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作于公元755年(天宝十四载)。这是一首典型的咏物诗,呈给友人,是用以互相勉励之意。
开篇二句叙述移栽柏树的原因,言辞极为朴实、淡雅,颇有古韵。“爱尔青青色,移根此地来”,以如此恬静、闲适的笔触引领全文,令人如处炎炎夏日,避身于柏树浓阴之下,一股清凉之气溢满全身,令人心驰神往。
颔联二句是诗人对这株柏树命运的叹惜:“不曾台上种,留向碛中栽。”很明显这是诗人引以自喻,即自己不能被任用于朝堂,只好兀兀效力于边塞。其实,柏树无论栽于何处,那“青青”秀色是不变的,也正如诗人不论身处庙堂之高还是居身于边塞之远,都能时时以报国为己任,其高风亮节如翠柏常青,千载而后浓阴仍能荫庇后人。
“脆叶欺门柳,狂花笑院梅”二句运用了拟人和倒装的修辞手法,十分生动传神地表达了诗人对那些窃居高位,却不思加强自身修养、为国为民,只是一味地饰言媚上、互相倾轧、争权夺势的无耻之徒的蔑视与嘲笑。
最后,“不须愁岁晚,霜露岂能摧”,夸赞柏树有四季常青的优良品质,足以傲视严寒。同时也是诗人自明心志,表达了任何挫折困难都无从磨灭自己一心为国的志向。
全诗清新、秀雅,颇有建安风骨之气象。先写移栽的原因,饱含着对柏树青葱本色的赞赏;承此而叹惜柏树的命运,又蕴涵对其不弃沙漠之地,仍然茁壮成长的钦佩之情,转而贬斥杨柳与梅花的无聊、纤弱,更衬出柏树的不同凡响;最后高扬柏树的岁寒本色。全诗的意境也同这柏树之品质的升华一样登上更高的台阶。
这首诗用一条长题说明作诗的缘由。冬郎,是晚唐诗人韩偓的小名。小字冬郎,是李商隐的姨侄,他少有才华。他的父亲韩瞻,字畏之,是李商隐的故交和连襟。大中五年(851)秋末 ,李商隐离京赴梓州(州治在今四川三台)入东川节度使柳仲郢幕府,韩偓才十岁,就能够在别宴上即席赋诗,才华惊动四座。大中十年,李商隐返回长安,重诵韩偓题赠的诗句,回忆往事,写了两首七绝酬答。这是其中的第一篇。
诗中最后两句名句,将冬郎及其父亲畏之比作凤凰。丹山相传是产凤凰的地方,其上多梧桐。桐花盛开,凤凰偕鸣,其中雏凤鸣声清圆,更胜于老凤。
这首诗形式上为乐府民歌,语言自然朴素,寓意也十分浅显明白。以种瓜摘瓜作比喻,讽谏生母武则天切勿为了政治上的需要而伤残骨肉,伤害亲子。
开始两句描写种瓜黄台下,果实累累。诗人者使用“离离”这一叠词,简括而又形象鲜明地点染出瓜熟时长长悬挂在藤蔓上的一派丰收景象。接着写出“一摘使瓜好,再摘使瓜稀”的植物生长的自然规律。一个“好”一个“稀”,言简意赅,形象鲜明,对比强烈,深刻地揭示出事物生长变化的辩证规律,于轻描淡写中寄托了诗人的深远用意。“三摘犹自可”使用让步修辞手法,以突出“摘绝抱蔓归”的可悲结局。诗人的原意是借以对武后起到讽喻规劝作用,希望她做事留有余地,切勿对亲子一味猜忌、过度杀戮。否则,犹如摘瓜,一摘、再摘,采摘不已,最后必然是无瓜可摘,抱着一束藤蔓回来。
这首诗在格调上比较类似于曹植的那首“煮豆持作羹,漉菽以为汁。萁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本自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七步诗》)但曹植用豆和豆萁比喻兄弟相煎的情形,而李贤这首诗却是用藤和瓜比喻母子“相煎”。所以,相比于曹诗“相煎何太急”这样激烈的言辞来,李贤的这首《黄台瓜辞》更多的是一种哀惋。他在诗句中也没有办法进行指责,因为“敌人”是自己的母亲。李贤的诗中,并没有太抱怨自己的厄运,而是奉劝母后“三摘犹自可,摘绝抱蔓归”,不要对亲生儿女们赶尽杀绝。
全诗虽只六句三十个字,却表现出一个完整的主题思想。语言平易晓畅,体现了乐府民歌的特色。全诗运用比喻,寓意蕴藉深婉,能收到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艺术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