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荆轲之事,《战国策·燕策》与《史记·刺客列传》都有记载,其基本情节是相似的。陶渊明的这首诗显然是取材于上述史料,但并不是简单地用诗的形式复述这一历史故事。
诗的头四句,从燕太子丹养士报秦(报,报复、报仇之意),引出荆轲。不仅概括了荆轲入燕,燕丹谋于太傅鞫武,鞫武荐田光,田光荐荆轲,燕丹得识荆轲,奉为“上卿”等等经过,而且,一开始便将人物(荆轲)置于秦、燕矛盾之中,又因为这个人物是最出众、最雄俊的勇士(百夫良,超越百人的勇士),于是乎他自然成了矛盾一方(燕)的希望之所托。那么,故事的背景,人物的位置,及其肩负之重任,大体都已亮出,所以说这四句是“已将后事全摄”。正因为如此,矛盾的发展,人物的命运等等悬念,也就同时紧紧地系在读者的心上。下面接着就写荆轲出燕,在临行前,史书中有荆轲等待与其同行的助手,而“太子迟之,疑其改悔”,引起荆轲怒叱太子,且在一怒之下,带着并不中用的秦舞阳同行的记载。诗人略去这一重要情节,而代之以“君子死知己,提剑出燕京”。这后一句逗出下文,而前一句显然是回护了燕丹的过失,但这样写却与首句的“善养士”相呼应。既使得内容和谐统一,一气贯注,也使得笔墨集中,结构浑成。易水饯行,《战国策》与《史记》是这么写的:“遂发,太子及宾客知其事者,皆白衣冠以送之……”,由平缓而渐趋激昂。诗人则不然,他首先插入:“素骥鸣广陌,慷慨送我行”。素骥,白马。马犹如此,人就自不待言了,诗的情绪一下子就激发起来了。因而“雄发”二句的刻画——头发直竖,指向高高的帽子;雄猛之气,冲动了系冠的丝绳——虽不无夸张,但却由于情真意足而显得极其自然。易水饯别,也正是在这种气氛中酝酿和展开的激昂悲壮的一幕。高渐离、宋意……一时燕国的豪杰,都列坐在饯席之上。寒水哀风,击筑高歌,声色俱现,情景相生,送者、行者,无不热血沸腾,慷慨流涕。“心知去不归,且有后世名”。又一笔折到行者,道出了行者的决心,写出了行者的气概,而这也就是这幕戏的意图与效果之所在。“登车”六句写荆轲义无反顾,飞车入秦。使上述的决死之心与一往无前的气概,从行动上再加以具体的表现。其中“凌厉”二句亦属诗人的想像,它好似一连串快速闪过的镜头,使人物迅逼秦廷,把情节推向高潮,扣人心弦。诗中以大量笔墨写出燕入秦,铺叙得排荡淋漓,而写到行刺失败的正面,却是惜墨如金,只用了两句话——“图穷事自至,豪主正怔营”。前一句洗练地交代了荆轲与燕丹在地图中藏着利刃以要劫、刺杀秦王的计谋,同时也宣布了高潮的到来,后一句只写秦王慌张惊恐,从对面突出荆轲的果敢与威慑,而对荆轲被秦王左右击杀等等,则只字不提,其倾向之鲜明,爱憎之强烈,自在不言之中。作者以有限的篇幅,再现了雄姿勃勃的荆轲形象,也表现了作者剪裁的功夫与创造的才能。诗的最后四句,便是直截的抒情和评述,诗人一面惋惜其“奇功”不成,一面肯定其精神犹在,在惋惜和赞叹之中,使这个勇于牺牲、不畏强暴的形象,获得了不灭的光辉、不朽的生命。可以看得出诗人是以饱蘸感情的笔触,写下了这个精采而又有分量的结尾。正如张玉谷说的:“既惜之,复慕之,结得抟捖有力,遂使通首皆振得起”(《古诗赏析》)。
发思古之幽情,是为了现实。不过这“现实”亦不宜说得过窄过死(如一些论者所言,这首诗是诗人出于“忠晋报宋”而作),为什么呢?首先,因为陶渊明反复地说过:“少时壮且厉,抚剑独行游。谁言行游近,张掖至幽州”(《拟古》之八);“忆我少壮时,无乐自欣豫。猛志逸四海,骞翮思远翥”(《杂诗》之五)。这使我们看到在作者的生活、志趣和性格中,也早已具有着豪放、侠义的色彩。其次,诗人也曾出仕于晋,不过他说这是“误落尘网中,一去十三年”(《归田园居五首》),悔恨之情溢于言表,足见“晋”也并不是他的理想王国,当然“宋”亦如此。这些都是我们不必将《咏荆轲》的作意胶柱于“忠晋报宋”的理由。诗人一生“猛志”不衰,疾恶除暴、舍身济世之心常在,诗中的荆轲也正是这种精神和理想的艺术折光。说得简单一点,便是借历史之旧事,抒自己之爱憎,这样看是比较接近诗人心迹的吧。是的,这首诗的影响也正在此,此亦有诗为证:“陶潜诗喜说荆轲,想见《停云》发浩歌。吟到恩仇心事涌,江湖侠骨恐无多。”(龚自珍《己亥杂诗》) (赵其钧)
李煜热爱书法艺术,不仅有一定的成就,而且素养深厚,鉴赏能力颇高。这篇就王羲之书法而作的评述,就受到后人的认肯与称引。如南宋桑世昌的《兰亭考》、明代张丑《清河书画舫》等均有收录。《全唐文》卷一二八所收此文,止于“无蕴藉态度”,缺少以下35字,遂不能明其写作时间与缘由。此据《兰亭考》卷五所载而录。王羲之是东晋著名的书法家。到唐代,太宗李世民尤好其字,四处搜访,煞费心思,重金收购,不惜代价。在房玄龄主持修撰的《晋书》中,他亲自为王羲之的传记写“传论”,说是“详察古今,研精篆素,尽善尽美,其惟王逸少乎”!“心慕手追,此人而已”。王羲之至唐代而名声极盛,被尊为“书圣”,就与李世民的推崇不无关系。据说李世民最爱《兰亭集序》,生前日日摩挲,死时又携入地下,致使《兰亭集序》的真迹后人不见,传讲纷纭,成为中国书法史上的一大公案。好在李世民生前因珍爱《兰亭集序》而曾经刻石立碑,制成拓本以赐亲近,当时书法名家如虞世南、欧阳询、褚遂良等也多有摹写,于是而有刻本与摹本传于后世。虽然不及真迹,到底也可一窥神貌。李煜的这篇书评就见于太宗赐予弟弟韩王李元嘉的拓本《兰亭集序》上的题跋。
李煜对王羲之的推尊,完全承袭了李世民的看法,不仅是古今无以超越的唯此一人,而且视之为诸家书法艺术的渊源。他历数唐代著名书法家的优劣,以为优皆出于王羲之,而劣处只是不及耳。这里所列举的“韵”“力”“意”“清”“筋”“骨”“肉”“气”“法”九字,都是就书迹的整体风貌而论,加以对比,有力地支持了开篇即言的“各得右军之一体”的观点。最后举出的王献之具有总结性,说他虽然总有诸人之长而无其短,却心情不及其父的平和,态度不及其父的雍容,风仪不及其父的清雅,涵养不及其父之深厚,反映在书法上就是“失于惊急”。因此,李煜虽然没有具体地评说王羲之的书法,而王羲之书法之“尽善尽美”,王羲之书法之不可企及,也就不言而喻了。
李煜的评论,关注其精神,而不在意其点画,重神而轻形,这正是中国艺术评论的特点。书法如此,诗词如此,绘画也是如此。这种评论方法因为过于感性,又过于抽象,有时不容易描绘其意见。但是,如果我们能够细心地揣摩,细心地观察,慢慢地体会,也能通过这样的启示而获得一种整体的感观,而得其风神韵味。虽然难以言传,却别有一种意会。
这三首小令都专门以山为题材,它们虽然没有像其他词那样标明词题,但每首的头一个字“山”,可以说即分别代表着各自的题目。
这三首小令所写重点不同,合起来却是完整的组诗。它们共同的显著特点在于运用了整体象征的创作方法。象征是人们常用的艺术方法,如有人用狮子象征力量,有人用鸽子象征和平,有人用香草象征美人,有人用同海的搏斗象征人生拼搏等。毛泽东在此则用山的形象来象征红军形象,通过他的精巧艺术构思,让象征者与被象征者在气势、气概、精神、气质诸方面,获得了内在联系。它们既都是写山,同时又都是写红军,既是咏山曲,又是歌颂英雄红军的乐章。三首各写出一个侧面、一个特点,表面上处处写山,写山峦姿态,山野情趣,翻山滋味,实际上是处处借山象征红军,通过咏山来歌颂红军。
它们虽是小令,但格调却是雄浑豪放的。意境磅礴、壮观、豪迈;夸张、比喻、象征、衬托、赞叹、抒情、寄意并举;同调重奏复沓、往复旋还,节奏紧凑,回肠荡气,非同凡响。
第一首表面上是极写山之高,实质上是写红军越过高山时,所表现出的藐视困难、一往无前、不可屈服的精神气概。毛泽东引了一首民谣作为原注,那民谣正是极力形容山之高的,高到仅仅“离天三尺三”,因此“人过要低头,马过要下鞍”,一般的人和马都得向它屈服。然而,红军在这样的高山面前,却“快马加鞭未下鞍”。这里的“快”字是状写马的行进速度的,马在如此高山面前毫无畏色,没有止步。依旧快速前进;而骑在马背上的人则更神气了,居然还要加劲扬鞭催快马,因而人、马都飞驰而过。未下鞍,一是说红军的马过时没有卸鞍,一反民谣所说的“马过要下鞍”的习惯;二是说红军过时没有下马,当然也不会低头,一反民谣所说的“人过要低头”的习惯;那么,无疑是高山低头了。同样险峻的高山,在不同的人和马面前,出现了截然不同的情况,这便富于神奇性地反衬了红军足以征服一切艰难险阻而不为任何艰难险阻所屈服的一往无前的英雄气概。
“惊回首,离天三尺三。”毛泽东写得很幽默,待到纵马扬鞭飞奔过去以后,再回头仰望,不觉猛然大吃一惊。惊,既是对极高极险的山望而吃惊,同时也传达出一种翻越高耸云天的大山后的惊喜、自豪的神情。“离天三尺三”并非实数,而是夸张,用夸张笔法极写山之高峻,从而反衬、烘托红军飞驰过山的英雄形象,突出红军一往无前的精神气概和实现战略转移的急迫心情。
第二首表面上是极写山之大,写群山之磅礴、险峻,实质上是写红军在万山丛中英勇战斗的雄伟、豪迈的气概。毛泽东首先用大海来比喻、描写山:“山,倒海翻江卷巨澜。”毛泽东从高处放眼望去,千山万岭逶迤起伏,因而他感觉势如江海倒翻,怒潮猛卷,连天排空,汹涌澎湃。接着,又用驰骋中的万马来比喻、描写山:“奔腾急,万马战犹酣。”诗圣杜甫在《病橘》中用过“奔腾”一词: “忆昔南海使,奔腾献荔枝。”即飞奔急驰之意。毛泽东再加一“急”字,则其快如飞之速度已达极点。毛泽东久望险峻的群山,联系自己指挥千军万马南征北战的深切体验,因此又觉得它们恰如鏖战中的千军万马在奔腾。这样,毛泽东连用两个比喻,就形象生动地写出了千山万岭的磅礴、雄伟的气势。
但是,在毛泽东的艺术构思中,山的雄姿与红军的雄姿是相对应的,写山就是为着写红军。群山万岭的雄伟气魄,正可见红军的伟大气魄。群山万岭正是红军历经之地,因此人们既可想见红军在那里急速进军的英雄姿态,也可想见红军在那里的战斗姿态和激战场面,从而使雄姿英发、骁勇善战的红军形象,巍然屹立起来了。
第三首写的是山的峻峭。作者用夸张与想象写出奇峰凸起的壮观景象。他用“刺破青天”的宝剑形容山的峭拔陡直,这把锋利的“宝剑”把天都刺破了,可是锋刃一点也没有残破。山的峭立与峭锐被诗人刻画得力透纸背,在古往今来写山的诗句中,可谓无与伦比,石破天惊。而最后一句的想象更是神奇,让人联想到女娲补天的神话:“共工氏与颛顼氏争为帝,不胜而怒,乃头触不周山崩,天柱折,地维缺,女娲氏炼五色石以补天缺,断鳌足以立四极。”神话中的天柱支撑起天空,诗人引用其意,说被刺破的青天仿佛要掉下来,幸亏这些山像坚挺的柱子支撑起天空,使之不致坠落,从而表现出山的雄伟、坚实。与上两首词相同,对山的描写让人自然地联想到与山一样顶天立地、坚强挺拔的红军战士。英勇的红军与国民党军队作战时,就像这直插云霄的利剑,又像这擎天的石柱,坚不可摧,给置民族危亡于不顾的国民党以沉重的打击。
毛泽东的这三首小令从不同的角度刻画了云贵山峦的气势形貌。它们各自独立,但又互相补充,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诗人用如此气势磅礴的笔法来写小令,这在词的创作史中前无古人。南宋词坛豪放派的领袖辛弃疾曾经写道:“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情与貌,略相似。”(《贺新郎》)用山的矫健妩媚来写自己的个性品格。这种散文化的写法已经是对传统本色词的突破,而千载之后的伟人毛泽东则更为大胆地运用比喻想象的手法,使用气势磅礴的语言,写出了一种具有崭新面貌的小令。虽然宋末的风雅派词人张炎曾说,“词之难于小令,如诗之难于绝句,不过十数句,一字一句闲不得,末句最当留意,有有余不尽之意乃佳”(《乐府指迷》),强调的是小令的含蓄蕴藉,意在言外,只有毛泽东这样的气魄胸襟,才能创作出如此大气磅礴的小令,可以说是大手笔、大气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