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的上片写词人到妻子墓地祭扫悼亡时的见闻和感伤情绪。
“松门石路秋风扫,似不许,飞尘到。”开头两句,写墓地的环境:苍松两排,挺立如门,青石铺路,平平展展,秋风吹扫,不染飞尘。洁静、尘幽,犹如冷寂的仙境。这既写出了墓地的特点,又点出了死者在词人心目中所占的位置。正是由于这位置的重要和非同一般,词人才把她的安息地描绘得如此幽静和庄严肃穆,显示了词人对死者的崇敬与哀伤。
“双携纤手别烟萝,红粉尘泉相照。”这两句写词人在墓地的情绪和心态。面对墓丘,睹物思人,极度悲苦,过份痛伤,使词人的情绪进入了似梦非梦,似幻非幻的状态。他好像又和妻子双手相牵,告别了那烟雾迷蒙,萝蔓丛生的墓地,在尘澈的泉水边去映照红润粉嫩的面庞。这里所写的情状,均是生前生活的写照。两人的感情是那样浓郁、真挚、深厚,依依难舍,如胶似漆。正因为生前有如此之深情,悼亡时才会出现如此之幻觉。看似浪漫,实则真实,读来十分感人。
“几声歌管,正须陶写,翻作伤心调。”写乐声惊醒幻梦之后的感情。前边两个分句是倒装的。“双携纤手”两句,写的本是幻觉。幻觉中出现男女团聚愉悦的景况,实在是“正须陶写”的。“陶写”即陶冶性情,排除忧闷。“写”者“泄”也。在幻觉中,词人的痛苦和忧闷正要得到排除和发泄,突然之间,远处传来了笙、箫、笛等“歌管”演奏的声音,这声音使词人如梦方醒,从幻境回到了现实。于是,重又堕入了痛苦和忧闷的深渊之中。上片全写在东山墓地悼亡时所见所感,心潮起伏变化,达情委婉曲折,蕴涵丰厚,耐人寻味。
下片写东山周围的景物,进一步抒发失去妻子之后无法忘怀的忧苦。
“岩阴暝色归云悄,恨易失,千金笑。”东山的山岩、峰峦慢慢地暝色四合,云雾聚集,夜幕悄悄地就要到来了。很自然地,随着时间的推移,悼亡者就要离开东山,突然之间,一阵痛苦再次袭上心头,他尘醒地懂得,这魂牵梦绕,挥之不去的悲痛,皆因失去“千金笑”所致。
外景外物,对悼亡者都有尖锐的刺激,揉搓着他敏感的神经,再不知“更逢何物可忘忧”了。此时抬头四望,映入眼帘的是茫茫无际、肥嫩丰茂、绿遍江南的芳草。芳草赏心悦目,芳草陶情娱人;芳草是春的使者,美的象征。面对多姿多情的芳草,词人只能“为谢”。“谢”为“辞谢”之谢。“为谢江南芳草”,是因为美好景物非但不能解除或减轻胸中的恨和忧,往往反而加重它的份量。这与杜甫《春望》中“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极为相似,不过手法更为曲折隐晦罢了。
“断桥孤驿,冷云黄叶,相见长安道。”最后三句,点破题目,落到了“别东山”上。“断桥”、“孤驿”、“冷云”、“黄叶”,都是东山墓地周围的景物,何其寂寞,何其孤冷,何其颓败,何其萧瑟。这固然是对景物的客观描绘,更多的则是词人的主观感受。即将离开坟场,最后这一眼,叫人目不忍睹了。“相见长安道”既是对往昔生活的回忆又是对亡灵进行安慰。
上片写塞上萧瑟荒凉之景,再借用多愁多病的庾郎典映自己,表现词人心中绵绵的伤感情怀。
下片进一步渲染愁怨之深,以“便是” “何况”步步写来,层层烘托,一咏三叹,婉转曲折,并以“文园憔悴”的典故突显了此刻的乡愁,感情所至,情韵深挚,自有扣人心弦的力量。
全词除了抒写远在边关的征夫怀人思乡的愁情外,还把“脑满肠肥"、“五陵公子”和“文园”、 “庾郎”(也是作者自况)对比,为才人薄命痴儿多福而不平。
这首题为“赋半面女髑髅”的词,是吴文英借对神秘莫测的鬼魂世界的描述,反映对现实人生的消极悲欢,也借由此触动的情感创伤,寄托了他对不幸女子青春生命的哀悼。
吴文英是南宋末情感丰富而颇具幻觉的词人之一,他以奇妙的想象和凝炼生动的笔调从另一视角去赋女髑髅。将它幻化成了一个充满生活情趣的活的女鬼。
她一如生前一样,睡得之后以钗燕轻轻梳理长长的香云。钗燕即玉钗,为妇女首饰。“云”即指妇女浓密的秀发。“钗燕拢云”意味着粗略草率的梳妆,显出睡意未消,心情慵倦,以此从侧面地暗示了其难掩的天然丽质,古时人们相信,鬼魂也同活人一样生活着,所不同的只是他们生活在阴间,而活动在夜深人静之时。她“睡起时”已是夜半更深了。南宋诗人曾有“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之句。这女鬼悠扬而轻易地从隔墙折来杏花枝嬉弄玩耍。这里所表现的不是单纯的鬼趣,而是欲以说明她并未忘记春的到来。而特别折下标志艳丽春光的杏花,则表明她对人间美好事物依然留恋。第三句掉回词笔点明所赋的词题。在幻觉中词人觉得这已不是“半面女髑髅”,而是“青春半面”的美丽女子,妆饰如画。以上三句极其恰当地描述了女鬼的生活情趣,词笔都是轻快活泼的。在“细杏三更花又飞”句,词情突然转变,以凄厉而悲惨的意象表示一个年轻生命的夭折。这种不幸的夭折,世间不知有多少。而从面前的这半面女髑髅,使人自然地又想到这也是一个早天的生命。“花又飞”令作者的想象离开本题而勾起对美好情事的感伤。自然地过渡到下阙的自我抒情。
“轻爱别”是词人惋惜这早天的女子轻易地便恩爱永别:“旧相知”是幻觉中觉得半面女髑髅好似旧日相知的情人,因为她的命运也是如此。简短的两句,包含了说不尽的人世沧桑和死生无常的凄凉情感。
词情在此之后转为强烈,紧接的一句“断肠青冢几斜晖”推向高潮。青冢借指妇女的坟墓。现实环境中,芳冢旁挂着几缕落日的寒晖,特别容易令人感到凄凉和心酸,这里便埋葬着昔日所恋的情人,触景生情,怎不悲痛欲绝。“断肠”正表达了这种悲痛的强烈程度。结尾两句,词意大大转折,作者似乎也试图以超脱的心情进行自我安慰,以减轻悲痛。但这里的“花”并非指鲜花,而是“断红”。这很切词题,以“断红”借指旧日相知的亡灵,它有感有知,任风吹起。可是词人却有意抑制住自己的情感,努力使心境趁归平静。结尾两句本欲以淡语忘情,但从全词所表现的那种对那死去的年轻女子的同情、爱怜之情和由此引起的内心的波澜,都足以说明留在心目中的许多深刻的印象是不易轻轻抹掉的。
从这首词的内容看,很显然已是他晚年的作品,其间寄托了词人无限的哀思。这首词在艺术表现方面将幻觉的描写与主观抒情巧妙地结合在一起,词意较为含蓄曲折,甚至有些晦涩,但其间却隐藏着作者不愿为人所知的真实情感。联系作者一生的际遇看,读者亦不难看到这首小词优美的辞情和生动的形象是具有很强的感染力的。
这是杨万里写的山溪的组诗。这不仅是一幅幅奇妙的山水画,而且也是作者的行迹图,大抵是从乐平入弋阳,过芙蓉渡,晨炊横塘,午憩马家店,再至松源。
这首诗通过联想抒写思归的情思。开头两句借用“杜鹃啼血”的典故,抒写自己在群山险壑中行旅的离愁别绪。“悲莫悲兮生别离”,何况身处险象环生的苦境之中,更罩上一层大有生离死别的暗色。连子规也被感动得凄声不止地向人啼泣。将子规人格化,更衬出游子孤独悲愁。
思绪起伏,联想居人(妻子)如果听到子规这种凄切哀怨的悲啼,也一定会泪流满面,愁肠百结,摧拉欲断。最后两句虽是以假设口吻置景,实际啼声不能传到妻耳,但它说明作者心早已飞向妻旁。明知妻子“春愁”为自己,却故作曲笔,更表现思家心切。这首诗虽未正面写山溪,但由于以情造境,却可以想象出山溪的形境。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