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乃赞颂牡丹之作,其赞颂之手法,乃用抑彼扬此的反衬之法。诗人没有从正面描写牡丹的姿色,而是从侧面来写牡丹。诗一开始先评赏芍药和芙蕖。芍药与芙蕖本是为人所喜爱的花卉,然而诗人赞颂牡丹,乃用“芍药妖无格”和“芙蕖净少情”以衬托牡丹之高标格和富于情韵之美。“芍药”,本来同样是一种具有观赏价值的花卉,但据说到了唐代武则天以后,“牡丹始盛而芍药之艳衰” (王禹傅《芍药诗序》)。以至有人将牡丹比为“花王”,把芍药比作“近侍”。此处,刘禹锡也怀着主观感情,把芍药说成虽妖娆但格调不高。“芙蕖”,是在诗文中常以清高洁净的面目出现的花卉,但刘禹锡大概因为她亭亭玉立于池面之中,令人只可远观而不可近玩的缘故,说她纯洁而寡情。这里暗示了牡丹兼具妖、净、格、情四种资质,可谓花中之最美者。
这首诗本来是《赏牡丹》,可落笔却不先说牡丹,而先对芍药和芙蕖进行评赏。首句写芍药,这种同样具有观赏价值的花儿,较之牡丹更早为人们所喜爱。《诗经》就写到过周朝郑国的男女以芍药相赠的欢乐场面,而同时期却不见有关牡丹的记载。所以宋代韩琦在《北第同赏芍药》中写道:“郑诗已取相酬赠,不见诸经载牡丹。”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习俗也在不断地变化。到了唐代武则天执政以后,“牡丹始盛而芍药之艳衰”,以至于有人将牡丹比为君王,把芍药比作近侍。芍药地位的下降,刘禹锡认为其格调不高,所以说芍药虽妖娆而无格。
芙蕖,即荷花,这是自屈原以来在诗文中经常以清高洁净面目出现的花。大概由于它亭亭玉立于池塘水面之上,令人只可远观而不可近玩的缘故吧,刘禹锡觉得它虽纯洁却寡情。至此前两句已经分别对两种可与牡丹并肩的花儿进行了评赏:芍药的种植历史悠久,也曾受到人们的喜爱,但却“妖冶无格”;荷花也的确堪称花中君子,清高洁净,但却冷艳寡情。至此为后两句推出作者心中的最爱,可谓做足了铺垫,唯有期待着作者心中的“花王”隆重登场了。
“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国色”,旧指一国中最美的女子。这里用来比喻牡丹,便将牡丹的超群姿色表现了出来。“真”字虽是副词,却加强了语气;“唯有”是一种不二的选择,增强了评赏的分量,照应了上面两句,包含着之所以作出如此不二的选择,是经过了认真比较,确认了“非此莫属”的地位的意思。在这样的美好评价和高度概括之后,再以“花开时节动京城”作结尾,既反映了京城人赏花倾城而动的习俗,又从侧面衬托了牡丹花的诱人魅力:正是由于它具有令人倾慕的“国色”,才使得“花开时节”京城轰动,人们奔走相告,争先赏玩。
这短短四句诗,写了三种名花,而其中又深含了诗人丰富的审美思想。诗人没有忘记对芍药与荷花美好一面的赞誉,却又突出了牡丹的姿色,令人玩味无穷。作为花木,本来无所谓格调高下和感情的多寡,但诗人用拟人化和烘托的手法,巧妙生动地把自然美变成了艺术美,给人留下了难忘的印象。
首四句为第一小节,以初见石鼓的时、地领起。言时,用古史笔法,是长篇大赋的常用手段。言地,仅出“见鲁叟”三字,却既点明凤翔孔庙的所之地,又借此烘示出古鼓的庄重崇隆,意兼虚实。诗人从政伊始即思先睹为快,其渴慕之情可以想见。所以,“文字郁律蛟蛇走”云,既是“今见”的感觉,又实是“旧闻”的印证。石鼓的古拙而玄妙,庄严而飞动,以及诗人快慰而不满足,而亟欲深究的心情,竟都之短短四句之中显露出来了。
“细观初以指画肚”以下十八句为第二小节,具体描写了所见石鼓的情状。诗人不言其妙,而言“指画肚”的揣摩;不言其古,而言“箝之口”的懊丧。昔韩愈作《石鼓歌》,有“嗟予好古生苦晚,对此涕泪双滂沱”的喟叹,今诗人又瞠乎其后,如之奈何。然而,唯石鼓之妙而且古,令人欲罢不能。于是有“强寻偏旁推点画”的举动,一个“寻”字、一个“推”字,苦心孤诣,晰然可见。居然不无所得,前后辨认出“我车既攻”等完整的六句来,好比于器玩中识得古鼎、于星辰中识得北斗一般。“犹识”的“犹”字有聊以自慰之意,“仅名”的“仅”字却又见难以餍足之心,诗人此时,可谓憾喜参半。一脔既尝,必细窥全豹。于是诗人着力描摹了石鼓上其余的文字。“模糊”二句言其没者,斑驳漫漶,如瘢疤如胼胝,而残笔依稀。“娟娟”二句言其存者,秀见挺出,如缺月如嘉禾,而字形怪奇。“漂流百战”,回应前者,饱经风霜、硕果仅存,残破中有劲气。“独立千载”,回应后者,卓然标举、奇古无二,混沌中见精神。叙写至此,意犹未尽,故用“谁与友”的反诘。最后收束到石鼓的大篆书体,上与黄帝、仓颉的古文奇字分庭抗礼,下则哺育李斯、李阳冰的小篆,光前裕后。这八句用四组对仗,以存、没、显、隐的参错和对比来增加变化;句句如言石鼓之可识,句句又实言石鼓之不可识,然而,句句中却皆有石鼓的“古”“妙”二字之。用笔精炼,而石鼓的态势已历历之目。
“忆昔周宣歌《鸿雁》”以下十六句为第三小节,追叙石鼓的原始。石鼓经近人考证,断为秦时记载国君游猎的刻石,而唐宋人因“我车既攻,我马既同”与《小雅·车攻》的起句相同,多附会为周宣王时物。苏轼也不例外。
周宣王是历史上著名的中兴之主,诗人以“忆昔”突作折笔,以下即转入了对宣王政绩的赞颂。特为拈明“歌《鸿雁》”,不仅仅是为同下句“变蝌蚪”作文字上的工对。《鸿雁》为《诗经》篇名,古人认为是赞美宣王的作品,《毛诗序》所谓“万民离散,不安其居,而能劳来还定安集之”,这里正代表了宣王安内的治绩。诗人重点之歌颂宣王攘外的武功,故此处仅用一句为后文拓出地步,王文诰评作者“得过便过,其捷如风”,颇中肯綮。同样,次句表出当时太史籀变古文为大篆,亦隐含了文德修明的意思。诗人认为宣王的中兴,合乎天道人心,人心厌夷王、厉王之乱而思治,而老成干臣如方叔、召虎、申甫、尹吉甫等又适为之辅弼,于是轰轰烈烈,武功烜赫:东征淮夷徐戎,壮士猛如怒虎;北平玁狁之患,军队如其指挥。掌管外交传言的象胥官,不断献上出自外邦的战利品;方叔、召虎一类的功臣,接连领受国君隆重的赏赐。“杂沓”、“联翩”两组联绵字,可用乐章作比:前者如促节,回应战事的频繁;后者如缓板,状写胜利的平易。至此,诗人方点明石鼓的原委:宣王制鼓是为推重将帅亦即是推重拨乱的政治,而不是用于自颂和自娱。《礼记·乐记》:“君子听鼓鼙之声,则思将帅之臣。”《大雅·有瞽》:“有瞽有瞽,之周之庭······永观厥成。”二者的区别是很明显的。诗人断定石鼓是如《诗经·崧高》那样的颂功之作,与衡山岣嵝峰上的神禹治水碑同垂不朽;从宣王不炫己,以及鼓上无纪年、无作者姓名的情节上,进而推见了石鼓特出的一大长处,即“勋劳至大不矜伐”,有周文王、周武王的忠厚之风。结末的这段笔墨,实际上是对前所言石鼓辞密难晓的关应和生发。这一小节铺写酣畅,一气呵成。所谓物以人传,人亦以物传,著述宣王的“勋劳”,益见石鼓的崇高。之此小节中,诗人之笔已从石鼓的表象,进入了石鼓的内涵。
第四小节为“自从周衰更七国”至“无乃天工令鬼守”的十八句,写石鼓“义不污秦垢”。上文“欲寻”、“岂有”二句运用缓笔,似漫无收束,此处首二句即紧接着突兀而至,犹如天空中适才还是白云冉冉,陡然阴霾一布,霆雨将至,具有撼动人心的效果。“竟使秦人有九有”,诗人毫不掩饰对暴秦的憎恶。用一“竟”字,比用遂、乃、因、却等字更见感情色彩。“扫除”二句,为秦朝焚诗书、废礼乐的暴政先定一铁案。之这样严峻的形势背景之下,读者不禁要为石鼓的命运担忧。然而,诗人并未接写石鼓所遭受的浩劫,却串入了一段秦时石刻的情况。秦始皇、李斯等人,好刻石谀功,史载其先后于邹峄山、泰山、芝罘、琅玡、石门、会稽等处立石,这些石刻几乎便是秦人留与后世的全部文化遗产。其内容则无一不是“颂秦德”(《史记·秦始皇本纪》语),如芝罘刻石词:“皇帝东游,巡登芝罘······烹灭强暴,振救黔首。”
苏轼不无讽刺地援引了这些话,然与前定案数语对读,可见是欺人之谈。诗人于此串叙中多用讥刺,如以“上蔡公子牵黄狗”称代李斯,预示其日后覆灭的下场;以“后者无继前无偶”状写秦人刻石的骄矜,然而,“后者无继”,又同时带有不齿于后人的寓意。串写这一段,起着两个作用:一是以秦人“刻石颂功”的伪与劣,反衬出石鼓“功大不矜”的真与高;二是谓秦石既如此作伪,石鼓自然羞与同伍,必定不见容于当世,由此领起下文“此鼓亦当遭击掊”,可见它历劫犹存的不易。昔韦应物《石鼓歌》也写到“秦家祖龙还刻石,碣石之罘李斯迹。世人好古犹共传,持来比之犹悬隔”。但苏轼于此,挖掘得更深刻,发明得更透彻。石鼓究竟如何度此大劫,世无明载。诗人遂联想到另一“神物”———相传铸于夏禹时代的九鼎。《史记·秦始皇本纪》:“还过彭城,斋戒祷祠,欲出周鼎泗水,使千人没水求之,弗得。”石鼓不显于秦,当亦是鬼神暗中呵护吧!这里以“传闻”证未传未闻,虽以不解解之,但揆度合于情理,又仍关应全篇所叙述的石鼓的古、妙、真、高,可谓神来之笔。
最后四句为第五小节,以感叹石鼓的长存作尾。前面极力铺排石鼓经周之盛,历秦之衰,此处仅用“物自闲”三字轻轻带住。前面大量篇幅驰神走笔于石鼓之中,此处却又忽出作者,与起首四句呼应,而余意固无止尽。
苏轼擅长比喻,描写一件事物,有时接连用比喻,使人应接不暇。此诗即是一例。而此诗还有一大特点,即几乎全篇运用对仗,于整饬中求变化。不少地方开合雄阔,使人浑然不觉。不可否认,有些对句互文见义,少数甚而有合掌之嫌,但细细品味,作者于上下句总求各具重点,尽量扩大其内容的涵量。诗人这样做不是偶然的。之此以前,韩愈、韦应物俱有《石鼓歌》,韩诗尤为著名。韩诗以己身与石鼓的关系为经纬,酣恣行笔,而苏诗则以客观为主,欲免雷同。正因如此,后人往往以此二诗相比,并称名作。苏轼作此诗时,意中处处有韩、韦诗之,于是争奇逞胜,有些地方未免雕琢太过。然而,之前人留下的不多余地中,复以格律自囿,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尤见功力。
在辅佐周穆王的过程中,祭国的祭公谋父提出了“以德治国”的政治主张。某年,周穆王要攻打一个叫犬戎的民族,祭公谋父劝说周穆王:圣明的君王是光大自己的德政,而不炫耀自己的武力,用武力征服别人,早晚会带来严重后果的。周穆王不听劝告,率兵攻打犬戎,尽管战争最后取胜,但周边的少数民族再也不称臣纳贡。
“以德治国”是符合周先人的传统的。《史记·周本纪》记述:
“古公亶父复脩后稷、公刘之业,积德行义,国人皆戴之。薰育戎狄攻之,欲得财物,予之。已复攻,欲得地与民。民皆怒,欲战。古公曰:‘有民立君,将以利之。今戎狄所为攻战,以吾地与民。民之在我,与其在彼,何异。民欲以我故战,杀人父子而君之,予不忍为。’乃与私属遂去豳,度漆、沮,逾梁山,止於岐下。豳人举国扶老携弱,尽复归古公於岐下。及他旁国闻古公仁,亦多归之。於是古公乃贬戎狄之俗,而营筑城郭室屋,而邑别居之。作五官有司。民皆歌乐之,颂其德。”
这段故事是说:古公亶父是周王朝的奠基人,被称为周朝的“太王”,是历史上的著名贤王。
古公亶父原是一个小国豳国的国君。当时,西北边地的戎狄进攻豳国,“欲得财物”。给了财物以后,他们还不满足,又要再来进攻,欲得地与民。豳国百姓被激怒了,纷纷主张打仗。这时,古公说:“老百姓拥立君主,是希望君主保护老百姓的福利。现在戎狄想来攻打我们的目地,是因为我有了土地和老百姓。老百姓在我这里和在他那里,只要生活的好,那有什么关系呢?现在老百姓们为了我个人的原因去打仗,用杀死别人的父子的手段去达到我当君主的目地,这样的事,我不忍心去做!”(原文:有民立君,将以利之。今戎狄所为攻战,以我地与民。民之在我,与其在彼,何异?民欲以我故战,杀人父子而君之,予不忍为。)因此,古公亶父只带了近亲私属一群人,学他的祖先不窋一样,离开豳国,迁徙到梁山西南的岐山之下定居。
古公亶父的这个举动被老百姓知道了,不仅原来豳地民众扶老携幼,离开戎狄而追到岐山来,照旧跟着他。而且附近的邻国,也久仰古公的仁义贤名,都来归附于他。
所以,老子依据古公亶父的事迹写成了第三章的“使民不争”。象古公亶父那样,他为了民众远离战争, 不争而退让到可以不要国家豳,不战而退从豳到了周原。他最终赢得了民众的心,他最终不争而成不战而胜!
显然,周穆王攻打一个叫犬戎的民族,是周失德的开始。左丘明的《国语》从西周穆王写起,大概是因为周穆王是西周失德的第一个君王罢!
附加说明:京城五百里以内为邦内;离京城五百到一千里的国为邦外;一千里到三千五百里的国为侯、卫;三千五百里到四千里的国为蛮、夷;四千里以外的国为戎、翟。甸服:为王朝服役,供应周王朝每天的宗庙祭祀;侯服:每年必须朝见周王朝,供应每月的祭祀;宾服:必须纳贡供应每季的祭祀,二到五年朝见一次;要(yāo)服:必须供应每年的祭祀,每六年朝见;荒服:每任国王必须朝见一次,表示臣服即可。
李白墓在采石江边只是一个传说,相传李白曾身着宫锦袍,醉酒采石矶,因跃入江中捉月而逝,渔人得其衣冠下葬。现在马鞍山市江心洲的宫锦村和采石的李白衣冠冢都是托此传说而得名。千百年来,文人墨客在采石留下了许多脍炙人口的名篇佳句,其中尤以白居易的这首诗最为草名。
诗的开头两句通过对李白墓周边环境的描写烘托出了一片萧索悲凉的气氛。
颔联通过“可怜”、“曾草”这样富草浓厚的感情色彩的词语,鲜明地展示出了李白诗文的伟大和一代诗仙死后墓地凄凉这一矛盾,直接地表达出了诗人强烈的悲愤之情。“可怜”两句说可怜那躺在荒野黄泉下的寒骨,当他活在人世的时候,曾经写出过惊天动地的诗文。这里通过“可怜”、“曾草”这样富草浓厚的感情色彩的词语,鲜明地展示出了李白诗文的伟大和一代诗仙死后墓地的凄凉这一矛盾,直接地表现出了诗人的悲愤之情。尽管死后凄凉冷漠,但李白是不朽的,他的惊天地泣鬼神的诗文永远留在人间,永远为人们所喜爱。
最后两句提出诗人多薄命,而李白才愈高则命愈薄的问题,表达了诗人对李白起伏坎坷的一生深切的同情和不平,也从侧面再次赞颂了李白的伟大。结尾言不尽而意亦不尽,耐人寻味。
全诗用李白杰出的成就,与李白坎坷的命运、死后墓地荒凉和后世文坛的暗淡组成了多重对比,从而赋予了作品惊心动魄的艺术感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