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情,犹陈诉衷情。友人,按此诗陈述:“卜居乃此地,共井为比邻。”知此“友人”当为李白的近邻。诗又云:“多君骋逸藻,掩映当时人。舒文振颓波,秉德冠彝伦。”由而可见,李白所向陈情的这位友人,其当时在兖州一带应是一位德高望重的文化名流或知名文士。想必开始两人友情甚笃,过从甚密,然突遭变故,中途见弃,交道不终。感情的破裂,李白为此陈忧积恨,但一如既往,对友情坚忠不渝,并在诗中索性挑明此中曲折,坦率、诚挚地表白自己的初衷,希望言归于好。诗又云:“奈何成离居,相去复几许?”由而揣知,李白作此诗后,旋即去往徂徕山之“竹溪”。
在具体表达上,诗人着意于感情的形象化与情感之具体刻画。这主要体现在典故的运用上。季札“挂剑”的故事,发生在吴王余祭四年(公元前554年)春天 。汉代史学家司马迁所著的《史记·吴太伯世家》和刘向所著的《新序》当中,都对这次活动有所记录。“归生荐夷吾”的故事见于《史记·管晏列传》。诗人说管仲一举为齐国之相,位置青云之上,此全靠好友归叔牙所荐,且赞二人交道之高尚。李白用季札挂剑和归叔牙荐管仲的典故是为了说明交友之道,亦以此向友人表明心迹。在这友道的标准的基础上,诗人盛赞友人的道德文章,并描述了共井为邻的生活情景。可惜友谊好景不长,中道见弃,因此诗人深感“英豪未豹变,自古多艰辛”,“飘风吹云霓,蔽目不得语”。即使如此,诗人仍然执着于友谊与友道,“所思采芳兰,欲赠隔荆渚”。但事实上言归于好已不可能了。思念至此,“沉忧心若醉,积恨泪如雨”,并发出“愿假东壁辉,馀光照贫女”之叹,忧恨交积,语极悲怆。
对这首诗主旨的解说,各家之见颇有差异。《毛诗序》云:“《泂酌》,召康公戒成王也。言皇天亲有德,飨有道也。”扬雄《博士箴》(《艺文类聚·职官部》引)云:“公刘挹行潦而浊乱斯清,官操其业,士执其经。”陈乔枞《鲁诗遗说考》以之为鲁诗之说。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云:“三家以诗为公刘作,盖以戎狄浊乱之区而公刘居之,譬如行潦可谓浊矣,公刘挹而注之,则浊者不浊,清者自清。由公刘居豳之后,别田而养,立学以教,法度简易,人民相安,故亲之如父母。……其详则不得而闻矣。”其详既不得闻,三家诗之说的正误也就难以稽考了。而《毛诗序》之说,似乎更觉缥缈,此诗的文本自然有劝勉之意,但却很难讲有什么告戒之意。至于陈子展《诗经直解》所说“当是奴隶被迫自远地汲水者所作,此非奴才诗人之歌颂,而似奴隶歌手之讽刺”,似更迂远。相比较而言,高亨《诗经今注》所说“这是一首为周王或诸侯颂德的诗,集中歌颂他能爱人民,得到人民的拥护”,还是比较圆通的。
诗分三章,均从远处流潦之水起兴。流潦之水本来浑浊,且又处于远方,本来很容易被人弃之不用,但如能“挹彼注兹”,舀过来倒进自己的水缸,就可以用来蒸煮食物,洗濯酒器,成为有用之物。这正如远土之民,只要君王施以仁义,便自然可以使他们感恩戴德,心悦诚服地前来归附。这里的关键是君王要有高尚敦厚的品德,真正成为“民之父母”。对此,方玉润有如下发挥:“此等诗总是欲在上之人当以父母斯民为心,盖必在上者有慈祥岂弟之念,而后在下者有亲附来归之诚。曰‘攸归’者,为民所归往也;日‘攸塈’者,为民所安息也。使君子不以‘父母’自居,外视其赤子,则小民又岂如赤子相依,乐从夫‘父母’?故词若褒美而意实劝戒。”(《诗经原始》)他说的“劝”意是可以感受到的,但他说的“戒”意是否真的存在于诗的文本中,令人怀疑,但从接受美学角度说,他的这种创造性“误读”还是很有意思的。
此诗借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事物起兴,且重章叠句,反覆歌咏。由此也可以看出《国风》对《大雅》艺术上的影响。
罗隐这首诗,用作者自己和孙供奉的不同遭遇作鲜明对比,以自我讽嘲的方式发感慨,泄愤懑,揭露抨击皇帝的昏庸荒诞。
诗的前二句概括诗人仕途不遇的辛酸经历,嘲笑自己执迷不悟。“十二三年就试期”,说他十多年来一直应进士举,辛辛苦苦远离家乡,进京赶考,但一次也没有考中,一个官职也没有得到。“五湖烟月奈相违”是说为了赶考,只得离开美丽的家乡。科举入仕一直是诗人奋斗的目标,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他不得不离开自己的家乡和亲人,前后屏居京城十四年以上,竟日苦读,奔走科场,几乎与一切人间美景隔绝。反过来说,倘使不赶考,他就可在家乡过安逸日子。所以这里有感慨、怨恨和悔悟。
诗的后二句便对唐僖宗赏赐孙供奉官位事发感慨,自嘲不如一个耍猴的,讥刺皇帝只要取乐的弄人,抛弃才人志士。“何如买取胡孙弄”,诗人自嘲不如耍猴人,看似羡慕,实则是对君主的辛辣讽刺,其中蕴含着诗人巨大的悲愤。“一笑君王便着绯”,既痛刺唐僖宗的症结,也刺痛自己的心事:昏君不可救药,国亡无可挽回,其中蕴含着诗人对李唐江山每况愈下的隐忧。
这是一首嘻笑怒骂的讽刺诗。诗人敢于将讽刺的矛头对准高高在上的皇帝,其胆识也是难得和值得褒奖的。诗人故意把辛酸当笑料,将荒诞作正经,以放肆嘻笑进行辛辣嘲骂。他虽然写的是自己的失意遭遇,但具有一定典型意义;虽然取笑一件荒唐事,但主题思想是严肃的,诗人心情是郁愤的。
“扶桑已在渺茫中,家在扶桑东更东”,说敬龙此番归国,行程辽远,里程不易概指。虽然《梁书·扶桑国传》说过“扶桑在大汉国东二万余里”,后来沿用为日本的代称,若写诗也是这样指实,便缺少意趣。诗人采用“扶桑”这个名字,其意则指古代神话传说东方“日所出处”的神木扶桑,其境已渺茫难寻;这还不够,下面紧接着说敬龙的家乡还在扶桑的东头再东头。说“扶桑”似有边际,“东更东”又没有了边际;不能定指,则其“远”的意味更可寻思。首句“已在”是给次句奠基,次句“更在”才是意之所注处。说“扶桑”已暗藏“东”字,又加上“东更东”,再三叠用两明一暗的“东”字,把敬龙的家乡所在地写得那样远不可即,又神秘,又惹人向慕。那边毕竟是朋友的家乡,而且他正要扬帆归去,为此送行赠诗,不便作留难意、惜别情、愁苦语,把这些意思藏在诗句的背后,于是下文转入祝友人行程一帆风顺的话头。
“此去与师谁共到?一船明月一帆风。”船行大海中,最怕横风暴雨,大雾迷航。过去遣唐使乘坐的大船,常因风暴在海上漂流,甚至失事;能够到达的也往往要在数十日或者数月的艰苦航程之后。这些往事传闻,韦庄是心知的,所以就此起意,祝朋友此行顺利。用一个“到”字,先祝他平安抵达家乡;“明月”示晴,排除雾雨;“帆风”谓顺,勿起狂飚──行程中不生灾障。“谁”字先垫出“与师共到”之人,由下句的朗月、顺风再为挑明,并使“风”、“月”得“谁”字而人格化了。“共”字,一方面捏合“风”、“月”与“师”三者,连同“船”在一起,逗出海行中美妙之景、舒畅之情;另一方面,又结合“到”字,说“共到”,使顺风朗月的好景贯彻全程,陪同直抵家乡。两句十四个字,浑然一体,表达了良好的祝愿与诚挚的友情,饶有诗意。
诗人如此祝愿,也并非仅仅由于主观愿望,故作安慰语。它是有客观事实作基础的,这就是晚唐时日本与中国之间,海上航行相对地便利与安全的事实。它印入了诗人心底,写出来自然而然就是这样的诗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