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罢此文,读者也许会提出这样的问题:鲁隐公作为一国之君,到棠地看看渔民怎样捕鱼,有什么了不得,也值得这位臧大夫大惊小怪,还要苦口婆心、掰开揉碎地讲那么多大道理?难道国君连这点自由也没有吗?马克思主义认为:分析、考察和认识任何一种历史现象,都必须把该历史现象放回到产生它的历史环境中去。臧僖伯之所以谏阻隐公到棠地观鱼,是因为隐公这一活动,不符合那个时代一个国君应该遵循并身体力行的行为规范。不符合,就会“乱政”;而屡屡“乱政”,就会导致国家的败亡。况且,隐公远离国都,到棠地观鱼,并非为了体察民情,更不是与民同乐,而仅仅是他本人的一种游乐活动。也正因为如此,他才不敢对臧僖伯的谏言说一个“不”字,最后不得不以“吾将略地焉”为借口,坚持到那里寻乐去。
这篇谏辞的最大特点,是紧紧围绕着一个“礼”字展开劝谏,从观点到为阐明观点所举述的诸多理由及作为论据的事物和行为,都没有稍稍离开这个“礼”字。也就是说,没有稍稍离开制约当时国君行为的规范和准则。另一个也很明显的特点是,劝谏的缘起虽然是“公将如棠观鱼”,劝谏的直接目的也是阻止隐公“如棠观鱼”,但谏辞中对此事却不着一语。这不单单是婉言法,更重要的是,这种表达法反映出进谏者进谏的着眼点,并不在于隐公“如棠观鱼”这一具体行为,而是当时的整个礼制。如果隐公听了臧僖伯这番谏辞明白了“礼”对他的制约性,“如棠观鱼”这种“非礼”的事自然也就不会发生了。
首联“玉瓶沽美酒,数里送君还”写携酒送别。唐诗中的离别总是弥漫着浓浓的酒香,这首诗更是如此,开篇未写送别先说沽酒:精美的玉瓶里盛着新买的香醇的美酒,送君数里,终于到达分别的地点。这两句好像平平叙述,实际上蕴含了对朋友深厚的情谊:瓶为“玉瓶”,酒为“美酒”,从容器的精致名贵和酒的香醇清洌可以看出作者对友人的重视。这种感情在第二句更加明确:“数里送君还”,送君数里,可见为了送别朋友走了很长的路,惜别之情见于言外。
颔联“系马垂杨下,衔杯大道间”紧承上句,写作者与朋友在长满垂柳的大路边下马停留,临别再饮上几杯饯行的酒。古人有折柳赠别的习俗,所以送别诗中常见柳色依依。系马于垂柳之下,举杯于大道之间,作者通过两个前后相承的动作,营造出一种开阔畅达的意境,暗示出这并非是一次黯然销魂的伤情之别。需要提出的是,这两句语言虽舒缓平易,却有一种很强的画面感,垂杨、大道、系马、举杯,使读者眼前浮现出一幅柳阴送别图,给人以美的享受。
扬州地处内陆,并不靠海,也没有十分广阔的水域,所以颈联“天边看渌水,海上见青山”当是作者与友人谈话的内容,而非眼前实景。不管是久别重逢还是即将离别,相知的人似乎总有说不完的话,这两句是对朋友说:此去一行,你将会有许多美好的经历,可以在遥远的地方欣赏大海的美景,可以在广阔的海面上见到缥缈的青山。对美好前景的展望寄寓着对朋友的衷心祝福,不见勉励之辞而暗含勉励之意,景色的描述中凝结了深厚的情感,可以看出作者高超的写作技巧。
有了颈联两句展望美好前景所作的情感铺垫,最后一联的豁达结尾也就水到渠成了:“兴罢各分袂,何须醉别颜。”畅饮美酒、畅谈友谊,但终究还是要离别。作者好像在劝慰朋友:既然等待你的将是丰富美好的旅程,那么就快点启程吧,我们不须作小儿女的离别时的伤情之态,甚至饯别的酒也不须喝醉。将这次离别当成一个美好旅程的开始,将来重逢再细叙别后种种……
李白这首诗一改赠别诗伤感忧郁的常见基调,惜别而不伤别,语言平易自然,意象开阔疏朗,情调昂扬乐观,显示出作者豪放洒脱、风调俊爽的豁达性格。
这首诗的首联从反面切入,写聚会,偏从离别的象征物杨柳写起,构思奇特,然后次句以“未拟还”拉回,又以谢朓比谢榛,切姓,又切身份;颔联由上“未拟还”生出,把他不归说成不得归,暗中达到颂扬的目的;颈联在谢榛布衣的身份上做文章,说他不屑仕进,而交游遍天下;尾联收缴全篇,说他终将与妻子高隐;尾联一纵一收,收放自如,巧妙地化用典故,为谢榛转圜,把他高人诗客与出入京华富贵之家的形象组织在一起,处处为他占身份,虽是颂扬,但颂扬得十分得体。
京城送走了严冬,又迎来了春天,路边的杨柳抽出了长长的嫩条,正好供行人攀折话别,而谢榛却游宴歌咏于京师,还没有回乡的意思。古人有折杨柳送别的风俗,《三辅黄图》云:“灞桥在长安东,跨水作桥,汉人送客至此桥,折柳赠别。”后诗词中多引为赠别语,如唐王之涣《送别》云:“杨柳东门树,青青夹御河。近来攀折苦,应为离别多。”这首诗写的是聚会,却偏从离别的象征物杨柳写起,构思奇特,非才力大于凡人者难以做到。对句以谢朓比谢榛,即切合其姓,又符合他诗人的身份。而西园又是达官贵人府第的代称,并以文人游宴赋诗而著名,谢榛在京城与当朝大佬过从甚密,诗用西园典,与他的行事密切吻合。李攀龙论诗与“前七子”遥相呼应,力主“诗必盛唐”,特别心醉杜甫。杜甫的赠人诗以用典切合人的姓氏身份著称,如《送翰林张司马南海勒碑》“不知沧海上,天遣几时回”,用张骞泛槎事切其姓。又如《敬简王明府》:“叶县郎官宰,周南太史公。”以汉叶县令王乔比王明府,切其姓与身份。李攀龙此句正是他学杜甫的经意之作。
古时提倡清高,对隐逸之士往往推许褒扬,对曳裾侯门者往往多微词。所以首联说了谢榛滞留京师不归,出人权贵之门后,颔联立即拉回弥补。诗说谢榛年事已长,由于苦吟和久居他乡,暗换了青青发,每逢春天到来,魂梦不由得萦绕着故乡的青山。这就把谢榛不归说成了不得归,他出入朱门也就非其所愿。而是由于权贵们仰慕他的诗名。这样对谢榛出入人海的行止作解释,便达到了颂扬的目的。
颈联在谢榛的身份上大作文章,说他生当清明盛世,正是可以出仕为帝室效力的时候,他却托病不起,甘以布衣终其身,虽然无官无禄,清寒贫苦,却结交遍天下,声名籍籍。尾联则进一步说谢榛虽然目前游走京师,最终仍然要像隐士庞德公一样,偕妻子高隐故乡。这两联仍然是一纵一收,处处为谢榛转圜,把他描绘成高人与诗客的结合体,为他占尽身份。虽是颂扬,而颂扬得非常得体,不露谀媚之态,无论是受者、旁观者都能坦然接受。
读古诗时总感觉到写赠答诗犹如送礼,措手颇费斟酌,且碍于情面,很难写得实事求是,恰如其分,更难表达真实感情。李攀龙这首诗巧妙地化用典故,收放自如,以精湛的技巧弥补了感情的不足。
这首诗是作于李攀龙与谢榛刚刚缔交时,诗竭力加以捧扬赞美。后来李攀龙论诗与谢榛发生龃龉,王世贞等人站在李攀龙一边,干脆把谢榛排斥在七子之外,自己做起领袖来。明代的世风,到了嘉靖年间已日现颓势,反映到诗人中,便同类相引,异己相斥,互相攻讦,忽离忽散。“后七子”后来一遭公安派的轰炸,马上溃不成军,未尝不是这种世风下的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