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非常有名,即便只读过很少几篇《诗经》的人,一般也都知道“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这是为什么呢?我想,无非有这样几个原因:第一,诗中塑造的形象十分生动。拿鲜艳的桃花,比喻少女的美丽,实在是写得好。谁读过这样的名句之后,眼前会不浮现出一个像桃花一样鲜艳,像小桃树一样充满青春气息的少女形象呢?尤其是“灼灼”二字,真给人以照眼欲明的感觉。写过《诗经通论》的清代学者姚际恒说,此诗“开千古词赋咏美人之祖”,并非过当的称誉。第二,短短的四字句,传达出一种喜气洋洋的气氛。这很可贵。“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细细吟咏,一种喜气洋洋、让人快乐的气氛,充溢字里行间。“嫩嫩的桃枝,鲜艳的桃花。那姑娘今朝出嫁,把欢乐和美带给她的婆家。”你看,多么美好。这种情绪,这种祝愿,反映了人民群众对生活的热爱,对幸福、和美的家庭的追求。第三点,这首诗反映了这样一种思想,一个姑娘,不仅要有艳如桃花的外貌,还要有“宜室”、“宜家”的内在美。这首诗,祝贺人新婚,但不像一般贺人新婚的诗那样,或者夸耀男方家世如何显赫,或者显示女方陪嫁如何丰盛,而是再三再四地讲“宜其家人”,要使家庭和美,确实高人一等。这让我们想起孔子称赞《诗经》的话:“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孔子的话内容当然十分丰富,但其中是否也包括了《桃夭》篇所反映出的上述这样一种思想呢?陈子展先生说:“辛亥革命以后,我还看见乡村人民举行婚礼的时候,要歌《桃夭》三章……。”(《国风选译》)联系到这首诗所表达的思想,农民娶亲“歌《桃夭》三章”,便是很可理解的了。
《桃夭》篇的写法也很讲究。看似只变换了几个字,反复咏唱,实际上作者是很为用心的。头一章写“花”,二章写“实”,三章写“叶”,利用桃树的三变,表达了三层不同的意思。写花,是形容新娘子的美丽;写实,写叶,不是让读者想得更多更远吗?密密麻麻的桃子,郁郁葱葱的桃叶,真是一派兴旺景象啊!
这首诗不难懂,但其中蕴藏的道理,却值得我们探讨。
一个问题是,什么叫美,《桃夭》篇所表达的先秦人美的观念是什么样的?“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很美,艳如桃花,还不美吗?但这还不行,“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还要有使家庭和睦的品德,这才完满。这种美的观念,在当时社会很为流行。关于真善美的概念,在春秋时期已经出现。楚国的伍举就“何为美”的问题和楚灵王发生了争论。伍举说:“夫美也者,上下、内外、大小、远近皆无害焉,故曰美。若于目观则美,缩于财用则匮,是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为?”(《国语·楚语》)很清楚,伍举的观点是“无害即是美”,也就是说,善就是美。而且要对“上下、内外、大小、远近”各方面都有分寸、都无害。这种观点最主要的特点是强调“善”与“美”的一致性,以善代替美,实际上赋予了美以强烈的政治、伦理意义。“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为?”那意思是说,统治者重赋厚敛,浪费人力、物力,纵欲无度,就不是美。应该说,这种观点在政治上有一定的意义。但它否定了“善”与“美”的差别,否定了美的相对独立性,它不承认“目观”之美,是其严重局限。这种美的观念,在当时虽然也有其对立面,也有人注意到了“目观”之美,但这种善即是美的观点,在先秦美学中应该说是具有代表性的,而且先秦儒家的美学观念,主要是沿着这个方向发展的。
孔子也持着这样一种美学观点,“《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他赞赏“诗三百”,根本原因是因为“无邪”。他高度评价《关雎》之美,是因为它“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合于善的要求。在评价人时,他说:“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余不足观也已。”(《论语·泰伯》)善与美,善是主导方面。甚至连选择住处,孔子也说:“里仁为美。”(《论语·里仁》)住的地方,有仁德才是“美”的地方。可见,孔子关于美的判断,都是以善为前提的。
但孔子的美学观,毕竟是前进了。它已经不同于伍举的观点,已经开始把美与善区别开来,作为不同的两个标准来使用了。“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论语·八佾》)当然,通过对《韶》与《武》的评价,还是可以看出,“尽美”虽然被赋予在“尽善”之外的一个相对独立的地位,但只是“尽美”,还不能说是美,“尽善”才是根本。
至此,我们回头再来看看《桃夭》篇,对它所反映的美学思想,恐怕就更好理解了。在当时人的思想观念中,艳如桃花、照眼欲明,只不过是“目观”之美,这还只是“尽美矣,未尽善也”,只有具备了“宜其室家”的品德,才能算得上美丽的少女,合格的新娘。
第二个问题随之而来,美的具体内容不仅仅是“艳如桃花”,还要“宜其室家”,也就是美与善之结合,那么,我们应该怎样认识和评价这种观念呢?先秦人为什么把家庭和婚姻看得那么重要呢?
把婚姻和家庭看得十分重要,还不仅仅反映在《桃夭》篇中,可以说在整部《诗经》中都有反映。在一定意义上说,《诗经》是把这方面的内容放在头等地位上的。《桃夭》是三百零五篇的第六篇,不能不说它在《诗经》中的地位是很为突出的。如果我们再把《桃夭》篇之前的五篇内容摆一摆,就更可以清楚地看出,婚姻和家庭问题,在《诗经》中确实是占有无与伦比的地位。
三百篇的第一篇是《关雎》,讲的是一个青年男子爱上了一个美丽的姑娘,他日夜思慕,渴望与她结发为妻。
第二篇《葛覃》,写女子归宁,回娘家探望父母前的心情,写她的勤、俭、孝、敬。
第三篇《卷耳》,写丈夫远役,妻子思念。
第五篇《螽斯》,祝贺人多生子女。
第六篇,即《桃夭》,贺人新婚,祝新娘子“宜其室家”。
以上是三百篇的头几篇(除掉第四篇),它们写了恋爱,结婚,夫妻离别的思念,渴望多子,回娘家探亲等等,可以说把婚姻生活中的主要问题都谈到了。
一部《诗经》,三百零五篇,开卷头几篇几乎全部是写婚姻家庭问题的,岂不令人深思?不论是谁编辑的“诗三百篇”,不论孔子是删诗了、还是整理诗了,抑或是为“诗三百篇”作了些正乐的工作,都不容置疑地说明了他们是十分重视婚姻和家庭问题的。
我们应该怎样认识和评论这个问题呢?春秋战国时期,生产力水平还很低下,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单位,每个人都仰仗着家庭迎接困难,战胜天灾,争取幸福生活,当然希望家庭和睦、团结。娶亲是一件大事,因为它关系到家庭未来的前途,所以,对新人最主要的希望就是“宜其室家”。这很容易理解。
从统治者方面来说,就要复杂多了。《礼记·大学》引到《桃夭》这首诗时说:“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这可真是一语道破。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单位,家庭的巩固与否与社会的巩固与否,关系十分密切。到了汉代,出现了“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五种关系)之说。不论“三纲”,还是“五常”,它们都以夫妇关系为根本,认为夫妇关系是人伦之始,其它的四种关系都是由此而派生出来的。宋代理学家朱熹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男女者,三纲之本,万事之先也。”(《诗集传》卷七)从这段论述,我们也可以看出统治者为什么那么重视婚姻、家庭问题。听古乐唯恐卧,听郑卫之音而不知倦的魏文侯有一段名言,说得很为透僻。他说:“家贫则思良妻,国乱则思良相。上承宗庙,下启子孙,如之何可以苟,如之何其可不慎重以求之也!”“宜家”是为了“宜国”,在他们眼里,“宜家”与“宜国”原本是一回事,当然便被看得十分重要了。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不论自古以来多少解经者就《桃夭》作过多少文章,但像小桃树那样年轻,像春日骄阳下桃花那样鲜艳、美丽的少女,却永远活在读者心里。人们衷心祝愿她:“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吟诵《桃夭》,不喝也醉了。
清姚际恒评论此诗说:“桃花色最艳,故以喻女子,开千古词赋咏美人之祖”。自古,漂亮的女子总是受到超常的宠爱,文学更是不吝字墨,推波助澜。无论是“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还是“玉腕枕香腮,桃花藕上开。”,读起来,总不如”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更意浓神近,耐人玩味。
默默的读几遍,然后展开想象的画卷,你会看到千年前,在那桃花盛开的时候,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千年的风从那片“灼灼”的桃林中穿过,摇曳着艳丽的桃花,婀娜着多姿的桃枝,似乎有醉人的馨香随风破卷,扑面而来。但你分不清这是什么香,因为你仔细去看,在桃花丛中,隐约着一个款款移动的女子,少女的清香与花香混揉在一起,这是快乐的味道。
画中的女子两颊绯红,可以听到女子的心声:“今天我要嫁给你啦,今天我要嫁给你啦......”
之子与归,是说这个美丽的新娘就要出嫁了。归,妇人谓嫁曰归。在夸了即将出嫁的新娘的美貌之后,诗意开始延伸,人们随之将目光投向婚后的生活,那是怎样的呢?诗里唱到“宜其室家”、“ 宜其家室”、“ 宜其家人”。
宜,和顺美满的意思,室谓夫妻所居,家为一门之内。如果说对新娘容比桃花是毫不掩饰的赞美的话,这里就是含蓄的将女子的“善”,掩藏在宜家宜室宜人中了。试想,新人过门后,若能让一大家子都和睦幸福,仅有美丽的脸蛋是不够的,必得有颗善良的心,才能让公婆姑嫂叔伯接受,才能被夫家的人所接纳,日子才能和顺美满,其乐融融。
从桃花到桃实,再到桃叶,三次变换比兴,勾勒出男婚女嫁一派兴旺的景象。古人通过桃花似的外“美”,巧妙地和“宜”的内“善”结合起来,表达着人们对家庭和睦安居乐业生活的美好向往。“诗三百”开篇,写尽了爱情与婚姻生活的各个方面,说明家庭和婚姻的重要性,这不仅仅是人们生活的期盼,也是统治者的希望,所谓“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说白了,就是建立在“宜家”、“ 宜室”、“ 宜人”上的“宜国”。
不管怎样,“桃夭”是中华民族延续到现在的喜庆与祝福,就是今天,我们也同样祝愿着如桃花般的女子,“之子于归”,能够生活美满,家庭幸福,“宜其室家”。
《赠王粲》是三国时期曹魏文学家、“三曹”之一曹植的一首赠人之作。作者通过该诗劝勉王粲不要思虑太多并流露出自己虽有心提携却无能为力的遗憾。该诗写得委婉深厚,十分感人。
该诗的头两句“端坐苦愁思,揽衣起西游”就点出游于邺城之西的原因:端坐愁思当然是苦闷的,所以要去找朋友们聊聊,使苦闷得以排遣。“揽衣”二字用得生动传神。
“树木”二句写景,“发春华”点明是春天的景色,“清池”句写水景。在这个山明水秀的幽静景致中,作者发现了“中有孤鸳鸯,哀鸣求匹俦”。作者用“孤鸳鸯”喻王粲。用“求匹俦”指寻求同辈间的友谊。不过从后两句诗的意思看,似乎还有潜台词。大约对方希望与曹植既是朝夕相处的好友,又愿在曹植的麾下做事。否则,“我愿执此鸟,惜哉无轻舟”两句就不好理解。曹植对王粲这样的人才和朋友当然是珍惜的,可是愿望终究代替不了现实,“无轻舟”就是比喻作者自己没有权势,无力重用王粲。
“欲归忘故道,顾望但怀愁。悲风鸣我侧,羲和逝不留”。这四句是写作者不能“执此鸟”而依恋回顾、不忍离去,“悲风”从身边吹过,久立其地直到太阳落山。这与王粲诗有相似之意:“徘徊不能去,伫立望尔形。风飙扬尘起,白日忽已冥。”只是该诗在表达眷念之情时显得更深厚些、更悲切些。
最后四句,作者宽慰王粲:“重阴润万物,何惧泽不周。谁令君多念,遂使怀百忧。”劝勉对方不必多虑多忧,相信雨露会润泽万物的。这里以“重阴”喻曹操,暗示曹操会给他好处的。可谓用心良苦。有人认为:“多念”和“百忧”是指王粲整个诗歌创作中所表现的感情,例如遭乱伤时,目睹民生疾苦,发悲怆之词等等,虽然有一定道理,但从全诗立意与创作背景来看,主要还是为王粲在《杂诗》中所涉及到的具体思想而发的。王诗的末四句是这样写的:“回身入空房,托梦通精诚。人欲天不违,何惧不合并。”末二句与前面“褰袵欲从之,路险不得征”呼应,这样,意思就够清楚了。
作者在这首诗中采用了比兴寄托的手法,以“鸟”比喻对方,从“鸟”对人和人对“鸟”的态度和情意方面着笔,表达自己对朋友的诚意和自己力不从心的歉意。比兴寄托的手法虽然比较隐微曲折,然而读者一旦明白其中喻义,也就不难理解其中的用意了。这首诗所描写的客体是“鸟”,这是含蓄的一面,但诗的主体(作者)却是明朗化的,在表露自己的情感方面则是真诚坦率的,做到与朋友交心,不掺半点虚假成分。
这首诗的语言清新流畅,具有文采。节奏舒缓,韵味悠长。
六朝诗至南齐永明而一大变,世称“永明体”,代表诗人则是谢朓,他上承晋宋,下开唐风,前人多以他与谢灵运相比。明人钟惺称二谢诗均多排语,“然康乐排得可厌,却不失为古诗。玄晖排得不可厌,业已浸淫近体”(《古诗归》)。明人许学夷也说:“元嘉体虽尽入俳偶,语虽尽入雕刻,其声韵犹古”,至沈、谢则“声渐入律,语渐绮靡,而古声渐亡矣”(《诗源辩体》)。一古一近,判然有别。小谢的“新变”即使从这首短短的送别诗中也可窥其端绪。
理解这首诗,一上来就碰到一个颇费斟酌的问题:题面上是“还远馆”,而开头第一句即是“高馆临荒途”,那末两个“馆”字所指是一,抑或是二?若此“高馆”即题中之“远馆”,则所写为悬想之词;若否,则是实写送别之地的景色。揣摩全诗,细绎词意,毋宁作后一解为是。
首联分别从高、远两个方面描写了送别的场景:荒郊野途,高馆孤峙,清流映带,长路迢递。馆,即客舍,安顿宾客的馆舍,可能江水曹暂寓于此,如今他又要到更远的馆舍去,诗人将与他举袂相别。荒凉凄清的景物渲染出一种离愁别绪。此处着一“带”字尤为传神:那潺湲的清流仿佛将眼前的道路带向了遥远的地方,在离人的心上更添一层渺远迷茫的情思。次联则交代去者的怀归之情。“流思”,即思绪飘忽不定,流荡无住之意;“怀旧望归客”则为“流思人”之同位语。“怀旧”,怀念旧邦或亲故之意;“望归客”,渴望归去之人,是为偏正结构,非动宾结构。此联透露出江水曹的游宦生涯,此行所去,只是远馆,而非故乡,故而客中作客,无慰“怀旧望归”之情,只能更增羁旅情怀。但是诗的第三联并未循此而生发开去,而是重又转回写景。诗人为读者展现出一片明丽的景色,那池塘春草、花树相间、红白掩映的风光确乎令人陶醉。面对如此赏心悦目的景色,人不应该离别,而应该流连忘返,尽情享受自然的赐予,但偏偏这正是离人分手的时刻。如果说首联的写景正与离情相契合的话,那么此联的写景则以强烈的反衬突现出离别的情怀。送君千里,终须一别,这是无可如何的现实,尾联重又归结到送别之意。“日暮有重城”,时光的流逝暗示出依依惜别的深情,而高城暮色的景物又加浓了伤别的情绪。天色将晚,已到了不得不分手的时刻,故主客双方只得在“何由尽离席”的感慨中分道扬镳,诗的最后留给人的是无可奈何的感喟。离席将尽而又不欲其尽,结句将惜别之情发挥得非常充分。
离别是古诗中一个陈旧的主题。这样一首主题平平的短诗,究竟透露出一些什么“新变”来呢?最突出的一点是诗人通过景物描写而抒发感情、构造意境的创作方法。汉魏古诗多胸臆语,直抒所感,古朴质实,情语多于景语,景物描写仅仅是抒情的附丽。而到了谢朓,则注意在写景中寓情,让情感蕴含在景物之中,二者不是游离之物,而是构成一个有机的统一体,成为富有情韵的意境,避免对感情作直露的、正面的表述。即以此诗而论,诗人以清词丽句描绘出一个凄清悠远而又富于色彩的境界,对别离之情几乎未作铺陈,读者感受到的是一种惜别的氛围,情绪的熏染,情感的表达是含蓄蕴藉的。这就是后人所说的“风调”、“神韵”。正是在这一点上,小谢的诗成为唐诗的先声。试看王维的《归嵩山作》:“晴川带长薄,车马去闲闲。流水如有意,暮禽相与还。荒城临古渡,落日满秋山。迢递嵩高下,归来且闭关。”右丞此诗就是正从小谢诗中有所借鉴的。谢灵运也模山范水,但精雕细刻,失之板重,刻意写形,而乏情韵。玄晖则刊落繁缛,以清俊疏朗的笔调将景物构造为富有情韵的意境。于是朴拙质厚的古诗一变而为清新俊逸的近体风格。唐诗那种简笔传神的写景,情韵流动的意境,风神摇曳的格调,正是在小谢这里肇其端的。
其次,在诗歌的格律上也表现出其新变。自沈约倡“声律说”以来,诗人排比声韵,约句准篇,成为一时的风气,标志了五言古诗向近体律诗的过渡,谢朓也是这场声律化运动中的健将。严羽说:“谢朓之诗,已有全篇似唐人者。”(《沧浪诗话》)除风格而外,格律之新也是其一个方面。即以此诗论,除去押入声韵之外,其他各方面均近似一首律诗。首联对偶工切,但平仄不协,第二联不对,而第三联又成工整的对偶。这在律诗中称为“偷春格”,颔联的对仗移至首联,恰如花儿偷得春光,先春而开。
此诗写思亲之情。每四句为一解,共六解。第一解写睹物思人,而人不在;第二解写失去依恃,泪流不已;第三解以写鹿麂飞鸟之乐,反衬己悲;第四解写孤独无依之哀;第五解写怀忧早衰;末解痛亲早亡。全诗写得质朴、本色,且其中有作者诗文“工于言情”的特点,十分细致、生动。
诗人从人亡物在写起,“仰瞻帷幕,俯察几筵。其物如故,其人不存。”俯仰之际,看到死者生前用过的帷幕、几筵,不禁触物伤情,勾起物在人亡之痛。起笔十分自然。
接着以“神灵倏忽,弃我遐迁。靡瞻靡恃,泣涕涟涟。”点明丧亲思痛的主题。诗人在极度悲伤中,似乎觉得父亲是在十分短疾的时间里忽然远离自己而去的。“倏忽”一词非常生动地写出了曹丕丧亲之后,恍然若失的心态。失去曹操不仅失去他生活上的引导者,也失去他政治上的扶持者,因此,使他“靡瞻靡恃,泣涕涟涟”。这里,诗人运用《诗经》的成语“靡瞻匪父,靡依匪母”,来抒写失去父亲的哀伤,显得很贴切。失去了自己所瞻仰依恃的人,自然使他止不住要“泣涕涟涟”了。于是,这一解紧承开头,进一步展现诗人失去父亲的悲痛心情。
然而,诗人的笔触没有继续顺着第二解直倾自己的哀痛心情,却是突然插人鸣鹿衔草呼唤小鹿,飞鸟挟子归巢的具体形象:“呦呦游鹿,衔草鸣鹰。翩翩飞鸟,挟子巢枝。”写出有所“瞻恃”的欢乐,以动物亲子之间的和谐、亲爱来对比,反衬自己的丧亲之哀。笔势跌宕,拓深了诗歌的意境。
接着,“我独孤茕,怀此百离。忧心孔疚,莫我能知。”四句又转入实写,叙述自己孤寂无依,内心的痛苦是人莫能知的。此写出忧苦之多,《诗经·小雅·采薇》中有“忧心孔疚,我行不来”句,是表现征人思念家乡、亲人的心情的、诗人借用来表达自己丧亲后的孤茕悲苦是很恰当的。
第五解“人亦有言,忧令人老。嗟我白发,生一何早。”紧接上一解中的“优”字展开,由忧字写到自己白发早生,从忧伤到早衰,还是从自己亡亲之痛着笔的。
最后,“长吟永叹,怀我圣考。日仁者寿,胡不是保?”转笔写怀亲,悲痛父亲早逝。既然,古语说仁者可以长寿,自己的父亲却活得不够长。满腔悲痛,进发而出。诗歌也就在这浓重的悼亲、思亲的情绪中作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