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风·氓》是一首上古民间歌谣,是一首弃妇自诉婚姻悲剧的长诗。诗中的女主人公以无比沉痛的口气,回忆了恋爱生活的甜蜜,以及婚后被丈夫虐待和遗弃的痛苦。全诗六章,每章十句。第一章,追叙自己由初恋而定的婚;第二章,叙述自己陷入情网,冲破了媒妁之言的桎梏而与氓结婚;第三章,她对一群年青貌美的天真少女,现身说法地规劝她们不要沉醉于爱情,并指出男女不平等的现象;第四章,对氓的负心表示怨恨,她指出,这不是女人的差错,而是氓的反复无常;第五章,接着追叙她婚后的操劳、被虐和兄弟的讥笑而自伤不幸;第六章,叙述幼年彼此的友爱和今日的乖离,斥责氓的虚伪和欺骗,坚决表示和氓在感情上一刀两断。此诗通过弃妇的自述,表达了她悔恨的心情与决绝的态度,深刻地反映了古代社会妇女在恋爱婚姻问题上倍受压迫和摧残的情况。
诗中虽以抒情为主,所叙的故事也还完整细致,但它已将女主人公的遭遇、命运,比较真实地反映出来,抒情叙事融为一体,时而夹以慨叹式的议论。就这些方面说,这首诗已初步具备中国式的叙事诗的某些特征。这些特征或多或少地影响到其后二千余年的叙事诗,在《孔雀东南飞》《长恨歌》,直到近代姚燮的《双鸩篇》中似乎都可以看到它的影子。
《氓》诗的结构,是和它的故事情节与作者叙述时激昂波动的情绪相适应的。全诗六章,每章十句,但并不像《诗经》其他各篇采用复沓的形式,而是依照人物命运发展的顺序,自然地加以抒写。它以赋为主,兼用比兴。赋以叙事,兴以抒情,比在于加强叙事和抒情的色彩。
开头一、二章,《诗集传》云:“赋也。”具体描写男子向女主人公求婚以至结婚的过程。那是在一次集市上,一个男子以买丝为名,向女主人公吐露爱情,一会儿嬉皮笑脸,一会儿又发脾气,可谓软硬兼施。可是这位单纯的女子看不透他的本质,说是必须有人来说媒,最后将婚期订在秋天。从此以后,女子朝思暮想,“乘彼垝垣,以望复关”,望不到男子所住的复关,便泪流不止;既见复关,就像见到所恋之人,不禁眉开眼笑。她还打卦占卜,预测婚事的吉凶。及至男方派车前来迎娶,她就带着全部的财物,嫁了过去。这两章叙事真切,历历可见,而诗人作为一个纯情少女的自我形象,也刻画得栩栩如生。方玉润评这一段云:“不见则忧,既见则喜,夫情之所不容已者,女殆痴于情者耳。”(《诗经原始》)一个“痴”字。点出了此女钟情之深。
朱熹《诗集传》谓第三章“比而兴也”,第四章“兴也”,也就是说这两章以抒情为主,诗中皆以桑树起兴,从诗人的年轻貌美写到体衰色减,同时揭示了男子对她从热爱到厌弃的经过。“桑之未落,其叶沃若”,以桑叶之润泽有光,比喻女子的容颜亮丽。“桑之落矣,其黄而陨”,以桑叶的枯黄飘落,比喻女子的憔悴和被弃。“于嗟鸠兮,无食桑葚;于嗟女兮,无与士耽”,则以“戒鸠无食桑葚以兴下句戒女无与士耽也”(《诗集传》)。桑葚是甜的,鸠多食则易致醉;爱情是美好的,人多迷恋则易上当受骗。男人沉溺于爱情犹可解脱。女子一旦堕入爱河,则无法挣离。这是多么沉痛的语言!从桑叶青青到桑叶黄落,不仅显示了女子年龄的由盛到衰,而且暗示了时光的推移。“自我徂尔,三岁食贫”,一般以为女子嫁过去三年,但另有一种解释:“三岁,多年。按‘三’是虚数,言其多,不是实指三年。”(程俊英《诗经译注》)实际上是说女子嫁过去好几年,夫妻关系渐渐不和,终至破裂。女子不得已又坐着车子,渡过淇水,回到娘家。她反覆考虑,自己并无一点差错,而是那个男子“二三其德”。在这里女子以反省的口气回顾了婚后的生活,找寻被遗弃的原因,结果得到了一条教训:在以男子为中心的社会里,只有痴心女子负心汉。
诗之五章用赋的手法叙述被弃前后的处境,前六句承上章“自我徂尔,三岁食贫”,补叙多年为妇的苦楚,她起早睡晚,辛勤劳作,一旦日子好过一些,丈夫便变得暴戾残酷。这个“暴”字可使人想像到丈夫的狰狞面目,以及女主人公被虐待的情景。后四句写她回到娘家以后受到兄弟们的冷笑。《诗集传》释此段云:“盖淫奔从人,不为兄弟所齿,故其见弃而归,亦不为兄弟所恤,理固有必然者,亦何所归咎哉,但自痛悼而已。”说女主人公“淫奔”,固不足取;但其他的话可以帮助读者理解她当时所受到的精神压力和由此而产生的内心矛盾。
第六章赋兼比兴,在抒情中叙事,当初他们相恋时,有说有笑;男子则“信誓旦旦”,表示白头偕老。可是他还未老时就产生怨恨,而且无法挽回。这里用了两个比喻:浩浩汤汤的淇水,总有堤岸;广阔连绵的沼泽,也有边际。言外之意是:我的痛苦为什么竟没有到头的时候?《诗集传》指出“此则兴也”,其实它是比中有兴。诗人运用这两个比喻,强烈地抒发了一腔怨愤,诉说了弃妇无边无际的痛苦。为了摆脱这些痛苦,她下决心与那男子割断感情上的联系:“反是不思,亦已焉哉!”从此后不再希望他回心转意,算了,算了。然而她果真能做到吗?方玉润认为:“虽然口纵言已,心岂能忘?”(《诗经原始》)是的,从这女子一贯钟情的性格来看,她对男子不可能在感情上一刀两断,这就是今天常说的悲剧性格。
上片,写黄州端午节一派清新升平气象。“银塘朱槛麹尘波,圆绿卷新荷”,描绘宜人的美景。一“银”,一“朱”,一“麹尘”,一“圆”,一“绿”,一“新荷”,组缀成五月百色争妍的风景图,颇有“晴沙金居色,春水麹尘波。红簇交枝杏,春含卷叶荷”(白居易《春江闲步赠张山人》)的神韵。“兰条荐浴,菖花酿酒”,笔锋一转,由写大自然进入到写民俗生活:绿兰枝浸水而浴,绿菖蒲酿酒而饮。整个生活,沉浸在浓郁的节日气氛中,身心愉快。最后一句为点睛之笔,将上述四句的意境概括为“天气尚清和”,世界上一切都是清新的、和好的、升平的。
下片,写苏轼与徐君猷一起欢度端午节日。“好将沉醉酬佳节,十分酒,一分歌”,开头三句,承上启下,将酬节“沉醉”,伴之以“歌”,将欢欣谐趣的两位官员描绘得十分传神。“好将”二字,起到贯连上片与下片的主脉作用。“狱草烟深,讼庭人悄,无吝宴游过”,是苏轼承上升平景象而吐出的酒后真言:太守治州有方,无人犯罪,遗爱人世,百姓安居,可以称之为“道不拾遗,夜不闭户”的清泰政治。这正是苏轼借题抒发爱民思想的用意。自然,这次端午酬节超过正常性的游宴就没有什么可吝惜的了。字里行间渗透苏轼与徐君猷志同道合的情谊与痛快淋漓之才思。
全词,名为写端午酬节风俗,欣赏五月自然风光,实是借题发挥,歌颂徐君猷的善施政德,使民安乐的功绩,表露苏轼自己的忠君爱国忧民的愿望。上片结尾处“天气尚清和”,收而未尽,为下片留出余地,正好是下片起句“好将沉醉酬佳节”的过片句,由咏景而转向写人,起了承递作用,景情融合。
诗作前部分叙写古人事迹,以之为衬托表明自己坚决辞职隐居的意志与行为。诗作后部分写自己返家行程中的景象及感想。诗中抒发了去官还家、获得解脱的愉悦心情。诗中写景不多,却极为清丽动人。
一至十句自述隐居丘园之志。
先对几位古人加以评价:西汉的彭宣、薛广德、贡禹虽有高名,但只能说是优于贪婪奔竞之徒,还说不上是懂得养生缮性。彭宣和薛广德,班固《汉书》对他们评价颇高,称其“近于知耻”(《汉书·叙传》);谢灵运却说他们“裁知耻”而已,并不十分推崇。贡禹曾为河南县令,因受上司责备,便辞官而去。后又出仕,元帝时为光禄大夫,以年迈求退,为皇帝所挽留,进为御史大夫。诗人认为他并未能遗弃荣华富贵。评论古人只是陪衬,目的是表明自己的志向不仅是不贪竞而已,而且要做到“达生”。《庄子》有《达生》篇,说“达生之情者,不务生之所无以为;达命之情者,不务知之所无奈何”,认为人之性分有定,不可勉强致力于性分之外的事。
篇中又说欲存生养性,莫如弃世而无所牵累。诗人正以此种思想作为隐退的精神支柱。其具体的打算,则是“庐园当栖岩,卑位代躬耕”。《山居赋》云:“古巢居穴处曰岩栖,传说古代隐士也有过此种原始生活者。但诗人毕竟做不到这样,故有所变通,以田园当作岩栖。他也不能真的耕稼自给,故欲学习古代一些达士的做法,安于卑位,以薄俸为生生之资。他说自己拙于仕宦,讷于言辞,故欲选择这样的生活道路,不过以往行迹尚未能与此种生活理想相一致。这可说是诗人对往昔生活的一个总结。
十一至二十句写去职。
先举周任、司马相如、尚子、邴生以自比。诗人说自己在种种方面都类似于上举那些淡泊明志的古人。自晋安帝义熙元年(405年)至景平元年(423年),实得十八年,说“二十载”是约略言之。二十年来做违心的事,心情是悒郁的;而今终于摆脱了送往迎来等等俗务,其快意可知。
二十一句至三十二句写初去郡途中的所见所感。
“理棹”以下四句写其水陆行程。为早日还家,乃疾速行舟。遄、鹜二字表现出心情之急迫。“理棹”二句已兼写水陆,“溯溪”二句又写水涉山行,但不觉累赘,因读者可由此充分想象其行进的画面,感受到行程的漫长辛苦。“野旷”二句是写景名句,景中其实有情。清旷无际的风景正与诗人心境相应。久被絷牵,一朝脱去,自感到无限的开朗、轻快,故触目皆成佳趣。
“憩石”二句写山林小憩情景,暗用《楚辞》典故:《九歌·山鬼》:“山中人兮芳杜若,饮石泉兮荫松柏。”又《离骚》:“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熟悉典故的读者可于言外获得一种清幽芳洁之感。“理棹”四句写疾速前行,途程漫漫,“野旷”四句写赏玩风物,途中小憩,形成情绪和内在节奏的对比;而其心情之急迫与愉悦,都得到了表现。由愉悦的心情、悠然的意绪,进而引发出一番情理相融的议论:高尚之志战胜了富贵之欲,胸襟旷然,则臞者可肥;以止水为鉴,则流荡不返者将归于宁静清明。(二句用《韩非子·喻老》和《庄子·德充符》典故)心灵获得了自由宁静,则即使处于纷乱奔竞之世,也等于是归真返璞,回到了伏羲、唐尧时代,可以无拘无束、怡然自得了。传说尧时百姓无事,有老者击壤而歌曰:“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何有于我哉!”诗人用此典故,似有“人生如此自可乐,岂必局束为人靰”(韩愈《山石》)之慨,且使人隐约感到他与当权者关系之不和谐。
谢灵运去郡之志是坚定的。当时其堂弟谢晦等人都写信劝他不要离职,他执意不从。不过他并非一贯恬退之人。《宋书》本传说他“自谓才能宜参权要,既不见知,常怀愤愤”。其出为永嘉太守,正是与当权者矛盾的结果。他之去郡,乃是一种不合作态度的表现。明乎此,对于此诗的理解便可更深入一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