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邦彦这首《烛影摇红》是奉旨“增损”修改他人词作而成的。对于改写者来说,这是一项颇有难度的工作。首先是奉旨修改,宋徽宗以原作不够“丰容宛转为恨”,下令修改。要迎合精通音律的皇上心意,做到“丰容宛转”,这的确是一件难事;修改他人的作品,尤其是一首较为成功的作品,既要保持原作意旨、风格,又要使之更完美,更上一层楼,这又是一难;对于清真这样已经成名了的作家,修改他人之作,自亦需写出自己的风格特点,此为三难。而难能可贵的是,周邦彦把这三者都做到了,且做得天衣无缝。
首先周邦彦拓展了词作的容量,上片全为其所增写,并为下片的抒情做了很好的铺垫。原作主要是写离情别恨,周邦彦便在上片把时间往前推移,着力刻绘这位女子的美貌,以及两人的心心相印。这便为下片叙写思2之情作了很好的铺垫。刻画这位女子的美貌,改写者抓住她的“娇波眼”米做文章。其“芳脸”、“黛眉”虽然也精致,但“风流天付与精神,全在娇波眼”,这便传神地表达了这位女子的风韵。这位女子不仅天生丽质,而且还顺心于他,致使他“几回枢见,见了还休”,以致有“争如不见”之叹。这样,上片由”风流天付”写到相见倾心,便为下片的描写旧思,作了准备。
周邦彦“增损”的笫二步,便是在下片,即原作上作了几处改动。改动的原则是更能使原作的意旨和主题得到表现。原作第二、三、四句为“向夜阑,乍洒醒,心情懒”,周词改为“夜阑饮散春宵短”,不仅较原作精炼,而臣还写出了男主人公夜阑饮散之后的孤独,这样就为下一句叙写回忆思绪作了铺垫。第二个改动之处是“当时谁为唱阳关?”原作为“尊前谁为唱阳关?”周词的改作最主要之处是将原作的简单叙述眼前之情形改为回忆往昔,这样不仅在写法上显得婉转,有波折,避免了直说、直叙之弊,更重要的是突出显示了主人公的挥之不去的思念之情。正因为有上片对人物形象刻画的铺垫,打肓此铭心的思念,从整首词作看,也显得浑然一体。第三个改动之处在“争夺云收雨散,凭阑干,东风泪满”,原词为“无奈云沉雨散,凭闹干,东风泪眼”这一层改动的关键句在“无奈”改成“争奈”,粗看两词并无什幺很大区别,ffi细辨起来,“争奈”除了有“无奈”的意思外,还有承受不了的意思,表露了男主人公为相思之情所重压。还有“云收雨散”,“东风泪满”都较原闻有少许改动,改动的结果,就是内含更显深广,更加突出了主题。
第三,这首词经过一番“增损”,不仅使原作的意旨更加突出,而且还商’深打上周词的风格烙印。如经过改写后,全词在篇章结构上显得严密而有最次,且多变。周邦彦抓住离恨这一主题,在现实与同忆上做文章,于腾挪顿挫开合之中,多层次地表现离恨别绪,避免了过多直说、直叙而造成的弊病,厨词之讲究用字,用典是相当著名的,该词囿干原作,没有用什么典故,但叉闲其是改写,庄讲究用字上是很突出的,这在上面已经阐述了。
该诗开头至“喟然感鹳鸣”为第一段,描写了出征的时机和出征前的场面。首四句说明大军出征“顺时”“厉秋节”以及出征的目的“东南征”,接下来两句描写了出征大军军容强盛严整。然后笔锋一转由景入情,表达了战士离家乡赴疆场时的悲壮心情。尽管军容强盛严整,毕竟连年征战,诗人的厌战事情油然而生,于是“倚舟樯”“思邺城”。
“日月不安处”以下十四句为第二段,为了一举平定天下而不再征戎,将士们决心舍命向前“输力竭忠贞”,赞美了他们竭尽忠贞一往直前的慷慨决心。起句先是自问“日月不安处,人谁获恒宁”,而后对比典故再自答“今我神武师,暂往必速平”。最后以“输力竭忠贞”“将秉先登羽”表述建功立业的决心和愿望。事实上,作者实践了自己的誓言,在第二年的正月病逝于征战途中。
全篇由景入情,层层升华,过渡自然,曲折宛转,尤为换笔换墨之妙。
《好事近》,又名《钓船笛》、《翠圆枝》。
嘉树清圆,绿暗红稀,已是暮春时节。花期已过,不必风吹,残花亦纷纷辞枝而去。且喜蝴蝶多情,未与春归,犹随熏风翩翩穿入池阁。
季节变更,大自然呈现的种种变化,触发了词人的愁情。金缕,即《金缕衣》,唐时人杜秋娘所作。其词云:“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这是一首热爱生命,珍惜青春之歌。此处曰“休歌”,正见伤春惜时之情一如病酒,已不能堪,何能再听此曲?
何以忘忧?词人一反“人静帘垂”的传统处理模式,卷帘独看晚春风色,一任杨花柳絮,蒙蒙飞尽。
词虽是写暮春,但上下阕两次跌宕,不使坠入伤春的窠臼。故俞陛云评为“气静神怡,令人意远”(《唐五代两宋词选释》)。
这是一篇精彩的讽刺小品。孟子为我们勾画的,是一个内心极其卑劣下贱,外表却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的形象。他为了在妻妾面前摆阔气,抖威风,自吹每天都有达官贵人请他吃喝,实际上却每天都在坟地里乞讨。妻妾发现了他的秘密后痛苦不堪,而他却并不知道事情已经败露,还在妻妾面前得意洋洋。令人感到既好笑,又有几分恶心。
男主角“齐人”,分明是当时社会上一个为追求“富贵利达”而不择手段的厚颜无耻的典型人物的缩影。他自欺欺人,做着连自己妻妾也被欺骗隐瞒的见不得人的勾当,却装出一副骄傲自满的神气。虽只寥寥几笔,但他的丑恶嘴脸已暴露无遗了。
但在具体分析本文之前,我想提个问题。即在《孟子》七篇中,每一章都有“孟子曰”字样,说明全书是孟轲的门徒及其后辈们追记下来的。惟独这一章偏偏没有“孟子曰”这三个字。因此近人高步瀛在《孟子文法读本》中认为,这一章应与它的前一章相连,不宜分成两截。我是同意高先生这一看法的,理由详下。现在先把它的前一章抄在下面:
储子曰:“王使人(jiàn,窥视)夫子,果有以异于人乎?”孟子曰:“何以异于人哉!尧舜与人同耳。”
正因为齐宣王派人对孟轲窥伺盯梢,才引起孟子讲出了“齐人有一妻一妾”的故事。如把两章连到一起,自然不存在惟独这一章没有“孟子曰”字样的疑问了。另外,我们还可以从文章修辞的角度来看。《孟子》书中用“”字的地方只有这两处,而这两段文字又恰好彼此衔接;如果孟子不是用齐人之妻的“良人之所之”来与储子说的“王使人夫子”相呼应,而是分成全无关涉的两章,那么这两个“”字的出现也未免太凑巧了。但上述两点还不是两章书应合为一章的最有力的证明,我们将在后面做进一步的探究。
故事的叙述部分没有什么有意突出的笔墨,作者态度的冷静客观有点像契诃夫在写短篇。但文章却是由浅入深,由先果而后因(即先写现象后点出这种现象发生的背景)的手法,层层揭示出“齐人”龌龊的灵魂,剥去他虚伪的外衣。从“齐人”口头上的吹牛(“所与饮食者”“尽富贵也”)引起了“其妻”的疑心,用“未尝有显者来”点出可疑的症结所在。接着笔锋却从其妻“”的角度由侧面往深处揭露:“遍国中无与立谈者”,是说这个自吹自擂的家伙连普通老百姓都没有一个搭理他的,可见“尽富贵也”的话是纯属吹牛;然后写他“卒之东郭墦间”,跑到墓地上去了,这不能不令人奇怪,使读者也急于看到下文;最后谜底揭晓,原来他不过是个乞丐,而且是个死皮赖脸的痞子,“乞其余,不足,又顾而之他”。这种抽蕉剥茧的手法还不够,更在下面一段的末尾补上一句“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写“齐人”的厚颜无耻不但只停留在口头上,而且还表露在神态上和精神状态中,此之谓“颊上添毫”。这种形象刻画真是跃然纸上了。
读这篇文章,我以为应注意以下四点。第一,要注意其文章的繁与简的处理。如写“良人出”至“尽富贵也”一节,竟不厌其烦地重复一遍。这主要是为了突出写这一现象。特别是第二次写时加上了一句“而未尝有显者来”,这就点出了可疑的关键,为下文的“”做好了铺垫。同时,这一重复是为了与后文对照,相反而又相成。“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与“尽富贵也”恰好相反,而“餍酒肉而后反”则又与“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相成。前面的重复正是为了使下文反跌时更有力。而当其妻“告其妾”时,却没有把她所“”的全部过程重说一遍,只用了“今若此”三字,好像把话说到半截便咽了回去。这个“此”字竟包括了从“蚤起”以下44字描写的内容,真是简到不能再简。这是因为前面的笔墨已写得淋漓尽致,精彩的镜头如再度出现就反而乏味了;何况其妻的内心感情之复杂绝非重述其所见的种种丑恶现象所能尽,反不如只说半句话更为含蓄有力。即在下文,也只用了一个“讪”和一个“泣”字也已足够,至于“讪”什么和为什么“泣”,都无须细表了。可见作者对文章的繁与简确用过一番心思。
第二,有人会问,这个“齐人”穷得讨饭,怎么还有“一妻一妾”?我以为,“妾”这个人物的出现是为了主题突出和情节安排的需要。比如妻发现了疑点,便对妾倾诉自己的心事;盯梢回来,把所“”的结果又告诉了妾;妻妾二人互讪互泣,显然比一个女人的自怨自艾效果更突出。没有“妾”,“妻”的言行举止就会受到较大限制,故事的讽刺力量也会大大削弱。比如只说“骄其妻”,就远不如说“骄其妻妾”显得传神尽态。
第三,“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一句是说故事者的解释之词呢,还是“齐人”之妻说出来的话?这有点类似于鲁迅《孔乙己》中的一段文字: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对这几句话,过去曾有过争论,有人说是作者站出来说话,有人则以为应该是酒店小伙计说的。其实这是作者在替作品中的主人公表达他内心的独白。这儿的“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也正是“齐人”之妻在恍然大悟后的一句内心独白,由说故事的人代她表达出来罢了。
第四,要注意本篇中“而”字的用法。这篇文章里的“而”字有两种用法。一种起连接作用,即“而”字的前后两部分是并列的,如“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几希矣”的“而”,乃是连接“不羞”和“不相泣”这两个并列成分的,意思说她们是既羞又泣,不羞不泣的是太少见了。另一种则起转折作用,使文章显得透辟有力。如“而未尝有显者来”“而良人未之知也”两句,要是没有这两个“而”字,便缺乏唤醒和点破的作用,文章也就没有波澜而软弱无力了。这两种“而”字的用法必须分清,而后一种对我们用现代汉语写文章也是可以借鉴的。
最末一段是作者对故事的总结性的断语。它只对“齐人”做了批判,却没有照应前面回答储子的话。这正是被后人把一章书误分为两章的原因,有的同志不同意高步瀛先生的看法,所持的理由也正在这里。其实这是作者有意识的写法,本不要求再回到原来的论题上去。因为只要一照应前文,就会成为对齐王的谩骂,对自己的表扬,并把全篇讽刺的意义大大削弱。读者请分析一下:“”本身并非光明磊落的行动,“”人则更属非礼。一个人之所以要被人“”,想必他做出了见不得人的事,不是内挟阴私,就是外充伪善。齐宣王以王者之尊,竟派人去“”孟子,孟子当然很有反感,所以一上来就用“何以异于人哉”针锋相对地进行了驳斥。但如果从修养、学问、见识、阅历来看,作为学者的孟轲,当然有“异于人”之处。但这种“异于人”的地方是不怕被人“”的,问题乃在于根本不应该派人去“”。所以孟子提出了“尧舜”来同自己相比,意思是说尧舜也不过同平常人一样,何况我孟轲!尧舜是古之圣人,是儒家的理想人物,可见孟子用来自拟的形象是高大的。而下面却讲了一个十分猥琐的故事。意思说,只有龌龊小人才阳一套阴一套,才有被“”的必要;从另一方面说,只有一个人被怀疑自己是否伪君子时,别人才想到去“”他。“齐人”的故事一方面对那些追求“富贵利达”的龌龊小人进行了无情的讽刺,一方面也正是为了孟子自我表白:我不求富贵利达,自然不会做自欺欺人瞒心昧己的丑事,当然无须装成一副伪善者的面孔做给人看。这正是孟轲从反面证明自己是光明磊落的。因此对于前面的话,也就用不着再回过头去照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