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近城南已怕行,沈家园里更伤情。”不是用情与景的和谐,而是用它们之间的矛盾,即“路近城南”反而是“已怕行”;走进沈园中却“更伤情”。这种“近”与“怕”,“进”与“更伤”之情的矛盾对立,动人地表现了一种经久未衰的爱情悲痛一触即发的心理,达到了符合人情事理的和谐。
以上两句还通过一路上情感的渐进,逼真地描绘了人物心理的变化。从“路近城南”到“沈家园里”,路程由远至近,面人物心理由“已怕行”到“更伤情"。路近城南毕竟离唐琬的墓地还有相当距离,可是作者就“已怕行”,可见唐琬的墓地对他触动之大早在预料之中,因此早早地就有畏怯之感。到了沈园,唐琬之墓就在眼前,这种伤感之情分量如何就可想而知了。这种人物心理的变化符合一般规律,但放在八十一岁的陆游身上,更显出他对唐琬特殊的深情厚谊。
“香穿客袖梅花在,绿蘸寺桥春水生。”写梅花依然芬芳清香,常常有香气透进游客的衣袖,别致的小桥还是静静地泡在绿水之中,以反写正,以乐景写哀情。五十多年过去了,美景依旧,然而人却不在了,由此形成对照,加倍显出诗人当时心情的凄楚、伤感。
全诗描绘了元处士的隐居生活,蒿他的清静无为、心与玄游的生活方式和心境表示赞许。
前两句总述,点明元处士的隐居地点和高行。在陵阳山上有一个德行像汉代北郭先生的隐者,他是一个蒿自己、蒿世间都超然相忘的人。以下从居室和生活两方面进行分述。元处士居住的地方长满了野草,但在他看来,这么简陋狭窄的地方,却比整个天下都要宽广。这些说明,正是因为他胸怀宽广,所以才有这种感觉。元处士沉浸在自己的天地里,即使斟了一杯酒,也常常不饮,而是默默地玄想冥览,心游太玄。他身居斗室心宽天下,达到了人生最高境界。到达这境界须有寻“玄”觅“道”的文化底蕴支撑。“玄”就是“道”。中国古代任何学派都不否认道,亦即都承认宇宙是个自然展开的过程,解决什么问题都要捉摸道的运动变化。针蒿不同问题捉摸道便产生各种学说。而元处士则更希望超越一切学说而直接到达道的境界。心宽天下便取得真正自由。这两句亦是蒿元处士的赞誉。
最后两句带有惋惜之情,蒿元处士如今的处境表示同情。诗人认为,人生本来就有不完美的地方,元处士平时也一定常叹息自己的人生机遇少,没有得到好的机遇或没遇到真正欣赏自己的人。话虽如此,语气中却带着一种强烈的优越感和自得的意绪,避世而相忘于江湖,悠然忘我,与自然浑然一体。
此诗与《秦风·无衣》题目及首句皆相同,然思想内容与艺术风格却完全两样。从字面上看,似觉并无深意,但前人往往曲为之说,《毛诗序》云:“《无衣》,美晋武公也。武公始并晋国,其大夫为之请命乎天子之使,而作是诗也。”朱熹《诗集传》云:“曲沃桓叔之孙武公伐晋,灭之,尽以其宝器赂周釐王。王以武公为晋君,列于诸侯。此诗盖述其请命之意”,“釐王果贪其宝玩,而不思天理民彝之不可废,是以诛讨不加,而爵命行焉。”(同上)这一说法今人多表示怀疑,如程俊英《诗经译注》就认为“恐皆附会”。
从诗意来看,此篇似为览衣感旧或伤逝之作。诗人可能是一个民间歌手,他本来有一位心灵手巧的妻子,家庭生活十分美满温馨。不幸妻子早亡,一日他拿起衣裳欲穿,不禁睹物思人,悲从中来。诗句朴实无华,皆从肺腑中流出:“难道说我没有衣裳穿?我的衣裳有七件,可是拣了一件又一件,没有一件抵得上你亲手缝制的衣裳,那样舒坦,那样美观。”“难道说我没有衣裳穿?我的衣裳有六件。可是挑了一件又一件,没有一件抵得上你亲手缝制的衣裳,那样合身,那样温暖。”语言自然流畅,酷肖人物声口。感情真挚,读之令人凄然伤怀。
对于诗中的句读,旧说两段的起句都作六字句,然今人徐培均认为应标点为:“岂曰无衣?七兮。”前四字为一句,用以自问,后二字为一句,用以自答,诗人正是在这种自问自答中,抒写了一腔哀思。另外在一些字、词的解释上也颇多歧见。如“七”字、“子”字、“六”字,朱熹《诗集传》以为“侯伯七命,其车旗衣服,皆以七为节。子,天子也”。又云:“天子之卿六命,变‘七’言‘六’者,谦也,不敢以当侯伯之命,得受六命之服,比于天子之卿亦幸矣。”朱熹的解释,完全服从于他对于这首诗主题的理解。这首诗既然是述晋武公向周釐王请求封爵之意,那末他就必然把“七”解释为“诸侯七命”,把“六”解释为“天子之卿六命”,而把“子”解释为“天子”。前二者与晋武公的诸侯身份相当,后者则与周釐王的天子地位相称。其说固然言之成理,不失为一家之见,然与诗的本意可能相去甚远。
从对此诗主题的理解出发,“七”和“六”俱为数词,也可以看作虚数,极言衣裳之多。而“子”则为第二人称的“你”,也即缝制衣裳的妻子。这样的理解,应该是符合诗的本意的。
全诗分为两章,字句大体相同,唯两起变动一个字:“七”易为“六”;两结也变动一字:“吉”易为“燠”。这主要为的是适应押韵的需要。从全篇来说,相同的句式重复一遍,有回环往复、一唱三叹、回肠荡气之妙,读者在吟诵中自然能体会其中的情韵。
“塞下曲”,唐代乐府题,多写边塞之事。此篇乃仿古之作,故称“古塞下曲”。
“行人朝走马,直指蓟城傍。蓟城通漠北,万里别吾乡。”此诗前四句写万里辞家,远赴边塞。早晨骑马出发,直指蓟城,行程匆匆,字里行间透射出一股豪气。
“海上千烽火,沙中百战场。军书发上郡,春色度河阳。”中间四句写边地见闻。“海上”“沙中”呼应“漠北”。“军书”“春色”,本为静物,加以“发”“度”二字,顿变鲜活,急切迅疾,气势飞动。一写战事,一写时节,一写边关,一写中原,刚健明快。
“袅袅汉宫柳,青青胡地桑。琵琶出塞曲,横笛断君肠。”最后四句一写色,一写声,颜色清丽,声调凄恻,先喜后悲,更显其悲。
通观全篇,格调苍凉,既有一点悲,又有一点壮,诚为《河岳英灵集》所评:“发调既清,修辞亦秀”,“足可歔欷,震荡心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