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先写发现兰花的经过,然后代兰花拟言,写兰花之情操;接着写作者移兰入室、倍加珍爱,衬托兰花品格的高洁;再接着正面讴歌兰花的“晚景后凋,含章贞吉”的品质;最后,以四言诗作结,寄寓作者的感慨。这篇小赋作者通过对兰花的描写和歌颂,表达了他不同流俗、清高自持的处世思想。此赋以四六言为主,有骈赋之风,但还是文赋的笔法,灵动流畅。
文章从闻到兰的香气写起。“秋林空兮百草逝,若有香兮林中至。”这股香气在天气寒冷、百花凋谢的远方传来,芳香异常,引起作者的惊异。猜想一定是秋兰发出的香气,于是“步兰陔,循兰池,披条数萼,凝目寻之”。这里作者笔下暗示出两个问题:一是兰不以华美艳冶诱人,而是远居幽深,芳香自溢;二是百草披靡而兰花正香,暗示了兰耐严寒、傲雪霜、坚韧自持的性格特点。这样写既寄寓着作者的思想,又为下文“舁之萧斋,置之明窗”的描写做了铺垫。
作者在寻找兰的时候,果然兰在那里说话了,它大声地喊道:“我在这里。”(“某在斯”)于是作者靠近去看,只见这株秋兰已是“业经半谢,尚挺全枝”。它两眼含着泪水,像是有所等待;然而高兴的是采集它的人终于姗姗而至了。这是正面描写秋兰的第一层。作者落笔不俗,将秋兰人格化。兰虽以孤芳傲世,但是毕竟还希望人们闻到它的香气。同时这一描写,又不自觉地流露出作者隐居与出世的矛盾心情。
接着作者把兰抬进自己的书房,以便朝夕相对。又顾虑天气渐冷寒气袭人,于是“复玉几安置,金屏掩覆”。作者在工作百忙之余,也“必褰帘而三嗅”。这层描写充满了诗意,作者对兰不仅采用拟人化的表现方法,而且又以夸张的笔墨和激情叙写自己对兰的喜爱,以寄托自己对清高处世生活道路的欣赏。
从“谁知朵止七花”开始,作者对兰进行更深层次的描写。它虽然开花不多,但却“开竟百日”,而且凋谢得很晚,始终含美于内而又安祥贞静地迎接着气候的变化。直到很冷的时候,花梗已冻得僵直,但仍坚韧很难被折断;花瓣已冻得收缩,但仍像要开放的样子,而且淡淡地散发着香气。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秋兰最后留着一朵花儿,挣扎在严寒之中,来安慰半生沦落的人,令之心神感动。因此“留一穗之灵长,慰半生之萧瑟”一句,是物情人情的高度统一,也是作者对秋兰最大的歌颂和赞美。
文章最后几句用诗歌的形式结尾,是赋体常用的形式,它起到总括前文的作用。赋的写作特点通常是“体物写志”,因此体物铺叙之后的诗歌结尾,也正是作者点明主题、披露作意的时机。本文“写志”的地方在行文中时有流露,“歌曰”部分更是集中表现,作者直接提出:兰幽居避世,清高自守,有自己独特的生活道路。
这篇小赋,作者注意字句的工整对仗,音节的轻重协调,内容新颖,融合作者的独特感受,具有鲜明生动的艺术形象。
这篇赋作者通过赞美兰花不以艳色媚世,徒以幽香怡人的高尚品质及兰花的清幽高洁、凌寒独秀的品性风貌,寄托了作者洁身自爱、超尘脱俗的人格追求及清高自持的处世思想。
作者在序文中对于上司官高禄厚、有志文学说了一番称颂之辞,但是主要在于阐述“欢愉之辞难工,诗穷苦之言易好”的文学理论。揭示了封建时代达官显贵,骄奢淫逸,志得意满,不可能唱出时代的强音;相反有些仕途坎坷、备受压抑的贫士却往往能写出真实感人的诗歌。文章篇幅短小,语言简练直快,立论雄健挺拔,颂扬诗有分寸,爽直诗有余味。
文章劈头一句“从事有示愈以《荆潭酬唱诗》者”,显然是想讲清楚这篇文章是应人所请,并非主动邀宠。但行文中却有意隐去了“从事” 的主人,隐去了拿诗给作者看的目的,似乎从事是漫不经心毫无目的地拿来给我看看罢了,并非裴公有意求序,这就不露痕迹地抬高了裴公的地位,维护了他的自尊心、谦恭的态度无疑会使求序者高兴,从诗在心理上产生后面的感慨肯定是对自己赞扬的直感,诗不去深究底层的蕴含。
作者的感慨无疑是全文的主体,是作者精心设计出来的一段双关语性质的议论。从字面上看,作者真像是在运用常见的反衬手法,用写作的平常规律来反衬裴、杨二公的特殊性,从诗得出“材全诗能钜”的结论,在行文上又能做到起承转合,环环相扣。对方听了自然心满意足,深信不疑,不仅点头称是,裴公也欣然首肯,连忙命人“书以为《荆潭唱和诗序》”。这里通过强烈的对比,强调的是深切的感受,真实的内容。那些和平之音、欢愉之词,由于缺乏真情实感,哪怕在文辞上力求工巧,也是平谈无味,难以打动人心的;反之,那些愁思之声、穷苦之言。由于是发自肺腑的心声,即使在文辞上不刻意求工,也自然带有一种撼人心魄的神奇力量。这不单单是作者观察文艺现象的基本出发点,也给读者树立了品评诗文优劣的标准。作者把这个观点首先亮出来,作为立论的根据,接着又得出“文章之作,恒发于羁旅草野。至若王公贵人,气满志得,非性能诗好之,则不暇以为”的结论。
照对上述观点,再看作者对裴、杨二人的介绍,表面上虽然是一派赞扬之词,说得很热闹,但突出的只是他们的位高权重,只是他们的“搜奇抉怪,雕镂文字”,诗对诗歌的内容却较少提及。 “统郡惟九”的荆南节度使,领“壤地二千里”的湖南观察使,明显是属于“气满志得”的“王公贵人”;他们虽然“存志乎《诗》、《书》,寓辞乎咏歌”, “搜奇抉怪,雕镂文字,与韦布里闾憔悴专一之士较其毫厘分寸”,但通过两者对照,读者不难做出客观诗中肯的评价:作者在慑于权势、碍于情面的情况下违心地说了些恭维之词,通情达理的读者是会理解的,作者给后人提供了品评诗文的武器:他所序的《荆谭唱和诗》并没有因那些恭维之词诗流传千古,诗他这篇序文却因为深刻揭示了文学创作的一条重要规律诗永放光彩。
作者应友人要求为诗集《荆潭唱和诗》写序文,并借着这篇应酬式的序文,趁机阐明他的文学主张,间接诗含蓄地评价了这部诗集。这篇序言提出了一个重要观点——“和平之音淡薄,诗愁思之声要妙;欢愉之辞难工,诗穷苦之言易好。”作者这几句话,其实是其“不平则鸣”之文论、“以文为诗”之技法的延伸,同时也道出了中国文学史上一个重要的文学现象。
翻开一部中国度学史,虽不乏歌功颂德、粉饰太平之作,但感人至深的还是那些感时伤世、抒发优国忧民愁思的作品。描写愉悦之情的像杜甫《闻官军收河南河北》一样的作品,实属少见,诗脍炙人口、比比皆是的则是抒写穷苦与愁恨的作品。这大概与中国古代社会乱离,民生多艰,知识分子大都具有忧患意识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