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诗人感慨人生、自伤怀才不遇之作。前两句再现诗人蹉跎时日、沉迷声色的生活状况;后两句抒发感慨,表现悔悟、自责以及欲将振作之意。全诗表面上是抒写自己对往昔扬州幕僚生活的追忆与感慨,实际上发泄自己对现实的满腹牢骚,对自己处境的不满。此诗流传很广,在后世尤其得到文人的激赏。”
诗的前两句是昔日扬州生活的回忆:潦倒江湖,以酒为伴;秦楼楚馆,美女娇娃,过着放浪形骸的浪漫生活。“楚腰纤细掌中轻”,运用了两个典故。楚腰,指美人的细腰。“楚灵王好细腰,而国中多饿人”(《韩非子·二柄》)。掌中轻,指汉成帝皇后赵飞燕,“体轻,能为掌上舞”(见《飞燕外传》)。从字面看,两个典故,都是夸赞扬州妓女之美,但仔细玩味“落魄”两字,可以看出,诗人很不满于自己沉沦下僚、寄人篱下的境遇,因而他对昔日放荡生涯的追忆,并没有一种惬意的感觉。
“十年一觉扬州梦”,这是发自诗人内心的慨叹,好像很突兀,实则和上面二句诗意是连贯的。“十年”和“一觉”在一句中相对,给人以“很久”与“极快”的鲜明对比感,愈加显示出诗人感慨情绪之深。而这感慨又完全归结在“扬州梦”的“梦”字上:往日的放浪形骸,沉湎酒色;表面上的繁华热闹,骨子里的烦闷抑郁,是痛苦的回忆,又有醒悟后的感伤。这就是诗人所“遣”之“怀”。忽忽十年过去,那扬州往事不过是一场大梦而已。
“赢得青楼薄幸名”—最后竟连自己曾经迷恋的青楼也责怪自己薄情负心。“赢得”二字,调侃之中含有辛酸、自嘲和悔恨的感情。这是进一步对“扬州梦”的否定,可是写得却是那样貌似轻松而又诙谐,实际上诗人的精神是很抑郁的。十年,在人的一生中不能算短暂,自己却一事无成,丝毫没有留下什么。这是带着苦痛吐露出来的诗句,非再三吟哦,不能体会出诗人那种意在言外的情绪。
前人论绝句尝谓:“多以第三句为主,而第四句发之”(胡震亨《唐音癸签》),杜牧这首绝句,可谓深得其中奥妙。这首七绝用追忆的方法入手,前两句叙事,后两句抒情。三、四两句固然是“遣怀”的本意,但首句“落魄江湖载酒行”却是所遣之怀的原因,不可轻轻放过。前人评论此诗完全着眼于作者“繁华梦醒,忏悔艳游”,是不全面的。诗人的“扬州梦”生活,是与他政治上不得志有关。因此这首诗除忏悔之意外,大有前尘恍惚如梦,不堪回首之意。
夫人之疾驱夕发以如齐者,果谁为乎?为襄公也。夫人为襄公而如齐,则刺夫人即以刺襄公,又何必如旧说‘公盛车服与文姜播淫于万民’而后谓之刺乎?”讲得很有道理。据《春秋》记载,文姜在公元前692年(鲁庄公二年)、公元前690年、公元前689年、公元前687年都曾与齐襄公相会,说明文姜在其夫鲁桓公死后仍不顾其子鲁庄公的颜面而与齐襄公保持不正当的关系,鲁庄公竞也无能加以制止,因此人们赋此诗加以讥刺。
此诗最引人注意的是用了许多二字字音相同的联绵形容词,如第一章用“薄薄”来描述在大路上疾驰的豪华马车,字里行间透露出那高踞在车厢里的主人公是那样地趾高气扬却又急切无耻。再加上第二章以“济济”形容四匹纯黑的骏马高大雄壮,以“濔濔”描写上下有节律地晃动着的柔韧缰绳,更衬托出乘车者的身份非同一般。三四两章用河水的“汤汤”、“滔滔”与行人的“彭彭”、“儦儦”相呼应,借水之滔滔不绝说明大路上行人的熙熙攘攘,往来不断,他们都对文姜的马车驻足而观,侧目而视,从而反衬出文姜的胆大妄为,目中无人。这一系列的联绵词在烘托诗中人与物的形、神、声方面起了很关键的作用。另外,多用联绵词,对加强诗歌的音乐性、节奏感也有帮助,可起到便于人们反覆咏叹吟诵的功能。
从诗的技巧上看,陈震《读诗识小录》的评析很有见地,他说:“(全诗)只就车说,只就人看车说,只就车中人说,露一‘发’字,而不说破发向何处,但以‘鲁道’、‘齐子’四字,在暗中埋针伏线,亦所谓《春秋》之法,微而显也。”因此虽然此诗纯用赋体而没有比兴成分,却仍是婉而多讽,韵味浓厚。
这是一首贤士发牢骚的小诗,讽刺秦君养士待贤有始无终;也有研究者认为这是秦国没落贵族在叹息生活今不如昔的诗。
此诗两章结构相同,在反复咏叹中见“低徊无限”(吴闿生《诗义会通》引旧评)之情,感慨秦康公不能礼待贤者。诗首句即以慨叹发语,仿佛是一个酸不溜丢的人才两手一摊,仰天长叹,让听者有“不提倒也罢了,提起两眼泪汪汪”的心理预设,作者以下提及的今昔强烈对比就显得自然而不突兀。过去的日子里大碗吃饭、大碗吃肉,而如今是每顿供应的饭菜都非常简约,几乎到了吃不饱的程度,前后待遇悬殊,让人难以承受。其实,饮余上的一点变化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由此反映出的贤者在国君心目中的位置。
诗的前后两章虽然相近,但些微变化间显示出歌唱者前后待遇的落差之大,第一章里提及的变化还只是从大碗饭余到每余无余,到第二章里已经从“每余四簋”到“每余不饱”了,于是作者一唱三叹,“于嗟乎!不承权舆”,这嗟叹声中充满了失望和希望:对遭受冷遇的现实的失望和对康公恢复先王礼贤下士之风的希望。从诗中无法看到诗作者慨叹之后待遇能否得到改变,但从歌“长铗归来乎,余无鱼”(《战国策·齐策》)的战国齐孟尝君余客冯谖身上或可看到他的影子。
唐诗主情,宋诗主理。宋的这种主理的诗,对那些喜好唐诗的人来说,常有味同嚼蜡之感。但诗如能用简捷的句子,深刻地表达一种哲理,也不能不说有其特殊的妙趣。杨朴的这首《七夕》,就是具有这种妙趣的哲理诗。
诗的作者从牛郎、织女七夕踏鹊桥相会的神话传说发端,别出新裁,表达了作者独到而又深刻的见解。“未会牵牛意若何?须邀织女弄金梭。”前两句设问:弄不懂牛郎到底打的什么主意,是怎么想的,非得邀天上的仙女来织满天的锦绣云霞。这里的“须”字,是一种怀疑和否定,从正面来解释,就是没有必要来邀请织女作这一切。这两句来得非常奇,出人意料,因为很多人把把牛郎织女的神话作为美妙的故事来接受,对其中所包含的意义从未提出过质疑。以为神胜过人,天上的仙女自然比人间的一切都要聪明许多。但诗人却对此表示怀疑。前两句的这种怀疑只涉及到神话故事本身,但这已足以造成悬念。这两句为诗的末联所发的奇论,做了有力的铺垫。
“年年乞与人间巧,不道人间巧己多”。这两句是说:每年人们都要在七月七日晚上向天上的织女乞求赐予刺绣、纺织等的聪慧、智巧,但实际上,人间的智巧己经是很多了,多得有点可怕。诗人在这里并非是在赞扬人间的机巧,而是来了一个大转弯,诗人此时想起的不仅仅是人间创造幸福的巧智,还有行恶的智巧:有巧取牵夺,互相倾轧,以及繁复、杂多而又绞尽脑汁的勾心斗角。诗人赋予末一行诗中的“巧”的含义已经不同于第三行诗中“巧”的含义。恰是这种新的含义,不无道理,但又非常出人料想地拓宽了诗思的领域,这就便诗的情思和哲理向更深处开掘,一使诗具有了横空出世、奇崛诡辩之美。当人间充分运用他的机巧来进行勾心斗角的时候,要邀织女来已无意义。从四句诗的整体和诗情的深入来看,诗人的愤世嫉俗之情表现得很是恰当、巧妙、深刻。
杨朴在那样一个时代有这样一种思想和见识是很深刻的,加之诗语简练、晓白、朴实,就使诗思凝重、洗练,富有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