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诗受到声律和对仗的束缚,容易流于板滞平衍,萎弱拖沓,正如刘熙载所说:“声谐语俪,往往易工而难化。”(《艺概·诗概》)而这首七律写得纵横捭阖,转掉自如,句句提得起,处处打得通,而在拿掷飞腾之中,又能体现出精细的脉络。
诗的前半篇写李剑州,热情地歌颂了他“能化俗”的政绩,为他的“未封侯”而鸣不平。诗从“高义”和“寥落”生发出这两层意思,使读者对他那沉沦州郡的坎坷遭遇,更深为惋惜。“文翁”和“李广”,用的是两个典故。文翁政绩流传蜀中,用以比拟李剑州任剑州刺史;未封侯的李广,则和李剑州同姓。典故用得非常贴切,然而也仅仅贴切而已。可是在“文翁能化俗”的上面加上个“但见”,在“李广未封侯”的上面加上个“焉坐”,“但见”和“焉坐”,一呼一应,一开一阖,运之以动荡之笔,精神顿出,有如画龙点晴,立即破壁飞去。不仅如此,在历史上,李广对他自己屡立战功而未得封侯,是时刻耿耿于怀,终身为恨事的。这里却推开来,说“焉坐李广未封侯”,这就改造了旧典,注入了新义,提高了诗的思想性。在这里,杜甫把七言歌行中纵横挥斥的笔意,创造性地运用、融化于律体之中。在杜甫诗歌里像“但觉高歌有鬼神,焉坐饿死填沟壑”(《醉时歌》)之类的句子,正是和这首诗有着一样的波澜。
下半篇叙身世之感,离别之情,境界更大,感慨更深。诗人完全从空际着笔,写的是意想中的诗人自己“将赴荆南”的情景。诗人“路经滟滪”,见瞿塘风涛之险恶,“天入沧浪”,见江汉烟波之浩渺。这是他赴荆南途中所经之地。在这里,诗人并未诉说他的迟暮飘零之感,而是以“一钓舟”和“沧浪”,“双蓬鬓”和“滟滪”相对照,构成鲜明的形象,展示出一幅扁舟出峡图。如果把这两句诗比作诗中之画,那么借用杜甫另外两句诗,“亲朋无一字,老病有孤舟”(《登岳阳楼》)来说明画意,是颇为确切的了。尾联用“仲宣楼”点出诗人到了荆南以后的情形。诗人清楚地意识到他所处的时代和命运,即使到了那里,也还是和当年避难荆州的王粲一样,仍然作客依人,托身无所。而在此时,诗人回望蜀中,怀念故人,想到兵戈阻隔,相见无期,那就会更加四顾苍茫,百端交集了。
全诗由李剑州写到诗人自己,再由诗人自己的离别之情,一笔兜回到李剑州,脉络贯通,而起结转折,关合无痕。杜甫的这类诗,往往劈空而来,一起既挺拔而又沉重,有笼罩全篇的气势。写到第四句,似乎诗人要说的话都已说完,可是到了五、六两句,忽然又转换一个新的意思,开出一个新的境界。然而它又不是一泻无余,收束处,总是荡漾萦回,和篇首遥相照映,显得气固神完,而情韵不减,耐人寻味。
杜甫七律风格的基本特征,是他能在全篇之中,营造出磅礴飞动的气势;而这磅礴飞动的气势,又是和精密平整的诗律水乳交融地结合在一起的。所以“工而能化”,“中律而不为律缚”,从这首诗就可以体现出来。
起首五句,从樵夫随身不离的工具——斧子入手,先是运用了两则古代的典故。一则是观看仙人下棋,以致烂了斧柄;一则是飞上天空,修磨七宝月轮:都是充满神奇夸张色彩的传说。可见作者是借物而寓现意境,暗衬出樵夫的不同凡俗:他饱阅世事,所谓“五百年来棋一局,闲看数着烂樵柯”(徐渭《题王质烂柯图》);身手不凡,所谓“从来修月手,合在广寒宫”(苏轼《正月一日雪中过淮谒客》)。咏“樵”而点涉“棋”、“月”,也说明这位樵夫具有雅士的素质。接着的两句,“不将连理枝梢锉,无缺钢多”,是巧妙的双关。表面上它仍是写斧,不去砍伐连理枝梢,故不至于锋刃卷缺。但其实质的含意,读者一目了然:连理枝是人间爱情和美好事物的象征,樵夫对它们爱惜有加,足见他是以仁德和正义为己身追求的有心人。这两句更明显地闪动着人物的身影,为下文对樵夫的直接描写,作了不露痕迹的过渡。
六、七两句对仗,形象而深刻地绘述了樵夫的日常活动。猿猴出没于深山悬崖,“猿枝”极言樵伐之险;野鹤在大树的枝梢上筑巢栖居,“鹤窠”极言山木之高。而樵夫涉险攀高,视同等闲,“不饶过”见出了他的勇敢坚决。山中涧谷乱石崎岖,坡坂泞滑难以驻足,而无论是“石涧”还是“泥坡”,樵夫都如履平地。“惯立尽”三字,体现出他知难而进的无畏气概。
如果说以上的七句已将樵夫的樵薪生活与正直刚强的品格作了充分的表述,那么结尾的三句,无疑是作者歌赞和审美的最强音。作者赞美樵夫,不仅是因为他是生活的强者,更是出于他在精神上的超越。“还参破,名缰利锁,云外放怀歌”,就活脱脱地表现出了一位蔑视名利、傲睨尘俗的高士形象。“云外”二字意兼虚实,既表樵夫的实际处所,又表出他的脱俗风神。元曲中常有对“不识字烟波钓叟”(白朴《沉醉东风·渔父词》)的赞美向慕,本篇这位“放怀歌云外樵夫”,是足以与之比并的。
这是一首激昂慷慨、同仇敌忾的战歌,表现了秦国军民团结互助、共御外侮的高昂士气和乐观精神,其独具矫健而爽朗的风格正是秦人爱国主义精神的反映。全诗共三章,采用了重章叠唱的形式,叙说着将士们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磨刀擦枪、舞戈挥戟,奔赴前线共同杀敌的英雄主义气概。
当时的秦国位于今甘肃东部及陕西一带。那里木深土厚,民性厚重质直。班固在《汉书·赵充国辛庆忌传赞》中说秦地“民俗修习战备,高上勇力,鞍马骑射。故秦诗曰:‘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其风声气俗自古而然,今之歌谣慷慨风流犹存焉。”朱熹《诗集传》也说:“秦人之俗,大抵尚气概,先勇力,忘生轻死,故其见于诗如此。”这首诗意气风发,豪情满怀,确实反映了秦地人民的尚武精神。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他们就一呼百诺,紧跟出发,团结友爱,协同作战,表现出崇高无私的品质和英雄气概。
由于此诗旨在歌颂,也就是说以“美”为主,所以对秦军来说有巨大的鼓舞力量。据《左传》记载,鲁定公四年(公元前506年),吴国军队攻陷楚国的首府郢都,楚臣申包胥到秦国求援,“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秦哀公为之赋《无衣》,九顿首而坐,秦师乃出”。于是一举击退了吴兵。可以想像,在秦王誓师的时候,此诗犹如一首誓词;对士兵们来说,则又似一首动员令。
如前所述,秦人尚武好勇,反映在这首诗中则以气概胜。诵读此诗,不禁为诗中火一般燃烧的激情所感染,那种慷慨激昂的英雄主义气概令人心驰神往。之所以造成这样的艺术效果,第一是每章开头都采用了问答式的句法。一句“岂曰无衣”,似自责,似反问,洋溢着不可遏止的愤怒与愤慨,仿佛在人们复仇的心灵上点上一把火,于是无数战士同声响应:“与子同袍!”“与子同泽!”“与子同裳!”第二是语言富有强烈的动作性:“修我戈矛!”“修我矛戟!”“修我甲兵!”使人想像到战士们在磨刀擦枪、舞戈挥戟的热烈场面。这样的诗句,可以歌,可以舞,堪称激动人心的活剧。
诗共三章,采用了重叠复沓的形式。每一章句数、字数相等,但结构的相同并不意味简单的、机械的重复,而是不断递进,有所发展的。如首章结句“与子同仇”,是情绪方面的,说的是他们有共同的敌人。二章结句“与子偕作”,作是起的意思,这才是行动的开始。三章结句“与子偕行”,行训往,表明诗中的战士们将奔赴前线共同杀敌了。这种重叠复沓的形式固然受到乐曲的限制,但与舞蹈的节奏起落与回环往复也是紧密结合的,而构成诗中主旋律的则是一股战斗的激情,激情的起伏跌宕自然形成乐曲的节奏与舞蹈动作,正所谓“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礼记·乐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