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托物言志诗。作者以石灰作比喻,表达自己为国尽忠,不怕牺牲的意愿和坚守高洁情操的决心。
作为咏物诗,若只是事物的机械实录而不寄寓作者的深意,那就没有多大价值。这首诗的价值就在于处处以石灰自喻,咏石灰即是咏自己磊落的襟怀和崇高的人格。
首句“千锤万凿出深山”是形容开采石灰石很不容易。次句“烈火焚烧若等闲”。“烈火焚烧”,当然是指烧炼石灰石。加“若等闲”三字,又使人感到不仅是在写烧炼石灰石,它似乎还象征着志士仁人无论面临着怎样严峻的考验,都从容不迫,视若等闲。第三句“粉骨碎身浑不怕”。“粉身碎骨”极形象地写出将石灰石烧成石灰粉,而“全不怕”三字又使我们联想到其中可能寓有不怕牺牲的精神。至于最后一句“要留清白在人间”,更是作者在直抒情怀,立志要做纯洁清白的人。
于谦为官廉洁正直,曾平反冤狱,救灾赈荒,深受百姓爱戴。明英宗时,瓦剌入侵,明英宗被俘。于谦议立明景帝,亲自率兵固守北京,击退瓦剌,使人民免遭蒙古贵族再次野蛮统治。但英宗复辟后却以“谋逆罪”诬杀了这位民族英雄。这首《石灰吟》可以说是于谦生平和人格的真实写照。
“握手西风泪不干”,劈头便是一派依依惜别景象,奠定了全词的感情基调。握手、西风、泪不干,每个词都带着萧瑟的意境,组合在一起便营造出了极强的感染力。这里的“握手”不是西方的礼节,而是离别时真情流露的动作,同义的词是“执手”。
如果说“握手西风泪不干”通过描写送别的画面,奠定了这首词的基调,那么“年来多在别离间”一句就是通过纳兰容若的怨恨,来进一步加深了这种哀伤。每个人都会经历离别,偶尔的分别尚可接受,但是“年来多在别离间”,知心之人难以聚首。
“遥知独听灯前雨,转忆同看雪后山。”这两句描绘出了两幅迥然不同的画面——离别后,在风雨之夜不能成眠,独坐灯前,且听一窗冷雨;忆曾经,两人雪后初晴兴致盎然,携手同游,共赏一山银装。“遥知”已是人海茫茫,“转亿”便成往事随风;“独听”听尽凄凉寂寞,“同看”看遍良辰好景。昔日的相聚合乐.与今后一个人郁郁寡欢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愈欢乐,也就愈痛苦。
纳兰容若想象分别之后友人“独听灯前雨”,似乎是在写他的孤独,其实这是容若的孤独。这是诗词中的一种写法,能够确定远方的友人深深地思念自己,这需要勇气和自信。因为彼此相知,所以知道在想着他的时候,他也一定在想我,所以才敢说的这样毫不犹豫。
恨离别,无限伤感之中,仍然念念不忘关心友人,反复叮嘱着:“多吃些饭。”“凭寄语,劝加餐”,这句化自王次回“欲寄语,加餐饭。难嘱咐,鱼和雁”。“劝加餐”真的是个很熟悉的情景。想来知己送别,一定会有很多话嘱咐,而纳兰容若偏偏选了“多吃饭”这句最朴素的话,未经雕琢,却质朴感人。读来平淡之中感受到浓浓的温暖。
“桂花时节约重还”,这是容若与顾贞观相约,在桂花开放的时节.知己再重聚京华.互诉衷肠。约定,似乎是送别时一个不变的情节。因为不舍,也为了给彼此一个慰藉。而约在“桂花时节”,首先想到的便是中秋节,这个月圆人圆的日子,于是便又多了一层期盼。在桂花飘香的时候,希望能与你团圆,共品桂花酒、赏月吟诗。
最后两句“分明小像沉香缕,一片伤心欲画难”,与“送梁汾南还,为题小影”的题目切合,也是全词最动人的两句,尤其是“一片伤心欲画难”一句,算得上是画龙点睛的一笔。刚刚画好的小像笼罩在袅袅升起的淡淡香烟之中.纳兰容若细细观察许久,却还是不满意,妙手丹青仍然画不出我的离伤与思念。
该词上片想到一年来聚少离多,更增添了此次送别的悲伤。三、四两句遥想别后情景,希望彼此能以相聚时的欢乐战胜别后的孤独寂寞,有情有景,情景相生。过片殷勤叮咛,相约重还的时间。结句写自己独对好友小像以慰相思,从中却看到满面风霜,感受到“一片伤心”,表达了对好友坎坷遭遇的无限同情和深切理解。
《驳复仇议》作者柳宗元(773—819),该文是柳宗元在礼部员外郎任上写的一篇驳论性的奏议,是针对陈子昂的《复仇议状》而发的,作者认为,陈子昂的《复仇议》中的观点是矛盾的,是不足取的,进而提出了个人的见解。徐元庆为父报仇,杀了父亲的仇人,然后到官府自首。对于这样一个案例,陈子昂提出了杀人犯法、应处死罪,而报父仇却合于礼义、应予表彰的处理意见。柳宗元在文章中批驳了这种观点,认为这不但赏罚不明,而且自相矛盾,指出徐元庆报杀父之仇的行为既合于礼义,又合于法律,应予充分肯定。虽然文章的主旨是要说明封建主义的礼义和封建主义的法律的一致性,但在吏治腐败、冤狱难申的封建社会,仍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全文观点鲜明,逻辑严密,驳论有力。
武则天当政时,同州下圭人徐元庆之父徐爽,被下圭县尉赵师韫杀害。后赵师韫入朝为御史,徐元庆则更姓易名,在驿站之中充当仆役。过了很久,赵师韫恰好住在这个驿舍中,徐元庆便趁机亲手杀死了他,然后,投案自首。对于这个案件,当时朝中有不少人认为徐元庆为父报仇,是孝义刚烈的行为,应赦免他的罪;而陈子昂则认为,按照法律,擅自杀人的要处死。因此,他建议,应当对徐元庆依法论死,然后再对他替父报仇的行为予以表彰,并将此事编入律令。当时,大家都赞同陈子昂的主张。
柳宗元的这篇文章,是驳斥陈子昂的主张的。他引经据典,说明这种主张自相矛盾,背礼违法,造成混乱。文章虽然从维护封建的“礼”与“法”的尊严出发,调和为亲报仇与守法之间的矛盾。然而,作者在行文中,却侧重于说明官吏违法杀人应当受到惩处这个观点,对人民群众反抗暴虐官吏的行为客观上予以支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和批判了吏治黑暗和官官相护的社会现实。
文章分析透辟,语言精炼而准确。反映了作者散文的“峻洁廉悍”的风格。
本文属于议论文中的驳论。作者针对陈子昂在《复仇议》中对徐元庆案件的主张提出了反驳。文章一开始,作者就旗帜鲜明地指出陈子昂的主张是错误的。接着,文章从“礼”和“刑”的辩证关系,得出了“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的结论。由这个结论很自然地过渡到对陈子昂提出的“诛之而旌其闾”错误论点的批驳上。“诛”和“旌”是矛盾的,怎么能同时施加在同一个人身上呢?更为有力的是,作者援引了儒家的经典著作来为自己的观点作佐证,这就使得本文的论点无懈可击。
本文论点明确,论据翔实,论证手段缜密严谨,语言犀利明快,选词恰如其分。在柳文中堪称上乘之作,值得我们仿效。
王月山此作即由秋思写起,由清秋之景而滋生孤寂之感,由孤寂而顿起怀远之情。
这首词的构思、语言和声调都很精致,时有佳句,令人称赏。就其语言风格而言,颇近周邦彦之作。宋代词坛,周邦彦以词句工丽、音律精严、章法多变著称于时。王月山此作也讲究用语工丽,如金井(原指宫廷和园林中,以飞金彩木作栏干的井)、莲渚、兰皋(语出《离骚》)、班扇(典出古乐府歌辞《怨歌行》)、画阑等,都是对一些具体事物的美称,这在艺术表现上虽未必尽可取,但却表现了古人审美情趣中的一些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