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本是六朝古都,明朝初年和南明福王也曾建都于此。秦淮河畔的金陵旧院,当年曾是歌舞繁华之地,温柔旖旎之乡。多少达官贵人车马喧阗,曾到这里寻欢作乐,纵情声色:白日里沉溺于歌妓舞女的欢歌醉舞中,晚上则倚翠偎红,眠花宿柳。可是当诗人如今来到此地,见到的却是另一番境况:当年衣锦著绣的青楼美女,如今已化为尘土,那通宵达旦的喧闹歌吹,如今已杳无声息,园林中雕梁画栋的楼台,如今已成为废墟,曲折围绕的水池,也已被填塞埋没了。
头两句诗以“残”、“尘”、“尽”、“湮”四字,突现出一幅人去楼毁、荒凉败落的景象。按说怀古诗写到此处,下面该抒发两句感慨了。诗人却出人意料地继续写景,他把笔触转向南京特产的一种蔬菜——瓢儿菜,借此深寓了历史沧桑之慨。当年满园春色、姹紫嫣红的秦淮河畔,如今竟让一种普普通通的青菜“独占秦淮旧日春”,可见往昔的一切都风流云散,这一带只剩下种菜人家了。
抚今追昔,怎不发人深思?秦淮的衰败乃是南明王朝覆灭所致,而南明王朝的覆灭不正是由于当年统治阶级在秦淮一带荒淫奢靡、醉生梦死所致么?诗人将深沉的感慨藏而不露,让历史的教训化作引人遐想的艺术形象,以小见大,富有情韵,从而使全诗更显出蕴藉含蓄之美。本诗实写现状,虚写往昔,但读者透过字里行间还是不难想象当年秦淮河一带清歌阵阵、舞影翩翩的繁华热闹情景,并与荒残冷落的现状形成鲜明对比。故沈德潜评此诗曰:“极浓丽地偏写得荒凉如许,感慨系之”。
王安石在晚年罢相隐居之后,诗歌创作也发生了变化,政治题材减少了,写湖光山色的小诗多了,壮年时代的豪放雄奇的风格改变了,取而代之的是清空精绝、雅丽低回。这个时期的作品在艺术上则更为成熟了,有一唱三叹之感。
这是一首饶有风味的小诗。诗人坐在家门口,对着涧水、绿竹、花草,兴趣盎然。不知不觉地,白天过去,夕阳下山,山中十分幽静,连鸟都不叫一声。看似脱去世故,其还是人退而心不退,故作此诗,以表达心中的不平。 在诗人王安石的笔下,一切都是鲜活的,都是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涧”是鲜活的,在山间竹林里回环往复,奔腾跳跃,唱着歌,带着笑流向远方;“竹”也是鲜活的,仿佛在你的思维深处亭亭玉立,舞动腰身,款款弄姿,将那婀娜的影子倒影于流水之中;再看那“花草”,正在舞弄柔情。
然而,在诗人的笔下,一切又都那么幽深静寂,“涧”是幽静的,“竹”是幽静的,“花草”也是幽静的,无声无息,自生自长,随心所欲,享受春天,自我陶醉。人,“茅檐相对坐终日”,整天整日一声不响地在屋檐下对着大山静静的坐着,幽闲、寂寞至极。末句是改用南朝梁王籍《入若耶溪》句:“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王安石翻过一层,变成“一鸟不鸣山更幽”。对这样的改写,前人多有讥刺,认为一鸟不鸣,山自然更幽,用不着多说,所以王安石这么一改,是点金成铁。王安石的诗与王籍的诗实际上代表了两种修辞手法。王籍是用反衬。山中鸟雀齐鸣,声音扑耳,是因为山里已没有人,成了鸟的世界,鸟才会如此啼鸣,就像欧阳修《醉翁亭记》所说,是“树林阴翳,鸣声上下,游人去而群鸟乐也”。这样写,寓静于闹,更富有情理韵味,经常被诗家所采用,如杜甫《题张氏隐居》:“春山无伴独相求,伐木丁丁山更幽。”就是用此手法。王安石的诗是直写,从正面渲染静态,显得平淡自然,直截明快。从诗歌的底蕴来说,王籍的诗更耐读一些。
王安石善于融合前人诗句入诗,有很多成功的例子。这首诗从这一点上来说,改得似乎太不高明,与他的学养不称。从这一反常来考虑,古人常以鼠雀喻谗佞的人攻击别人,王安石推行新法,受到很多人反对,在诗中也许即以“一鸟不鸣”表示自己退居后再也听不到这些攻讦声因此而很高兴。
这是一首写少女伤春的词。少女伤春,在周邦彦以前的诗人词人中有不少人写过,但跟尝果怕酸联系起来,却是罕见的。周邦彦这首词由少女尝果写到伤春,过渡自然,联系紧凑。
“红杏枝头春意闹”,(宋祁《玉楼春》),可见杏子成熟,当在暮春时节了,新摘来的杏子放在金盘里,色泽鲜艳明丽,不用“置金盘”,而用“落金盘”,因“落”字有从摘下到放置过程的动态感,即摘下放入的意思,比“置”字生动得多。新出林的杏子特点是鲜脆,逗人喜爱。但又由于是新摘,没有完全熟透,味道是酸多甜少,颜色青紫而不太红。而少女好奇,好新鲜,见到鲜果以先尝为快。但乍尝之后,便觉味酸而齿软了。正如韦应物诗“试摘犹酸亦未黄。”少女怕酸,不敢再吃,只剩下大半个吃剩的杏子。青紫色的残杏,留下少女一道小小的口红痕迹,唇丹与青紫相间,在词人看来,简直是一种美的享受。而这位少女也必然因怕酸而攒眉蹙额,娇态可掬,更惹人怜爱了。所以词人用了“可惜”二字,而不用“留得”二字。因为这不只是在写半枚残杏,而是透过残杏写少女。
下片先从少女眼里写周围环境,南陌上,满地落花狼藉,春雨斑斑,送走了春天。真是春雨无情,落花有恨。这三句似与上下文无关系。但看最后三句之后,便可体会到这三句环境描写对少女的伤春情怀起了烘托作用。正是在这样一个落花春雨的撩乱氛围中,才使少女感到“落花风雨更伤春。”(晏殊《浣溪沙》)而伤春心事“都在眉间”。也就是说因伤春而愁眉深锁。对于妙龄少女来说,伤春每由怀春引起。对花落春归,感岁月如流,年华逝水,因而有了某种爱情意识的跃动,这是可以理解的。但这却是少女不可透露的内心世界的秘密,所以她只能不言不语,终日攒眉。
上片说的少女因尝杏怕酸而攒眉,这是生活中的偶然现象,少女因怀春伤春而攒眉,则是生活中的必然现象。这两种现象在词中来了个巧合,少女以尝杏怕酸而攒眉,巧妙地掩饰了她因怀春而攒眉,掩饰了她内心的秘密,可谓妙合无垠,这也正是作者构思细密,匠心独运之处。
这首词上下两片初看似无关系,不易衔接,实则用暗线贯串,自然过渡,结构曲折。作者又善于抒写女性心理,将女性心理活动与景物描摹巧妙结合,所以后来评论周词的都很称赞他的词法,如清陈世焜云:“词至美成,开合动荡,包扫一切。”(《云韶集》卷四)
这是韩愈向唐宪宗上的一篇奏表。该表中心论点是“佛不足事”,集中表现了作者坚决反对唐宪宗拜迎佛骨这一迷信举动,充分显示了作者反佛明儒的坚定立场和英勇无畏的战斗精神。该表广征博引,说古论今,结构严谨,逻辑性强,感情激烈。韩愈在这篇表中揣摩皇帝迎佛骨的心理状态在于“事佛求福”、益寿延年,因此他只字不提佛理,表的前半部分只从年寿上立论。表分为四大段,由六个自然段组成:
第一大段包括一、二自然段。这一大段以佛教传入中国之前、之后的大量历史事实,从正反两方面证实“佛不足事”,事佛有害。第一自然段指出佛教传入中国以前,君王长寿:开篇简洁有力地做出判断:佛是夷狄的宗教,东汉时流入中国。(按,据今人考证,佛教在西汉时已传进中国)点出“夷狄”,以同“中国”相区别,希望能从皇帝至高无上的自尊心方面打动唐宪宗。继而列举上古时期黄帝、少昊、颛项、帝喾、尧、舜、禹、殷汤、大戊、武丁、周文王、武王、穆王等都长寿的历史现象,说明长寿的原因并不是“事佛”一这就隐含不必事佛的意思在内。第二自然段,以佛教传入后,皇帝“事佛求福,乃竟得祸”的事实,讲明了“佛不足事”的道理。
第二段以唐高祖对佛教“则议除之”的历史与唐宪宗违背祖宗遗教,迎奉佛骨带来危害的现实,从正反两个方面说明“佛不足事”,事佛有害。先叙述高祖对佛教采用“除之”措施。由于唐初政局变动,秦王李世民杀皇太子李建成与齐王李元吉后,高祖失去权位,新登基的唐太宗李世民用“大赦”和“复浮图、老子法”等措施拉拢人心,稳定局面。高祖除佛落空。这段史事难于秉笔直书,所以作者巧妙地把它推给“群臣才识不远”。作者高度评价除佛之议,觉得是“先王之道,古今之宜,推阐圣明,以救时弊”,并明确表示对停止除佛的不满: “臣常恨焉”。次叙唐宪宗即位之初,实行高祖遗志, “不许度人为僧、尼、道士,又不许创立寺、观”。使作者欢欣鼓舞。但情况剧变,现在不仅没有实行诏令,反而放纵佛教蔓延扩展,使它盛行。 “今纵未能即行,岂可恣之转令盛也?”这句在文中起承接、关锁作用,文意一大转折,前面从正面立论,用作下文的对比。
下文叙唐宪宗迎奉佛骨“伤风败俗,传笑四方”。从反面劝谏唐宪宗停止迎奉佛骨之举,委婉地替宪宗开脱,有意说他“不惑于佛”,迎佛骨只是迁就众人贪乐之心,为人们设怪异戏玩之具。其实,作者深知唐宪宗为佛教虚妄所迷。从称颂唐宪宗“神圣英武,数千百年已来,未有伦比”,到为之推诿责任,足见作者上表时期盼唐宪宗接受诤谏和小心翼翼的心理。 “安有圣明若此,而肯信此等事哉?”不想触怒唐宪宗,而搬给其一个改变初衷,停迎佛骨的阶梯。表文把迎奉佛骨造成恶果的责任推给“百姓愚冥”,虽然是作者“上智下愚”观点的流露,但更是一种策略。百姓以皇帝“真心事佛”,因而出现狂热、怪异情况:焚顶烧指、解衣散钱、弃其业次,甚至断臂脔身。 “自朝至暮”从时间上写狂热怪异的程度, “百十为群”、 “老少奔波”,言狂热,怪异人数之众。作者对此现象做出评判:“伤风败俗,传笑四方”,不是小事。第一段言先朝故事以影射现实:迎奉佛骨无益而有害?第二段则言本朝时事,以批评现实:迎奉佛骨,带来祸害,虽为唐宪宗开脱,但唐宪宗实负重责,这是不言而喻的。
第三段包括第四、五自然段,从佛本夷狄之人与对鬼神应敬而远之两个方面阐述迎奉佛骨有背先王之道,再次论证佛不足事,事佛有害。第四自然段指出佛骨乃“枯朽之骨,凶秽之余”,不得入宫禁。“夫佛,本夷狄之人”,这是从排斥外来思想的方面探究佛祖的来由:佛并不神圣,他们的佛祖释迦牟尼也不过是肉眼凡胎的人,而且是夷狄之人。鄙夷之情溢干言表。从佛祖这一根本上否定佛,说明作者反佛相当彻底。佛祖作为夷狄之人,语言、衣服诸方面都与中国人不一样。
第四大段在上述条陈事佛有害的基础上,提出“永绝根本”的排佛措施,表示如果能够实施“岂不盛哉!岂不快哉!”排佛的措施是“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诸水火”。这一措施的深远意义是“永绝根本”,使天下之人消除疑惑。作者忍不住在这里插入抒情语句,以表达欢欣之情。继而做一假设:“佛如有灵,能作祸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作者情愿承担一切风险,表现出为国为民牺牲一己的精神,既言“佛如有灵”,这就透露作者未必相信佛能作祟,表明作者思想可能徘徊于有神、无神之间。
这篇表以大量历史事实与现实状况作为例证,阐述“佛不足事”这一中心论点,并引经据典,用先王之教与先王礼法作为理论依据,由远及近,从古到今,层层紧扣,逐层深化,严肃批评唐宪宗迎佛骨、崇佛教的荒谬性与危害性,始终表现摆事实、讲道理、诚恳劝谏的风范。文章擅长用对照写法。从历史看,有佛教传入中国之前与传入中国之后不同情况的对比;从现实来看,有唐高祖与唐宪宗对佛教所持不同态度的对比;从唐宪宗本人来看,有前后不同时期不同思想、做法的对比。正反两面的对比,使作者之立论更显得正确、鲜明。文中穿插生动的描写,增强了形象性与说服力。又如读到佛祖假如活着,来朝晋见所受礼遇,也出之以形象的描写,把佛祖那外邦使者的臣子面目,活灵活现地展示在了人们的眼前,因而使之失去了神圣的光圈,而突现其“夷狄之人”的屈辱地位。这些形象性的描写,作为论证的辅助手段,起到了独特的效果。在语言运用上,这篇表只举实例,不用典故,无冷僻字眼,有日常口语,以散句为主,自然洒脱,娓娓道来,晓之以理,动之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