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词所咏情事,略同《瑞龙吟》,但并非重游旧地,而是神驰旧游。作为一位工于描写的词人,在这篇作品中,作者为读者绘制了一幅稀有的动人的画像。
为了要使词中女主人的登场获得预期的应有的效果,词人在艺术构思上是煞费苦心的。他首先画出背景。在一个月色阴沉的晚上,更鼓催来了夜色,露水收尽了街尘,正是在这样一个极其幽美的时刻,他来到了她所居住的地方;阑槛外种着竹子,窗户里闪着灯光,正是在这样一个极优雅的地方,他会见了这位人物。与杜甫《佳人》之写“天寒翠袖薄,日暮倚修竹”用意相同,这里的竹槛、灯窗,也是以景色的清幽来陪衬人物之淡雅的。
先写路途,次写居处,再写会晤,层次分明,步步逼近。下面却忽然用“笑相遇”三字概括提过,对于闻名乍见、倾慕欢乐之情,一概省略。这样,就将以后全力描摹人物之美的地步留了出来。在这里,可以悟出创作上虚实相间的手法。
“似觉”以下四句,是对美人的正面描写,又可以分为几层:第一、二句,乍见其光艳;第三句,细赏其神情;第四句,总赞。写其人之美,不用已为人所习见的“云鬓花颜”、“雪肤花貌”,而用“琼枝玉树”、“暖日明霞”来形容,就不熟滥,不一般化;用两个长排句,四种东西作比,也更有分量。(吴白先生云:“‘琼枝’,见沈约《古别离》:‘愿一见颜色,不异琼树枝。’‘玉树’,见杜甫《饮中八仙歌》:‘皎如玉树临风前。’”)上句说像琼枝和玉树互相交映,是写其明洁耀眼;下句说像暖日和明霞的光辉灿烂,是写其神采照人。两句写入室乍见之初,顿时感到光芒四射,眼花缭乱,尤其因为这次见面是在夜间,就使人物与背景之间,色彩的明暗对比更为显著。在用这种侧重光觉的比喻之先,路途中所见的暗淡月色与庭坊中所见的隐约灯光的描写,也对之起了一种很好的衬托作用。如果不仔细研究全词的布局,对于这种使读者容易联想到一些优秀的电影导演的艺术处理手段的巧妙构思,是很容易被忽略过去的。两句写其人之美,可谓竭尽全力,而犹嫌不足,于是再加上“水盼兰情”一句。韩琮《春愁》“水盼兰情别来久”,是用字所本。“水盼”,指眼神明媚如流水;“兰情”,指性情幽静像兰花。这句虽也是写其人之美,但已由乍见其容光而转到细赏其神态了。这已是进了一层。但美人之美,是看不够、写不完的,所以再总一句说:“总平生稀见。”这才画完了这幅美人图的最后一笔。
换头一句,从抒情来说,是上片的延伸;从叙事来说,却是更进一步追溯到“笑相遇”以前的旧事。杜甫《咏怀古迹》咏王昭君云:“画图省识春风面。”词句即点化杜诗而成,意思是说:在和其人会面之前,就已经知道她的声名,见过她的画像了。从而也看出了,这次的会晤,乃是渴望已久之事,而终于如愿以偿,欢乐可想。
从这以下,才正面写到离情。“谁知道”二句则是这一幕小小悲剧的转折点。“瑶台”是美女所居。《离骚》:“望瑶台之偃蹇兮,见有娀之佚女。”王逸注:“佚,美也。”但这里却兼用李白《清平调》:“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这就暗示了这位姑娘有着如李白所形容的杨玉环那样神仙般美丽风姿,作为上片实写其人之美的补充。云雨习用,而“雨”以“润”来形容,“云”以“温”来形容,则化臭腐为神奇,其人性情之好,爱悦之深,由此两字,都可想见,且与上文“兰情”关合。但这叙述两相爱悦的幸福的句子“自到瑶台畔,眷恋雨润云温”,却以“谁知道”领起,以“苦惊风吹散”收束,就全部翻了一个面。惊风吹散了温润的云雨,正如意外的事故拆散了姻缘,通体用比喻说明,处理得极其含蓄而简洁。读到这里,读者才发现,原来在这以上所写,都是追叙。行文变化莫测,与《夜飞鹊》同。
“念荒寒”以下,折入现在。独自寄宿在荒寒的空屋里,关上重重门户,听着坏了的墙壁中秋虫的叫声,这种种凄凉情景,用一“念”字领起,就显得更加沉重。因为无人可语,才只好自思自念,不写人叹,而以虫鸣为叹,似乎虫亦有知,同情自己。如此落墨,意思更深。第三句极力描摹此时此地之哀,正是为了与上片所写彼时彼地之乐作出强烈的对比。
末以纵使水远山遥,却仍然隔不断一缕相思之情作结,是今昔对比以后题中应有之义,而冠以“怎奈向”三字,就暗示了疑怪、埋怨的意思,使这种相思之情含义更为丰富。
钱钟书评论李贺说:“其于光阴之速,年命之短,世变无涯,人生有尽,每感怆低徊,长言永叹。”(《谈艺录》十四)李贺诗歌常常涉及这方面的内容,而看法较全面,议论较透彻的,当数《苦昼短》。
全诗分为三段,每段反映作者思想的一个侧面,合起来才是他对问题的全部看法。
诗的前十句(从开头至“太一安有”)为第一段。诗的开头,诗人请时光呀停下喝酒。之所以要向时间劝酒,是因为诗人对此深有感触:一是概叹时光飞逝,人寿促迫。诗人说自己不知道天地间许多深奥的道理,但有一点很清楚,那就是“月寒日暖,来煎人寿”。光阴流逝,岁月蹉跎,人生没来得及干点事业,生命就白白消耗了。这是诗人内心深处的忧虑与恐惧,一个“煎”字,表现出虚度年华的痛苦心情;一是认识到人生必死的道理。人活在世上,必须依靠食物来维持生命,吃熊掌则肥,吃蛙肉则瘦,这是食物在生命系统中的作用,世界上根本没有不食五谷、断绝烟火的神仙,因此,谁都不免一死,生老病死乃是天地间无法抗拒的规律。对于人生,对于死亡,人们很早就表现出极大的关切,诗人因其多愁善感,生命的旅程屡遭挫折,对此想得则更多更深。这里,诗人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问题作出了自己的回答。
诗人将劝酒的内容放在诗的开头,使作品具有一种新奇突兀之感,同时也表明诗人已大彻大悟,对时光不存任何芥蒂。接着又以“吾不识”与“惟见”相配合,排除不相关的事情,将目光聚焦到人寿短促一点上,既照应了题目“苦昼短”三字,又使作品产生巨大的向心力,以此为纲,展开后面的内容。“神君何在,太一安有?”是个反问句,答案是不喻自明的。经过一番求索,诗人完成了他的心路历程,整段内容,一气呵成。
中间八句(从“天东有若木”至“少者不哭”)是第二段。前面一段,诗人理智地解答了心中的困惑,如果诗歌就此停住,好像少了点什么。这一段,诗人凭借神话传说,倾诉了对生命的美好愿望。诗中说天的东面有一棵大树,名叫若木,它的下面有一条衔烛的神龙。传说中的若木在西北海外大荒山之中,衔烛龙也是在天西北某个幽冥无日的国度,诗人显然将古代神话作了改造。诗人作了一个大胆的设想:斩断神龙的腿,把龙肉吃了,太阳无法运行,昼夜不在更替,时间也就凝固不动了。如此,生命得以永存,人们不必为此哀伤了。
这是诗人的幻想,这个幻想充满着激情与浪漫的气质。现实中的缺陷,在幻想中得到满足,所以,尽管是以神话的形式出现,却依然有着永久的魅力,它闪亮着理想与智慧之光,使艺术得到升华。
诗的最后六句(从“为何服黄金”至结尾)是第三段。这一段,诗人讥刺了那些想通过求仙获得长生的人的荒唐愚昧。
服黄金,吞白玉,是道教中的服食方法,据说可以成仙,至于实际效用如何,“服食求神仙,多为药所误。”(《古诗十九首·驱车上东门》)就拿骑驴升天的任公子来说,同样是虚妄的传说。诗人清楚地知道幻想与现实是有区别的,成仙的说法是没有根据的。世上偏有一些人热衷此道,连秦皇汉武这样英明的君主也不能免俗,他们求仙长生的举动最终化为泡影,成了后人的笑柄。据史书记载,汉武帝结纳方士,遍祈名山大川以访神仙,又造仙人承露盘,调甘露,饮玉屑,冀求长生。《汉武帝内传》说,武帝死后,梓棺响动,香烟缭绕,尸骨飞化仙去等。诗人却说:“刘彻(武帝)茂陵多滞骨”,墓中所存,只是一堆浊骨,根本没有什么成仙之事。秦始皇在完成统一大业之后,忙于寻找不死之药,派方士入海求仙。结果身死巡游途中,耗费许多鲍鱼,难掩尸体的腐臭,从“多滞骨”、“费鲍鱼”数字中,诗人对历史上愚妄的统治者作出无情的嘲讽,锋芒十分犀利。
统治者求仙长生的举动,是想维持长久的统治,永远享受奢华的生活。为了达到目的,他们不惜劳民伤财,虚耗国库,使这种愚昧的举动升级为一场全国性的灾难,危害特别严重。李贺有意提出秦皇汉武,对他们的求仙加以讽刺,是有所寄托的。当时,唐宪宗李纯“好神仙,求方士”,任命一个名叫柳泌的江湖术士为台州刺史。大臣们进谏,他却说:“烦一州之力,而能为人主致长生,臣子亦何爱焉。”(《资治通鉴》卷二四〇)可见已到了执迷不悟的程度。这种迷信的风气又在统治阶层中蔓延开来,甚至有因服食中毒身亡的。李贺此诗对那些人来说,不啻是当头棒喝,如能好好倾听诗人的忠告,可以免去一场无妄之灾。
诗的第一段有两层意思,一是对年命短促的慨叹,二是以理智的态度看待人生。诗的第二段、第三段分别对这层意思加以发挥,在更高的层次上重复、升华了第一段的主旨。从诗中可以看出诗人脱出了一己私念,对人生,对社会怀着一种大悲悯,只是说出口来却是一阵阵冷嘲热讽。诗中有很多疑问句,安排在段落衔接之处,起着增强语气与感情色彩的作用,使诗歌富于一种波澜起伏的动感。诗人又把“食熊则肥,食蛙则瘦”与“斩龙足,嚼龙肉”联系起来,使那种富于神秘色彩的故事充满了烟火味与人情味,形成李贺诗歌独特的艺术境界。加上青天、黄地、白玉、黄金、碧驴等多种色彩的调和搭配,真有点古色斑烂的味道。全诗没有很多的藻饰,也不着意于景致的描绘,但由于诗中充沛的激情和丰富的艺术手法,使得这首议论性很强的诗歌显得回旋跌宕而又玩味无穷。
这首诗非常有名,即便只读过很少几篇《诗经》的人,一般也都知道“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这是为什么呢?我想,无非有这样几个原因:第一,诗中塑造的形象十分生动。拿鲜艳的桃花,比喻少女的美丽,实在是写得好。谁读过这样的名句之后,眼前会不浮现出一个像桃花一样鲜艳,像小桃树一样充满青春气息的少女形象呢?尤其是“灼灼”二字,真给人以照眼欲明的感觉。写过《诗经通论》的清代学者姚际恒说,此诗“开千古词赋咏美人之祖”,并非过当的称誉。第二,短短的四字句,传达出一种喜气洋洋的气氛。这很可贵。“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细细吟咏,一种喜气洋洋、让人快乐的气氛,充溢字里行间。“嫩嫩的桃枝,鲜艳的桃花。那姑娘今朝出嫁,把欢乐和美带给她的婆家。”你看,多么美好。这种情绪,这种祝愿,反映了人民群众对生活的热爱,对幸福、和美的家庭的追求。第三点,这首诗反映了这样一种思想,一个姑娘,不仅要有艳如桃花的外貌,还要有“宜室”、“宜家”的内在美。这首诗,祝贺人新婚,但不像一般贺人新婚的诗那样,或者夸耀男方家世如何显赫,或者显示女方陪嫁如何丰盛,而是再三再四地讲“宜其家人”,要使家庭和美,确实高人一等。这让我们想起孔子称赞《诗经》的话:“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孔子的话内容当然十分丰富,但其中是否也包括了《桃夭》篇所反映出的上述这样一种思想呢?陈子展先生说:“辛亥革命以后,我还看见乡村人民举行婚礼的时候,要歌《桃夭》三章……。”(《国风选译》)联系到这首诗所表达的思想,农民娶亲“歌《桃夭》三章”,便是很可理解的了。
《桃夭》篇的写法也很讲究。看似只变换了几个字,反复咏唱,实际上作者是很为用心的。头一章写“花”,二章写“实”,三章写“叶”,利用桃树的三变,表达了三层不同的意思。写花,是形容新娘子的美丽;写实,写叶,不是让读者想得更多更远吗?密密麻麻的桃子,郁郁葱葱的桃叶,真是一派兴旺景象啊!
这首诗不难懂,但其中蕴藏的道理,却值得我们探讨。
一个问题是,什么叫美,《桃夭》篇所表达的先秦人美的观念是什么样的?“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很美,艳如桃花,还不美吗?但这还不行,“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还要有使家庭和睦的品德,这才完满。这种美的观念,在当时社会很为流行。关于真善美的概念,在春秋时期已经出现。楚国的伍举就“何为美”的问题和楚灵王发生了争论。伍举说:“夫美也者,上下、内外、大小、远近皆无害焉,故曰美。若于目观则美,缩于财用则匮,是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为?”(《国语·楚语》)很清楚,伍举的观点是“无害即是美”,也就是说,善就是美。而且要对“上下、内外、大小、远近”各方面都有分寸、都无害。这种观点最主要的特点是强调“善”与“美”的一致性,以善代替美,实际上赋予了美以强烈的政治、伦理意义。“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为?”那意思是说,统治者重赋厚敛,浪费人力、物力,纵欲无度,就不是美。应该说,这种观点在政治上有一定的意义。但它否定了“善”与“美”的差别,否定了美的相对独立性,它不承认“目观”之美,是其严重局限。这种美的观念,在当时虽然也有其对立面,也有人注意到了“目观”之美,但这种善即是美的观点,在先秦美学中应该说是具有代表性的,而且先秦儒家的美学观念,主要是沿着这个方向发展的。
孔子也持着这样一种美学观点,“《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他赞赏“诗三百”,根本原因是因为“无邪”。他高度评价《关雎》之美,是因为它“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合于善的要求。在评价人时,他说:“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余不足观也已。”(《论语·泰伯》)善与美,善是主导方面。甚至连选择住处,孔子也说:“里仁为美。”(《论语·里仁》)住的地方,有仁德才是“美”的地方。可见,孔子关于美的判断,都是以善为前提的。
但孔子的美学观,毕竟是前进了。它已经不同于伍举的观点,已经开始把美与善区别开来,作为不同的两个标准来使用了。“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论语·八佾》)当然,通过对《韶》与《武》的评价,还是可以看出,“尽美”虽然被赋予在“尽善”之外的一个相对独立的地位,但只是“尽美”,还不能说是美,“尽善”才是根本。
至此,我们回头再来看看《桃夭》篇,对它所反映的美学思想,恐怕就更好理解了。在当时人的思想观念中,艳如桃花、照眼欲明,只不过是“目观”之美,这还只是“尽美矣,未尽善也”,只有具备了“宜其室家”的品德,才能算得上美丽的少女,合格的新娘。
第二个问题随之而来,美的具体内容不仅仅是“艳如桃花”,还要“宜其室家”,也就是美与善之结合,那么,我们应该怎样认识和评价这种观念呢?先秦人为什么把家庭和婚姻看得那么重要呢?
把婚姻和家庭看得十分重要,还不仅仅反映在《桃夭》篇中,可以说在整部《诗经》中都有反映。在一定意义上说,《诗经》是把这方面的内容放在头等地位上的。《桃夭》是三百零五篇的第六篇,不能不说它在《诗经》中的地位是很为突出的。如果我们再把《桃夭》篇之前的五篇内容摆一摆,就更可以清楚地看出,婚姻和家庭问题,在《诗经》中确实是占有无与伦比的地位。
三百篇的第一篇是《关雎》,讲的是一个青年男子爱上了一个美丽的姑娘,他日夜思慕,渴望与她结发为妻。
第二篇《葛覃》,写女子归宁,回娘家探望父母前的心情,写她的勤、俭、孝、敬。
第三篇《卷耳》,写丈夫远役,妻子思念。
第五篇《螽斯》,祝贺人多生子女。
第六篇,即《桃夭》,贺人新婚,祝新娘子“宜其室家”。
以上是三百篇的头几篇(除掉第四篇),它们写了恋爱,结婚,夫妻离别的思念,渴望多子,回娘家探亲等等,可以说把婚姻生活中的主要问题都谈到了。
一部《诗经》,三百零五篇,开卷头几篇几乎全部是写婚姻家庭问题的,岂不令人深思?不论是谁编辑的“诗三百篇”,不论孔子是删诗了、还是整理诗了,抑或是为“诗三百篇”作了些正乐的工作,都不容置疑地说明了他们是十分重视婚姻和家庭问题的。
我们应该怎样认识和评论这个问题呢?春秋战国时期,生产力水平还很低下,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单位,每个人都仰仗着家庭迎接困难,战胜天灾,争取幸福生活,当然希望家庭和睦、团结。娶亲是一件大事,因为它关系到家庭未来的前途,所以,对新人最主要的希望就是“宜其室家”。这很容易理解。
从统治者方面来说,就要复杂多了。《礼记·大学》引到《桃夭》这首诗时说:“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这可真是一语道破。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单位,家庭的巩固与否与社会的巩固与否,关系十分密切。到了汉代,出现了“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五种关系)之说。不论“三纲”,还是“五常”,它们都以夫妇关系为根本,认为夫妇关系是人伦之始,其它的四种关系都是由此而派生出来的。宋代理学家朱熹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男女者,三纲之本,万事之先也。”(《诗集传》卷七)从这段论述,我们也可以看出统治者为什么那么重视婚姻、家庭问题。听古乐唯恐卧,听郑卫之音而不知倦的魏文侯有一段名言,说得很为透僻。他说:“家贫则思良妻,国乱则思良相。上承宗庙,下启子孙,如之何可以苟,如之何其可不慎重以求之也!”“宜家”是为了“宜国”,在他们眼里,“宜家”与“宜国”原本是一回事,当然便被看得十分重要了。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不论自古以来多少解经者就《桃夭》作过多少文章,但像小桃树那样年轻,像春日骄阳下桃花那样鲜艳、美丽的少女,却永远活在读者心里。人们衷心祝愿她:“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吟诵《桃夭》,不喝也醉了。
清姚际恒评论此诗说:“桃花色最艳,故以喻女子,开千古词赋咏美人之祖”。自古,漂亮的女子总是受到超常的宠爱,文学更是不吝字墨,推波助澜。无论是“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还是“玉腕枕香腮,桃花藕上开。”,读起来,总不如”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更意浓神近,耐人玩味。
默默的读几遍,然后展开想象的画卷,你会看到千年前,在那桃花盛开的时候,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千年的风从那片“灼灼”的桃林中穿过,摇曳着艳丽的桃花,婀娜着多姿的桃枝,似乎有醉人的馨香随风破卷,扑面而来。但你分不清这是什么香,因为你仔细去看,在桃花丛中,隐约着一个款款移动的女子,少女的清香与花香混揉在一起,这是快乐的味道。
画中的女子两颊绯红,可以听到女子的心声:“今天我要嫁给你啦,今天我要嫁给你啦......”
之子与归,是说这个美丽的新娘就要出嫁了。归,妇人谓嫁曰归。在夸了即将出嫁的新娘的美貌之后,诗意开始延伸,人们随之将目光投向婚后的生活,那是怎样的呢?诗里唱到“宜其室家”、“ 宜其家室”、“ 宜其家人”。
宜,和顺美满的意思,室谓夫妻所居,家为一门之内。如果说对新娘容比桃花是毫不掩饰的赞美的话,这里就是含蓄的将女子的“善”,掩藏在宜家宜室宜人中了。试想,新人过门后,若能让一大家子都和睦幸福,仅有美丽的脸蛋是不够的,必得有颗善良的心,才能让公婆姑嫂叔伯接受,才能被夫家的人所接纳,日子才能和顺美满,其乐融融。
从桃花到桃实,再到桃叶,三次变换比兴,勾勒出男婚女嫁一派兴旺的景象。古人通过桃花似的外“美”,巧妙地和“宜”的内“善”结合起来,表达着人们对家庭和睦安居乐业生活的美好向往。“诗三百”开篇,写尽了爱情与婚姻生活的各个方面,说明家庭和婚姻的重要性,这不仅仅是人们生活的期盼,也是统治者的希望,所谓“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说白了,就是建立在“宜家”、“ 宜室”、“ 宜人”上的“宜国”。
不管怎样,“桃夭”是中华民族延续到现在的喜庆与祝福,就是今天,我们也同样祝愿着如桃花般的女子,“之子于归”,能够生活美满,家庭幸福,“宜其室家”。
李商隐的这首绝句,“意极悲,语极艳”(杨致轩语),在表现手法上很有特色。
此诗一开头诗人就制造出一种环境和心情强烈反差的氛围。首句平直叙起,蕴藏着极深沉凄惋的感情。“春日”写时光之美妙可爱,“天涯”喻飘泊之遥远;两词并用,便将旖旎的春光与羁旅的愁思交织在一起。第二句使用“顶针”格,重复“天涯”二字,再点题意。春日越是美妙可爱,落魄江湖,远在天涯的诗人更感到惆怅。“春日在天涯”已经使人黯然伤神;而“天涯日又斜”递进一层,就更加渲染了在天涯海角,踽踽独行,穷愁飘泊的悲凉气氛。“日又斜”是说时间向晚,一天又将过去,这就给艳丽的春景笼罩了一层慵倦凄暗的阴影。繁花似锦的春光,与西沉的斜阳,纵然掩映多姿,但无多时,终将沉没于苍茫暮色之中。日复一日,春天也终将红英落尽,悄然归逝。韶光之易逝,繁花之必将凋零,与诗人人生道路上的失意蹉跎,正复泯然相合。著一“又”字,则日暮途穷,苶然疲役之慨,寂寥孤独,空漠无依之痛,尽在言外。两句既包含着对美好事物无限留恋珍惜之意,也包含着生命必将凋零之可悲。
转句在宛曲回环中见奇警,结句余音袅袅,哀艳动人。“莺啼”本来是非常宛转悦耳的,可是由于此时此境,诗人却觉得像在啼哭。这是因为诗人蜡炬成灰,泪已流干,只有托啼莺寄恨了。诗中“啼”写听觉,看花写视觉,“湿”是触觉,为我而湿最高之花乃是意觉,这就把诗人敏锐的联想和深切的感受写出来了。诗人移情及物,使黄莺感叹悲啼而垂泪;而泪水所湿之花,自然也泪痕斑斑,凄楚欲绝。莺花之娇艳,最足以代表阳春的盛景,然而春归花落,总不免于凋零寂灭。是莺花为诗人而悲者,正所以自悲也。
“最高花”之所以会引起诗人如此深情的关注,是因为树梢顶上的花,也就是开到最后的花,意味着春天已过尽,美好的事物即将消逝,莺儿的啼声也倍觉哀绝了。再者,也因为树梢顶上的花,上无庇护,风狂雨骤,峣峣者易折,这和人世间一切美好事物容易遭到损坏的命运非常相似,和李商隐这位有才华、有抱负而潦倒终身的诗人的命运也是非常相似。李商隐所处的时代,唐王朝已经到了崩溃的前夕,诗人对国家和个人的前途深感绝望,因而生命的短瞬,人生的空虚,使诗的伤感情调更加显得沉重。诗人的悲痛已经远远超过了天涯羁旅之愁,而是深深浸透着人生挫伤和幻灭的痛苦。
这种韵外之致,荡气回肠,往往会令人不能自持,溺而忘返。这首美艳而凄绝的绝句既是春天的挽歌,也是人生的挽歌,更是诗人那个时代的挽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