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凭是梨园弟子,因善弹箜篌,名噪一时。“天子一日一回见,王侯将相立马迎”,身价之高,似乎远远超过盛唐时期的著名歌手李龟年。他的精湛技艺,受到诗人们的热情赞赏。李贺此篇想象丰富,设色瑰丽,艺术感染力很强。清人方扶南把它与白居易的《琵琶行》、韩愈的《听颖师弹琴》相提并论,推许为“摹写声音至文”。
此诗运用一连串出人意表的比喻,传神地再现了乐工李凭创造的诗意浓郁的音乐境界,生动地记录下李凭弹奏箜篌的高超技艺,也表现了作者对乐曲有深刻理解,具备丰富的艺术想象力。全诗语言峭丽,构思新奇,独辟蹊径,对乐曲本身,仅用两句略加描摹,而将大量笔墨用来渲染乐曲惊天地、泣鬼神的动人效果,大量的联想、想象和神话传说,使作品充满浪漫主义气息。
诗的起句开门见山,“吴丝蜀桐”写箜篌构造精良,借以衬托演奏者技艺的高超,写物亦即写人,收到一箭双雕的功效。“高秋”一语,除了表明时间是九月深秋,还含有“秋高气爽”的意思,与“深秋”、“暮秋”之类相比,更富含蕴。二、三两句写乐声。诗人故意避开无形无色、难以捉摸的主体(箜篌声),从客体(“空山凝云”之类)落笔,以实写虚,亦真亦幻,极富表现力。
优美悦耳的弦歌声一经传出,空旷山野上的浮云便颓然为之凝滞,仿佛在俯首谛听;善于鼓瑟的湘娥与素女,也被这乐声触动了愁怀,潸然泪下。“空山”句移情于物,把云写成具有人的听觉功能和思想感情,似乎比“天若有情天亦老”(《金铜仙人辞汉歌》)更进一层。它和下面的“江娥”句互相配合,互相补充,极力烘托箜篌声神奇美妙,具有“惊天地,泣鬼神”的魅力。
第四句“李凭中国弹箜篌”,用“赋”笔点出演奏者的名姓,并且交代了演奏的地点。前四句,诗人故意突破按顺序交待人物、时间、地点的一般写法,另作精心安排,先写琴,写声,然后写人,时间和地点一前一后,穿插其中。这样,突出了乐声,有着先声夺人的艺术力量。
五、六两句正面写乐声,而又各具特色。“昆山”句是以声写声,着重表现乐声的起伏多变;“芙蓉”句则是以形写声,刻意渲染乐声的优美动听。“昆山玉碎凤凰叫”,那箜篌,时而众弦齐鸣,嘈嘈杂杂,仿佛玉碎山崩,令人不遑分辨;时而又一弦独响,宛如凤凰鸣叫,声振林木,响遏行云。
“芙蓉泣露香兰笑”,构思奇特。琴声时而像芙蓉在露水中饮泣,时而像香兰开怀欢笑。它们都是美的化身。诗人用“芙蓉泣露”摹写琴声的悲抑,而以“香兰笑”显示琴声的欢快,不仅可以耳闻,而且可以目睹。这种表现方法,真有形神兼备之妙。
从第七句起到篇终,都是写音响效果。先写近处,长安十二道城门前的冷气寒光,全被箜篌声所消融。其实,冷气寒光是无法消融的,因为李凭箜篌弹得特别好,人们陶醉在他那美妙的弦歌声中,以致连深秋时节的风寒露冷也感觉不到了。虽然用语浪漫夸张,表达的却是一种真情实感。“紫皇”是双关语,兼指天帝和当时的皇帝。诗人不用“君王”而用“紫皇”,不单是遣词造句上追求新奇,而且是一种巧妙的过渡手法,承上启下,比较自然地把诗歌的意境由人寰扩大到仙府。
以下六句,诗人凭借想象的翅膀,飞向天庭,飞上神山,把读者带进更为辽阔深广、神奇瑰丽的境界。“女娲炼石补天处,石破天惊逗秋雨”,声音高上天际,冲破了天空,让秋雨倾泻。这种想象是何等大胆超奇,出人意料,而又感人肺腑。一个“逗”字,把音乐的强大魅力和上述奇瑰的景象紧紧联系起来了。而且,石破天惊、秋雨霶霈的景象,也可视作音乐形象的示现。
第五联,诗人又从天庭描写到神山。那美妙绝伦的乐声传入神山,教令神妪也为之感动不已;乐声感物至深,致使“老鱼跳波瘦蛟舞”。诗人用“老”和“瘦”这两个似平干枯的字眼修饰鱼龙,却有着完全相反的艺术效果,使音乐形象更加丰满。老鱼和瘦蛟本来羸弱乏力,行动艰难,竟然伴随着音乐的旋律腾跃起舞,这种出奇不意的形象描写,使那无形美妙的箜篌声浮雕般地呈现在读者的眼前了。
以上八句以形写声,摄取的多是运动着的物象,它们联翩而至,新奇瑰丽,令人目不暇接。结末两句改用静物,作进一步烘托:成天伐桂、劳累不堪的吴刚倚着桂树,久久地立在那儿,竟忘了睡眠;玉兔蹲伏一旁,任凭深夜的露水不停地洒落在身上,把毛衣浸湿,也不肯离去。这些饱含思想感情的优美形象,深深印在读者心中,就像皎洁的月亮投影于水,显得幽深渺远,逗人情思,发人联想。
诗的最大特点是想象奇特,形象鲜明,充满浪漫主义色彩。诗人致力于把自己对于箜篌声的抽象感觉、感情与思想借助联想转化成具体的物象,使之可见可感。诗歌没有对李凭的技艺作直接的评判,也没有直接描述诗人的自我感受,有的只是对于乐声及其效果的摹绘。然而纵观全篇,又无处不寄托着诗人的情思,曲折而又明朗地表达了他对乐曲的感受和评价。这就使外在的物象和内在的情思融为一体,构成可以悦目赏心的艺术境界。
杜甫“三别”中的《新婚别》,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这首诗采用独白的形式,全篇先后用了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来深切感人。
全诗大致可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层,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一层比一层高,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这是因为诗中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
第一段,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这表现在开头两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兔丝,即“菟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菟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现在她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用“菟丝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贴切。“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这位新娘子之所以会伤心到这步田地,“结发为君妻”以下的八句,正是申明了这个问题的原因。“结发”二字,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头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床席都没有睡暖,这根本不像是结发夫妻过的生活。“无乃太匆忙”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意即“岂不是”。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匆忙相别,也还罢了,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偏偏丈夫又是到河阳去作战,将来的事且不说,眼面前,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妻子也就无法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古代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两句,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守边”战争。从诗的结构上看,这两句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张本。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而此时,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唐王朝自己家门口来了,这不能不让诗人感到十分可叹。所以,这两句也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第二段,从“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她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去作战。“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当年父母对她非常疼爱,把她当作宝贝似的。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她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她嫁人,而且嫁谁就得跟谁。“鸡狗亦得将”,“将”字当“跟随”讲,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新婚之时,“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丈夫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她就不能再依靠谁了。想到这些,这让她沉痛得柔肠寸断。紧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但又怕这样一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更复杂。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了。真是叫人左右为难。”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诗的第三段,是从“勿为新婚念”到“与君永相望”。在这里,女主人公经过一番痛苦的倾诉和内心剧烈的斗争以后,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中、从对丈夫的关切中,跳了出来,站在更高的角度,把眼光放得更远了。“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她一变哀怨沉痛的诉说而为积极的鼓励,话也说得痛快,不像开始的时候那样吞吞吐吐的了,她决定不随同丈夫前去,并且,为了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杀敌,她表示了自己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这爱情,是通过一些看来好像不重要,其实却大有作用的细节,或者说具体行动表达出来的。这就是“自嗟贫家女”这四句所描写的。新娘说,费了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备办得一套美丽的衣裳,现在不再穿了。并且,当着丈夫的面,她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丈夫走了以后,我更没心情梳妆打扮了。这固然是她对丈夫坚贞专一的爱情的表白,但是更可贵的,是她的目的在于鼓励丈夫,好叫他放心地、并且满怀信心、满怀希望地去杀敌。她对丈夫的鼓励是明智的。因为只有把幸福的理想寄托在丈夫的努力杀敌、凯旋归来上面,才有实现的可能。应该说,她是识大体,明大义的。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这四句是全诗的总结。其中有哀怨,有伤感,但是已经不像最初那样强烈、显著,主要意思还是在鼓励丈夫,所以才说出“人事多错迕”,好像有点人不如鸟,但立即又振作起来,说出了“与君永相望”这样含情无限的话,用生死不渝的爱情来坚定丈夫的斗志。
《新婚别》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艺术性结合的作品。诗人运用了大胆的浪漫的艺术虚构,实际上杜甫不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历,不可能去偷听新娘子对新郎官说的私房话。在新娘子的身上倾注了作者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另一方面,在人物塑造上,《新婚别》又具有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诗中主人公形象有血有肉,通过曲折剧烈的痛苦的内心斗争,最后毅然勉励丈夫“努力事戎行”,表现战争环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丝毫没有给读者勉强和抽象之感,而显得非常自然,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并且能让读者深受感染。
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新婚别》的一大艺术特点。诗人化身为新娘子,用新娘子的口吻说话,非常生动、逼真。诗里采用了不少俗语,这也有助于语言的个性化,因为他描写的本来就是一个“贫家女”。
此外,在押韵上,《新婚别》和《石壕吏》有所不同。《石壕吏》换了好几个韵脚,《新婚别》却是一韵到底,《垂老别》和《无家别》也是这样。这大概和诗歌用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一韵到底,一气呵成,更有利于主人公的诉说,也更便于读者的倾听。
此诗是感物而起兴的。“蜀国曾闻子规鸟,宣城还见杜鹃花。”暮春三月,寄寓在宣城的李白,觉得昏花的老眼中忽然映入一片红色,仔细瞧,原来是杜鹃花开了。这杜鹃好像就是故乡的花。诗人的乡思因此被触动了。
在蜀中,每逢杜鹃花开的时候,子规鸟就开始啼鸣了。子规鸟,又名杜鹃,花与鸟的名字相同,也是勾起诗人联想的一个原因。这鸟,相传是古蜀帝杜宇的精魂化成。杜宇号称望帝,他自以为德薄,于是禅让了帝位而出亡,死后化为杜鹃鸟。暮春时节,它就悲鸣起来,鸣声仿佛是呼叫着:“不如归去!不如归去!”昼夜不止,一直啼叫得嘴边淌出血来。此刻,诗人耳边似乎响起了子规鸟的蹄叫声,一声声地呼唤他归去。
诗的一、二句,形成自然的对仗,从地理和时间两个方面的对比和联结中,真实地再现了触动乡思的过程。这两句的语序倒置:本来是先看见宣城的杜鹃花,才联想到蜀国的子规鸟,诗人却将它倒了过来,先写回忆中的虚景,后写眼前的实景。这样,就把故国之思放在了突出的位置上,表明这故国之思原本就郁积于心,此时一旦勾起,大为凄苦强烈。然而,被乡思苦苦折磨着的诗人,眼下不能回到故乡去。青年时代,他“仗剑去国,辞亲远游”,要到故乡之外的广阔天地中去实现宏伟抱负。本想功成名退再荣归故里。不料功业无成,老来竟落到这步田地,他觉得没有面目见蜀中父老。何况,李白眼下困居宣城,拖着老迈的病体,也无法踏上旅途。飘泊终生的诗人,到头来不但政治与事业上没有归宿,就连此身也无所寄托,遥望着千里之外的故乡,他心中的悲戚可想而知。
三、四句,分别承接一、二句,进一步渲染浓重的乡思。首句说“曾闻”,第三句则强调了真切如闻:子规鸟的俗名,就叫断肠鸟,“一叫一回肠一断”,它啼叫起来,没完没了,诗人的愁肠也断成一寸寸了。末句点明时令,用“三春三月”四字,补叙第二句;“忆三巴”三字,则突现了思乡的主题,把杜鹃花开、子规悲啼和诗人的断肠之痛融于一体,以一片苍茫无涯的愁思将全诗笼罩了起来。诗的三、四句看似对仗,其实对得又不甚工。诗句把“一”“三”两个字各自串连起来,纡结萦回,使人感到乡思袭来时无比的悲切伤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