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家”一家一户的小环境扩大到周围的大环境。前三句写自然景色。“前村后垄”犹言“到处”。这三句中虽无一字赞美之词,然而田园的秀色,丰产的景象,静穆的生活气息已是触目可见,具体可辨,值得留恋。且不说桑柘的经济价值,单说蒲,蒲嫩时可食,成熟后可织席制草具,大有利于人。再说鸳鸯鸂鶒尚且宁静地生活着,何况乎人。这就又为第四句“东邻西舍无相侵”作了铺垫与烘托。而且植物的蓬勃生长,总离不开人的辛勤培植。诗句不言村民勤劳智慧,而颂扬之意俱在言外。
在上述景色秀丽、物产丰盛、生活宁静、村民勤劳的环境里,“东邻西舍”自然相安无事,过着“无相侵”的睦邻生活。没有强凌弱、众暴寡、尔虞我诈、互相争夺等社会现象。很明显,通过农家宁静生活的描写,诗人作为佛门人士,也不免寄托了诗人自己的理想和情趣,这自不待言。
诗的后四句,一口气写了包括作者在内的四个人物,在同类唐诗中,这还是不多见的。这四句从生活在这一环境中人物内心的恬静,进一步展示出山家的可爱。寥寥几笔,把茧白、水碧、瓜香、豆熟以及笛声悦耳的客观景致,写得逼真如画;蚕娘、牧童、山翁的形象,勾勒得栩栩如生,宛然在目,呼之欲出。令人不难想见,蚕娘喜获丰收,其内心之甜美;牧童和衣而浴,其性格之顽皮:“山翁留我宿又宿”,其情谊之深厚。加上“笑指”等词语的渲染,更把山翁的动作、情态、声音、笑貌及其淳朴善良、殷勤好客的性格进一步显现出来;而诗人“我”,处在这样的环境里,不待言,其流连忘返的心情可想而知。更妙的是,诗在末尾用一“熟”字状“西坡瓜豆”,绘出一片丰收在望的景象,回应上文满塘黑压压的蒲与到处都是的桑柘,真叫人见了喜煞。全诗至此戛然而止,却留下耐人回味的余地。
这首诗的题目就叫《夜宴谣》,可想而知,是写唐时那种“醉酒歌舞”的夜生活的。王国安先生在《温飞卿诗集》前言里介绍说:
“一般说来,温庭筠的诗好用浓艳的词藻,缺乏深刻的思想内容,存在比较浓厚的形式主义倾向。这种倾向,在他的乐府诗中表现得最为明显。”
这一段话,在黄子云的《野鸿诗的》中也曾说过:
“飞卿古诗与义山近体相埒,题既无谓,诗亦荒谬;若不论义理而只取姿态,则可矣。”
这样的论点,早成了正统的共识。许多评论者大都是把温庭筠当作一个唯美派的形式主义者,而认为他作品的思想内容是不健康的,有的甚至说成是淫秽腐朽的。王安国先生接着说:
“本来在中唐时期,由于白居易的倡导,诗人们‘缘事而发’,竞相创作新乐府,指摘时弊,反映现实,这种良好的风气,在晚唐作家中并未消失。但是温庭筠的乐府诗,反映社会现实较少,而刻意追求的是形式的华美,描摹的是醉酒歌舞的奢靡生活,充满了珠光宝气、脂粉香泽。他的一部分五七律中,也有这样的情况。这种浮艳轻靡的诗风,是和他长期出入歌场舞榭的放荡生活分不开的。”
很明显,在王国安先生看来,从新乐府来说,是晚唐不及中唐,而温庭筠又是晚唐中之最不济事者。
其实,这恐怕是误解,或者竟是偏见。艺术上的繁复,是成熟的表现;不能以直白粗放为进步,而以艳丽多姿为堕落。单瓣的原菊,当朴素的黄星洒满山峦的时候,也许是秋色宜人的,论野趣可;然于“花”,终少了几许姿色。如果把这满山的黄花,尽换作后人在原菊的基础上用心血和智慧培育出来的、成百上千的名菊,如“主帅红旗”、“西施洗发”、“黄海秋月”、“碧水长天”,还有什么“绿牡丹”、“碧玉簪”等等,等等(仅此名目,就足令人心醉),则那整个大自然都将是充溢着美的发现,使人每见一枝,都大为惊叹,留连忘返,则是比单一的黄花,一目了然,有着更多的情趣和风韵。诗,和所有的艺术一样,也应当如此。就以王先生夸许的白居易的著名的新乐府而论,“满面灰尘烟火色,两鬓苍苍十指黑”,刻画一位烧炭老人,形象当然是鲜明的,诗人的“苦宫市”之情也是明白的。然而,对于统治阶级的揭露,实事求是地说,绝像是一篇新闻报导,毕竟不耐读。原因就在于欠了点韵味和深度。这也难怪,因为正如他自己说的:“当此日,擢在翰林,身是谏官,手请谏纸,启奏之外,有可以救济人病,裨补时阙,而难于指言者,辄歌咏之,欲稍稍递进闻于上。上以广宸聪,副忧勤;次以酬恩奖,塞言责;下以复吾平生之志”而已。他原本就是写给皇帝看的,所以他只能如此。当然,作为一种写法,原也无可厚非。但如果把它抬得太高,以为只此才是好诗,就未免有点以偏概全,不知“百花齐放”为何物了。毛泽东在总结了唐宋诗的规律以后,指出来说:“诗要用形象思维,不能如散文那样直说。”根据毛泽东的意见,可见用形象思维的诗人,也不能就说比散文化的诗人为低。聪明的说法是:都是时代的花朵,各有各的时代赋予他们的特色。
温庭筠这位艺术家的特色,也就是他倒霉的地方,就在于他的诗词,几乎是很少用散文式的语言的,绝少直抒胸臆。他只习惯于用形象说话。他的诗艺高超之处,可以这样说,他仿佛早在一千多年以前,就懂得了迟至今日才在电影美学里为电影大师们所掌握的蒙太奇。他只是在逻辑思维的“经”上,去突出作为“纬”而显现的形象,让织出的艳丽的花纹把经掩盖起来,让这些看似跳跃性很大、甚至不大相关的景象,通过它们的分切组合,而显示出作品的意蕴。这种手法即令当初在电影里,也曾经使人大惊小怪的,更何况他早在一千多年前的诗里就出现了。所以说他是形式主义的,虽不合乎事实,但也就是可以谅解的了。就以王先生认为“描摹的是醉酒歌舞的奢靡生活”的这首《夜宴谣》为例,读着它,让人仿佛感到在这丑恶的现实之中,有一颗能于别人的笑闹中见到泪光的伟大的心,正在因别人的痛苦而颤栗。当然,这是要读者自己去体会,而不是他直接告诉读者的。可见批评,固在衡人,其实也是在称量自己。不能从华丽的外饰下区分出善良和丑恶、伟大和猥琐,而一概认为华丽即放荡,这样草率地断言别人为形式主义,恰好证明这个批评本身,倒真是形式主义的了。
《夜宴谣》不仅形式华美,思想内容也是深刻的。只是它不像《卖炭翁》那样,将要表达的思想明摆在了外面,而就是要人从他的形式后面去细心地探求。这大约是时代到了晚唐,走向没落的封建统治阶级那种能容纳“补时阙”的胆略,也随之逐渐地衰落了之故。是以这才产生了“温李”这样华丽而隐晦的作品。学者们既在政治和经济上划分出中唐和晚唐,却要求这两个不同时代的作家风格一致,这本身就已违反了历史的逻辑。其实晚唐的诗,也是别有一番风味的。
此诗一开头:“长钗坠发双蜻蜓,碧尽山斜开画屏。”它确实不如“卖炭翁,伐薪烧炭南山中”那样好懂。既然题目写的是“夜宴”,那当然,这儿写的“长钗”指的就是侍姬、歌妓、舞女。当满堂都是“虬须公子五侯客”时,特别是下面点明了这是天子的私宴时,则这些歌舞妓也就绝对不止一个。所以可以把这一句理解为这是一队队这样长钗、坠发,打扮得十分妖艳的绝色女子。能蓄有这样多的技艺高超的绝色妖姬之宫庭,其富贵自是不待言的了。所以胡仔说他善于写“富贵佳致”。这不是主观的代诗人设想,而是内在逻辑的必然联系。是以诗人在此只点到为止;这正是他的笔墨经济之处。如果根据诗人特地圈定的这些景物,把它们串联起来,这就像是电影镜头,一开始从一队队歌舞妓摇了过去,接着,镜头摇到了碧山,只见奇峰叠翠,飞瀑流湍。从脂粉的细腻,一下推到了丛山峻岭的雄奇。读者或许会奇怪:此处哪来如此峻美的山林幽谷?碧山尽了,原来是此处的偌大的画屏。画屏移开,这才出现了酒宴的情景。至此,读者不能不惊喜作者的艺术手法之新奇。在一开头的这一联里,居然悬念丛生,一波三折,遥遥写来,非常引人入胜。没有新奇感,那是谈不上艺术的。何况他这儿的新奇,原不是为了猎奇而节外生枝。它原本就是这儿的典型环境,只不过在介绍时,作了点波折,遂显得别致而已。
第二联:“虬须公子五侯客,一饮千钟如建瓴。”诗人采用了避实就虚,虚实结合的写法。前来赴宴的客人是要点明的,所以“虬须公子五侯客”,毫不含糊。因为不点明就不知他们身份的高贵。其实这宫廷的宴会,只不过是意在指出这就是上层社会的缩影。但他用一“客”字,又躲闪了开去。虬须,当是爱将;公子,是贵裔;而五侯,是借东汉的典故,借指专权的宦官。晚唐之季,宦官之祸到了无比严重的地步。《旧唐书·宦官传序》说:“自贞元之后,威权日炽,兰锜将臣,率皆子畜;蕃方戎帅,必以贿成;万机之与夺任情,九重之废立由己。”所以温庭筠这样写,绝不会是无所指的。但他用“客”字推了开去,不露君臣的痕迹,以免刺激。但用主客以写君臣,这实际又是最大的刺激。虚虚实实,真所谓“羚羊挂角,无迹可寻”。至于客有多少,酒宴如何丰盛,主客们又是如何放浪形骸之外,这在诗里都不好写,于是他采取实物变形的手法,仅用了一句“一饮千钟如建瓴”以尽之。钟,是圆形的大肚壶。“一饮千钟”,正如“白发三千丈”一样,虽实犹虚。因为既可以指他们豪兴方长,饮的酒多,一气可吞下千钟之酒。但也可以是指宾客之众,济济一堂,大家举起杯子时,那数不清的杯子,简直需千钟才斟得满。这儿的虚比实有更大的容量。既然一饮千钟,那倒酒之势,是会像雨从高高的屋脊倾泻而下那样的。这恰似现代电影中的主观镜头,他把倾下的千钟之酒,非常形象地化成了飞流直下的瀑布。则这表象虽虚,却又非常的质实。诗中深刻地写出了奢侈到了十分惊人的程度。它所揭露的,将比任何叙述的语言都更为丰富得多的。
看来“虬须公子五侯客”并非是诗人所属意的主人,是以于他们只是虚晃一枪,接着就用非常细腻的笔触,写下了歌姬舞妓的姿容:“鸾咽奼唱圆无节,眉敛湘烟袖回雪。”鸾凤和鸣,古时用来形容声音的美妙。奼,是美女。唐时眉饰有一种含烟眉。着一“湘”字,使人想到了屈原的“结桂枝兮延伫,羌愈思兮愁人”的神态。美音和咽联系在一起,美容和愁联系在一起,使美而生愁,正如人们见着了西子捧心,那是非常容易动人恻隐的心弦。这一联,艺术效果是非常强烈的。当然,如果和白居易的新乐府《胡旋女》“弦鼓一声双袖举,回雪飘飖转蓬舞。左旋右转不知疲,千匝万周无已时”比起来,那以秾丽著称的温八叉,确实不及香山居士之风流酣畅。当她“曲终再拜谢天子,天子为之微启齿”时,他这里的舞者和欣赏舞者,在感情上是很融洽的。虽然白居易意在“数唱此歌悟明主”,但对那可怜旋转得“人间物类无可比,奔车轮缓旋风迟”的舞女,诗人只是欣赏,却全无半点怜悯与同情。他的眼睛是向上看的。他的“指摘时弊”只不过是如鲁迅先生说的,意在招呼他的主子不要把袍子烧了而已。温庭筠这样的诗,看来他反映现实是较少的。他不是新闻报导,是以他看到的不是舞女们的“斗妙争能”,不是“曲终再拜”,而是歌女因哽咽而跑了调,舞女在疾旋时微皱着双眉。温庭筠是精通音律的,正如“曲有误,周郎顾”那样,她们细微的失误,都难逃他那敏锐的神经。然而,这里与音乐的悟性无关,他是用良心在感觉,他是出于伟大的同情,这才能在别人看来是“香衫袖窄裁”、“金丝蹙雾红衫薄”连范文澜先生都说她们“故作媚态,尤为淫靡”的时候,温庭筠看到的却是痛苦的悲咽和愁容。
体贴,也是要有生活基础的,不是平日深谙她们的痛苦,或者竟是自己也有类似的经验,他不可能在欢乐的华林,偏偏有此悲凉之雾的感受。温庭筠只不过写出侍姬们因失去了人格的尊严,过着心灵屈辱生活的痛苦,没有直接去指摘那个社会,指责这种奢靡的生活,如白居易那样,明白的说“禄山胡旋迷君眼,兵过黄河疑未反;贵妃胡旋惑君心,死弃马嵬念更深”。——其实白居易在这儿把舞妓和安禄山、杨贵妃等同了起来,姑不论拟于不伦,说穿了也不过是女人是祸水的老调,为唐明皇开脱而已。而温庭筠这里,虽只勾画了豪门夜宴中的这么两个细节,然而作家的进步倾向就寓于这细节之中了。他就是要给这样美妙的生活戳上一个窟窿,而不是弥补它,粉饰它。珠光宝气在他的笔下,无异是套在她们纯洁心灵上的枷锁,粉脂香泽,也不过是给尊严的人格涂上屈辱的标志。他写的是另一种现实。他是眼睛向下的。是以他看到的,不是至高无上的皇帝的脸色,而是压迫在最底层的妓女们的痛楚。用现在的话来说,他不仅写出了阶级的对立,甚至还写出了压迫的根源。写出了皇王贵族的欢乐,就是建立在她们的痛苦之上的。虽然他当年不可能懂得什么是阶级斗争的学说,但可以肯定地说:他如果没有反对晚唐这种没落统治的进步思想,是绝对不会与这些“虬须公子五侯客”在感情上是如此绝然对立的。仅这一点,他便远远胜过许多古人,也远远超过了白居易的乐府水平。这样具有鲜明立场的诗,不能称之为现实主义的杰作,而硬要说成是什么“内容腐朽”,“无非是宫体的变形”,这是莫大的冤枉。他虽参加了夜宴,但感情却不同,能有如此用心,根本谈不上什么“放荡”。他不仅看到了这些女奴的痛苦,而且还有勇气在自己的乐府中为她们表达出来,根本不能说这是“形式主义”。当然,正是他的这种立场和表现,是要被封建的士大夫们说为“无行”的;他若“有行”,也就是和他们一个样了。然而对于今人,对于进步的评论家,由于立场的不同,不能和封建主义者同一个腔调。是以跟着前人而不加分析地说温庭筠是什么“缺乏深刻的思想内容”,说他“描摹的是醉酒歌舞的奢靡生活”,是没有“反映现实”,没有“指摘时弊”,就未免有乏艺术的真知灼见了。
他正是出于对女奴的同情,因此对于她们的对立面——这里的主客们就不能不感到愤懑。他表面上把主人写得何等的殷勤好客,然而,实际上却正是在揭露他们的贪得无厌。“清夜恩情四座同,莫令沟水东西别。”他要使四座同恩,要作长夜之饮,甚至奢望他们这样的日子地久天长,真格有不散的筵席,好让这些公子王孙们永远陪伴着他,莫要像沟水那样作东西之别。主人的这种希望享尽人间富贵荣华的感情是非常强烈的。但既然他们的欢乐是建立在歌舞侍姬们的痛苦之上的,则这一对矛盾的结果,那就必然是:统治者愈长欢,她们的痛苦也就愈深沉。这种对于公子王孙们的“恩情”,就是加在她们头上的罪孽。统治者如此之尽情享乐,她们不得不歌喉裂,舞腰折,不可能如白居易说的那样“不知疲”。在温庭筠的笔下,她们正是心力交瘁的。他用了类似今天蒙太奇的隐喻手法,写出“亭亭蜡泪香珠残,暗露晓风罗幕寒。”当酒酣耳热之际,谁会因残烛而想到泪痕呢?谁又会因拂晓前的寒风而为他人感到了寒冷呢?这绝不会是“一饮千钟如建瓴”的座上客,而只有那些侍姬们的心境才会如此。所以这一联其实是写侍姬们的,但却是写诗人用心感觉到的。同一舞妓,在别人看来是香艳肉感,而他却看到了泪珠和战栗。这的确是巨大的思想差距。
世人一向以温庭筠同情妓女来鄙薄他,殊不知这恰恰使自己站在封建主的立场上去了。这正如《红楼梦》中贾政说的:这样演下去,“明日就要酿到弑君杀父”。而在贾宝玉看来,却是“就便为这些人死了,也是情愿的!”温庭筠正是如此。态度之不同,原本就是立场的不同。温庭筠在这儿反封建的立场是非常鲜明的。
诗人巧妙地利用时空穿插,在这里补叙出主人的身份:“飘飘戟带俨相次,二十四枝龙画竿。”据《典略》载:“天子戟二十有四。”那么温庭筠在这里是把批判的矛头指向封建的最高统治者了。他用典章制度形象地告诉了人们:原来这儿的主人就是天子,无怪乎是如此之豪华。这象征着天子之威仪的用金描着龙的戟竿,却滑稽地对着轻狂的醉汉;而那戟上显示雍容华贵的缎带,于歌舞妓的寒栗中飘动,构成了穆肃威严而又靡烂悲凉的意境。这真是晚唐极其鲜明而又深刻的写照。
全诗共四绝,他的叙述是采取交叉方式进行的。即在每一绝中,都是把歌舞妓和皇王贵戚们对比着写的,使人产生强烈的印象。不知他是有意还是无意,在每一绝中,又总是先在上联写歌舞妓,后在下联再写皇王贵族。这在封建社会等级森严的制度下,仅这失序就是大逆不道的。所以温庭筠终至没没以终,那倒是与他这种耿介拔俗的气节分不开的。他可以说是一个悲剧的性格。不在封建的没落中找正直,而也随同封建之陈辞烂调以贬抑之,这不能不是当代学者的耻辱。
最后一绝更妙。“裂管萦弦共繁曲,芳尊细浪倾春醁。高楼客散杏花多,脉脉新蟾如瞪目。”“裂管萦弦”,是歌舞者之悲辛;“芳尊细浪”见欢宴者之舒适。诗到这里有点小的变化:他用一联把妓女和主客的苦乐、既矛盾又相关的关系总在了一起,为夜宴作一小结。不像上三绝分两联写,而是并到一联里。但在写法上依然是先妓女而后皇王贵族,腾出下联来发感慨。不过他的感慨也特别,依然是形象而不是议论。是以末联最不好懂;然而也实在是深刻。
“高楼客散杏花多”,这里点明了时间,繁杏盛开,正是早春时候。新月已高,说明夜已深沉。所以身穿薄纱的歌舞妓们,要感到春寒料峭了。然而要说“客散杏花多”,是因为酒宴已散,王孙公子们各自要回府去了,各府的执事之众,此时皆燃起了灯笼火把,只见一片火光,顿时把个皇宫内苑照得一片通明。于是,原先苑内隐在蒙胧的月色之中的杏花,一下被照得分外的红了。他在另一首诗《走马楼三更曲》中曾这样写过:“玉皇夜入未央宫,长火千条照栖鸟。”黑夜中树上本来看不见的栖鸟,一下就被千条长火照见了,可为此诗的注脚。可见当时场面之大。他的艺术之特色,就在于他不说车马填闉,而偏要说灯红熔杏。这就既写出了客人的执事之多,排场之大,从而也突出了主人的庭院之闳美。周必大《二老堂诗话》载:“白乐天集第十五卷《宴散诗》云:‘小宴追凉散,平桥步月迟。笙歌归院落,灯火下楼台。残暑蝉催尽,新秋雁载来。将何迎睡兴,临睡举残杯。’此诗殊未睹富贵气象,第二联偶经晏文献公拈出,乃迥然不同。”晏殊之拈出第二联有富贵气的,正是温庭筠这里的意思。然而,白居易只不过直叙其事,而温庭筠则写出了光与人的视觉心理,更妙在他用漫画的笔法,勾勒出“脉脉新蟾如瞪目”,简洁地画上一个初出茅庐的月亮,见了这样豪华的场面,惊得目瞪口呆了。以此作结,这也就足够了。
他没有说月亮瞪目是为了什么,仍然留给大家去想;但这样并不等于他没有说。月亮惊大了眼睛,这形象就是很新奇而意义又非常含蓄隽永的。比僧本真的“夸道客衙好灯火,不知浑尔点膏脂”浑成多了。有意义的是:嫦娥本来是为了长生不老才逃进月宫里去的,然而在诗人笔下,月亮的寿命居然只有三十天;从朔而望,从望而晦,一月一个新月亮。是以刚见世面的“新”蟾,是那样的幼稚,乍一见到这个场面,竟傻了眼;则此处之富丽真足以羞月,使嫦娥也感到了月宫的寒酸。神仙尚且如此,世人的惊讶当然更甚。其实,写神仙的幼稚无知,正是写人间的腐败已到了人神共怒的地步。他只是不用这样叙述的笔法,而采用形象的寓意罢了。那么诗人在这极度的夸饰之中,也是寓有严于斧钺的批判的。
这就是温庭筠。如果说杜甫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是一幅色彩对比非常鲜明的油画,它以逼真见长,然而也就见画而止。那么温庭筠的这个结尾,就是一幅更饶讽刺意味的漫画。让月亮对着朱门宴散的情景而瞠目相向,这极其富于艺术的讽剌趣味。如此清新幽默,则不是“宫体”所限制得了的。
《野庙碑》是一篇讽刺杂文。文章的题目便发人兴味,是为一座不知名的乡野神庙撰写的碑文,全文三段,最后附诗一首。
第一段叙述碑的由来和作者为野庙立碑的原因。开头就显出杂感的特点,好像在拉杂地漫谈作者自己的感想;而其实寓有严峻的讽刺。文章从“碑”的原义谈起。古代有一种用同音词解释词义的方法,叫做“声训”。“碑石”的“碑”和“悲哀”的“悲”,字音相同,所以作者认为“碑”的原义就是悲哀。然后,他叙述碑的沿革,说明碑本是落葬下棺的木板,后来发展成为记载死后功德的木碑,从而证明碑的作用是悼念死者,以寄哀思。接着,他指出,把木板改成石块,用来为活人歌功颂德的石碑,是秦、汉以后的变化,是不合原义,并不相称的。据说,秦始皇东游到峄山,一帮儒生为他在山石上铭刻功德,这就是给活人树碑的开始。因此,通过谈论碑的由来,实质是说明树碑是记载死者的功德,寄托生者的悲哀的,不应该用来为活着的人歌功颂德。这同时也就表明,作者给野庙树碑,并不是为活人歌功颂德,而只是为抒发悲哀。所以最后就直截了当地说明这种悲哀的原因,野庙里的神祇只是一些没有名姓的泥塑木雕的偶像,他们没有什么功德可以记载,但是,农民却愚昧迷信地供奉祭祀他们,这就是作者深感悲哀的事情。换句话说,这篇文章的目的就是要告诉人们,农民供奉祭祀着一群根本不值得供养祭祀的神鬼偶像,这是十分可悲的。
第二段就是回答为什么会产生这种可悲的现象。这一段生动具体地谈论农民怎样和为什么迷信神鬼,说明作者自己的悲哀。这里有批评、有嘲弄,但作者的态度是严肃的,对农民充满同情。首先,作者明确指出唐代浙江东部山区农民“好事鬼”、“多淫祀”,是不正当的祭祀,是错误的行为。然后,他以嬉笑挖苦的口吻,颇不恭敬地指点那些被农民恭敬供奉的男女偶像,令人觉得荒诞而有趣,但并不使人对他们深恶痛绝,相反,作者对这些生动偶像的雕塑艺术,却有点欣赏。接着,一针见血地指出:“农民创造了这一切,农民又害怕这一切。”就因为农民以为自己生老病死,命运灾祸,都掌握在神鬼偶像手里。所以他们忍饥挨饿,提心吊胆,畜牧牺牲,竭尽全力,供养这群他们自己创造的偶像,生怕祭礼疏忽受灾遭殃。不难看到,作者对此不胜感慨,痛心而同情,并不挖苦嘲弄,既写出农民愚昧迷信,更显出他们善良驯服。因此,实际上,这一段是把第一段指出的可悲事情进一步具体地形象地揭露出来。也就是说,农民用尽血汗供奉这群偶像,不但根本不值得祭祀,而且它本身就是农民自己的创造。这是耐人寻味,发人深省的。如果农民能够认识到、觉悟到这一点,那么这群土木偶像就只能供人观赏、农民也就获得精神上、经济上的一种解放。但是,作者深深悲哀的是,当时的农民几乎不可能认识到这一点。就题论题,文章到此可以结束了。但是,作者本意是借题发挥,所以还要议论开去。
第三段是借题发挥,其实只是把唐末的文官武将,跟野庙里的土木偶像加以比较分析,结论是,当时官僚是戴官帽、说人话的偶像,比真的木土偶像更恶劣。不言而喻,他们更加不值得受人民供奉。从思想内容看,这一段是此文立意所在,是主题思想的阐发。作者以农民迷信愚昧供奉野庙的无名偶像作比喻和衬托,揭露唐末国家官僚机构的腐朽,目的是使人们认识到,大唐王朝已经败坏沦落为一座乡野神庙,文武官僚是一群不如无名神像的偶像。作者认为大唐王朝及其文武官僚机构已经腐朽透顶,不能寄于丝毫希望。这就深刻地传达了唐末农民起义暴发的时代脉搏,抒发了要求推翻腐朽王朝的人民情绪。正因如此,这一段的态度和笔锋明显与上一段不同,议论尖锐透辟,讽刺辛辣无情;不是嬉笑热嘲而是怒骂鞭挞,单刀直入地揭露这群活着的官僚像无名神像一样毫无功德政绩,却更为凶恶地压榨人民,更虚伪,更无耻,更罪恶,更令人愤慨。文章到此,主题思想说透,就结束了。
最后是一首诗。按照碑文的传统格式,文末要用韵语诗歌来作个小结。这首诗就是这样,明确点出文章的主旨不在指责无名偶像,而是揭露官僚腐败;不在反对正当祭祀礼俗,而是悲愤国家腐朽。这首诗既鲜明表现作者进步的立场,也表现他的局限。陆龟蒙毕竟是封建时代的一位进步的士大夫,实质上不可能反对封建帝国统治制度,也不可能根本批判神鬼迷信,所以他的锋芒主要指向李唐这一家王朝,尤其是无情鞭挞唐末腐败的官僚。但他并不反对封建帝王统治,他批判农民迷信而产生的不正当的神鬼祭祀,并不批评正当的祭祀。虽然如此,由于作者所处的时代不同,文章的思想仍是进步的,具有高度的现实性和鲜明的政治倾向,这是应予充分肯定的。
从艺术上看,这是一篇用传统碑文体裁写的杂感。或者说,是用杂感形式来发挥讽刺艺术力量的一篇碑文。因此,它不但具有杂感所要求的现实性、议论性、知识性和趣味性,更具有文学艺术上的典型性和形象性。具体地说,它大体上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是冷眼旁观,谈古论今,思想深刻,笔锋犀利。作者对于大唐帝国官僚是冷眼旁观的,冷淡、清醒、客观、无情。他这篇文章并不要给朝廷进谏,而是要说给有识后士以及黎民百姓听的,所以他像聊天似地谈古论今。他从碑的原始沿革谈到为野庙立碑,又从野庙供奉的土木偶像谈到农民被自己创造的无名偶像束缚压榨,再从古代祭祀谈到当时养官,等等,见解深刻,笔锋尖锐,鞭辟入里,抓住实质,逐步阐发主题思想,抒发作者的悲愤感慨。
其次是热嘲冷讽,说东道西,痛心愚昧,痛恨腐朽。作者对不同讽刺对象抱着不同的态度,所以全面而有说服力。他对人民的愚昧是痛心的,所以施以有情的热嘲,抒发深情的悲哀。对那些无名的神鬼偶像则以嬉笑的嘲弄,指指点点,这个黑大个儿叫将军,那个白面书生是郎官,尊贵的老太婆就是姥姥,漂亮的少妇人就叫姑姑,仿佛在欣赏雕塑艺术,令人发噱。而对文官武将,就是严峻的揭露,无情的冷嘲,尖锐的讽刺,凌厉的怒骂。但是,嘲弄讽刺的方式仍是从谈论中随时投射,好像说东道西,拉杂不拘。此文各个段落,层次后间并无严密的逻辑结构,需要谈论什么,就开个头谈起来,转过去。
第三是知识丰富,议论风发,左右逢源,得心应手。一开头谈碑,就把碑的原始沿革谈得头头是道。接着说浙东农民滥祀,就把滥祀风气和农民心理说得子如指掌。讲古代祭祀,两句话便概括讲出要领;论当时官僚,用几笔就勾画出典型嘴脸。这表明作者知识丰富,了解透彻,所以发出议论,都能抓住要点,讲出妙处,显得左右逢源,得心应手,读来脉络清楚,增长见识,自然有味。
第四是比喻恰当,描写生动,语言活泼,形象鲜明。从表现手法看,此文其实抓住一个典型的比喻来做文章,就是把唐末腐朽帝国官府比作一座野庙,官僚就像野庙里的土木偶像,人民和帝国官府的关系,就像人民和野庙的关系一样,人民创造了它们,反而又害怕它们。但是两者后间有一点差别,就是活着的官僚比土木的偶像更凶恶,祸害更大。总起来看,作者用“古文”的语言,以夹叙夹议的方式,生动活泼地描写出了几类鲜明形象,即野庙的土木偶像,忠厚愚昧的农民形象和唐末官僚的罪恶形象。
最后便是此文风格特点,嬉笑怒骂,严峻冷隽,引人入胜,发人深省。作者跟读者杂谈感想,启发开导,摆事实,讲道理,爱憎是分明的,但感情的表现形式却是复杂的。第一段,作者徐徐说来,娓娓动听,引人兴趣,而说到以野庙碑抒发悲哀,仿佛一拍惊木,令人震动。第二段,作者好像话分两头,各表一支,嬉笑嘲弄,而说到“农民创造这一切,又害怕这一切”,骤然一转,痛心叙述,辛酸悲恻。第三段,作者突发议论,两番转折,进入主题,鞭挞怒骂,激人愤慨。末尾用诗明确点出主题思想,说破大悲哀。这一层层叙述议论,逐步深入,表现出作者严肃沉重、感慨激奋的神情风度,形成独特风格,产生艺术效果,达到启发教育的目的。应当说,在晚唐文坛上,这篇杂感是杰出的有代表性的作品。
这首词写思妇望着柳条而产生的纷繁思绪。“馆娃宫外邺城西,远映征帆近拂堤。”首句写柳树所在之地,“馆娃”和“邺城”,都是古时与美女有关的地方,西施曾居于馆娃宫中;邺城有铜雀台,杜牧《赤壁》诗有“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之句,曹操姬妾歌女,都住在此地。这里用这两个地名,不仅使人想见其树,更想见住在那里的美人。树与人暗自映衬,柳的娇美自在不言中,并含有思妇以美人自况之意。越觉己美,春思愈切,于是举目眺望,所见只是远近垂柳,拂堤映帆。次句写江岸之柳沐浴春风,飘拂多姿,思妇由征帆而想起远去的征人。“馆娃”和“邺城”,一南一北,构成跨度很大的空间,配合着流水征帆、大堤杨柳,构成一幅广阔渺远的离别图。而“馆娃宫外”与“邺城西”、“远映征帆”与“近拂堤”,句中自对,则 又构成一种回旋荡漾的语调,渲染了一种别情依依的气氛。
“系得王孙归意切,不关芳草绿萋萋”二句,是思妇由柳条而产生的奇异想象:芳草可以使游子怀乡,柳条虽不是芳草,然而它也像芳草一样碧绿,而且还有袅袅长丝,它足以牵住远游的人儿,使他思归更切。这种意境是很新颖的。但上文既然说杨柳拂堤,枝条无疑是既柔且长,用它来系住游子的心意,又是一种很合理的推想。古代有折柳送别的习俗,“柳”与“留”谐音,折柳相赠,正是为了加强对方对于己方的系念。有这种习俗,又加上柳枝形态在人心理上所唤起的感受,就让人觉得 柳枝似乎真有此神通,能系住归心了。由此在趁势推进一层:“王孙游兮归不归,春草生兮萋萋”,作者巧妙地借此说芳草没有能耐,反衬出柳枝神通之广大。
这首词不仅扣住《杨柳枝》这个词调咏杨柳,而且加以生发,决不沾滞在题上。词中的杨柳,实际上是系住游子归意的女子的化身。词中处处有伊人的倩影,但笔笔都只写杨柳;写杨柳亦只从空际盘旋,传其神韵,这是词写得很成功的地方。
该文是王安石阐述自己文论观点的信。信虽主要针对书、序、原、说一类理论文的作意而言,但从中也可窥见王安石基本的文学观点。在对文章本质的认识上,王安石是个“政教论”者。
他开门见山,提出要义:“文者,礼教治政云尔”,即认为文章的实质应是反映礼教政治,并为它们服务。在《与祖择之书》中,他也重复过这个意思:“治教政令,圣人之所谓文也。”“圣人之于道也、盖心得之,作而为治教政令也”,“书诸策而传之人。”王安石认为,当初文章产生,就是因为古代圣贤对于治理世事有了个人的见解,于是写下来,传示当代及后人,这就是文章了。所以文章实际上就是礼教政治。以此为前提,该文集中阐释了“作文之本意”,即写文章到底为了什么。作者指出,作文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有补于世”,“适于实用”。从这个根本点出发,王安石重点讨论了文和辞的关系,即思想内容与表现形式之间的关系。他认为文章的内容和形式应该是统一的,但二者又有主次之分。韩愈、柳宗元是作文章的行家里手,成就很高,可惜他们没有重视作文的目的,只告诉人们一些作文的形式技巧。孟子在《离娄下》中所说的一段话却不只是告诉人们如何作文章,还可借以比喻写文章的终极目的。孟子的本义是说,君子探求学问,目的在于自己要有真正的心得,有了自己的心得,就能专心研究下去;专心研究,就会掌握住深厚的道理;掌握的道理多了,运用起来就能左右逢源、头头是道。写文章也是如此,首先要有明确的实用目的,目的明确,你就会认真思考,获得自己的见解;见解深刻,内容充实,写起来就能得心应手,驱遣自然。所以写文章,目的、内容是根本。他拿器物作比,说明文章“以适用为本”的道理。以为言辞形式之美有如器物的外饰,虽不可完全废止,但总不能摆在首位。一件器物只要适用,不一定非要华丽巧妙不可,而不适于实用者,装饰再华巧,也失去了它作为器物的本来意义。
在北宋,对于“道”与“文”的关系,争论非常激烈,不少人执论偏颇,王安石认为“彼陋者”,“非流焉则泥,非过焉则不至。甚者置其本,求之末,当后者反先之,无一焉不悖于极。”(《与祖择之书》)有的人虽夸谈“文以明道”,而其真心却只重文不重道。所以他特别指出在强调“作文之本意”方面,韩、柳也还作得不够。同时,他也看到了道学家矫枉过正,重道轻文的弊病,因此也不完全否认“巧且华”的修饰作用。于是,他明确提出自己的主张:“容亦未可少也,勿先之”,即要求把文章的思想内容放在首位,而表现形式放在其次。如果读者对此不作机械的理解,二者位置的摆法无疑是正确的。然而,王安石所讲的思想内容,仅仅指礼教政治,这种认识就过于拘狭。但是,在那个历史时期,王安石能从文章的社会功用出发探讨其内容和形式的相互关系,提出这样独到而较为深刻的见解,是非常可贵的。
从王安石的写作实践看,他确是“挟此说以自治”的,即如此文,所论虽关宏旨,说理却透辟而简洁,毫无巧饰刻画之痕。起手即明确道出自己对“文”的基本看法,语气斩钉截铁,显得理足气盛。紧接着一言论定孔子“言之不文,行之不远”的本意并非倚重修辞,这就否定了某些人片面强调文饰的一个重要理论根据。关于圣人作文的本意,作者引用孟子之言作了回答,指出作文必须“以适用为本”,以思想内容为主,并用比喻对此展开了充分而生动的论说。信从作文之本意提起,而最后落脚在如何处理“文”、“辞”关系上,几经推演,但却中心突出,观点鲜明,作者的思路表达得很清楚。文笔既简练劲峭,又不失华采生动,语言极富表现力。
由于王安石从礼教政治出发,过于强调实用精神,使得他的文学观念带上了浓厚的功利主义色彩。人们又往往把仅适用于理论文章的“适用为本”的观点赋予普遍的意义,推广于一切文学,等而下之,其末流就将文学和政治宣传等同了起来,轻视乃至否定了文学的审美价值和愉悦作用。这也许是王安石始料所不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