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诗歌源远流长,但以叙事为主的史诗却一向不发达,因此《诗经》中为数不多的几篇具有史诗性质的作品,便受到今人的充分关注。《大雅·生民》就是这样的作品。
此诗带有浓重的传说成分,而对农业生产的详细描写,也反映出当时农业已同畜牧业分离而完成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事实。
诗共八章,每章或十句或八句,按十字句章与八字句章前后交替的方式构成全篇,除首尾两章外,各章皆以“诞”字领起,格式严谨。从表现手法上看,它纯用赋法,不假比兴,叙述生动详明,纪实性很强。然而从它的内容看,尽管后面几章写后稷从事农业生产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却仍不能脱去前面几章写后稷的身世所显出的神奇荒幻气氛,这无形中也使其艺术魅力大大增强。
诗的第一章写姜嫄神奇的受孕。这章最关键的一句话是“履帝武敏歆”,对这句话的解释众说纷纭,历来是笺注《诗经》的学者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毛传把这句话纳入古代的高禖(古代帝王为求子所祀的禖神)祭祀仪式中去解释,云:“后稷之母(姜嫄)配高辛氏帝(帝喾)焉。……古者必立郊禖焉,玄鸟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郊禖,天子亲往,后妃率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dú),授以弓矢于郊禖之前。”也就是说高辛氏之帝率领其妃姜嫄向生殖之神高禖祈子,姜嫄踏着高辛氏的足印,亦步亦趋,施行了一道传统仪式,便感觉怀了孕,求子而得子。唐代孔颖达的疏也执此说。但汉代郑玄的笺与毛传之说不同,他主张姜嫄是踩了天帝的足迹而怀孕生子的。云:“姜嫄之生后稷如何乎?乃禋祀上帝于郊禖,以祓除其无子之疾,而得其福也。帝,上帝也;敏,拇也。……祀郊禖之时,时则有大神之迹,姜嫄履之,足不能满履其拇指之处,心体歆歆然,其左右所止住,如有人道感己者也。于是遂有身。”这样的解释表明君王的神圣裔传来自天帝,是一个神话。然在后世,郑玄的解释遭到了王充、洪迈、王夫之等人的否定。现代学者闻一多对这一问题写有《姜嫄履大人迹考》专文,认为这则神话反映的事实真相,“只是耕时与人野合而有身,后人讳言野合,则曰履人之迹,更欲神异其事,乃曰履帝迹耳”。他采纳了毛传关于高禖仪式的说法,并对之作了文化人类学的解释:“上云禋祀,下云履迹,是履迹乃祭祀仪式之一部分,疑即一种象征的舞蹈。所谓‘帝’,实即代表上帝之神尸。神尸舞于前,姜嫄尾随其后,践神尸之迹而舞,其事可乐,故曰‘履帝武敏歆’,犹言与尸伴舞而心甚悦喜也。‘攸介攸止’,‘介’,林义光读为‘愒(qí)’,息也,至确。盖舞毕而相携止息于幽闭之处,因而有孕也。”闻一多的见解是可取的。还有两点:一、足迹无非是种象征,因此像王夫之等人那样力图在虚幻和事实之间架桥似乎是徒劳的。二、象征的意义是通过仪式的摹仿来完成的,舞蹈之类都是摹仿仪式,而语言本身也可以完成象征的意义,如最初起源于祭仪的颂诗;正是由于语言的这种表现能力的扩张,神话才超越了现实,诗歌乃具有神奇的魅力。
诗的第二章、第三章写后稷的诞生与屡弃不死的灵异。后稷名弃,据《史记·周本纪》的解释,正是因为他在婴幼时曾屡遭遗弃,才得此名。此篇对他三次遭弃又三次获救的经过情形叙述十分细致。第一次,后稷被扔在小巷里,结果是牛羊跑来用乳汁喂养了他。第二次,后稷被扔进了大树林,结果正巧有樵夫来砍柴,将他救出。第三次后稷被扔在了寒冰之上,结果天上飞来只大鸟,用温暖的羽翼覆盖他温暖他。初生的婴儿经历了如此大的磨难,终于哇哇哭出了声,声音洪亮有力,回荡在整条大路上,预示着他将来会创造辉煌的业绩。那么,对于后稷遭弃这一弃子之谜,历代经史学家有许多解释。贱弃说在鲁诗中就已产生,刘向《列女传》和郑玄笺都执此说。另一较早的说法是遗腹说,首先由马融提出。此后,苏洵持难产说,朱熹持易生说,王夫之持避乱说,臧琳持早产说,胡承珙持速孕说。另外又有晚生说、怪胎说、不哭说、假死说、阴谋说等等。近世学者则多从民俗学角度出发,各倡轻男说、杀长说、宜弟说、触忌说、犯禁说等。英雄幼时蒙难是世界性的传说故事母题,一连串的被弃与获救实际上是仪式性的行为。古代各民族中常有通过弃置而对初生婴儿体质作考验或磨练的习俗,这种做法名为“暴露法”(Infantexposure),弃子传说则是这种习俗遗迹的反映,弃子神话正是为了说明一个民族的建国始祖的神圣性而创造的,诞生是担负神圣使命的英雄(具有神性)最初所必经的通过仪式,他必须在生命开始时便接受这一考验。而所有的弃子神话传说都有这么一个原型模式:一、婴幼期被遗弃;二、被援救并成长为杰出人物;三、被弃和获救都有神奇灵异性。此诗第三章中的弃子故事,自然也不例外。这一章除了叙事神奇外,笔法也可圈可点,对此前人也有所会心,孙鑛说:“不说人收,却只说鸟去,固蕴藉有致。”俞樾说:“初不言其弃之由,而卒曰‘后稷呱矣’,盖设其文于前,而著其义于后,此正古人文字之奇。”(均见陈子展《诗经直解》引)
诗的第四至第六章写后稷有开发农业生产技术的特殊禀赋,他自幼就表现出这种超卓不凡的才能,他因有功于农业而受封于邰,他种的农作物品种多、产量高、质量好,丰收之后便创立祀典。这几章包含了丰富的上古农业生产史料,其中讲到的农作物有荏菽、麻、麦子、瓜、秬、秠、麇、芑等。对植物生长周期的观察也很细致,发芽、出苗、抽穗、结实,一一都有描述。而对除杂草和播良种的重视,尤其引人注意。这说明汉民族已经开始成为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民族。甲骨文中,“周”字写作“田(四格中各有一点)”,田是田地,四点像田中密植的农作物,可见汉民族的命名是与农业密切相关的。据史载,弃因善于经营农业,被帝尧举为农师,帝舜时他又被封到邰地。弃号后稷,后是君王的意思,稷则是一种著名的农作物名。周人以稷为始祖,以稷为谷神,以社稷并称作为国家的象征,这一切都表明汉民族与稷这种农作物的紧密联系。那么对于稷具体究竟是哪一种谷物的问题,唐宋人多以为稷即穄,是黍的一种,清代经学家、小学家则普遍认为就是高粱,这几乎已成定论。今人又有新说,认为它是禾的别名,也就是粟,去种皮则称小米。这几章修辞手法的多样化,使本来容易显得枯燥乏味的内容也变得跌宕有致,不流于率易。修辞格有叠字、排比等,以高密度的使用率见其特色,尤以“实……实……”格式的五句连用,最富表现力。
诗的最后两章,承第五章末句“以归肇祀”而来,写后稷祭祀天神,祈求上天永远赐福,而上天感念其德行业绩,不断保佑他并将福泽延及到他的子子孙孙。诗中所述的祭祀场面很值得注意,它着重描写粮食祭品而没有提到酒(虽然也是用粮食制成),这大约也表明后稷所处的尧舜时代酒还没有发明吧。据《战国策·魏策》记载:“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则中国酒的发明在夏代,此诗的叙述当可作为一个重要的旁证。而烧香蒿和动物油脂这一细节,恐怕也是后稷所创祀典的特殊之处。“上帝居歆”云云,则反映出当时可能有人扮的神尸来享用祭品,可供研究上古礼制参考。全诗末尾的感叹之词,是称道后稷开创祭祀之仪得使天帝永远佑护汉民族,正因后稷创业成功才使他有丰硕的成果可以作为祭享的供品,一结赞颂的对象仍落实在后稷身上,而他确也是当之无愧的。
这首诗首联直写精舍的“静”正合于自已“寂寥心”。颔联以松杉森然排列与雨雪夜深进一步写山寺之悄无人烟与深静。颈联以僧人入眠和磬声低沉的以动写静之手法渲染静穆。尾联进一步表示虽然不一定长居于此,但明天还要进一步登上双峰胜境。这首诗虽然微有禅味,却因平易流畅,不事雕饰,而诗味更浓。
首联点题,并抒感。文兆是僧人,一路游方;又是诗人,故又贪于观赏景色,待他来到西山之时,早已夜色苍茫了,便乘兴歇宿在西山精舍中。一入精舍,他的最强烈的感觉,便是“静”。佛家本以“清静”为本,因此他随即感到,此处的静寂,与他自己的“寂寥心”正相符。首联两句,已含蕴着他对西山精舍的好感。
这里称心宜人,他便不忙着就寝,而是先走出户外,准备各处走走,好好领略一番。中间两联便具体描写这个“静”境。
颔联由视觉角度描写:他独自一人,慢慢在精舍内的一条小路上散步,看到老松、老杉森然排列在路的两旁;时已三更,除他而外,寂无一人,唯见天空之中,雪花裹着雨丝,纷纷扬扬,向人脸上飘来。四周万籁俱寂,便是连那松杉之“老”与雨雪之“深”,也透发着不尽的“静”意。
颈联自听觉角度描写:他又从小路尽头折了回来,徘徊在户外。此时,草堂之中,僧人们早已入眠了,唯有云阁那边,隐隐传来低沉的磬声。更深人静,兼风雪之夜,故说磬声“沉”;低沉的磬声尚能传入他的耳鼓,益发衬出精舍之静。
这种幽静境界,使他歆羡不已,便想长栖于此,从此不归。诗人继而想到自己是游方僧,四海为家,不能不归,因而尾联便道:“未遂长栖此,双峰晓待寻。”作为一个僧人,固然未能久栖于此,但作为一个诗人,他听说西山精舍外双峰奇绝,便要待天亮时饱览一番。
这首五律首写“静”感,中间展开,具体写“静”,尾联先呼应开头,写诗人爱其地却欲栖未遂,再宕开一笔,预作天亮时的打算,意脉相连而又开阖自如。另外,这首僧人之诗,虽然微有禅味,却因平易流畅,不事雕饰,而诗味更浓。
这首词表现了苏轼对杭州诗友的怀念之情。
作者以追念与友人“携手江村”的难忘情景开始,引起对友人的怀念。风景依稀,又是一年之春了。去年初春,苏轼与陈襄曾到杭州郊外寻春。苏轼作有《正月二十一日病后述古邀往城外寻春》诗,陈襄的和诗有“暗惊梅萼万枝新”之句。词中的“梅雪飘裙”即指两人寻春时正值梅花似雪,飘沾衣裙。友情与诗情,使他们游赏时无比欢乐,消魂陶醉。“故人不见”一句,使词意转折,表明江村寻春已成往事,去年同游的故人不在眼前。每当吟诵寻春旧曲之时,就更加怀念了。作者笔端带着情感,形象地表达了与陈襄的深情厚谊。顺着思念的情绪,词人更想念他们在杭州西湖诗酒游乐的地方——望湖楼、孤山寺、涌金门。这三处都是风景胜地。词的下片紧接着回味游赏时两人吟咏酬唱的情形:平常经过的地方,动辄题诗千首。“寻常行处”用杜甫《曲江二首》“酒债寻常行处有”字面,“千首”言其多。他们游览所至,每有题诗,于是生发出下文“绣罗衫、与拂红尘”的句子。“与”字下省去宾语,承上句谓所题的诗。这里用了个本朝故事。宋吴处厚《青箱杂记》卷六载:“世传魏野尝从莱公游陕府僧舍,各有留题。后复同游,见莱公之诗已用碧纱笼护,而野诗独否,尘昏满壁。时有从行官妓颇慧黠,即以袂就拂之。野徐曰:‘若得常将红袖拂,也应胜似碧纱笼。’莱公大笑。”宋时州郡长官游乐,常有官妓相从。“绣罗衫”,如温庭筠《菩萨蛮》“新贴绣罗襦”,为女子所服。这一句呼应陈襄前诗,也就是唤起对前游的回忆。词意发展到此,本应直接抒写目前对友人的思念之情了,但作者却从另一角度来写。他猜想,自离开杭州之后是谁在思念他。当然不言而喻应是他作此词以寄的友人陈襄了。然而作者又再巧妙地绕了个弯子,将人对他的思念转化为自然物对他的思念。“湖中月,江边柳,陇头云”不是泛指,而是说的西湖、钱塘江和城西南诸名山的景物,本是他们在杭州时常游赏的,它们对他的相忆,意为召唤他回去了。同时,陈襄作为杭州一郡的长官,可以说就是湖山的主人,湖山的召唤就是主人的召唤,“何人”二字在这里得到了落实。一点意思表达得如此曲折有致,遣词造句又是这样的清新蕴藉,借用辛稼轩的话来说:“看使君,于此事,定不凡。”(《水调歌头·送郑厚卿赴衡州》)
苏轼在杭州时期,政治处境十分矛盾,因反对新法而外任,而又得推行新法。他写过许多反对新法的诗歌,“托事以讽,庶几有补于国”;又勤于职守,捕蝗赈饥,关心民瘼,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因法以便民”。政事之余,他也同许多宋代文人一样,能很好安排个人生活。这首《行香子》正是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宋代士大夫的生活,不仅表现了与友人的深厚情谊,也流露出对西湖自然景物的热爱。《行香子》是他早期的作品之一,它已突破了传统艳科的范围,无论在题材和句法等方面都有显见的以诗为词的特点。这首词虽属酬赠之作,却是情真意真,写法上能从侧面入手,词情反复开阖,抓住了词调结构的特点,将上下两结处理得含蓄而有诗意,在苏轼早期词中是一首较好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