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句发问,初看好像问得没有道理。词人的家园在北京,任何一条大路都能通向北京,无需问得。要知道在词人心目中,因为爱妻已死,今日的家园,已非昔日的家园。也就是说,要回到昔日的家园,已无路可通。由于心中忧伤,眼前所见的青山绿水,也都染上了一片愁容,变成了残山剩水。这时凄冷的春天已过,到了初夏割麦的时节。
下片谓去年这时节开的花,在古诗词中,“花”有时专指牡丹,想必又将把新萌放,因而想起词人过去与妻子在花前月下所过的恩爱时光,但这一切已不堪回首。最后二句以议论作结,谓今年的东风,纵使能像去年的东风一样地吹,今年的花能像去年的花一样地开,而心爱的妻子再不能死而复生,过去的恩爱岁月不可能再有了。
全词写词人与妻子的再一次分别,词人在“残山剩水”的旅途之上,生发出了痛苦的相思之情。全词用的全是平淡语,结句似也无甚新意,但全都凸显词人心境的悲凉。
这是一首以蝴蝶为吟诵对象的咏物词。
开头两句写双双对对的江南蝴蝶在傍晚的阳光下翩翩飞舞。“身似何郎全傅粉”,《世说新语·容止》:“何平叔(晏)美姿仪,面至白,魏明帝疑其傅粉,正夏月与热汤饼,既啖,大汗出,以朱衣自拭,色转皎然。”此句以人拟蝶,以何郎傅粉喻蝶的外形美。蝶翅和体表生有各色鳞片和丛毛,形成各种花斑,表面长着一层蝶粉,仿佛是经过精心涂粉装扮的美男子。“心如韩寿爱偷香”,据《世说新语·惑溺》与《晋书·贾充传》载,“韩寿美姿容。贾充辟为司空掾。充少女贾午见而悦之,使侍婢潜通音问,厚相赠结,寿逾垣与之通。午窃充御赐西域奇香赠寿。充僚属闻其香气,告于充。充乃考问女之左右,具以状对。充秘之,遂以女妻寿。”此处也是以人拟蝶,以韩寿偷香喻指蝴蝶依恋花丛、吸吮花蜜的特性。典故随意拈来,妙笔天成,运用得极其生动、贴切。“傅粉”、“偷香”,从外形与内质两方面概写了蝴蝶的美貌与特性,这两句为整首词的词眼。接着一句“天赋与轻狂”,挽住上片,又启迪下片。“轻狂”者,情爱不专一、恣情放浪也。
下片就“轻狂”二字生发,先写傍晚下了一场小雨,雨一停,浪蝶便度翠穿红地忙乎起来。“薄翅腻烟光”一句体物入微,状写精妙,选词用字准确、熨贴。蝴蝶的粉翅是薄而有些透明的,当它沾上雨水之后,翅上的“粉”便变“腻”了。“烟光”指的是雨后的晚晴夕照。斜阳透过沾水发腻的粉翅,显得朦朦胧胧,宛似笼罩在一片缥缈的烟雾之中了。
轻狂的蝴蝶自有轻狂的朋侣“游蜂”、“飞絮”相伴。蝴蝶伴随狂蜂、飞絮到处宿粉栖香,“长是为花忙”。结句回应了上片的“天赋与轻狂”,以“为花忙”的具体意象点出“轻狂”。“花”字意蕴双关,亦物亦人。全词一纵一收,上下关合,联密而自然。
欧阳修这首咏蝴蝶词,既切合蝶的外形与内质,又不单单滞留在蝶的本身,而是以拟人化手法,将蝶加以人格化,亦蝶亦人,借蝶咏人,通过两个切题典故--何郎傅粉与韩寿偷香,惟妙惟肖地把蝶与人的“天赋与轻狂”、“长是为花忙”的特点巧妙地绾合起来,将何郎、韩寿的禀赋一古脑儿倾注在专以粉翅搧情、以恋花吮蜜为营生的浪蝶身上,把自然的动物性与社会的人性融合为一体,在蝴蝶的形象中集中了风流浪子眠花卧柳、寻欢作乐的种种属性,蝶就成为活脱脱的轻狂男子的化身。反过来,作者又含蓄地讽刺了那些轻狂男子身上过多的动物属性。如果这首词抽去了何郎与韩寿两个典故,它仅止于表面的咏蝶而已,失去任何内涵寓意,自是淡乎寡味了。
五代毛文锡有《纱窗恨》云:“双双蝶翅涂铅粉,咂花心。绮窗秀户飞来稳,画堂阴。二三月爱随柳絮,伴落花、来拂衣襟。更剪轻罗片,傅黄金。”可以看到毛词咏蝶仅止于蝶而已,虽然在艺术技巧上也有某些可取处,但比之欧词,在思想艺术境界、审美情趣与价值上自然要逊色得多了。汤显祖评《纱窗恨》词云“‘咂’字尖,‘稳’字妥,他无可喜句。”(汤显祖评本《花间集》卷二)显然,其所以“无可喜句”,主要不如欧词之有寄托。蒋敦复说:“词原于诗,即小小咏物,亦贵得风人比兴之旨。”(《芬陀利室词话》)欧词咏物而又咏怀,这是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
《相州昼锦堂记》是一篇记事散文。文章名为昼锦堂记,实际上主要写了魏国公韩琦非凡的志向和功绩,赞扬了他“德被生民而功施社稷”的远大理想和“措天下于泰山之安”的丰功伟业。
文章先写了古往今来对官至将相、富贵还乡的看法,然后以苏秦(季子)、朱买臣为例,说明读书人穷困时,连庸人孺子都可以轻侮他,一旦他成了达官显贵,那些庸夫愚妇一而俯首请罪,一面懊悔嗟叹,而春风得意的一介之士则趾高气昂。这就是过去人们常说的衣锦还乡。然后,作者笔锋一转,写“惟大丞相魏国公则不然”, 一句话,“收拾前文, 振起下意”。作者简要介绍了魏国公的身世经历之后, 着重说明了做将相, 得富贵, 都是他早就应当有的; 而且作为仪仗的大旗和三公的命圭, 礼服都不足以显示他的荣耀和显赫; 只有恩及百姓, 功在国家, 并名垂青史、光照后代, 才是他的志向。然后, 作者介绍了相州昼锦堂的来历, 由昼锦堂的石碑上的诗又谈到魏国公对富贵的态度和他的志向, 并描述了他为官从政的不凡表现。因而赞叹道: 魏国公的丰功伟绩, 被刻于钟鼎, 谱进乐章,乃国家之光荣, 不单是乡里的荣耀啊。最后作者表明了写作此文的动机。
为了突出魏国公的超凡脱俗, 反映他高远的抱负, 欧阳修主要采取了对比的写作方法。官至将相,衣锦还乡,是一般读书人所追求的,也是常人所羡慕和赞叹的。作者先对此渲染一番,然后写“惟大丞相魏国公则不然”,对比十分强烈;什么将相富贵,是他早就应该有的;他不象侥幸得志的人,在庸俗的世人面前自夸炫耀;常人引为荣耀的作为仪仗的大旗,不足以表现他的荣耀,常人所追求的三公的命圭和礼服,不足以显示他的显赫;他“不以昔人所夸者为荣,而以为戒”,等等。这些文字都是在进行对比。通过大量、反复的对比,利用对比所产生的强烈反差,表现出魏国公的出类拔萃,使这个确比一般的封建士大夫高出一筹的鲜明形象屹立在了读者面前。
文章结构精巧,连接自然。以议论开始,在对比当中推出“主人公”,从写主人公的简要经历和志向,又自然引出相州昼锦堂,从写昼锦堂处石碑上的诗,又自然进入对魏国公的描写。名为记物,实则写人;写人与记物融为一体。通篇浑然天成,确无雕琢的痕迹。
文章语言婉转流畅,叙事简洁,议论精辟,十分生动传神。例如,文章没有实写魏国公如何处理具体政务,只是简单地写他“至于临大事,决大议,垂绅正笏,不动声色,而措天下于泰山之安”,笔墨很少,却把魏国公的性格特征和封建政治家的风度表现得淋漓尽致。文章文字虽简,但内涵丰富,富有感情。通过对魏国公的反复赞叹,充分表达了作者对魏国公的敬佩之情,也表现了作者对为官从政的理解,寄托了作者本人的追求。
作者在遣词造句时,十分注意语气声调的变化,使文章富有生气,加强了文章的感染力。据说,就在《相州昼锦堂记》完稿送出数日之后,他又专门派人另送一稿给韩琦,声明前稿有疵,可换此本。韩琦再三核对,只发现文章开头“仕宦”、“富贵”之下,各添了一个“而”字,从而增加了抑扬顿挫之感,与文意更加协调,增强了文章的表现力。此事为历代所传诵,成为文字不厌千回改的佳语。又如,“岂止夸一时而荣一乡哉”和“而其志岂易量哉”两句,采用了反问的句式,通过反问的语气,使作者要表达的思想更加突出。“可谓社稷之臣矣”一句,通过感叹句的形式,充分表现了作者对魏国公的衷心赞叹。
欧阳修作为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领袖,主张兴复古道,提倡平实朴素的文风,反对浮华的文风。在文和道的关系上,既强调道对文的决定作用,也不忽视文采对表现道的重要作用。《相州昼锦堂记》篇幅不长,但内容充实,叙事简洁有法,议论精辟有力,章法曲折变化,语言自然流畅,充分表现了作者的文风,也反映了作者的一些政治见解。
作为唐代革新运动的启蒙者,陈子昂一直强调汉魏风骨。此诗不落一般送别诗缠绵于儿女情长、凄苦悲切的窠臼,一扫同类题材的悲切之风,从大处着眼,激励出征者立功沙场,并抒发了作者的慷慨壮志,很能代表陈子昂的文学主张。
首二句“匈奴犹未灭,魏绛复从戎”,读来令人震撼,借此可以清楚地意识到边境上军情的紧急,也可以感觉到诗人激烈跳动的脉搏。首句暗用汉代威镇敌胆的骠骑将军霍去病“匈奴未灭,无以家为”的典故,抒发了以天下为己任的豪情。此处“匈奴”二字,是以汉代唐,借指当时进犯边境的少数民族统治集团。诗人又把春秋时曾以和戎政策消除了晋国边患的魏绛比作魏大,变“和戎”为“从戎”,典故活用,鲜明地表示出诗人对这次战争的看法,并希望友人像“多功”的魏绛一样杀敌建功,保卫边疆,同时也从侧面说明,魏大从戎,是御边保国的壮举。
三四两句中,“三河道”点出送别的地点。《史记·货殖列传》说:“夫三河在天下之中,若鼎足,王者所更居也”,此处概指在都城长安送客的地方。两句的旨意是:与友人分别于繁华皇都,彼此心里总不免有些怅惘;但为国效力,责无旁贷,两人执手相约:要像汉代名将、号称六郡雄杰的赵充国那样去驰骋沙场,杀敌立功。此二句虽有惆怅之感,而气概却是十分雄壮的。
“雁山横代北,狐塞接云中。”这两句是写魏大从军所往之地。一个“横”字,写出雁门山地理位置之重要,它横亘在代州北面;一个“接”字,既逼真地描绘出飞狐塞的险峻,又点明飞狐塞是遥接云中郡,连成一片的。它们组成了中原地区(三河道)的天然屏障。此处的景物并不在眼前,而是在诗人的想象之中,它可以是实写,也可以是虚写。地理位置的重要,山隘的险峻,暗示魏大此行责任之重大。这就为结句作了铺垫。
因此,“勿使燕然上,惟留汉将功”二句作结,便如瓜熟蒂落,极其自然。此处运用的典故,说的是东汉时的车骑将军窦宪,他曾经以卓越的战功,大破匈奴北单于,又乘胜追击,登上燕然山(今蒙古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杭爱山),刻石纪功而还。作者又一次激励友人希望他扬名塞外,不要使燕然山上只留汉将功绩,也要有大唐将士的赫赫战功。这在语意上,又和开头二句遥相呼应。
全诗一气呵成,充满了奋发向上的精神,表现出诗人“感时思报国,拔剑起蒿莱”(《感遇·本为贵公子》)的思想情操。感情豪放激扬,语气慷慨悲壮,英气逼人,令人读来如闻战鼓,有气壮山河之势。
本首诗是组诗《马诗二十三首》中的第十七首。李贺是唐室宗孙,系出郑王李亮之后。但积久年深,他这唐室宗枝,却早被皇家忘却,直败落到山坡村居、门庭冷落、甲蔬淡饭难于为继的清苦地步。尽管才华横溢,砺志苦读,诗名早著,但由于得不到力者的引荐,他终是不被赏识,只能挣扎于社会下层,于是带着忧愤之情创作了这组诗。
这组诗历来被认为非一时一地之作。吴企明《李贺集》则认为作于元和九年(公元814年),时逢马年,诗人感慨万千,一气呵成创作了这组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