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词的上片写遭受潘害的怨恨,作者尽情发泄了对人言可畏的险恶环境的憎恶。开头就说:再也不要与别人争比新月一样娟秀的蛾眉了,这只能惹来麻烦。用突兀而起的笔法,强烈地表现因才遭忌的不平,也可见出作者在下笔时,如骨鲠在喉,不得不发的愤激心情。只因为这美好的容颜,也不知招来多少谣言和污蔑,使他痛感小人之口,利于刀剑。既然自古以来不断的毁谤能够伤人至骨,点在臂上标志贞洁的宫砂不可能因诬诉而消褪。在上片中,作者写了一个可怕的黑白颠倒的世界。流言蜚语的邪风毒化着空气,贞洁可以被说成淫荡,美好反而被视为丑陋。这种环境令人窒息,令人愤慨。
下片写遇谗失宠后,决心贞操自守,表现了退然不同的决裂态度,女主人公手持象征高洁的纨扇,不愿作乞怜之态,更不会去祈祷秋风再热。她自信红颜未减,宁愿与镜中情影朝夕相对,孤芳自赏。与其以媚态事人,何如“自媚”。从依附于人到自我价值的肯定,这的确是一大进步。这首别出机杼,一反传统立意,表现出作者在逆境中不失其孤傲的性格。措辞激烈,作斩钉截铁语,在词中这已经显示出一种特殊的风格;而同时柔中有刚,愤激中仍不胜凄惋之感,更为难得。 [3]
这首词,词情甚为凄苦,而情绪却较饱满,虽然充满压抑感,但人物的斗志仍然昂扬。上下两片,前写积毁之重,内心之悲愤,后写对待“积毁”的坚决态度,傲然独立,决不低眉事人,一气呵成,人物形象鲜明。写美人的遭诽谤,美女的“自媚”中,也许有诗人自己生活经历中的影子。
此词交叉地写听觉与视觉的感受,从音响与色彩两个方面勾勒出一幅残败的暮春图画,表达了词人伤春、惜春、慨叹美好年华逝去的情怀,寄寓了作者深沉的身世感慨。全词融情于景,写景中融进了自己的生活,写出了自己的性情与风骨,堪称一首出类拔萃的伤春词。
词题为《春晚》,顾名思义是写残春景象。“留春不住,费尽莺儿语。满地残红宫锦污,昨夜南园风雨。”作者一起笔就写由于“昨夜雨疏风骤”,南园今朝满地残红了。词人面对这万花凋谢的景象,自然不胜伤感。此时耳边传来了黄莺儿不停的啼唱,于是,他仿佛感觉到多情的莺儿也正为落花发愁,苦劝春天不要归去呢。“留春不住,费尽莺儿语”,好象词人叹息。写莺语的“费尽”,实是衬托出词人的失落感,因为花开花谢,春去秋来,是自然规律与莺儿无关。妙词人赋予禽鸟以人的感情,不直说自己无计留春之苦,而是借莺儿之口吐露此情,手法新巧而又饶有韵味。
开头从听莺声写起,转而便诉诸视觉。一夜风雨过后,园花凋谢,残红败蕊,满地飘零,狼藉不堪。百花盛开时,灿烂本如宫锦,可惜如今给糟塌得不成样子了!“满地残红”自是残春时节的典型景色,比之美好宫锦之被污损,词人痛惜之情可见。
下面又从视觉转到听觉上来:正当词人目睹这如花似锦的春天匆匆消逝,心中无限惆怅之时,仿佛从远处传来歌女小怜之辈弹奏琵琶的声音,“弦弦掩抑声声思”,那弦弦声声正是惜春惜花之情。小怜,即北齐后主高纬宠幸的冯淑妃,因她“慧黠能弹琵琶,后代诗人常用以借指歌女。本词中”小怜初上琵琶“,是从李驾《冯小怜》诗”湾头见小怜,请上琵琶弦“句化出。这琶琶之声哀婉动人,当此即将逝去的春宵,有多少闺中佳人长夜不眠,那剪不断理还乱的情思飞越千里关山,追寻天涯游子。这里,作者抒写的是由春天的匆匆归去而引起的年华虚度之感,隐隐寄托着一种美人迟暮、英雄末路的悲慨。
最后,词人写到眼前触目皆是的杨花——这一暮春特有的风光:只见那如雪的飞花飘扬,是那样的自由自,可始终不肯飞入那权贵人家的画堂朱户。
古来伤春愁秋的诗词多得不可胜数。这类被人嚼烂了的题材,却是历代不乏佳篇,非但不使人感到老一套,相反,永远有新鲜之感。王安国这首《清平乐》就是这样的好词。
在唐代人的观念里,从二韵到一百二十韵的五言或七言诗,只要平仄粘缀,词性、句法都成对仗,就都是律诗,一概称为五律或七律。二韵四句的称为绝句。绝句也是律诗,故又称“小律诗”。六韵以上的称为大律诗。宋元以后,绝句不属于律诗。“五律”、“七律”这两个名词仅指四韵八句的诗。于是,有必要绐六韵以上的律诗另外定一个名目,“排律”这个名词是在这样的需要下产生的。它有方便处,也未必“有害于诗”。
唐中宗李显,在一个正月三十日到昆明池去游玩,高兴地做了一首诗,命令随从的官员们大家和他一首。当时有一百多人做了诗。宋之问这首诗是被评为最好的作品。题目“奉和”,这个“奉”字,如果按照它的本义来讲,就是“捧”字。意思是双手捧了皇帝的原作,照样也做一首,但现在,它已成为恭敬的礼貌词,如“奉答”、“奉命”、“奉询”等等。
许多人用同一题目做诗,第一个人做的第一首诗,称为“首唱”;大家跟着做,称为“和”。这整个赛诗的行动,称为“唱和”。和诗也有几种不同的情况。用同样的题目,同样的诗体,但不用同样的韵脚,这是“和诗”。题目、诗体、韵脚,全都与原唱一样,这是“和韵”。在唐代,“和”与“和韵”,意义不同。宋元以后,凡是和诗都必须用原韵,于是“和”与“和韵”就没有区别了。
晦日是每月最后一日。大月是三十日,小月是二十九日。前面不标明月份,就是正月晦日。唐代的礼俗,以正月晦日、上巳和重阳定为三大节日。在这三天,公私休假,官吏和人民都郊游宴乐。到了宋代,这种风俗已不行了,所以宋代以后的诗中,见不到晦日游宴的题目。
“幸”是一个封建政治动词。皇帝到了什么地方,就说是“幸某处”,因为这是某处的荣幸。皇帝在某一位妃子的屋里歇宿,就说是“幸某妃”,因为这是某妃的荣幸。
昆明池在汉长安城西南,原是汉武帝所开,以训练水军的。在唐代,成为一个名胜的游览区。
“应制”也是一个封建政治语词。皇帝的命令,称为“制”或“诏”。其书面文件称为“制书”或“诏书”。唐初几位皇帝都能作诗,他常常在令节宴会的时候作诗首唱,命诸大臣和作,因此,初唐诗人集中有不少“应制”或“应诏”的诗。题目用“奉和”或“奉和圣制”的,表示皇帝自己先作了一首,有“和”当然必须先有“唱”。题目有“应制”而没有“奉和”的,表示奉皇帝之命而作,但皇帝自己并没有作。例如宋之问有一首《幸少林寺应制》,是他随从武后游幸少林寺,奉命而作。因为武后没有作诗,故只有“应制”而不是“和”。应制诗也有限制定韵脚的,例如宋之问有《九月晦上阳宫侍宴应制得林字》一诗,是九月晦日武后在上阳宫设宴,命大臣各作一诗,每人分配到一个韵脚,宋之问得到“林”字,他的诗就必须用“林”字韵。
“应诏”和“应制”本来没有区别,但武则天规定用“制”字,不用“诏”字,故武后以后都用“应制”而不用“应诏”。奉皇后,太子的命令,称为“应令”,例如李百药有一首《奉和初春出游应令》,这是随从皇太子初春出游,太子作了一首诗,命大家和作。还有用“应教”的,那是奉诸王之命而作。例如虞世南有一首《奉和咏风应魏王教》。太宗的第四子李泰,封为魏王,他作了一首咏风的诗,请陪同的大臣也作一首,所以题作“应魏王教”。还有一首诗题为《初晴应教》,就不知道是应那一位王子的教了。
“应制”、“应令”、“应教”诗,总称为“应制诗”。这种诗大多是五言四韵的五律,或六韵至十二韵的长律,偶尔也有绝句。由于这是君臣之间的文字酬答,措辞立意,必须顾到许多方面。要选择美丽吉祥的辞藻,要有颂扬、祝贺、箴规的意义,要声调响亮,要对仗精工,要有富贵气象,切忌寒酸相。这样,它就成为一种典型的宫廷文学。唐代诗人官位高的,差不多人人有这种诗。后世皇帝爱好文学者少,自己能作诗的更少,这种君臣唱和的风气就衰歇了。
为皇帝晦日游昆明池而作诗,题材中主要部分当然是皇帝、晦日、昆明池三项。宋之问这首诗就使用了与此三者有关的典故。第一联是先叙述这件事:春天参与了灵池上的宴会,池边设置了帐殿。灵池、沧波,都是指昆明池。第二联描写乘船在昆明池中游览:船划过了石鲸,好象从北斗星和牵牛星之间回来。昆明池有石刻鲸鱼,又有牵牛织女的石像立于池之东西,使池水仿佛象银河。槎,就是船。第三联就得照顾晦日:这个节日是正月三十日,春气还没有到来,只是暗暗地催杨柳发芽。据说,唐尧的时候,阶下生了一株草,每月一日开始长出一片荚来,到月半共长了十五荚。以后每日落去一荚,月大则荚都落尽,月小则留一荚,焦而不落。这一荚称为蓂。后世诗文家就用“蓂”字代替荚。此诗说“蓂全落”,可知是三十日。于是,这一联诗,就扣住了正月晦日。第四联要扣住昆明池。他说象北海那样茫茫无涯的水中,正好看落日的景色;看到池底的黑泥,便想到这是劫火烧馀的残灰。这两句用的都是昆明池的典故。当年汉武帝开凿此池,取象北海(溟,即北海)。在池底掘得黑灰,以问东方朔。东方朔说:天地大劫将尽,就会发生大火,把一切东西都烧光,叫做劫火。这是劫火后遗留下来的残灰。第五联就转到皇帝。周武王建设了镐京(今陕西长安),与群臣宴饮。这是历史上第一次君臣宴会的故事。汉武帝曾和他的大臣们乘船泛游于汾水之上,自己作了《秋风辞》这首著名的歌。这是历史上第一次君臣游乐唱和的故事。宋之问就很适当地用这两个典故组织了两句诗,顺便歌颂了李显为汉武、周王。镐饮是周武王的事,但这一联诗中不能以“周武”对“汉武”,于是只好硬派作周文王的事了。最后一联是结束,应当使皇帝、晦日、昆明池三者都有交代。宋之问又用了一个汉武帝的故事。据说汉武帝曾救过一条大鱼,后来在昆明池旁得到一双夜光珠,是大鱼报恩献给他的。于是这一联诗就说:不怕三十夜没有月亮,自然会有报恩的夜光珠进来的。
这首诗讲的是这样一种生活感受:合口味的好书,读起来饶有兴味,颇感惬意,但往往很快就读完了,掩卷之际,令人怅然。对脾气的朋友,谈起话来很投机,非常盼望这样的知心朋友多多前来与之交谈,但偏偏不见踪影,久盼之后,令人失望。世界上的事情每每是这样,希望和现实总是发生矛盾,不如意者十居八九,一个人一生中是很难遇到几次真正轻松愉快、开怀大笑的好时光。
陈师道作于同年的另一首诗《寄黄充》说:“俗子推不去,可人费招呼。世事每如此,我生亦何娱?”两首诗所表达的感受是相同的。作者之所以会有这种感受,和当时作者的生活经历有密切关系。1099年(宋哲宗元符二年),诗人困居徐州,生计维艰,尽管“人不堪其贫”,作者却不以为意,依然“左右图书,日以讨论为务,盖其志专欲以文学名后世也”(魏衍《彭城陈先生集记》)。诗人以苦吟著称。
只有读过万卷书的人,才能如此精炼准确地捕捉到读书人读快书、又意恐读完的共同心理状态,“书当快意读易尽”是作者读书亲身体验的概括,也是他孤独寂寞、唯有书伴的惆怅心情的流露。当时诗人的知心朋友尽在远方,黄庭坚被逐斥戎州(今四川宜宾),苏轼被贬谪海外,音信难通;魏衍自徐州移沛州,张耒任职宣州,皆无从相见。而诗人一口气将一本好书读完之后,十分盼望能同这些朋友一起交流读书所得、讨论作诗的甘苦。他思友心切,整日恍惚若有所失,因此发出了“客有可人期不来”的慨叹。
怅然、失望之余,诗人又转以旷达,试图自我安慰:世界上的事情每每和主观愿望相违背,人生本来就难得有舒畅愉快之时,何必自寻烦恼呢?钱钟书《宋诗选注》说:“只要陈师道不是一味把成语古句东拆西补或者过分把字句简缩的时侯,他可以写出极朴挚的诗来。”这首从作者自己的亲身生活经历和感受中概括提炼出来的诗,正好用“朴挚”来说明其风格特点。
宋人爱用诗来说理。诗人多以冷静的态度来体察客观事物,善于把带哲理性的认识写入诗中,显得精深,富有理趣。诗中说出了很多人有会于胸中而没有表达出来的话,作者以浅显的语言形象地展现出来。诗人以冷静的态度来体察客观事物,善于把带哲理性的认识写入诗中,显得精深,富有理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