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很像戏剧的独白。它能使人想象到比诗句本身更多的情景:女主人公大约刚刚翻检过衣箱,发现一件敝旧的罗衣,牵惹起对往事的回忆,不禁黯然神伤,开始了诗中所写的感叹。
第一句中的“罗衣裳”,既暗示了主人公宫女的身份,又寓有她青春岁月的一段经历。封建宫廷的宫女因歌舞博得君王一晌欢心,常获赐衣物。第二句说衣裳是“秦王在时”所作,这意味着“秦王”已故,又可见衣物非新。唐诗中常以“汉宫”泛指宫廷,这里的“秦王”也是泛指帝王。后两句紧承前两句之意作感慨。第三句说罗衣曾伴随过宫女青春时光,几多歌舞;第四句语意陡然一转,说眼前秋凉,罗衣再不能穿,久被冷落。两句对比鲜明,构成唱叹语调。“不堪”二字,语意沉痛。表面看来是叹“衣不如新”,但对于宫中舞女,一件春衣算不了什么,向来是“汗沾粉污不再著,曳土踏泥无惜心”(白居易《缭绫》)。可见这里有许多潜台词的。刘禹锡的《秋扇词》,可以作这两句诗的注脚:“莫道恩情无重来,人间荣谢递相催。当时初入君怀袖,岂念寒炉有死灰!”可见诗中对罗衣的悼惜,句句是宫女的自伤。“春”、“秋”不止指季候,又分明暗示年华的变换。“为舞春风多”包含着宫女对青春岁月的回忆。“秋来不堪著”,则暗示其后来的凄凉。“为”字下得十分巧妙,意谓:正因为有昨日宠召的频繁,久而生厌,才有今朝的冷遇。初看这二者并无因果关系,细味其中却含有“以色事他人,能得几时好”(李白《妾薄命》)之意,“为”字便写出宫女如此遭遇的必然性。
这首诗句句惜衣,而旨在惜人,运用的是比兴手法。衣和人之间是“隐喻”关系。这是此诗的艺术特点。罗衣与人,本是不相同的两种事物,此诗的作者却抓住罗衣“秋来不堪著”,与宫女见弃这种好景不长、朝不保夕的遭遇的类似之处,构成确切的比喻。以物喻人,揭示了封建制度下宫女丧失了作人权利这一极不合理的现象,这就触及到问题的本质。
也许是长久偏安于江左的青山绿水,不闻飞骑击虏、角声马鸣之故吧,南朝稍有壮心的文人士子,往往热衷于汉人出塞千里、勒铭燕然的军戎生涯和辉煌业绩。因此,仿“古诗”、叙汉事,借以抒写自己的怀抱和感慨,也成了他们作诗的一大爱好。范云这首诗,正以“效古”为题,倒转时空,把自身带入了六百年前边塞征战的戎马倥偬之中。
诗之开篇以粗放的笔触,勾勒了塞外严冬的苍茫和凛冽:“寒沙四面平”写浩瀚的飞沙,在翻腾如浪中猛然静歇,填平了四野起伏的丘谷。运笔静中寓动,极富气势。“千里飞雪惊”则又动中见静,让荒寂无垠的瀚漠,刹时被纷扬的飞雪所笼盖,境界尤为开阔。一个“惊”字,表现诗人的主观感觉。展现在读者眼前的塞外景象,正如《楚辞·招魂》所述:“增冰峨峨,飞雪千里些”,令人心骇而骨惊。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上,诗人恍已置身于顶盔贯甲的汉卒之中,正冒着风雪,向茫茫阴山、皑皑交河进发。“阴山”横亘于今内蒙古境内,往东遥接内兴安岭。山上本来草木葱茏,而今在狂烈的寒风袭击下,时时可见高大树枝的摧折;“交河城”则远在今新疆吐鲁番西北,正是车师前王的治所。此刻在雾气缥缈之中,它竟像海市蜃楼般,消失得无影无踪。从阴山到交河城,空间相距远不止千里。诗中却以“风断”、“雾失”两句,使之近若比邻。如此巨大的空间转换,不仅表现了塞外瀚漠的辽阔,更为活跃在这一背景上的士卒征战生涯,增添了几多壮色和扑朔迷离之感。
以上四句重在写景,豪情万丈的出塞健儿,似还只在背景中若现若隐。自“朝驱左贤阵”以下,他们终于大显身手了。“朝驱左贤阵”一句,写的是飞将军李广亲自指挥的一场激战。据《史记》记载,当时李广率四千骑出右北平,迎战匈奴左贤王十倍于己的骑兵。李广布圆阵拒敌,“胡急击之,矢下如雨”,“吏士皆失色”。而李广“意气自如”,执大黄弩射杀匈奴偏将数人,终于坚持到援军到来,突围而出。“夜薄(迫近)休屠营”抒写的,则是骠骑将军霍去病的一次胜利远征。公元前127年(元朔二年),霍去病将万骑出陇西,“过焉支山千有余里”,杀折兰王、斩卢胡王、执浑邪王子及相国、都尉,“首虏八千余级,收休屠祭天金人”,一时名震遐迩。这两次战役,在时间上相隔五、六年。诗中却以“朝驱”、“夜薄”使之紧相承按,大大增添了塞外征战的紧张态势,将出征健儿勇挫强敌的豪迈之气,表现得痛快淋漓!接着“昔事前军幕,今逐嫖姚兵”二句,又回射上文,抒写主人公先后追随前将军李广、嫖姚校尉霍去病屡建奇功的经历。语气沉着,字里行间,洋溢着一种身为名将部属的深切自豪感。
以上一节描述出塞千里、接战强虏的英勇业绩,读来令人神旺。不过,军戎生涯除了长驱直进的胜利外,也难免有意外的失误和挫折。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即使功业显赫的名将,也仍要受到军法的惩处。“失道刑既重”,说的正是李广晚年的不幸遭遇:李广率师出征,因为无人向导而迷失道路;大将军卫青追究罪责,李广终于含愤自杀。“迟留法未轻”,则指博望侯张骞,随李广出塞,迟留后期,按法“当斩”,只是由于出钱,方才“赎为庶人”。这样的失误,虽然难免,但军法如山,不可宽贷。这又使充满英勇气概的军戎生活,蒙上了一重悲壮的色彩。唯其如此,它才更加可歌可泣;在诗人眼中,也更富于浪漫气息和奇异的吸引力。汉代的边塞征战,正是这样,以它辉煌的业绩和悲壮的色彩,写在了汗青史上。何况,这些业绩,又是与雄才大略的汉武帝分不开的。倘若不是他的果断决策,汉代则不能有此美善旺盛(休明)的壮举。所以,诗之结尾,诗人不禁发出了“所赖今天子(汉武帝),汉道日休明”的热烈赞叹。倘若联系诗人生活的齐梁时代,朝廷积弱,只能坐看北方异族铁骑纵横,读者可以感受到,诗人的结句又包含了无限感慨和不尽之意。
“效古诗”名为“效古”,诗中其实总有诗人自己的身影在。范云身为齐梁诗人,写的虽为汉代古事,但因为用了第一人称,在时序上又故意倒“古”为“今”(“今逐”、“今天子”),便在诗中造成了一种古今错综、彼我交融的奇特效果。出现在诗中的主人公,看似汉代士卒,却又融入了诗人的感情。恍惚之中,似乎不是诗人回到了汉代,倒似当年的李广、霍去病,穿过六百年的时空,奇迹般地出现在南朝,正率领着诗人,仰对瀚漠的朔雪、狂风,转战于阴山、交河。而读者呢,也恍惚与诗人一起,参加了“朝驱左贤阵,夜薄休屠营”的战役,为胜利的突围而欢呼,为“失道”名将的陨身而堕泪。这是一种错觉,但它的奇特效果,正是由范云这首《效古诗》的独特表现方式所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