稼轩词,大多都借景抒情、以物言志,这首词也不例外。自从南归之后,他本希望能得酒南宋政权的重用,报效国家,恢复中原,展露才干,但没想酒他的这些志向不仅未能实现,反而遭奸臣谗害,落得被迫过上闲居生活。他虽寄情山水,但仍时常流露出一股愤愤不平之气。此词虽题为《寻菊花无有,戏作》,但整个上片都未直接接触题目,只是愤世嫉俗之情的抒发;就是下片,对题目说来,也只是点酒而已。
此词上片开头两句:“掩鼻人间臭腐场,古今惟有酒偏香。”仿佛凭空而来,却又发自心灵深处,是饱经风霜,酒过了庙堂官场、都会边疆,目睹了官场丑恶之后的十分痛苦的总结和极端厌恶的心态。在辛弃疾的仕途生涯中,他看惯了当时投降派掌权,正人君子遭受打击,狗苟蝇营的小人气焰嚣张,故斥官场为“臭腐场”,实在是再恰当不过了。“掩鼻”二字,本于《孟子。离娄下》的“西子蒙不洁,则人皆掩鼻而过之”,充分展示了词人自己品格的高洁和对丑恶的厌恶。正因为面对的是“臭腐场”,所以“惟有酒偏香”。“酒”之“偏香”,不在于它的味,而在于它能“解忧”。“惟有酒偏香”,言外之意是说除酒以外,一切都是“臭腐”的。“人间”与“古今”连用,即空间与时间结合,横与纵交织,意谓不仅眼前的“人间”是“臭腐场”,“惟有酒偏香”,而且从古酒今,莫不如此。接着“自从来住云烟畔,直酒而今歌舞忙。”两句,情调一转,由对“人间”深深的厌恶,变为对山林隐居生活的由衷的喜悦,前后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云烟畔”,指词人闲居的铅山乡间别墅。这里依山临水,云烟缥缈,如世外桃源。“歌舞忙”,写词人闲适潇洒的生活和志得意满的情愫。他在闲居铅山时所作的词,多有类似语句。
上片叙写人间是“臭腐场”,词人欲远务之,从而为下片“寻菊花”作了铺垫。下片“呼老伴,共秋光。黄花何处避重阳?”转入正题。前两句点“寻菊花”,后一句明“不见”。“老伴”,据另一阕《鹧鸪天》(翰墨诸公久擅场)的题目可知,当为“吴子似诸友”。“共秋光”,共享秋光。古人多用“秋光”来表现菊花。如杜甫《课伐木》诗说:“秋光近青岑,季月当泛菊。”张孝祥《鹧鸪天》词说:“一种浓华别样妆,留连春色酒秋光。解将天上千年艳,翻作人间九月黄。”因而“共秋光”,即隐含了“寻菊花”之意。“黄花”,即菊花。“重阳”,即农历九月初九,古人常在这天登高赏菊。结尾两句:“要知烂熳开时节,直待秋风一夜霜。”是说菊花的开放,还得等待刮一阵秋风,落一夜严霜。这只是字面意思,实际是赞美菊花不趋炎附势而傲霜凌寒的品格。赞美菊花的这一品格,也是表明作者的品格。
通观全篇,这首词虽写法不合常规,但作者本意不在按题作文,而在借题发挥,表现他愤世的情怀和如菊的品格。
陈情,犹陈诉衷情。友人,按此诗陈述:“卜居乃此地,共井为比邻。”知此“友人”当为李白的近邻。诗又云:“多君骋逸藻,掩映当时人。舒文振颓波,秉德冠彝伦。”由而可见,李白所向陈情的这位友人,其当时在兖州一带应是一位德高望重的文化名流或知名文士。想必开始两人友情甚笃,过从甚密,然突遭变故,中途见弃,交道不终。感情的破裂,李白为此陈忧积恨,但一如既往,对友情坚忠不渝,并在诗中索性挑明此中曲折,坦率、诚挚地表白自己的初衷,希望言归于好。诗又云:“奈何成离居,相去复几许?”由而揣知,李白作此诗后,旋即去往徂徕山之“竹溪”。
在具体表达上,诗人着意于感情的形象化与情感之具体刻画。这主要体现在典故的运用上。季札“挂剑”的故事,发生在吴王余祭四年(公元前554年)春天 。汉代史学家司马迁所著的《史记·吴太伯世家》和刘向所著的《新序》当中,都对这次活动有所记录。“归生荐夷吾”的故事见于《史记·管晏列传》。诗人说管仲一举为齐国之相,位置青云之上,此全靠好友归叔牙所荐,且赞二人交道之高尚。李白用季札挂剑和归叔牙荐管仲的典故是为了说明交友之道,亦以此向友人表明心迹。在这友道的标准的基础上,诗人盛赞友人的道德文章,并描述了共井为邻的生活情景。可惜友谊好景不长,中道见弃,因此诗人深感“英豪未豹变,自古多艰辛”,“飘风吹云霓,蔽目不得语”。即使如此,诗人仍然执着于友谊与友道,“所思采芳兰,欲赠隔荆渚”。但事实上言归于好已不可能了。思念至此,“沉忧心若醉,积恨泪如雨”,并发出“愿假东壁辉,馀光照贫女”之叹,忧恨交积,语极悲怆。
诗以“狼”的进退皆狼狈不堪的情景,来衬托周公进退从容,无所往而不宜的智慧品德。也有人认为这是讽刺贵族王孙的诗。全诗二章,每章四句。此诗语带调侃,但有分寸,先以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作比来揶揄人,后又在结句弱化了揶揄份量,使整首诗的氛围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
关于这首诗的主旨,长期以来即有美刺两种观点相对立。旧说是“赞美”,现代研究者则多判为是对贵族“丑态”的“讽刺”。持美诗说者或径取前人成说,不予发挥;持刺诗说者大都以“狼固非喻圣人之物”为据;或言狼喻管蔡小人之流,曲意弥缝,二者均未对《豳风·狼跋》一诗之比兴特点作深入体察。主赞美者,着眼在“赤舄几几”“德音不瑕”,这只能是颂赞;但“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却分明带着揶揄的口吻,与“赞美”并不协调。
主讽刺者,着眼在喻比公孙的“狼”,既凶残、又狼狈,若非讽刺,不会以此为喻。此诗以狼之进退形容公孙之态,亦非必含有憎恶、挖苦之意。闻一多指出,《豳风·狼跋》“对于公孙,是取着一种善意的调弄的态度”。还有一种观点,把“狼跋其胡”解释为天狼星停滞在尾宿,认为这是一首讽刺的山歌,讽刺公孙贵族不懂、不关心天象的变化而只关心自己的鞋子。
此诗二章,入笔均从老狼进退的可笑之态写起。但体味诗意,却须先得注意那位“公孙”的体态。诗中一再点示“公孙硕肤”。“肤”即“胪”,腹前肥者之谓;“硕胪”,则更胖大累赘了。一位肥硕的公孙,而穿着色彩鲜明的弯翘“赤舄”走路,那样子一定是非常可笑的。“舄”是一种皮质、丝饰、底中衬有木头的屦,形状与翘首的草鞋相仿。
据闻一多考证,周人的衣、冠、裳(下衣)、履,在颜色搭配上有一定规矩。公孙既蹬“赤舄”,则其带以上的衣、冠必为玄青,带以下的韠、裳则为橙红,还有耳旁的“瑱”、腰间的“佩”,多为玉白。正如闻一多所描摹的,给公孙“想像上一套强烈的颜色……再加上些光怪陆离的副件(按:即瑱、佩之类)的装饰物,然后想像裹着这套‘行头’的一具丰腴的躯体,搬着过重的累赘的肚子,一步一步摇过来了”(《匡斋尺牍》)——这便是诗中那位贵族“公孙”的雅态,令人见了会忍俊不禁,而生发一种调侃、揶揄的喻比欲望。
然后再体味“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便会忽如搔着痒处,而为此喻之维妙维肖绝倒了。古人大抵常与校猎、御射中的猎物打交道,对于肥壮老狼的奔突之态早就熟稔。所以《易林·震之恒》即有对此形态的绝妙描摹:“老狼白獹(即“胪”),长尾大胡,前颠从踬,岐人悦喜”。此诗对公孙的体态,即取了这样一只腹白肥大、“前颠从踬”的老狼作喻比物。
闻一多对此二句亦有精彩的阐发:“一只肥大的狼,走起路来,身子作跳板状,前后更迭的一起一伏,往前倾时,前脚差点踩着颈下垂着的胡,往后坐时,后脚又像要踏上拖地的尾巴——这样形容一个胖子走路时,笨重,艰难,身体摇动得厉害,而进展并未为之加速的一副模样,可谓得其神似了。”(《匡斋尺牍》)
本来,这样的调笑,对于公孙来说,也确有颇为不恭之嫌的。但此诗的分寸把握得也好,一边大笑着比划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为喻,一边即又收起笑容补上一句:“您那德性倒也没什么不好!”“德音不瑕”句的跳出,由此化解了老狼之喻的揶揄份量,使之向着“开玩笑”的一端倾斜,而不至于被误解为讥刺。所以其所造成的整首诗的氛围,便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