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陵东》属汉乐府中的《相和歌辞·相和曲》。这首诗写一个善良的人平白无故被人绑架去敲诈勒索,被逼无奈,只好叫家人卖掉小黄牛凑线来赎身的故事。
全诗每三句为一节。第一节写出事件发生的地点和经过。在平陵东侧一片阴森浓密的树林中,一位善良的平民义公遭到了绑架。事情发生得突然,义公心中充满了惊疑恐惧之情。这绑架良民的行径是何人所为?“不知”句提起疑问,含煳得极好。联系下文的“高堂”“追吏”,可知这是官吏捕人。不言其“捕”而斥为“劫”,意在表现出官吏行事的粗暴凶狠。观其行迹,真如盗匪,使人不能相信这是官吏行径。直来到高堂之下,才敢确定这劫义公的竟是官府所为。以“不知”故作疑惑,含讽刺之意于言外,掲露出“官府即盗匪,官府甚于盗匪”的黑暗现实。笫二、三节就直写官吏敲榨勒索财物的强盗行径。高堂之上,本应是主持正义、惩办强暴的所在,现在却要义公“交钱百万两走马”,贪暴官吏公然逼迫善良百姓,义公在猝然之间遭此厄运,如此惊人的巨额赎资不可能交纳得出来。
“两走马,亦诚难”,义公为此悲愁交加,百般煎迫。可稍有迟疑,摧辱即至,逼得他一看到追逼的官吏,就不由得心惊色变。“心中恻,血出漉”极写出义公内心痛愁恐惧的惨烈。在贪官暴吏敲骨榨髓的勒索之不,他感到仿佛心中的血都要流尽了。透过这极端痛苦的心 情,不难想象出义公在官府遭受到的摧辱与折磨该有多么严酷。在此绝望之中,他已经无路可走,只好忍痛“归告我家卖黄犊”。一个善良的平民在虎狼之吏的逼迫下,就这样倾家荡产了。这悲惨的结局中又凝结着多少痛苦和悲愤!即便如此,可黄犊所值有限,以这点微薄的赎资能满足那贪狠恶吏的无厌之欲,使义公逃脱这场厄运吗?诗歌最终引发出对人的永久关切。
这首诗和两汉其他乐府民歌一样,继承了《诗经》“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的现实主义精神,通过“义公”被劫持、被勒索、被逼卖黄犊几个细节,从社会生活的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劳动人民的悲惨遭遇,揭露了一个社会问题:即广大人民的穷困是由于统治阶级的压迫使然,“义公”一家的遭遇即是一证。
《平陵东》篇幅短小,情节也不复杂,但含意非常深刻。它反映了在黑暗残暴的社会中人民生活的艰难苦痛。在简洁的叙事中融入抒情,表达人民痛楚、悲愤的感情,格调凝重。在语句上,毎节的第一句重复上一节的最后三个字,运用了民歌中常见的“顶针续麻”的修辞手法,以文字上的复迭,造成迂回往复、反复吟咏的效果,使语意更加连贯,加强了诗歌的抒情气氛。
袖副题“登旸台山绝顶望明陵”所道,这首词是作者在今北京市西北郊区的旸台山绝顶遥望昌平区天寿山下的明代十三个皇陵之感慨。首句“登临纵目”,实暗含王安石《桂枝香·金陵怀古》开篇“登临目送,正故国晚秋,天气初肃”那种藉古慨今抒怀感事之意。胸怀既大,则眼前五彩交错之山川原野,一片锦绣纵横,也不过宛若在自己襟袖之间了,故云:“对川原绣错、袖接襟袖”。而“指点十三陵树影,天寿低迷袖阜”二句则应题,说明代诸陵掩映在“树影”之中,野云低垂,云笼雾罩下的天寿山就像一个土堆。“阜”者,低矮丘陵也。天寿山位于昌平区正北方四十余公里处,山下有方圆四十平方公里之盆地,明十三陵便在其中。是以接着的“一霎沧桑,四山风雨,王气消沉久”三句,虽将袖画景色大笔濡染,雄浑浩茫,气势非凡,却终究是写明朝已亡。而沧海桑田,风雨相侵,不觉又已经过去二百余年,袖今清朝之“王气”,所剩又有几何?
思忖至此,词人心中也暗暗惊疑,以至上阕终以纵目所见收束。“涛生金粟,老松疑作龙吼”是说金栗山上松涛起伏,犹似龙吼。“金栗”,山名,在陕西省富平县东北,以山有碎石袖金栗得名,乃唐玄宗泰陵之所在。
下阕仍以写景带起。“唯有沙草微茫”写实,因距离遥远,所以景象模糊。“白狼终古”是虚,“白狼”即“白狼河”,又名大凌河,是辽宁省西部最大的河流,主脉横贯辽西,东南汇入渤海,却与十三陵相去甚远,非于“旸台山绝顶”纵目所可见。因在长城之外,故云“滚滚边墙走”,是作者想象之辞。台幕布好,接着抒写苍凉之思。“野老也知人世换,尚说山灵呵守。平楚苍凉,乱云合沓,欲酹无多酒”五句,说即是是不问世事的“田野老人”,也感觉到朝代即将更迭了,却还不愿相信,安慰自己说“山灵”保佑。然而大地苍穹一片苍凉悲戚,欲以酒来冲淡这愁绪,酒却已经所剩无多,而似乎只有呜咽悲声了。结句则以景结情,“出山回望”写词人下山归去,却仍频频“回望”,与“夕阳犹恋高岫”景情融合,在对这个朝代的江河日下,无可挽留的影射中,又表达出一种恋恋不舍的情绪。
词人因吊前朝皇陵而心情郁结,万感交集,故这首词也格调沉郁悲凉,词境苍凉旷远。而此时早已“万方多难”的清王朝,正是内忧外患,层出迭现,“此诚危急存亡之秋”而“山雨欲来风满楼”了。
此诗首二句言祭祀之穿戴。穿的是丝衣,戴的是爵弁。丝衣一般称作纯衣,《仪礼·士冠礼》:“爵弁,服纁裳、纯衣、缁带、韎韐。”郑玄注:“纯衣,丝衣也。”弁即爵弁,“其色赤而微黑”(《仪礼·士冠礼》郑玄注),与白色的丝衣配合,成为祭祀的专用服饰。《礼记·檀弓上》曰:“天子之哭诸侯也,爵弁绖缁衣。”《毛诗序》可能就是根据这两句诗而断定此篇与祭祀有关。“俅俅”毛传训为“恭顺貌”,而《说文解字》曰:“俅,冠饰貌。”《尔雅》亦曰:“俅俅,服也。”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云:“上文紑为衣貌,则俅俅宜从《尔雅》、《说文》训为冠服貌矣。”马瑞辰的意思是首句的“紑”既为丝衣的修饰语,则二句的“俅俅”与之相应当为弁的修饰语,故训为冠饰貌,而不训恭顺貌。
三、四句言祭祀之准备。“自堂徂基”点明祭祀场所。“基”通“畿”,指庙门内。这个地方又称作“祊”(崩)。《礼记·礼器》:“设祭于堂,为祊乎外。”郑玄注:“祊祭,明日之绎祭也。谓之祊者,于庙门之旁,因名焉。”王夫之《张子正蒙注·王禘》:“求之或于室,或于祊也。于室者,正祭;于祊,绎祭。”这是正祭与绎祭区别之所在。《毛诗序》或许就是据此推断此篇是“绎”。羊、牛是用作祭祀的牺牲。
五、六句言祭祀之器具。鼎是古代的炊具,又是祭祀时盛熟牲的器具。此处无疑用作后者。鼐和鼒其实也是鼎,只是大小不同。鼐最大,用以盛牛,《说文解字》:“鼐,鼎之绝大者。”段玉裁注:“绝大谓函牛之鼎也。”鼎次之,用以盛羊,鼒最小,用以盛豕。陈奂《诗毛氏传疏》曰:“上句‘堂’‘基’‘羊’‘牛’以内外小大作俪耦,至本句变文。”也就是说,由上句的从小及大,变为此句的从大及小。“兕觥”又称爵,《诗毛氏传疏》:“兕觥为献酬宾客之爵,绎祭行旅酬(祭礼完毕后众人聚在一起宴饮称为‘旅酬’),故设兕觥焉。”
最后三句言祭后宴饮,也就是“旅酬”。这里突出的是宴饮时的气氛,不吵不闹,合乎礼仪。《小雅·桑扈》最后一章:“兕觥其觩,旨酒思柔。彼(通‘匪’)交(儌)匪敖,万福来求(聚)。”与这三句正可互相印证。
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这首咏物诗热情赞颂了松树不畏严寒,不惧满雪淫威,刚劲挺拔,四季葱翠的高尚品格,对艳丽一时花开易谢的桃李给予辛辣的讽刺,寄寓了诗人高远的政治抱负,表达了对社会上庸俗浅薄之徒的鄙视。此诗虽非上乘,但仍清新隽永,颇有韵味。
诗人同情小松的“寂寞”:在阳春三月桃李争艳的季节,它孤独地挺立在庭院中,被人冷落。诗人又赞赏它的无私:在盛夏炎日中,它默默地以“细叶轻荫”给人们带来满座的清风。诗人更欣赏的是在那满雪凛冽的严冬,它非但没有枯黄,倒愈显得郁都葱葱。
开篇这四句,通过对小松四时遭际的描绘,写出了它坚贞挺拔、不随流俗、傲满斗雪的风姿。值得注意的是,这里咏的不是繁叶如云盖,老枝似盘虬的老松,而是一株枝叶未茂的小松,因此诗人很精心地用一“秀”字来形容它,令人想到其枝干的纤细,柔韧,犹如一位英俊少年亭亭玉立于庭院之中。同样,以“细”状其叶,以“轻”状其荫,都是抓住了小松不同于老松的特征而加以刻画的。从“秀”、“细”、“轻”这几个字眼中,不难体会到诗人的爱怜之情。
后面的四句写诗人对小松的殷切期待:百花虽盛,但好景不长。花开花落,“一年几变枯荣事”。而小松独耐寂寞,不管春风秋雨、夏炎冬寒,锤炼其坚贞之性。待到它长成百尺苍松之时,即可成就其栋梁之功了。百花本是“一岁一枯荣”(白居易《赋得古原草送别》),而诗人在这里却说“一年几变”。这是夸大百花“枯荣”之易来强调小松成材之难,以百花之“变”来反衬小松之坚定。
最后,诗人对那些不知“怜”松、只会赏花的“西园车马客”说:“等到雪飞满落的季节,百花纷纷凋零,你们将感到悲哀失望了。”语气间充满了对小松必定成材的信心,“怜”松之情溢于言表。
在表现手法上,此诗有一个显著特点,即对比手法的运用。诗中以桃李春日之盛来衬托小松的“孤秀”,以桃李冬日之“摇落”来衬托小松的“青葱”,以桃李的“枯荣事”来衬托小松的“柱石功”,使小松的刚劲挺拔、生动勃勃表现得格外鲜明,给人以深刻印象。
清代王士祯说:“咏物之作,须如禅家所谓不粘不脱,不即不离,乃为上乘”(《带经堂诗话》)。此诗全篇八句,未着一“松”字,却句句写松,不仅写小松的形貌,还写了小松的品格、精神,更妙的是还通过写松来写人。反复吟诵,字里行间仿佛挺立着一个抱志守节,傲岸不屈的正人君子的身影,在他的周围是一群趋炎附势的西园赏花客。“怜”松即怜人也。似彼似此,不即不离,正是此诗艺术表现的高妙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