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史之乱平定后,杜甫羁旅蜀地,不能及时返乡,当诗人为乡情所苦、愁思百结的时候,看见队队大雁向北归飞向中原地带,诗人想到大雁一年一度地回到故乡,而自己却多年滞留异地,不禁愁思缕缕。此诗寄托了深切的乡思感情,并流露出对朝廷的系念和对国事的关心。全诗情景交融,构思精巧,先赋后兴,独具特色。
“东来万里客,乱定几年归?”点明了时间和客居情况,表达急切渴望回归故乡的心情。安史之乱以后,八年来,杜甫带着一家老小背井离乡,从长安、洛阳、秦州辗转流离到四川成都。诗中“东来”二字亦作“春来”。这年初春,他在川北的阆州飘泊时,就已经作好了准备,打算由水路下渝州出峡,以便回河南老家。但由于老朋友严武第二次到成都任东西川节度使,邀请杜甫到成都,于是打消了出峡的念头,举家重新迁回成都草堂居住。“万里客”三字,饱含着经年奔波的凄楚况味和浓烈的乡思之情。此时,安史之乱已经平息,按说应当回家了。他在不久前写的“生平第一首快诗”(浦起龙语)《闻官军收河南河北》中,就满怀激情地表示过:“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如今又来到成都,早就萦绕于怀的回乡之愿,不知要到何年才能实现?一个问句,表现了诗人渴望回乡而不能的急迫心情。
正当诗人为乡情所苦、愁思百结的时候,一队队大雁正从滨临锦江的成都上空,高高地向北归飞。“高高”有自由自在、畅通无阻之意。大雁北飞之地就是中原地带,它既是作者故乡的所在地,也是唐王朝中央政权的所在地。诗人想到大雁一年一度地回到故乡,而自己却多年滞留异地,不禁愁思缕缕。
这首诗短小精悍,含义隽永,余味无穷。这原因,一方面是诗人将自己的一片真情,融于字里行间,在平易朴实的语言里,蕴含着强烈的激情。另一方面,写归雁的诗,往往都是先从大雁本身着笔,然后再抒发议论,然而这首诗却是先写思归的心情,一开始就直抒胸怀,先给读者一个思乡的强烈印象,然后再将描写的笔触对准空中的大雁,让生动的形象去充分体现作者的思想,给人以具象化的感觉,先赋而后兴。
不仅使情景交融,也使思乡恋国之情表达得更为强烈,更为深长。另外,在绝句格式上,这一首采用了对起散结的方式。盛唐绝句重散行,四个散句起承转合,句与句之间不讲究对偶。而此诗一、二句用了对偶。后两句用散句,又纯任天然。这样,在形式上把精巧与自然二者有机结合起来,读来节奏优美,“神味高远”(浦起龙语)。杜甫“常常把绝句作为遣兴手段,即兴漫成,但这并不妨碍他在形式上有意识进行多种尝试。”(周啸天《唐绝句史》)从这首五言绝句中,也可以看出杜甫“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创作态度。
这首诗中,诗人运用拟人的修辞手法描写了国色牡丹的姿色,形象生动地描写了牡丹花的美,表达了诗人内心的欢欣之情。该诗清新灵动,诗情中富含画意,为咏花之佳作。
唐诗中以“国色”言花,前未听闻,而至大和年间白居易咏石榴花,李商隐咏牡丹花皆以“国色”称之,而此牡丹诗应为唐以“国色”咏花之先,而成牡丹“国色天香”之名。
前两句分别从视觉嗅觉两种感官写牡丹之美,开篇写牡丹之色。国色朝酣酒,何谓国色,作者不言红,更没有繁复的说何种红,只言醉酒二字,精炼准确的写出牡丹之色,让人直观的感觉到牡丹色泽之美。
而染衣之说则是以文字,用侧面描写衣香道出花香的浓郁。用委婉的表达却更能准确的传达出香的意义,所谓诗味皆指此中意味。“酗酒”、“染衣”这样的遣词,亦使得诗文有种浓烈之色。
丹景春醉容,诗人再一次写到了“醉色”,春日与牡丹相映而红,甚至整个春天都被这颜色染醉了,再次赋予诗作强烈的色彩感,诗中有画意。
最末写晚景,不言天色已晚不舍归去,用拟人的修辞手法,让月亮问什么时候回家,其中天色晚和沉醉的意义都有了,而这些都是为了说明牡丹之美。
这首诗含蓄、典雅,对仗工整,尤其是“国色朝酣酒,天香夜染衣”两句成就了牡丹“国色天香”之名,从此“国色天香”就成了人们对牡丹的代称。国色,是说牡丹的品位最典雅庄重,而非单指其花色;天香,是说牡丹的韵味最自然高贵,而非单指其香气。诗人用“国色”将牡丹之美推崇到至高境界,而用“天香”二字赋予牡丹宗教般的圣洁气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