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三则》都是写屠夫在不同情况下遇狼杀狼的故事。第一则着重表现狼的贪婪本性,第二则着重表现狼的欺诈伎俩。第三则着重表现狼的爪牙锐利,但最终却落得个被杀死的下场,作者借此肯定屠户杀狼的正义行为和巧妙高明的策略。三个故事都有生动曲折的情节,各自成篇,然而又紧密相关,构成一个完整统一体,从不同侧面阐发了主题思想。
蒲松龄是同情人民疾苦,憎恶贪官污吏的作家,在《聊斋志异》另一篇故事《梦狼》中,把贪官写成牙齿尖利的老虎,把衙役写成吃人血肉的狼;它们大吃大嚼,造成“白骨如山”的惨象。作者“窃叹天下官虎而吏狼者比比也”(《梦狼》),认为他们“可诛”“可恨”(《王大》)。《狼三则》形象地揭露狼的吃人本质,凶狠狡诈的特性,表现了对豺狼不能抱有幻想,不能怯懦退缩,只能勇敢机智地把它们杀死的主题思想。本则所写屠户遇狼,始而迁就退让,几乎被吃,继而奋起杀狼,使自己转危为安的生动曲折过程,更是突出了这一主题。《狼三则》的故事是富有深意的,可以说是对《梦狼》的补充,实际上寄寓了作者鞭挞贪官污吏的思想。
兰溪,距黄州70里,今名浠水,发源于大别山,向西南流经兰溪镇入长江。环境优美,每至春末,兰花怒放,兰馨远馥,芳风藻川,是较有名的游览胜地。此诗就是杜牧在黄州刺史任上游览兰溪时写下的一篇佳作。
“兰溪春尽碧泱泱,映水兰花雨发香。”一、二句写兰溪幽美的风景。兰溪的水清澄碧透,波光荡漾;兰花映水,倒影隐隐约约;轻风徐来,满谷飘香,沁人心脾。新雨之后,空气润泽,兰香是那样爽冽,又是那样轻柔,加之时值春末,群芳多谢,兰更显得孤芳独秀,分外妖娆,因而异常诱人,使人有误入桃源之感。诗人着了迷,入了魔,在流连忘返之际自然生出疑窦,造物主怎样造就这人间美景呢?欣赏着美景,探求着其中真谛,冥思苦索,终于悟出此中的奥秘,原来是和屈子有天然联系。
“楚国大夫憔悴日,应寻此路去潇湘。”楚国大夫就是屈原,他曾任三闾大夫,故称。他被放逐以后,“游于江潭,行吟泽畔,颜色憔悴,形容枯槁”(《楚辞·渔父》)。兰溪,古为楚地,兰花,清幽雅洁。屈原,楚人,嗜兰成癖。饮食,“朝饮木兰之坠露”;服饰,“纫秋兰以为佩”;兰几乎就是屈原的化身。这样由楚地及楚人,由兰花想到屈原又是何等顺理成章,入情入理。屈原与兰溪的联系,正如西子和西湖的联系一样,珠联璧合。应,是曾经的意思。《诗词曲语辞汇释》:“应,犹曾也。”屈子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虽被放逐,九死不悔,探求真理,上下求索,“济沅、湘以南征兮,就重华而陈词”(《离骚》)。重华,舜也。舜死葬于九嶷山,此为潇水的发源地。他向舜陈词,怎能不沿此路呢?故诗人以肯定的语气写出,“曾寻此路去潇湘。”正是因为贤人屈原走过此溪,故水才这样碧,花才这般香,人因地而显品,地为人而增芬。这就是作者悟出的真谛。有了这点理解,再回过头来玩味“碧泱泱”、“雨发香”,就不仅仅是单纯的美景了。我们从一般视觉嗅觉感性的体味中,来了个理性的升华,而赋予景物以精神特质,水碧乎,人洁也;花香乎,品高也。正因屈原曾沿此路去寻求真理,此溪要用更碧之水、更香之兰为这位先哲祝福,这就是兰溪美的底蕴。对兰溪的肯定,对屈原的赞美,也就是对自己追求的一种暗示。
诗人实以屈原自况也。“平生五色线,愿补舜衣裳。”这是作者《郡斋独酌》中写的誓言,现游兰溪,仰慕先哲,不也应像屈原那样“应寻此路去潇湘”吗?“就重华而陈词”者,又何止屈原一人呢!
这篇文章出自罗隐自编的杂文集《谗书》,全书共五卷六十篇文章(缺二篇),编次于867年(唐懿宗咸通八年),这年罗隐三十四岁。据他的自序,书名《谗书》,乃是“自谗”(自我毁谤)的意思。又说他著书的原因和目的,在于“无其位则著私书而疏善恶,斯所以警当世而诫将来也”。可见他名为“自谗”,实际则是“警世”。全书思想敏锐,笔锋凌厉。
在罗隐看来,抢财物的是强盗,取国家的也是强盗。他举汉高祖刘邦与楚霸王项羽为例,他们夺取天下的本心,不过是羡慕觊觎秦始皇的“靡曼骄崇”,一个是想住进他的宫殿,一个是想坐上他的宝座,如此而已。这种对于封建帝王起事创业的揭发,是大胆而辛辣的,在当时更是针对性很强的。晚唐藩镇割据,群雄蜂起,个个都想取唐朝天下而代之,这些人有许多本来就是“群盗”出身。因此,如果说罗隐这篇文章,揭发的就是当时这批窃国大盗,也是可以的。
这首诗为汉乐府古辞,《乐府诗集》收入杂曲歌辞。可能由于传写时“声辞相杂”,此诗句读历来分歧较大,少数句子颇难理解。但其大意还很清楚,写一只翩翩飞翔的蝴蝶,被母燕擒回窠哺雏,是一首颇有趣味的寓言诗。
开头一句“蛱蝶之邀游东园”点出这场悲剧发生的地点,和悲剧发生之前蛱蝶的自由自在之状。蛱蝶即蝴蝶。蛱,一作“蛙”,据《初学记》改。“东园”泛指花园之类蝴蝶游遨之处。诗人用被捉前的“遨游东园”与被捉后的“付欂栌间”构成鲜明的对比,以此来寄托自己的伤感。蛱蝶为什么被捉呢?被捉后的心情如何?诗人在此没有点破。但在另一首寓言诗《乌生》中倒是交代了其中的原委:一只乌鸦被击毙后,它的灵魂发出了忏悔!真不该来到秦家的桂树上,要是仍在人迹不到的南山岩石间,又怎会遭此横祸呢?由此看来,这只蛱蝶遭祸的原因,也是由于它“遨游东园,涉足世情而被罗网所致”,这其中大概也蕴含著对世情险恶的慨叹吧!
第二句“奈何卒逢三月养子燕”是明写悲剧发生的原因。卒即猝,突然间发生,意想不到之事;养子燕,即正在哺雏的燕子。燕子本就以昆虫为食,现在要哺雏,捕捉昆虫当然更加急迫和贪婪。蛱蝶碰上了养子燕,当然绝无生还的可能了,“奈何”二字即是对这种命运播弄的苦笑和慨叹,也是人们在不可抗拒的危机面前,一种绝望心理的表现。“接我苜蓿间,持之我入紫深宫,行缠之付欂栌间”,是写蛱蝶被燕所捉,带回梁间窝里的经过。
此篇是汉乐府中句读难定的篇什之一,其原因就在于这两句中的“之”字及最后一句中的“奴”字费解。据余冠英先生解释,诗中的“之”和“奴”字皆为表声的字,与文辞无关。“持之我”即「持我」,“行缠之付”即“行缠付”。蛱蝶被捉的经过可分成三个场景:一是在苜蓿间被接。接即挟,挟持之意;苜蓿,豆科植物,俗称金花菜,蛱蝶正在东园的苜蓿上嬉游时被燕子捉住。二是持我飞入燕子的居处——“紫深宫”内。“入紫深宫”即深入紫宫,紫宫原指帝王的居处,这里是指燕子垒窝的高堂深院。蛱蝶强调燕子居处是“入紫深宫”,既渲染周围环境的阴森可怖,与蛱蝶被捉的恐惧心情相吻合,也强调此处是重门深院,难以脱逃,这也符合蛱蝶此时绝望的心境;三是“行缠之付欂栌间”。欂栌即斗拱,是柱上斗形的方木,上承屋梁,此处是燕子垒窝之所。“行”即“且”;“付”即“缚”。这句是说燕子把蛱蝶捉来后又绑在斗拱上。捉来之后还要绑起来,这是人的行为,但绑在斗拱的燕窝旁边,这又是燕的心理。这几句用拟人的方法来写蛱蝶的被捉,而且站在蛱蝶的角度来写燕的动作和心理,似人而非人,似物又非物,构思确是相当新颖奇巧的。
最后三句是写雏燕见到食物来时欢腾雀跃的情景。“雀来燕”这句歧义很多,有人推测这句是燕在园中啄蝶,殊不知己巢已被雀占;李子德的《汉诗评》又说这是写蝶为燕持来付于欂栌间时,又为雀从旁取之。这两种误解的产生,都在于把“雀”当成又一飞禽。其实,雀在此是作状语,形容雏燕因其母衔食来时的欢腾雀跃之状。黄节先生说:“雀来即雀立,雀踊也”(《汉魏六朝风笺》),这个解释是合理的。下句的“摇头鼓翼,何轩奴轩”正是形容众雏兴奋争食之态:他们摇晃著小脑袋,拍著翅膀,抬著头,张著嘴,争著要母亲喂。“奴”在此是表声,无意义。轩轩,即高举之貌。诗人用众雏的兴奋争食,来反衬蛱蝶的悲惨结局,而且透过蛱蝶之眼所见、蛱蝶之口道出,更增浓伤感的意味。因为这句话的潜在意思是:雏燕们是得食了、高兴了,但随著自己的被捉身亡,自己的孩子们将会怎么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