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拟古诗,通过描写汉初与匈奴的边境战争,歌颂了当时边防将士浴血奋战,保卫疆土的功绩,反映了唐初对外战争的某些现实。
诗的首联是严整的对句。“将军出紫塞,冒顿在乌贪”指出交战的双方,又介绍交战的地理背景。能征善战的单于冒顿,杀父自立,灭东胡,逐月支,征服丁零,侵入秦之河南(今内蒙古河套一带)地,势力强盛。西汉初年,不时进一步南下侵扰,严重影响西汉王朝。这里以“冒顿”对“将军”,冒顿既已如此勇猛,那么“将军”自然也是身手不凡的。这里为下文的酣战作铺垫。“乌贪”与“紫塞”相对,说明是在异域的。“紫塞”是古代人们对长城的习惯称谓。紫色,象征着高贵、庄严,不可侵犯,正与乌相对。“乌”字后再加以“贪”字,更易使人产生鄙薄感。诗歌利用字词的形、义及色彩在人们心中的定势,巧妙地造成一种邪不压正的气势,既为下文作铺垫,又表现必胜的信心。
“笳喧雁门北,阵翼龙城南”,照应首句,指出“将军出紫塞”的原因。敌人如此猖狂,汉军自然要奋起抗敌。下句的“阵翼龙城南”也因此有了着落。不但正面迎击,还左右包围,两翼的战阵已达“龙城南”——直捣敌巢。足见汉军之强大,英勇抗击外敌的浩然正气充斥字里行间。
“雕弓喧宛转,铁骑晓参驔”,进一步描写抗敌将士的战斗生活。他们严阵以待喧不释弓,晨不离鞍,随时准备飞矢跃马,追奔逐北。比起“枕戈待旦”,“喧抱玉鞍”这样的描写新颖而有气魄。“宛转”“参驔”,既恰当地表现了前方将士紧张而又镇定自若的心情,又充满了必胜的信心。
“应须驻白日,为待战方酣”是流传千古的名句。诗里虽没具体说明这次交锋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但白日即将结束,战斗还在激烈地进行。将士们等待迎接决战的胜利,因此从心底发出了呼唤:“太阳呀!请您留下来,让我们与敌军决一雌雄!”日出日落是不可改变的自然规律,“应须驻白日”的呼唤,表面悖理而近痴,实则生动地表现了将士们高昂的斗志。这是由“安得长绳系白日”诗句变化来的。结尾以“战方酣”三字,并未直说战争的胜负,但孰胜孰负已然明了,因为第二联已表明直捣敌巢——阵翼龙城南了。总体来说,这是一首裁乐府以入律的佳作。
1906年初,王国维从苏州的江苏师范学堂去了北京,在晚清学部图书局任职。因一时尚难安定,故与罗振玉之婿刘季英——《老残游记》作者刘鹗之子,同住在罗振玉家。罗家有个男仆叫冯友,喜欢上一个旗人洗衣女子,这女子也常去罗府。刘季英便戏吟出两句:“窈窕燕姬年十五。惯曳长裾,不作纤纤步。”可能一时没写成,也可能后来失了兴致,这两句就一直被压在砚台下面。王国维偶然看到这两句,觉得写得很有神韵,当然他也知道这两句背后的故事,据此足成《蝶恋花》一首(参龙峨精灵《观堂别传》)。词云:
窈窕燕姬年十五。惯曳长裾,不作纤纤步。众里嫣然通一顾,人间颜色如尘土。 一树亭亭花乍吐,除却天然,欲赠浑无语。当面吴娘夸善舞,可怜总被腰肢误。
大概在这首词创作后不久,王国维就将其编入《人间词甲稿》,发表在他主事的《教育世界》上,这也是少数写于北京却被收入甲稿的词作之一。后来,王国维应吴昌绶之请,将之前发表的《人间词甲稿》《人间词乙稿》进行删订整合,并补充甲乙稿发表后所写,手写一本《人间词》,这首《蝶恋花》仍在其中。
龙峨精灵即刘蕙孙,乃刘季英之子。因为有了刘蕙孙的追记,使得这首词的本事变得很明确了。虽然刘蕙孙在后来写的《我所了解的王静安先生》一文中关于本事的描述有一些变化,譬如与冯友的关系便没有再提,旗女的身份虽然没有变,但前者说是洗衣女子,后来说是一家卖水老虎灶打水的女子。关于这首词的创作,也变成刘季英与王国维因为经常同时出门,总是看着这个大脚的旗女,便起了调侃之心,刘季英先作得“窈窕”二句,为静安所赏,但刘季英无力或无心成篇,遂将此二句奉送静安,数日后,静安续成此词。
其实,刘蕙孙后来的文字删去了旗女与冯友的恋爱关系,对于解读这首词倒是更称便捷了。除了“年十五”乃指称此女子已至“及笄”,是待嫁的年龄,可能与婚恋有关以外,此词本身并无爱情方面的直接描写,若因为刘蕙孙早期的文字而强作联想,也许语境就被刻意支离了。
无论是根据刘蕙孙的追记,还是直接勘察语境,此词的核心都是描述这位旗女的“天然”之态。“天然”的具体表现有三:其一,身材长相的天然之美,如“窈窕”“一树亭亭花乍吐”,都是状其身姿有一种自然风韵,而“亭亭”二字,尤可见其身材之修长;其二,举止自然大方,如“惯曳”二句,一方面写出了旗人惯常的装束,更以“不作纤纤步”表现出此女并未如汉族女子一般裹脚,而是一种天足,因为天足之自如,故其步履自然不是纤纤之态了。萧艾说:“‘惯曳长裾’,旗装也。‘不作纤纤步’,天足也。唯卖浆旗下女子,足以当之。”(《王国维诗词笺校》)是契合词境的。“曳”长裾正是为了便于放开步履,再缀一“惯”字,可见其素来天足大步之习惯。特以“不作”二字,状其自然之天性;而且此“不作”二字,实有藐视传统的意味,因为“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古诗为焦仲卿妻作》),自来将纤纤细步视为女性柔婉品性之体现。其三,笑容灿烂之美。“嫣然”是描写其笑靥迷人之状。宋玉《登徒子好色赋》有“嫣然一笑,惑阳城,迷下蔡”之句,《文选》注即以“笑貌”来解释“嫣”字,阳城、下蔡皆为古地名,宋玉极言其笑容之美在当地引起的关注和震动情形。
王国维写这种“天然”的魅力,除了直接描写之外,还非常注重对比的写法。
上阕是将旗女与“人间”的女子群体作对比,此旗女在人群中一出现,就觉得其他女子不堪与比,黯然失色了,因为那种源自天然的窈窕身姿和嫣然之貌,是如此的清新脱俗。这一层对比其实已经将旗女之美拔出在众女之上。“通一顾”即仔细看一遍的意思。陈师道《小放歌行》诗云:“春风永巷闭娉婷,长使青楼误得名。不惜卷帘通一顾,怕君着眼未分明。”这首诗素被视为是陈师道以娉婷美女自喻高才,大概要尽力展现自己的才能,所以才“不惜卷帘通一顾”了,目的是让“君”看分明。王国维当然不一定就是这个意思了。陈师道诗之“通一顾”乃自炫之意,王国维词之“通一顾”不过是为了与人间的美女更多地进行比较的意思。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颜色”本身就是形容有姿色的女子,如白居易《长恨歌》说:“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人间这些平常看来颇有姿色的女子,在此旗女的映照下,也不免相形见绌,可见此旗女的美确实不同凡响。
下阕则将燕姬与吴娘进行地域性的对比。燕姬就是北方美女的意思,《古诗十九首》即有“燕赵多佳人”之句。而吴娘一般指江南尤其是苏州一带的女子。王国维此词虽然作于北京,但也是从苏州离开不久,故吴娘之美自是尚在印象之中。苏州女子以善舞出名,白居易《忆江南》有“吴娃双舞醉芙蓉”之句,极力形容吴地女子的舞姿之美。舞者多细腰,此细腰往往非天然长成,而是因舞蹈之需刻意训练而成,故此细腰多失自然之美。《韩非子》即有“楚灵王好细腰,而国中多饿人”之说,可见此细腰背后其实饱含着心酸。且吴娃双舞,多因酒宴助兴而起,为取悦客人,自是极力表演。而一旦与“表演”有了关系,“天然”的韵味便不能不受到遏制。王国维《留园玉兰花》也有“窈窕吴娘自矜许,却来花底羞无语”之句,这种“矜许”自然有失天然了。所以客人虽或因一时之兴,曾当吴娘面夸其舞艺精湛,而吴娘遂因之更加卖力,浑然忘却“天然”之美实远在表演之上。
“除却天然,欲赠浑无语”乃是对此旗女的点睛之笔。为了突出“天然”二字,王国维真是用尽笔墨,在铺张中强化,在强化中点题,将一个长相出众、身姿绰约修长、笑容嫣嫣、步履大方的北方旗女形象塑造出来。这样健康、自然、大方的女性形象,在诗词中其实是并不多见的。刘季英和王国维固然是因一时之兴而作,或不无雅谑之意,但客观上呈现出来的这一种女性美却也一新耳目。
如果仅从字面上勘察这首《蝶恋花》,上面的分析自是切合本事、圆融自如的。刘季英或许只是欣赏旗女本身之美,故其拈出二句,也只在身姿体态的描写上。而王国维不仅用对比的手法将此旗女之美予以强化,更以“天然”二字涵括这种美之特质,则说此词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王国维的审美观,当然是合乎情理的。陈永正说:“本词也可以作一篇词论读。”(《王国维诗词全编校注》)叶嘉莹认为此词通篇都具有象喻的潜能,“很可能是王氏将自己的为人修养与论词之见解的两种抽象情思化为具象之表达的‘造境’之作”(叶嘉莹、安易《王国维词新释辑评》)。而在我看来,这首词未必句句象喻,也不止是一篇词论,而完全可以视为在审美观念上以“天然”为旨归的一篇文学通论。参诸王国维其他论诗词曲之语,都可以得到充分的证明。
王国维对自然美的推崇之情可见乎词。他在《宋元戏曲考》中曾将元曲视为“中国最自然之文学”,又说:“古今之大文学,无不以自然胜,而莫著于元曲。”可见,“自然”乃是王国维对文学经典的一种基本认知。元曲“自然”品格的形成正因为那些作者在创作杂剧时,并非要以之求得名誉,也没有如司马迁一样要将作品“藏之名山,传之后人”(《报任安书》),以获后世之共鸣。“彼以意兴之所至为之,以自娱娱人”,乘兴而作,是他们笔下文字自然真实、活泼有致的原因所在。如《蝶恋花》中之旗女天足大步,即非邀人之赏,而是一种乘兴的姿态,故深得王国维欣赏。
比《宋元戏曲考》完成更早的《人间词话》,虽然以境界说驰名,但境界的核心也仍是落在“自然”二字。如关于造境与写境之分,写境本自然而来,造境也必合乎自然,这是王国维明确要求过的。他评价姜夔的词虽然“格韵高绝”,但毕竟读来如雾里看花,终究相隔一层,他把“不隔”作为词之审美的基本标准,也是心中悬着“自然”的缘故。清代词人纳兰性德被王国维视为“北宋以来,一人而已”,原因无非是其“以自然之眼观物,以自然之舌言情”。如果不论这些具体品评,王国维关于“大家之作”的总结性意见,也不过是“其言情也必沁人心脾,其写景也必豁人耳目,其辞脱口而出,无矫揉妆束之态”三句话而已,而每一句都关合着“自然”的要义。明乎上述种种,可见王国维对“自然”的推崇固是一贯的,则其对生活中所遇见的具有自然之美的女性会多一份关注和青睐,也就可以理解了。尤其是因为他反对“矫揉妆束之态”,则其对吴娘善舞却为腰肢所误,自可对应来看。
《人间词话》《宋元戏曲考》皆撰于此《蝶恋花》之后,我们固然可以将此二书对自然之美的推崇视为是《蝶恋花》对“天然”之美特加赏爱的延续。但若由《蝶恋花》一词追溯其源,则王国维此前所撰《文学小言》一组17则,就特别值得关注了。
作为早期文学观念的集中表述,王国维承西方之思想,提出“文学者,游戏的事业也”之说,而所谓“游戏”,就是排除了利禄的诱惑和刻意修饰的艺术。所以在王国维的语境中,“的文学”“文绣的文学”,都不是真文学,因为其背离了“游戏”之心和自然之美。
自然之美的底蕴尤在“真实”二字。真实既是一种人格体现,又是一种艺术传达。王国维把屈原、陶渊明、杜甫、苏轼四人作为中国文学之杰出代表,即是其“高尚伟大之文学”中包含着“高尚伟大之人格”。这种文学与人格的合一,在艺术上的重要体现之一便是根植于真实的自然。如屈原的“感自己之感,言自己之言”,便是最突出之例,而宋玉、景差及以下辞人便不免愈趋而下了。
很显然,《文学小言》的文学观念,在这首《蝶恋花》中有着生动的回响。王国维以一个旗女的“天然”之美,与有着“妆束”“文绣”嫌疑的吴娘之舞对照而言,再度将“自然”之韵致彰显出来,并在此后的《人间词话》《宋元戏曲考》中继续拓展深化这一话题。由这一理论的演绎过程,也可见出《蝶恋花》一词在这种审美思想前后绾合中的特别意义。
这首《韩干马十四匹》则是七古中的题画名篇这首诗前十二句分写十六匹马(诗题为十四匹,有意),时分时合,夹叙夹写,穿插转换,错落有致。写了十六匹马,然后点题。第十三句“画马真是马”,得马之神,是对韩干的高度赞同。第十四句是自赞,作者对自己的诗作充满了信心。作者自赞之意在引出末二句议论:世无伯乐、韩干,则虽有韩干画马之才,虽有为韩干画马之才之人题诗传神之功力之人,亦将无所得其用,可作多种联想。
诗题标明马的数目,但如果一匹一匹地叙述,就会像记流水帐,流于平冗、琐碎。诗人匠心独运,虽将十六匹马一一摄入诗中,但时分时合、夹叙夹写,穿插转换,变化莫测。先分写,六匹马分为三组。“二马并驱攒八蹄”,以一句写二马,是第一组。“攒八蹄”,再现了“二马并驱”之时腾空而起的动态。“二马宛颈鬃尾齐”,也以一句写二马,是第二组。“宛颈”,指曲颈。“鬃尾齐”,写了二马高低相同,修短一致。诗人抓住这两个特点,再现了二马齐步行进的风姿。“一马任前双举后,一马却避长鸣嘶”,两句各写一马,合起来是一组。“任”,用的意思。一马在前,用前腿负全身之重而双举后蹄,踢后一匹;后一匹退避,长声嘶鸣。大约是控诉前者无礼。四句诗写了六匹马,一一活现纸上。
接着,诗人迅速掉转笔锋,换韵换意,由写马转到写人,以免呆板。“老髯”二句,忽然插入,出人意外,表面上与题画马的主题无关。方东树认为这两句是“议”(议论),而不认为是“写”(描写),看作表现了“闲情逸致”的“文外之文”,离开了所画马的本身,这都不符合实际。至于这两句在章法变化上所起的妙用,他讲得很中肯;但实际上,其妙用不仅在章法变化。第一、只要弄懂第三组所写的是前马踢后马、后马退避长鸣,就会知道“奚官”之所以“顾”,正是由于听到马鸣。一个“顾”字,写出了很多东西。第二、“前身作马通马语”一句,表面上是“议”,但其实,“前身作马”,是用一种独特的构思,夸张地形容那“奚官”能“通马语”;而“通马语”是特意针对“一马却避长鸣嘶”说的。前马踢后马,后马一面退避、一面“鸣嘶”,“奚官”听懂了那“鸣嘶”的含义,就对前马提出警告。可见“通马语”所暗示的内容也很丰富。第三、所谓“奚官”,就是养马的役人,在盛唐时代,多由胡人充当。“老髯”一词,用以描写“奚官”的外貌特征,正说明那是个胡人。更重要的一点是:“老髯奚官骑且顾”一句中的那个“骑”字,指出“奚官”的胯下还有一匹马。就是说,作者从写马转到写人,而写人还是为了写马:不仅写“奚官”闻马鸣而“顾”马群,而且通过“奚官”所“骑”,写了第七匹马。
以上两句,把画面划分成前后两大部分;又以“奚官”的“骑且顾”,把两大部分联系起来,颇有“岭断云连”之妙。所谓“连”,就表现在“骑”和“顾”。“奚官”所骑,是十六马中的第七马,它把前六马和后九马连成一气。“奚官”闻第六马长鸣而回顾,表明他原先是朝后看的。之所以朝后看,就因为后面还有九匹马,而且正在渡河。先朝后看,又闻马嘶而回头朝前看,瞻前而顾后,整个马群,都纳入他的视野之中了。
接下去,由写人回到写马,而写法又与前四句不同。“后有八匹饮且行,微流赴吻若有声”:八马饮水,微流吸入唇吻,发出汩汩的响声。一个“后”字,确定了这八匹与前七匹在画幅上的位置:前七匹,早已过河;这八匹,正在渡河。八马渡河,有前有后,于是又分为两组。“前者既济出林鹤”,是说前面的已经渡到岸边,像“出林鹤”那样昂首上岸。“后者欲涉鹤俯啄”,是说后面的正要渡河,像“鹤俯啄”那样低头入水。四句诗,先合后分,共写八马。
“最后一匹马中龙”一句,先叙后议,赞美之情,溢于言表。《周礼·夏官·庾人》说:“马八尺以上为龙。”说这殿后的一匹是“马中龙”,已令人想见其骏伟的英姿。紧接着,又来了个特写镜头:“不嘶不动尾摇风。”“尾摇风”三字,固然十分生动、十分传神;“不嘶不动”四字,尤足以表现此马的神闲气稳、独立不群。别的马,或者已在彼岸驰骋,或者即将上岸,最后面的,也正在渡河。而它却“不嘶不动”,悠闲自若,就因为它是“马中龙”。所谓“蹄间三丈是徐行”,不担心拉下距离。
认为“据公诗马十四匹”的王文诰,既没有发现“奚官”所“骑”的那匹马,又搞混了这“最后一匹”马。他说:“此一匹,即八匹之一,非十五匹也。”其实,从句法、章法上看,这“最后一匹”和“后有八匹”是并列的,不能说它是“八匹之一”。
十四匹马逐一写到,还写了“奚官”,写了河流,却一直未提“韩干”、也未说“画”。形象如此生动,情景如此逼真,如果始终不说这是韩干所画,读者就会认为他所写的是实境真马。然而题目又标明这是题韩干画马的诗,通篇不点题,那是不妥的。所以接下去便点题。归纳前面所写,诗中得出了“韩生画马真是马”的结论。“画马真是马”,这是对韩干的赞词。而作者既赞韩生,又自赞,公然说:“苏子作诗如见画。”到下面两句,才表明作者之所以既赞韩生又自赞,是为全诗的结尾作铺垫。韩生善画马,苏轼善作画马诗;从画中,从诗中,都可以看到真马,看到“马中龙”。可是,“世无伯乐亦无韩,此诗此画谁当看?”意思是,世间没有善于相马的伯乐和善于画马的韩干,连现实中的骏马都无人赏识,又何况是画中的马、诗中的马。既然如此,韩生的这画、苏轼的这诗,还有谁去看呢?两句诗收尽全篇,感慨无限,意味无穷。
全诗只十六句,却七次换韵,而换韵与换笔、换意相统一,显示了章法上的跳跃跌宕,错落变化。
这首诗的章法,前人多认为取法于韩愈的《画记》。如洪迈《容斋五笔》卷七和方东树《昭昧詹言》卷十二都这样说。这种说法没有错,但这首诗穷极变化,不可方物,更多的是受了杜甫《韦讽录事宅观曹将军画马图》的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