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头四句着重写浣花女的劳动生活;中间四句写农村男女婚嫁风习;末四句写了与此完全不同的另一种妇女,另一种婚嫁风尚,以及由这种婚嫁风尚带来的截然相反的另一种结局。诗中通过农村少女姑娘与爱慕虚荣的城市女子的对比,歌咏了农家少女勤劳、愉快的生活。全诗着墨素淡,语言平浅,是一幅生动的农村风俗画。
在这首诗中,作者把自己的目光集中到浣花溪旁的农家女儿身上,带着一种宁静舒坦的心情观望着自己所描写的对象,从淡朴的欢悦之中,体味着生活浑厚的内涵。全诗十二句,大致可分为三个层次。前两层是对浣花女儿的正面描写。
“江头女儿双髻丫,常随阿母供桑麻,当户夜织声咿哑,地炉豆秸煎土茶。”这是写浣花女少小在家时的生活片段。“双髻丫”一句,写浣花女子质朴单纯,不事铅华,带有一种真淳自然的风致,表现出生活中淡雅而未雕饰的自然美。“常随阿母供桑麻,”这是从生活角度对浣花女子朴素自然之美的进一步充实。接下两句是具体写浣花女儿的劳动情景。“当户夜织声咿哑,地炉豆秸煎土茶。”这里摄取的是劳动生活中的一个镜头:夜阑人寂,充满活力的浣花女子正对着窗门摆弄着织机;机旁不远处,豆秸正在地炉中燃烧,煎在炉上的家制土茶散发出了一阵阵清香。炉火影影绰绰地映照出纺织女子在织机咿哑节奏之中那张宁静充实的面孔。这是一个富有情态的主体画面,有形有声,充溢着安然自得的欢乐,不但描摹了浣花女子的生活真实,而且从中透露了作者所品味到的生活真趣。这是诗的第一层。
第二层是写浣花女子长成嫁人的情景。“长成嫁与东西家,柴门相对不上车”,是说浣花女儿与邻里男子成婚,彼此家门相对,不须油壁车马远道迎接,就可以过家为妇。其中隐含有李白诗中所写的那种真挚爱情:“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郎骑竹马来,绕窗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长干行》)正因为这种爱情的存在,浣花女子才会在这种简朴的婚嫁中感到幸福和欢乐的满足:“青裙竹笥何所嗟?插髻烨烨牵牛花。”这里写浣花女子的朴素淡雅与其所追求的真诚爱情相一致,从而使其本质在人格的和谐之中体现出了高度的审美内涵。“插髻烨烨牵牛花”,这一鲜明形象中不仅包含了浣花女子欢乐的情态,而且表现了其别具一格的美的风韵,同时也暗示了诗人的审美情趣。这是诗的第二层。这一层与前一层相连,把浣花女儿的生活情趣与朴素本质,从外到内作了细致地展示,也为作者进一步表达感情进行了从容的铺垫。
第三层是写城中那些妖艳虚荣的女子。从“浣花女”的诗题来看,这一层似乎带有一些游离的味道,它在形式的衔接上,与前两层出现了错落现象。因而我们只有从诗人的情感上才可以为这一层找到合理的依据正因为诗人在前两层对浣花女子的正面描写之中,从简朴平淡的生活中窥到了深永真淳的自然美的意趣,所以随着诗人在描写中抒发感情的逐渐明朗,他需要更直接、更明确地表达自己的倾向。这一层就是诗人撷取自己所置身的都市生活中司空见惯的一页,借以说明自己的思想。与其说是用来与前面对比,倒不如说是作者需要由之来发出自己的议论。“城中妖姝脸如霞,争嫁官人慕高华”,语气中明显带有诗人的鄙薄之情。“争嫁”写世俗的追逐,寓示了追逐着轻薄浮艳的性情;“慕高华”则直接写这种追逐的内在实质,表明了这些“脸如霞”的“城中妖姝”徒有美貌,却在势利的虚荣中湮没了自己的真情。这必然要酿就其生活的悲剧。“青骊一出天之涯,年年伤春抱琵琶。”那些荣华富贵的高官并不看重爱情,常常离家远游,结果只落得这些深闺佳人茕茕空房,在一曲曲幽怨的琵琶声中诉说自己的满腹怨恨。唐代诗人白居易在其《琵琶行》一诗中曾塑造了一个“漂沦憔悴,转徙于江湖间”的商人妇,陆游借以来比喻争慕高华的浮艳女子,正在于说明其晚岁的孤独与凄凉。再将其与前面所写的浣花女儿相对照,就不难理解生活中欢乐与深永的价值,同时也能从中把握诗人感情渐次明朗的脉络。自然这中间浸透了诗人的审美理想。
刘熙载讲:“诗能于易处见工,便觉亲切有味”,“放翁诗明白如话,然浅中有深,平中见奇,故足令人咀味。”(《艺概·诗概》)《浣花女》中,作者所捕捉的都是些生活中极为寻常、极易见到的东西,因而其在表面上并不见出奇之处。实际上前人七古之作也大多不注重于面相皮毛,而着力于内中贯通于一的气韵,在开阖转折之间显示出天工鬼斧之功力。这首诗在写作上从容叙来,选用的都是些平淡的语言,但“言简意深,一语胜人千百”,“出语自然老洁”(赵翼《瓯北诗话》),于平和散缓之中,沉淀着丰厚的感受,可以窥到作者的情趣、意趣、理趣。与陆游的爱国诗一样,这首别具一格的作品也有其不容忽视的思想和艺术价值。
本文是为五位普通的平民百姓树碑立传的文字,探讨了生死价值这样重大的问题。全文以"义"为核心,成功地运用了记叙、议论、抒情三结合的表达方式。作者首先肯定五人之死是“激于义”,开篇抓住一个“义”字。五人是为义而生,为义而争,最后为义而献身。这就使读者联想起孟子的名言──“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可以说,本文是对孟子名言的生动诠释。
明代大奸臣、大宦官魏忠贤无恶不作,杀害了许多正直之士。东林党人与之进行了坚决的斗争。这是一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苏州市民旗帜鲜明地站在东林党人一边,用鲜血和生命捍卫正义。五人是苏州市民的优秀代表。作者用饱蘸感情的笔墨,叙述了五人的动人事迹,歌颂了平民英雄的高尚品质。
“然五人之当刑也,意气扬扬,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谈笑以死。断头置城上,颜色不少变。”大义凛然,惊天地,泣鬼神!语言简练生动,铿锵有力。
作者为了突出五人的英雄行为,运用对比的手法加以表现。“大阉之乱,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几人欤?”在阉党横行天下,炙手可热之时,多数人采取了苟且偷安的做法,甚至助纣为虐,为虎作伥。而五人面对阉党的淫威,无所畏惧,视死如归。应该说,一般的老百姓对阉党的倒行逆施可以不管,因为他们不在其位。但五人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大境界投入到对阉党的斗争中去,并且慷慨赴死,义无反顾。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高尚的精神。而那些身在政位,吃民膏、喝民血的“缙绅”,却在阉党的淫威下屈服了,变节了。作者问道:“而五人生于编伍之间,素不闻诗书之训,激昂大义,蹈死不顾,亦曷故哉?”这一问,多少缙绅无地自容?“十年浩劫”期间,林彪、“四人帮”专横跋扈,“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几人欤?”张志新,一个普通女干部,坚持真理,宁死不屈,表现了一个共产党人的铮铮铁骨。也有许多人投靠“四人帮”,出卖良心,出卖人格。历史是如此惊人地相似。
张溥认为:“大阉逡巡畏义,非常之谋难于猝发,待圣人之出而投缳道路,不可谓非五人之力也。”作者认识到了平民百姓的作用,这是非常可贵的。读此段,读者可能会联想到鲁迅先生在《记念刘和珍君》中所写的句子:“我目睹中国女子的办事,是始于去年的,虽然是少数,但看那干练坚决,百折不回的气概,曾经屡次为之感叹。至于这一回在弹雨中互相救助,虽殒身不恤的事实,则更足为中国女子的勇毅,虽遭阴谋秘计,压抑至数千年,而终于没有消亡的明证了。倘要寻求这一次死伤者对于将来的意义,意义就在此罢。”这样的文章都是用心,不,是用生命写成的。张溥若知三百年后有一鲁迅君执匕首般的笔尖写慷慨之情,不知作何感想?
第五段是本文最精彩的一段。本段夹叙夹议,反复对比,将文章的中心升华到一个理性的高度。作者将“高爵显位”的辱人贱行,与五人的嘉节懿行比照论述,从而提出“轻重固何如哉”的问题让读者思考。接着,作者把五人的英勇就义与假设五人寿终正寝作对比,从而揭示出“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这一富有进步性的观点。读者至此,是否联想到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的那句名言──“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五人之死,重于泰山,与日月同辉,与山河共存。
第六段也用对比手法,但以“由是观之”领头,表明它与第五段不是机械的并列关系,而是由此及彼、层层深入的关系。“是”是一个指代词,指代第五段所论述的事实。从第五段所论述的事实看来,仗义而死与苟且偷生,其社会意义判若霄壤。作者以饱含讽刺的笔墨,揭露了“今之高爵显位”为了苟全性命而表现出来的种种“辱人贱行”,提出了一个问题:这种种“辱人贱行”,和“五人之死”相比,“轻重固何如哉”?苟且偷生,轻如鸿毛;仗义而死,重于泰山。这自然是作者希望得到的回答。
在作了如上对比之后,作者又从正反两方面论述了“五人”之死所产生的另一种社会效果。从正面说,由于“五人”“发愤一击”、“蹈死不顾”而挫败了浊乱天下的邪恶势力,因而“得以加其土封,列其姓名于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无有不过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从反面说,“五人者保其首领以老于户牖之下,则尽其天年,人皆得以隶使之,安能屈豪杰之流,扼腕墓道,发其志士之悲哉?”应该指出:这不仅是就“五人”死后所得的光荣方面说的,而且是就“五人”之死在“四方之士”“豪杰之流”的精神上所产生的积极影响方面说的。“四方之士”“过而拜且泣”,“豪杰之流,扼腕墓道,发其志士之悲”,不正表现了对“五人”同情、仰慕乃至向他们学习的崇高感情吗?而号召人们向“五人”学习,继续跟阉党余孽作斗争,正是作者写这篇文章的目的。
这篇文章题为《五人墓碑记》,歌颂“五人”当然是它的主要内容。但社会是复杂的,事物是互相联系的,要孤立地歌颂“五人”,就很难着笔。张溥在这篇文章中,与“五人”相对比,不仅指斥了阉党,还暴露批判了“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和“缙绅”“高爵显位”等等;与“五人”相映衬,不仅赞美了周顺昌,还肯定了“郡之贤士大夫”。正是由于有了这一系列的对比和映衬,才充实了歌颂“五人”的思想内容,加强了歌颂“五人”的艺术力量。
此诗先说自己老了:“白发被两鬓,肌肤不复实。”这两句写老相写得好,特别是后一句说自己肌肤松弛也不再丰满了,这话少见有人道出。后面是写儿子不中用:“虽有五男儿,总不好纸笔。”总写一笔五个儿子不喜读书,不求上进。下面分写:“阿舒已二八,懒惰故无匹。”阿舒是老大,十六岁了,而懒惰无比。“阿宣行志学,而不爱文术。”阿宣是老二,行将十五岁了,就是不爱学写文章。这里语意双关,到了“志学”的年龄而不志于学。“雍端年十三,不识六与七。”雍、端两个孩子都十三岁了,但不识数,六与七都数不过来。“通子垂九龄,但觅梨与栗。”通子是老五,快九岁了,只知贪吃,不知其它。“垂”与前“行”义同,都是将近的意思。“但觅梨与栗”这里用了“孔融让梨”的典故。《后汉书·孔融传》注引孔融家传,谓孔融四岁时就知让梨。而阿通九岁了却是如此,可见蠢笨。作者将儿子一一数落了一番后,感到很失望,说“天运苟如此,且进杯中物。”这两句意思是:假若天意真给了他这些不肖子,那也没有办法,还是喝酒吧。
这首诗写得很有趣。关于它的用意,后代的两个大诗人有很不相同的理解。一个是杜甫,一个是黄庭坚。杜甫的意见是认为《责子》此诗是在批评儿子不求上进,而黄庭坚予以否认。诗题为“责子”,诗中确实有对诸子责备的意思,作者另有《命子》诗及《与子俨等疏》,对诸子为学、为人是有着严格的要求的。陶渊明虽弃绝仕途,但并不意味着脱离社会、脱离文明、放弃对子女教育的责任,他还有种种常人之情,对子女成器与否的挂虑,就是常情之一。杜甫是从这个意义上理解此诗的。但是,杜甫的理解又未免太认真、太着实了些。批评是有的,但诗的语句是诙谐的,作者不是板着面孔在教训,而是出以戏谑之笔,又显出一种慈祥、爱怜的神情。可以说,儿子的缺点都是被夸大了的,漫画化了的,在叙说中又采用了一些有趣的修辞手法,体现出作者下笔时的那种又好气、又好笑的心情。这是带着笑意的批评,是老人的舐犊情深。这样看来,黄庭坚的体会又是颇为精妙的。
用诗来描写儿女情态,首见左思《娇女诗》,唐代不少诗人都写有这方面作品,陶渊明起了推波助澜作用。这对诗歌题材的扩大及日常化是有不可低估的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