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词开头“镜水夜来秋月,如雪”描写秋天夜色,皎洁明媚的月光,倾泻在平静如镜的水面上,好像洁白的雪。点出时间是秋天的一个月色明媚的晚上——一个良辰。并以秋月之景,渲染出一种浪漫的气氛:有良辰必有美景。“采莲时”,点出了人物活动的地点。这个活动地点是个很重要的背景。因为在南方采莲季节常常包含着男女表达爱情的活动,是一个很浪漫的季节。只有交待出这一场所,才能更好的展开下文,也算是一种铺垫。这样才能使下文的意境更充实,更易理解,更易把握女主人公的情感世界。“小娘红粉对寒浪”,“小娘”是指采莲女,诗中的女主人公。“红粉”,是说采莲女正值青春妙龄,打扮的十分美丽,楚楚动人。“红粉”两字用简练的笔法勾勒出了采莲女的外貌特征也体现出一种淡雅丽饰的色彩美,女为悦己者容,采莲女一出场就给人以不俗的感觉,清新淡雅。而“寒浪”则是对“红粉”的衬托,以及对心境进一步的解说。“红”在这还象征着青春、热烈、希望和期盼,而“寒”表面上看是对秋月的进一步解释,孤寂,寒凉而内涵则是表示孤单和寂寞,以周围的环境和气氛,来揭示女主人公的内心世界。在这镜水如月之夜,浪漫季节,不仅心起涟漪故而“惆怅”,进而有所思。“正思惟”,则是这时心境的真实写照。这季节,花好月圆,情歌缭绕,四处回响;轻舟荡漾,激起浪花朵朵,而自己的恋人不知在何方。不禁心潮激荡,思绪茫茫,无人能解其中滋味。正是越思越想,越想越愁,越愁越伤感,正应了古语“剪不断,理还乱”。
诗人以平易清新的笔触,描绘了一幅恬静闲雅的巴女放牛图。“巴女骑牛唱《竹枝》,藕丝菱叶傍江时”,写的是夏天的傍晚,夕阳西下,烟霭四起,江上菱叶铺展,随波轻漾,一个天真伶俐的巴江女孩,骑在牛背上面,亢声唱着山歌,沿着江边弯弯曲曲的小路慢慢悠悠地回转家去。如此山乡风味,极其清新动人。
下两句:“不愁日暮还家错,记得芭蕉出槿篱”,纯然是小孩儿天真幼稚的说话口气,像是骑在牛背上的小女孩对于旁人的一段答话。这时天色渐渐晚了,可是这个顽皮的小家伙还是一个劲地歪在牛背上面唱歌,听任牛儿不紧不忙地踱步。路旁好心的人催促她快些回家:要不,待会儿天黑下来,要找不到家门了!不料这个俏皮的女孩居然不以为然地说道:我才不害怕呢!只要看见伸出木槿篱笆外面的大大的芭蕉叶子,那就是我的家了!木槿入夏开华,花有红、白、紫等色,本是川江一带农家住房四周通常的景物,根本不能以之当作辨认的标志。小女孩这番自作聪明的回话,正像幼小的孩子一本正经地告诉人们“我家爷爷是长胡子的”一样的引人发笑。诗中这一逗人启颜的结句,对于描绘人物的言语神情,起了画龙点睛的妙用。
古人说:“诗是有声画。”这首小诗就是如此。因为它不但有形、有景,有丰富的色彩(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芭蕉的新绿和竹篙上紫、白相间的槿花),而且还有姑娘清脆的歌声。《竹枝词》是流行在巴渝一带的民歌,从诗人刘禹锡的仿作来看,讴歌天真纯洁的爱情是它的基本内容。从此诗中可以想见,这位巴女正是在纵情歌唱着她青春的情怀,这从“藕丝菱叶”似乎也能得到一点暗示。而且,妙就妙在她是骑在牛背上,一路走一路唱着,像移动的电影镜头一般,慢慢地把读者的视线引向空阔的远方。“不愁日暮还家错,记得芭蕉出槿篱”,使整首诗充满乐观开朗的气息,给予读者一种健康的美的享受。
这是于鹄采用民谣体裁写的一篇诗作,词句平易通俗,富有生活气息,反映了川江农家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恬静生活的一个侧面,读来饶有隽永动人的天然情趣。
这是一篇理意深刻、情趣盎然的咏物寄志散文。作者从山多髯松和结庐在此的原因,写到烟云万顷亭、唯天在上亭、清高亭、环中亭的历历景物。文章篇幅不长,由于紧扣了髯松这一特点,所以能把看松庵雄伟壮丽、幽美宜人的景色一一呈现在读者眼前,读了令人有飘然忘返之感。
第一段状写匡山的美景,第二段叙写章三益在匡山建造庵庐及亭,第三段交代“看松庵”的命名缘由,第四段以问答的方式为章三益明志。此文主要对龙泉人士对章三益的看法提出不同意见,作者认为章三益无论隐居还是出来做官,都能像松树一样坚持操守。
第一段写章三益在庐筐山结庐的原因,紧扣“乐松”两字。筐山髯松弥望,新翠如濯,上有为隐者所尚服的薜荔、女萝,下有能安神和气的茯苓之属,环境特宜养生养性,蓄志律身,因而结庐其间。
第二段写“看松庵”命名原由,全段围绕着“看松”两个字,先写庵的四周建有四亭,点明这个地方既有能生万顷烟云的深潭,又有高入云霄、视野广阔的峰峦,既有清寒空碧的林荫,又有众峰环翠、宛如仙人所居的静谧之处,庵庐就是结在这高、远、清、空的环境之中;继写“看松”的乐趣,从忘我入神而“看”到“行歌松间”的自乐,再到髯松解意“相娱”,层次分明。在章三益的眼里,松树根深叶劲,寒暑不惊,是“元夫巨人”以及“古豪杰”品格的像征,因此敬慕不已,久视不舍,以致主观精神与客体之形凝合为一,“物我两忘”;而章君行歌松间,髯松奉笙箫之音以“相娱”,则是以拟人手法点出髯松对章君之知遇。
第三段是议论,就松树的“正刚之气”结合章三益生平实际行为进行阐发,笔端饱含抒情。由于议论是针对“龙泉之人士”以为章三益已经“忘世”而发,显得顺理成章。
第四段是写作者邀请章三益一同游览青萝山,表示自己也有与章君相同志趣,也愿意以松为友以自律。文末以“虽然”一词转折,以“筐山之灵,其亦迟君久矣”一语呼应前文,戛然结束全篇。
松树的“正刚之气”,历来是仁人志士自厉自立的榜样。撰作文章时,作者已经四十多岁了,在这样的年纪面对着不堪的世道,他不但不嗟老叹悲,反而能以髯松的正刚气质自厉自期,想要以此与章君共律共勉,积极的人生太对是非常难能可贵的。至正二十年庚子(公元1360年),章三益与宋濂、刘基、叶琛四人同应朱元璋之召,为明初政权效力。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三益与刘基同拜御史中丞之职,证实了宋濂认为三益结庐筐山并非“忘世”的正确判断。
文中提到章君久视髯松,“精神凝合,物我两忘”,是指主体对髯松正刚之气的神会与融合,即客体特征向主体的入化。这也是儒家所一贯倡导的“养志待时”的涵养过程,在某种特定境况下,它确有助于主体精神的扩充与升华。庄子所主的“物我两忘”是“无我”,是消极弃世;而这里所说是要将自己扩展成“大我”、“新我”,两者是不同的,这一点要加以区别。
这首诗语意新奇,形象洒脱,一反游子羁旅乡愁的古诗文传统,抒写了身虽为客却乐而不觉身在他乡的乐观情感,充分表现了李白豪迈不羁的个性和李诗豪放飘逸的特色,并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盛唐时期的时代气氛。
抒写离别之悲、他乡作客之愁,是古代诗歌创作中一个很普遍的主题。然而这首诗虽题为“客中”作,抒写的却是作者的另一种感受。
“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这首《客中作》是这样开头的,郁金指姜科姜黄属植物,其块根主要用为药材,亦可浸酒、染色。古时用来浸酒,用郁金浸过的酒,呈金黄色,芳香 扑鼻。琥珀,松柏树脂化石,呈黄色或赤褐色,此处形容美酒的色泽晶莹可爱。谁都知道,李白一生对美酒是情有独钟的,只要有美酒,李白便可以忘乎所以,美酒 对李白的神奇效力由此可见一斑。眼前又是同样的场合,只不过“金樽”换上了“玉碗”,人也不是在长安天子脚下,身处民间的李白更可以放浪形骸,尽情享受了,地方上的佳酿,也许更加别有风味,就是因为这首流千古的饮酒歌,到现在才会出现许多冠以“兰陵”字样的酒品。这时摆在面前的兰陵佳酿,色泽清洌,酒香扑鼻,李白看在眼里,美在心间,恨不得马上就喝它个一醉方休。不过,李白一生面对的美酒盛筵,何止千万?那么这一次使得李白忘记了乡愁的到底是什么呢,其实并不是美酒,而是多情的主人。
“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这两句诗,可以说既在人意中,又出人意外。说在人意中,因为它符合前面描写和感情发展的自然趋向;说出人意外,是因为《客中作》这样一个似乎是暗示要写客愁的题目,在李白笔下,完全是另一种表现。这样诗就显得特别耐人寻味。诗人并非没有意识到是在他乡,当然也并非丝毫不想念故乡。但是,这些都在兰陵美酒面前被冲淡了。一种流连忘返的情绪,甚至乐于在客中、乐于在朋友面前尽情欢醉的情绪完全支配了他。由身在客中,发展到乐而不觉其为他乡,正是这首诗不同于一般羁旅之作的地方。
全诗语奇意也奇,形象潇洒飘逸,充分表现了李白豪放不羁的个性,并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盛唐时期的时代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