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禹锡写过的三首诗,均很有特色。五绝《浑侍中宅牡丹》,用白描手法,激赏、盛赞了浑家牡丹花的硕大和繁多。此诗还有一定史料价值,说明在刘禹锡所生活的中唐前期,牡丹的栽培技术已达到很高的水平了。七绝《赏牡丹》,用对比和抑彼扬此的艺术手法,肯定了牡丹“真国色”的花界地位,真实地写出了当年牡丹花盛开能引起京城轰动的“轰动效应”。七绝《思黯南墅赏牡丹》,则运用典故,写牡丹花艳压群芳的美丽。
百花之中,雍容华艳的牡丹素有国色天香之名。全诗诗人以虚写称妙,此诗首二句叙写诗人偶遇牡丹之喜,
牡丹 末二句叹赏其色泽之佳。“偶然相遇人间世,合在增城阿姥家。”,首句点明在牛僧孺南墅中,偶然的机会,初次见到牡丹花,就如同遇到生命中“贵人”似的,无意之中技露出牡丹花在诗人心目中的崇高境界,在诗人看来,牡丹是日月精华的结晶,应栽天上,今日人间相逢,纯属“偶然”,所以一见到牛宅中牡丹,就作惊人语。首句破空雨入,诗人恍惚浸入仙境,跟前拟有灵光浮动。此句通过对牡丹花身价的高度估量,暗衬主人之高雅脱俗,一笔双,可见作者对牡丹花的重视及喜爱。后一句即用西王母昆仑山增城之典,巧妙地描写出了牡丹重瓣,花瓣层层叠叠的形态。
第三句由初见牡丹时的萼然惊叹转入对花容花貌的由衷礼赞,牡丹之貌,诗人美其名日“倾城”,这“倾城”二字,殊非过誉。唐代人对牡丹花的迷恋钟爱,确实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两京是牡丹荟萃之地,每当四、五月份牡丹盛开时。整个帝京为之哄动。白居易有“花开花落二十日,一城之人皆欲狂”之诗,刘禹锡也有“花开时节动京城”之句描述当时赏花的空前盛况。诗人在此,没有用工笔精敷细绘牡丹形象,而是以倾城之举来侧面烘托倾城之色,笔法空灵,较之于工笔重彩勾勒更具无穷魅力。
最后,诗人以“天教晚发赛诸花”一句再评花之品性。重在‘晚”与“赛”两字上做文章。牡丹晚发,开于暮春。汤显祖《牡丹亭》中的女主人公杜丽娘在“游园惊梦”一折中唱道:“牡丹虽好,她春归怎占得先!”既是叹亦是赞。牡丹俏不争春,天教晚发而集众芳之长。当然我们也可由此而寻绎一下诗人彼时心境,也许还包涵着大器晚成或对晚景赞美之昧外之旨。至于“赛诸花”之赛字,亦颇可玩味,既云“赛”,必有赛之对象和意义。在此我们不妨引一下刘禹锡的另一首《赏牡丹》诗。诗云:“庭前芍药妖无格,池上芙蕖净少情。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此四句可为“赛诸花”三字诠解。诗人之于牡丹的一片爱心,是与对女性美理想化身的追求以及对阴柔之美的生命体验发生契合的,他对牡丹的美感经验,是在与芍药、荷花诸花品赏比较的基础上形成的。芍药因妖艳而无标格,荷花太洁净而缺少风情,只有牡丹花婀娜而不失端庄,顾盼之间百媚俱生。此种美,才是诗人最心醉的,也是牡丹之所以令群芳失色、独占鳌头的缘由所在。从这个意义上讲,牡丹被誉为天姿国色,当之无愧。
第一个把花与女性相比的天才,无疑创造了人类审美历程上的伟大飞跃。尽管刘禹锡这首牡丹诗还是将花拟人,但已不是简单地重复,而是对此作了更高层次的审美观照。他将对牡丹的花容、花性的欣赏和感受,升华到对女性柔美个性形象的精神把握,即形、神、情三者并举,爱得有个性,有情睐,包涵了更广更深的美学意义。
陆游与韩元吉在镇江相聚两月,登临金、焦、北固,观江景、 饮美酒的机会一定是很多的,在即将离别之际,更感到相聚时间的宝贵,多在一起说说话,比什么都强,正是在这种情况之下,才会有“懒向沙头醉玉瓶”一句。这一句是有所本的,杜甫的《醉歌行》有句云:“酒尽沙头双玉瓶,众宾皆醉我独醒。乃知贫贱别更苦,吞声踯躅涕泪零。”这首词的头一句即由此而来,不但词语极相近似,而且透露了分手离别的含意。既然懒得再去观景饮酒,那么,更好的选择就是“唤君同赏小窗明,夕阳吹角最关情”了。夕阳引发依恋之情,暮角引发凄凉之感,此情此感共同组成了一种适于促膝倾谈的环境气氛,所以说它“最关情”。但此时的“情”究竟是什么,却因为它的千头万绪而难以表述得清晰具体。
《浣溪沙》的下片头两句,大都要求对偶,故而往往是作者最着力的地方。陆游写在这儿的对联虽然浅显如同白话,但其说忙说愁仍是概括笼统,并不得其具体要领。写到最后“客中无伴怕君行”一句,则以其直言无隐、真情流露打动读者,并将依依惜别之情和盘托出。
这封信的开头叙述了作者从同僚张评事处看到柳仲郢的手礼。接下来,作者用充满感伤气息的笔调叙写自己丧妻以来的处境与心情。然后作者用“所赖”二字一转,折入对府主知遇之恩的感激。最后,才揭出辞赠止意。这封信连用典故,均极雅切,流丽圆转。
信的开头叙述了作者从同僚张评事处看到柳仲郢的手礼。并听到张评事传达柳的旨意,要给自己一位官妓作侍妾。这几句以散句起,口气在亲切中显出恭敬。这是写信的缘由,全文即围绕此事展开。
接下来,作者用充满感伤气息的笔调叙写自己丧妻以来的处境与心情。王氏于是年春夏问亡故,距写信时不过半年左右。故说“悼伤已来,光阴未几”。“梧桐半死”这里比喻丧偶,而自己遭此变故后形毁骨立的情状如见。“灵光独存”比喻亲故零落,仅余已身,而孑然孤立、形影相吊之处境可想,用典精切而富形象感。然后,又进一步说到,自己所眷恋的儿女,年纪尚幼,无暇提携照顾。每当咏读前贤关爱儿女的诗文,不免勾起自己的辛酸。陶、庾诗文巾所言子息,皆属幼龄,用以映衬己方,正是恰到好处。作者对幼儿弱女充满爱怜,王氏死后,他有诗说:“嵇氏幼男犹可悯,左家娇女岂能忘?”在梓州关于“小男阿衮”亦有诗云:“渐大啼应数,长贫学恐迟。寄人龙种瘦,失母风雏痴。”此次只身远赴东川,撇下儿女,自不免更添天涯漂泊之悲。以上一路写来,仿佛只是在诉说丧妻后的孤孑凄伤,但读者从这充满哀感的叙说和对亡妻弱息的深情中,已不难想见作者对赠妓一事是何反应。
接着,作者用“所赖”二字一转,折入对府主知遇之恩的感激。“锦芮象榻,石馆金台”,正渲染出礼遇的隆重,而“入则陪奉光尘,出则揣摩铅钝”,则正是自己“效命旌旄”的行动。从“方思效命旌旄,不敢载怀乡土”的话语看,柳之赠妓自含慰其异乡孤独之意,故有此半是感激、半是表白的说法,其中隐隐透出作客依人的辛酸。然后,又以“兼之”领起,转进一层,说自己早岁有志学道,到东川后,更加深了平生之所好,历尽坎坷之后,早已自安于禄命衰薄之境,而对玄门的精义稍微懂得了一点头绪。这是用自己对宗教的信仰含蓄地表叫,对于男女情爱一类事,已经再也无所追求了。作者早年曾一度在玉阳山、王屋山隐居学道,所谓“忆昔谢四骑,学仙玉阳东”就是。中年入仕以后.在牛、李党争的夹缝中无辜蒙受打击,只得栖身幕府,漂泊天涯;义遭妻子王氏之丧,转而虔诚事佛,欲从中寻求解脱烦恼之方,这里以“兼之”“及”“更”,蝉联而下,婉转表达自己绝意情爱的意思。接下来,又用“至于”二字提起,正面表白自己在一些篇什中虽曾描写过“南国妖姬”“丛台妙妓”。却“实不接于风流”。无论是“借美人以喻君子”,别有寓托,还足抒写感受体验,非即纪实,都说明自己并不是热中艳情的人。以“虽有”先让一步,用“实不”随即翻转加以否定,一纵一收,将自己生性并非重色这一点有力地强凋出来了。
自己方面的原因,从悼亡之悲、子女之念、报效恩知、志在玄门一直写到性“不接风流”,已经将尢意于纳妾之意表达得非常充分了,下面便换另一角度,从张懿仙的经历、身份方面说。从下一段文字看,张懿仙大约原曾得柳仲郢的宠爱,后来又曾托身柳的某一僚属。当时乐籍歌妓俯仰随人虽属常事,但在对男女情爱持较为严肃态度的作者看来,卸感到不合适。因此他用略带调侃的语气说:“宁复河里飞星,云间坠月,窥西家之宋玉,恨东舍之王昌?”难道还要让她再渡鹊桥,投入别人的怀抱,成为窥墙密约的女子吗?这里,实际上蕴含着对张懿仙这类女子命运的同情,但以“雅谑”的形式出之,便不至冒犯府主的尊严,更不会拂逆他的“好意”,措辞委婉得体。四句连用四典,均极雅切,且流丽圆转,一气贯注,读来有声情摇曳之致。
最后,方揭出辞赠止意。作者一方面感激府主的“恩私”,同时又委婉表明“非所宜称”,希望对方顺应自己的愿望,收回赐妓的成命,使人们不致对自己的品德产生错觉。作者把“赐寝前言”看作府主对自己的爱护,这是特别动听的。
一位幕府主人,出于对幕僚处境的同情,而有赠妓之举。辞谢这种“恩遇”,是很难措辞的。作者却能诉之以情,明之以理,既不拂逆对方的好意,又使对方充分了解自己的情性,从而“赐寝前言”。从这里不但可以看出作者恳挚的情感性格,还可以看出他善于辞令和驾驭骈文形式的圆熟技巧。隶事用典和骈偶对仗不但没有成为表达感情的障碍,而且成了更有效地表达感情的一种凭借。华不伤真,本篇是典型的一例。
首句言“五月天山雪”,已经扣紧题目。五月,在内地正值盛夏。韩愈说“五月榴花照眼明,枝间时见子初成”,赵嘏说“和如春色净如秋,五月商山是胜游”。但是,李白所写五月却在塞下,在天山,自然,所见所感也就迥然有别。天山孤拔,常年被积雪覆盖。这种内地与塞下在同一季节的景物上的巨大反差,被诗人敏锐地捕捉,然而,他没有具体细致地进行客观描写,而以轻淡之笔徐徐道出自己内心的感受:“无花只有寒”。
“无花”二字双关不见花开之意,这层意思紧启第三句“笛中闻折柳”。“折柳”即《折杨柳》曲的省称。这句表面看是写遍地闻笛,实际话外有音,意谓眼前无柳可折,“折柳”之事只能于“笛中闻”。花明柳暗是春色的表征,“无花”兼无柳,也就是“春色未曾看”了。这四句意脉贯通,一气直下,措语天然,不拘格律如古诗之开篇,前人未具此格。
“晓战随金鼓,宵眠抱玉鞍。”这两句是说,战士们白天在金鼓声中与敌人进行殊死的战斗,晚上却是抱着马鞍睡觉。
五、六句紧承前意,既写军旅生活的紧张。古代行军鸣金击鼓,以整齐步伐,节制进退。写出“金鼓”,则烘托出紧张气氛,军纪严肃可知。只言“晓战”,则整日之行军、战斗俱在不言之中。晚上只能抱着马鞍打盹儿,更见军中生活之紧张。本来,宵眠枕玉鞍也许更符合军中的生活习惯,不言“枕”而言“抱”,一字之易,紧张状态尤为突出,似乎一当报警,“抱鞍”者更能翻身上马,奋勇出击。此两句则就一“晓”一“宵”写来,并不铺叙全日生活,概括性也强。全篇只此两句作对仗,严正的形式与严肃的内容配合,增强了表达效果。
“愿将腰下剑,直为斩楼兰。”末两句是说,但愿腰间悬挂的宝剑能够早日平定边疆,为国立功。以上六句全写边疆生活的艰苦,若有怨思,末两句却急作转语,音情突变。这里用了西汉傅介子的故事。由于楼兰(西域国名)王贪财,屡遮杀前往西域的汉使,傅介子受霍光派遣出使西域,计斩楼兰王,为国立功。此诗末两句借此表达了边塞将士的爱国激情。“愿”字与“直为”,语气斩钉截铁,慨当以慷,足以振起全篇。这是此诗点睛结穴之处。
本诗的结尾雄壮有力,与前面六句的烘托之功是分不开的。没有那样一个艰苦的背景,则不足以显示如此卓绝的精神。此诗所以极苍凉而极雄壮,意境浑成,是因为有了前六句的铺垫。如果一开口就豪言壮语,转觉无力。这写法与“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二语有异曲同工之妙。此诗不但篇法独造,对仗也不拘常格,自是五律别调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