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越女新妆出镜心”,越地出美女,而朱庆馀恰好又是越州人,这简直是天缘巧合,作者把朱庆馀比做一个刚刚经过修饰打扮,从清澈明净,风景优美的鉴湖中走出来的采菱女。这一句,表面上说越女天生丽质,再加上精心的妆饰打扮,自然更加美艳动人,实际上是说朱庆馀有良好的先天素质,再加上后天的刻苦学习,自然是德才兼备,文质彬彬。
“自知明艳更沉吟”,表面上是说采菱女自己也知道自己长得漂亮,但因过分爱美,却又自我思量起来,实则是说朱庆馀虽然自己也知道自己的文章不错,但还没有足够的信心,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得到考官的赏识。诗的后两句,紧扣“更沉吟”三个字,针对朱庆馀的疑虑,作了肯定的回答,同时也流露出作者对朱庆馀的赞赏之情。
“齐纨未足人间贵”,这句表面是说,尽管有许多别的姑娘身上穿着齐地出产的精美绸缎做成的衣服,却并不值得世人看重。“齐纨”,在这里比喻表面的、花哨的东西。整句是说,表面的华而不实的东西并不值得看重,言外之意是,朱庆馀并不是一个华而不实、徒有其表的人,便自然引出最后一句“一曲菱歌敌万金”。
“一曲菱歌敌万金”,《采菱》是古曲,是高雅的曲子,在这里意指真才实学。一益高雅的《采菱曲》比万金都有价值。同时也是告诉朱庆余你的文章很有价值,我很欣赏,金榜题名没有问题。结合后两句,作者除回答了朱庆余的疑问以外,还肯定了朱庆余的德行文章.告诉朱庆馀:在我眼里你不是一个徒有其表、华而不实的人。我很欣赏你。
该诗表达含蓄蕴藉,趣味横生,当人们透过它的字面意思而体味到它的内在含义的时候,往往不由自主地发出会心的微笑。结构上,全诗四句,浑然一体,结构谨严。前两句针对朱庆馀的原诗,首先肯定了朱庆馀的人品文章,指出他虽自负才华但仍信心不足;三四两句紧扣“更沉吟”三字,一方面回答了朱庆馀的疑问,另一方面对朱庆馀的文章作了高度评价。
这是一首送别诗。词人以轻松语写沉重的心情,雅韵与俗美兼具,虽用比兴而无曲晦之感,毫不雕琢却有流动之趣,离愁别绪跃然纸上。
这首四十个字的小词,题曰《送别》,此刻行人已去,但仍可见其行舟,词大半从“舟”字着笔。春江水暖,一望绵远,不见端际。词人伫立江边,目送行舟,水长天远,似都没有尽头。次句紧承上句,仍是江边人注目之所见:望呵,望呵,一直望到远去的小舟过了树木的梢头。船已行远,故所望之人似觉船已越过树梢在前进。首二句十个字,将送者神情专注和船行渐远的情状,描绘极为精细。
下二句说,船越行越远,船体已不可见,惟见点点白帆,比沙鸥还小。这里“青未了”从文义说接下句,指“布帆”,正“孤帆远影碧空尽”时,惟有点点白帆可以望见。而愁如云积,是此时词人的惑受。“布帆遥比沙鸥小”,可看乍写实,但亦寓有对行者的祝愿。
最后说:“恨残照,犹有一竿红,怪人催去早。’“残照”,夕阳、落日。孟浩然《同独孤使君东斋作》:“竹间残照人,池上夕阳浮。”残照尚有一竿高,送者心中生“恨”,偏又有人“催去早”,呼唤早点回去,又怎能不“怪”!怪者,埋怨、责备,见怪也。
清明节,旧时风俗为人们扫基祭祖的日子,所以最易触发客居在外的游子的乡思。这首诗所抒写的心情也大抵如此,只是它表现得特别含蓄委婉、曲折隐微,在高启的律诗中又是一种格调。
“清明无客不思家”,既曰“无客不”,自然也包括作者自己在内。不过,全诗直接抒写思家之情语,仅此一句,其余则着力描写最物,如垂柳、杏酪、青山、芳草、落花等,可谓色彩缤纷,明丽如画,甚至有画所难到者。但这一切,似并未使作者陶醉,从而消释其思家之情,相反地,见景生情,反而更衬托、引发了他的思乡情。
官墙外的垂柳,丝丝弄碧,新烟萦绕;人家所精心制作的杏酪,散发出阵阵的芳香。这风光节物无不在告诉作者清明节的到来,自然也会唤起他往岁在家乡与家人共度佳节的种种回忆。这一来,客居青山环绕的京师金陵的作者,自然便思念起家乡来了。
“卞侯墓下迷芳草,卢女门前映落花”,五、六两句,意更深曲复杂。迷芳草,芳草萋萋,一片凄迷,化用《楚辞·招胞士》语:“王孙游兮不归,春草生兮婆婆。”已寓有思归之意。而作者偏又以芳草与卞侯墓并置,以落花与莫愁女映照,似更富有富贵难久恃,盛时难长留的感慨。
作者来京前曾写道:“北山恐起移文诮,东观惭叨论议名。”(《被诏将赴京师御别亲友》)于《赴京道中逢还乡友》诗中又曾写道:“我去君却归,相逢立途次。欲寄故乡言,先询上京事。”对自己来京任职内心显然已有矛盾和疑虑。加之写罢此诗后仅四个月,朱元璋召见作者,面授户部侍郎,他却固辞不受,遂被放还。因而,在他的思家之情中交织有上述的感慨,就是很自然的事了。也正是因此,他才写出了末尾两句的强自宽慰之词:幸而有几位同院的故友,可与沽酒共饮,一醉京华。其意正是针对暗含于上述节物风光描写中的寡欢、不幸心情而言,而“醉京华”之“醉”,也是为了谴闷宽怀而醉,而非缘欢快而取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