渍,潜移默化,以美感人,公文乃是“政事之先务”,它的目的是为了完成特定的公务,它的功能是可以解决实际的问题。从本质上说公文是一种实用性程式性的文书,以此区别于一般的文章或文学作品。公文所产生的客观效果是衡量公文实用性大小的一个重要尺度。所以公文撰制时必须事先预计效果,办理时讲究效率,客观上注重功效。徐望之《公牍通论》指出:“事前体察周详,令出务求实效。”这说的是下行公文。上行公文也要做到“下情不壅于上闻,谋事惟期其必达”。一篇公文,如果实用性不大,效果不显著,就很难说是上乘之作。因此,实效性显著,应是好公文的重要条件。以此看来《谏逐客书》正是具有实效性显著的特点。这篇公文最成功之处就在于,该文一上秦王,就达到预期的目的,收到满意的效果。司马迁在《李斯列传》中曾这样叙述过李斯上书的前因后果:“秦王拜斯为客卿。会韩人郑国来间秦,以作注溉渠,已而觉。秦宗室大臣皆言秦王曰:‘诸侯人来事秦者,大抵为其主游间于秦耳。请一切逐客。’李斯议亦在逐中。斯乃上书曰:“秦王乃除逐客之令,复李斯官,卒用其计谋。”当时秦王的逐客令已下,李斯也在被逐之列,而凭此上书,竟能使秦王收回成命,由逐客变为留客、用客、重客,这就不能不承认《谏逐客书》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公文的实效性在这里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
论断典范
其次,《谏逐客书》在“对事的论断”方面堪称典范。笔者以为“对事的论断”应视为公文的一个重要特征。事是公文的内容,论断是对公文内容的表达方式。“对事的论断”体现了公文的内容与形式的统一。显然,公文须有事,刘勰所说“言事于主”、“指事造实”,徐望之所说“谋事惟期其必达”、“尚实事不尚虚文”,都指出公文的内容就是事,因为公文就是办实事的。但是公文在表达事时,不必对其来龙去脉进行具体的叙述,往往是高度概括,或者点到为止。公文对于事,主要是用“论断”的方法。正如《公牍通论》所述,“陈言论事”、“公文本质,重论断”。论断是个合成词,包含论和断两个方面。断,判断、决断之谓,对事的是非、得失、功过等表示肯定或否定的态度,对事的实施提出一定的办法。论是论事理,要受文者承办事务,必须把事理论说明白。简言之,断就是要办什么事,论就是办这事的理由。论是断的前提,如果不把事理论清说透,断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缺乏说服力。在古代公文中,由于文种不同,对事论断的情况也有差别,如下行的君命文种,比较偏重于断,凡戒敕、废立、告谕、政令等,都显示独断的至高权威,而上行文种的章、奏、表、议等则较侧重于论(当然也应有断),凡谏说、劝请、陈乞、弹劾、执异等,本身就需要有充分的理由,不论说何以达其目的。况且上奏文种面对的是国君这个特殊对象,更要情至理足。《谏逐客书》在这一点上,具有非常鲜明的特色。全文的断就是开头一句话:“臣闻吏议逐客,窃以为过矣。”希望通过这一判断成立,使秦王接受,并收回成命,不要逐。为此在下文展开了有力的论说。开头这一断语的
特点是,在客卿已被逐的紧急情势下(《史记集解·新序》:“斯在逐中,道上上谏书。”),用非常警醒而委婉的言辞开宗明义,起句发意振聋发聩。本文尤具特色的更在其论的部分,对事理的论说充分深刻,令人信服。这里有必要指出两点,其一是用重笔浓墨,铺张排比,列举事例。如文中铺排了四君用客的大量事实,铺陈了秦王所喜爱的大量生活享用,由于事例充实,铺垫充足,加强了与下文的对比,因而得出的结论极其有力。而这些事例都有所依傍,且经过精心选择,因而显得可靠典型。从铺排的技巧来说,排比句接踵联翩,文意饱满,文气流畅,文势充沛,极有感染力。其二,在论证上的特点是正反并反复对比,层层深化。如在论证的首层,四君用客(实笔) 与“却客不内”(虚笔) 的对比,首层四君用客与次层秦王轻客的对比,次层重物与轻人的对比,处处在对比之中显示逐客之谬误。全文在逻辑关系上是步步推进,层层深化。时间上由远到近,推移有序:先言古代,次论现实,再次言及未来。在言及逐客的危害时,程度上由轻到重,步步升级:先说如果没有客卿,秦国就不会“富利”和“强大”;接着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侯之术”,直接落到统一天下这个关键问题,比上层更切近要害;再说弃
黔首、却宾客,是所谓“藉寇兵而赍盗粮”,资助了敌人削弱了自己,对秦国的不利更严重些;最后指出“今逐客以资敌国、损民以益仇,内自虚而外树怨于诸侯,求国无危,不可得也。”不仅不能统一天下,而且有亡国的危险,把逐客的危害引申到极点。这种由轻到重、步步推进的说理过程,避免一开始就突兀冲撞,造成相反结果,它符合人的心理接受规律。
针对性
再者《,谏逐客书》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公文的针对性一方面是指每件公文都是针对某一具体的事务而发,另方面也指公文具有比较具体的受文对象,受文者具有确定性。周知性的公文读者面较宽,但也有一定的范围;下行文受文的面相对说要窄一些,在现代的公文中有的还规定了阅读传达范围;上行文一般是给一个上级机关,受文对象很具体。古代的上奏文种是专门给君主的,对象最明确。公文写作时都视受文者的不同情况进行斟酌,有的放矢。《谏逐客书》的针对性,从内容上来说,是对着逐客这事而发,全文紧紧扣住逐客以论说其错误。文章这样处理很高明,因这逐客的起因是韩国人郑国劝秦王修筑一条灌溉渠,其目的是企图以浩大的工程耗费秦国的财力,使之不能对外用兵,如果就此事进行辩解,显然是没有道理的。李斯避开这个起因不谈,只抓住逐客对秦不利来论说,完全从秦国的利益着眼,这就容易使秦王接受。另外,李斯当时也无辜受牵连,但他在上书中片言不涉及自己,这样完全符合公文的本质要求,徐望之说:“公文本质之可贵,贵在一字一句皆从民生国计上着想。”针对逐客对秦不利来论说,正是从国计民生着想的体现。
《谏逐客书》的针对性,还表现在针对特定的受文者来采取谏说的策略。李斯上书是给秦王政这个具体的人看的,如果不熟悉这个人,不揣摩这个人的愿望、想法,不去迎合他的心理需求,那就很容易碰壁。对这个问题,刘勰有中肯的评价:“烦(顺) 情入机动言中务,虽批逆鳞而功成计合,此上出之喜说者也。”顺着秦王的感情、心理,引到统一六国的关键问题,符合主要任务的需要。当时秦王的最大欲望是兼并天下,凡是违反这一欲望,就难以立足,凡是利于达到这一欲望,就容易被接受。李斯紧紧抓住秦王的这一心理,把秦国的霸业作为整篇谏书的灵魂,贯串始终。在论说的首层以秦王政的祖先重用客卿造成“霸西戎”、“治强”、“散六国之从”、“蚕食诸侯”、“使秦成帝业”等成就去耸动秦王;在论说的次层则把用客卿提到“跨海内,制诸侯之术”的高度;再接着以古代五帝三王“不却众庶”无敌天下去打动秦王。总之,每个层次都反复论述这样一个根本的利害关系:纳客就能统一天下,逐客就有亡国危险。以利劝之,以害怵之,这就紧紧抓住了秦王的心,深深击中其要害,使秦王顺理成章地接纳其意见,并收回逐客令,达到了上书的目的。
以上论述了《谏逐客书》是如何有针对性地、成功地对逐客之事加以论断,使该公文收到了显著的实效。实效性、针对性、对事加以论断,这三个特征在文中体现最为突出。当然,该文还有个别其他的公文特征,像当时李斯已在被逐之中,写这篇上书必须十分注意时效,除了“道上上谏书”急就此文之外,在写法上开头单刀直入,指出逐客之错,使秦王为之震动。可见首句发意、开门见山,既为当时紧急情势决定,也是公文时效性的要求。
题目是“再经胡城县”,诗人自然会由“再经”而想到“初经”。写“初经”的见闻,只从县民方面落墨,未提县宰;写“再经”的见闻,只从县宰方面着笔,未提县民,这就留下了广阔的想象余地。如果听信封建统治阶级所谓“爱民如子”之类的自我标榜,那么读到“县民无口不冤声”,只能设想那“冤”来自别的方面,而不会与县宰联系起来;至于县宰呢,作为县民的“父母官”,必然在为县民伸冤而奔走号呼。读到“今来县宰加朱绂”,也准以为“县宰”由于为县民伸冤而得到了上司的嘉奖,然而出人意料的是,诗人在写了“初经”与“再经”的见闻之后,却对县宰的“朱绂”作出了“便是生灵血染成”的判断,这真是石破天惊,匪夷所思。
结句引满而发,对统治者的揭露与鞭挞不留余地,这与常见的含蓄风格迥乎不同。但就艺术表现而言,诗中却仍然有含而不露的东西在,因而也有余味可寻。“县民无口不冤声”既然是“去岁”的见闻,那么县民喊的是什么冤以及喊冤的结果如何,诗人当然记忆犹新,但没有明写。县宰加朱绂“既然是“今来”的见闻,那么这和县民喊冤的结果有什么联系,诗人当然很清楚,但也没有明写。而这没有明写的一切,这就造成了悬念。最后,诗人才把县宰的朱绂和县民的鲜血这两种颜色相同而性质相反的事物出人意外地结合在一起,写出了惊心动魄的结句。诗人没有明写的一切,就都见于言外,获得了强烈的艺术效果。县宰未加朱绂之时,权势还不够大,腰杆还不够硬,却已经逼得“县民无口不冤声”;如今因屠杀冤民而赢得了上级的嘉奖,加了朱绂,尝到了甜头,权势更大,腰杆更硬,他又将干些什么,诗人也没有明写,然而弦外有音,有很强的震撼力。
全诗构思巧妙,诗人描写了他两次路过胡城县的见闻,把这两次见闻写进诗中,构成对比,使主题更加鲜明醒目,这一对比,使人们清楚地看到朝廷的忠奸不分,官吏残暴无耻。害民的官吏反而高升了,封建社会的本质就在这对比中表现出来了。这首诗对后世的影响很大,清末的刘鹗在长篇小说《老残游记》中,写山东巡抚玉贤因害民升官的诗句“血染顶珠红”便是从这首诗的最后一句脱化而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