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知章在长安做了国子学四门博士后,人们都知道他是个博学多闻、潇洒倜傥的永兴才子,姑表兄弟陆象先最喜与知章说天道地,写诗品文,甚至一日不见,便觉鄙吝之感顿生。时有苏州人顾况者,在京城以机敏善变著称,他们两人说的话南方口音都很重,但北方人倒很爱听。一批朝臣在背后嘲笑道,他们是“南金复生中土”。意思是他们虽长于南方,在南方并不算怎么样,而在北方这样的环境里,倒是发出了金子那样的光彩!有人把此话传给贺知章和顾况听,于是两人先后作诗“回敬”他们,老老实实地讲道理、摆事实,使他们口服心服。贺知章的诗就叫《答朝士》。
“钑镂银盘”指贵族使用的饰有金质的银盘。“蛤蜊”是一种海鲜,河里面也有。上品出自浙江明州和越州,明州的蛤蜊在唐代是贡品,每年派人运送至京师长安。贺知章年青时常在家乡的埭上河中摸蛤蜊吃,味极鲜美。“镜湖”即今绍兴鉴湖,以大禹在会稽山下铸镜的传说而得名。“莼菜”是生长在南方水乡一种味佳质鲜的水生食物,鉴湖和湘湖都养植莼菜,有的用作贡品。据说唐代时把镜湖的莼菜根熬制成汤羹,作为一道名菜用在酒宴上。这两句的意思是:镂金的银盘中盛着哈蜊,簋中盛着莼菜根熬的汤,所以看上去“乱如丝”,唐代长安的官员喜食这种菜汤。(“簋”是一种古人盛食物的汤和盆,一种器具,可译作“碗”)
“乡曲近来佳此味”,是指“东南一曲”的吴越地方,今特别看好哈蜊与莼菜,以为佳肴,并为下句作好铺垫。接着便是“遮渠不道是吴儿”。“吴儿”泛指南方人。贺知章就是吴中四士之一,亦是吴儿。“遮渠”是指北方人,“渠水”在江北的射阳县,另一在郑县之巴岭。“不道”是为什么不说之意。最后两句的意思是:现流行于北方长安的这些佳肴,你们为什么不说是来自吴越,而在别的地方专对南方人故意挑剔呢?贺知章的话比较温和,而顾况则尖锐多了。他作诗写道:“钑镂银盘盛炒鰕,镜湖芰菜乱如麻。汉儿女嫁吴儿妇,吴儿尽是汉儿爷。”诗中的“鰕”指的是南方的斑纹鱼,“爷”是长辈的意思。最后两句是说:“咱们南方人到了北方,娶了个北方老婆,生了个北方儿子,最后南方人不就都成了北方人的爹了么!”顾况也是一个著名作家,他写这诗也许是生气了。
关于荆轲之事,《战国策·燕策》与《史记·刺客列传》都有记载,其基本情节是相似的。陶渊明的这首诗显然是取材于上述史料,但并不是简单地用诗的形式复述这一历史故事。
诗的头四句,从燕太子丹养士报秦(报,报复、报仇之意),引出荆轲。不仅概括了荆轲入燕,燕丹谋于太傅鞫武,鞫武荐田光,田光荐荆轲,燕丹得识荆轲,奉为“上卿”等等经过,而且,一开始便将人物(荆轲)置于秦、燕矛盾之中,又因为这个人物是最出众、最雄俊的勇士(百夫良,超越百人的勇士),于是乎他自然成了矛盾一方(燕)的希望之所托。那么,故事的背景,人物的位置,及其肩负之重任,大体都已亮出,所以说这四句是“已将后事全摄”。正因为如此,矛盾的发展,人物的命运等等悬念,也就同时紧紧地系在读者的心上。下面接着就写荆轲出燕,在临行前,史书中有荆轲等待与其同行的助手,而“太子迟之,疑其改悔”,引起荆轲怒叱太子,且在一怒之下,带着并不中用的秦舞阳同行的记载。诗人略去这一重要情节,而代之以“君子死知己,提剑出燕京”。这后一句逗出下文,而前一句显然是回护了燕丹的过失,但这样写却与首句的“善养士”相呼应。既使得内容和谐统一,一气贯注,也使得笔墨集中,结构浑成。易水饯行,《战国策》与《史记》是这么写的:“遂发,太子及宾客知其事者,皆白衣冠以送之……”,由平缓而渐趋激昂。诗人则不然,他首先插入:“素骥鸣广陌,慷慨送我行”。素骥,白马。马犹如此,人就自不待言了,诗的情绪一下子就激发起来了。因而“雄发”二句的刻画——头发直竖,指向高高的帽子;雄猛之气,冲动了系冠的丝绳——虽不无夸张,但却由于情真意足而显得极其自然。易水饯别,也正是在这种气氛中酝酿和展开的激昂悲壮的一幕。高渐离、宋意……一时燕国的豪杰,都列坐在饯席之上。寒水哀风,击筑高歌,声色俱现,情景相生,送者、行者,无不热血沸腾,慷慨流涕。“心知去不归,且有后世名”。又一笔折到行者,道出了行者的决心,写出了行者的气概,而这也就是这幕戏的意图与效果之所在。“登车”六句写荆轲义无反顾,飞车入秦。使上述的决死之心与一往无前的气概,从行动上再加以具体的表现。其中“凌厉”二句亦属诗人的想像,它好似一连串快速闪过的镜头,使人物迅逼秦廷,把情节推向高潮,扣人心弦。诗中以大量笔墨写出燕入秦,铺叙得排荡淋漓,而写到行刺失败的正面,却是惜墨如金,只用了两句话——“图穷事自至,豪主正怔营”。前一句洗练地交代了荆轲与燕丹在地图中藏着利刃以要劫、刺杀秦王的计谋,同时也宣布了高潮的到来,后一句只写秦王慌张惊恐,从对面突出荆轲的果敢与威慑,而对荆轲被秦王左右击杀等等,则只字不提,其倾向之鲜明,爱憎之强烈,自在不言之中。作者以有限的篇幅,再现了雄姿勃勃的荆轲形象,也表现了作者剪裁的功夫与创造的才能。诗的最后四句,便是直截的抒情和评述,诗人一面惋惜其“奇功”不成,一面肯定其精神犹在,在惋惜和赞叹之中,使这个勇于牺牲、不畏强暴的形象,获得了不灭的光辉、不朽的生命。可以看得出诗人是以饱蘸感情的笔触,写下了这个精采而又有分量的结尾。正如张玉谷说的:“既惜之,复慕之,结得抟捖有力,遂使通首皆振得起”(《古诗赏析》)。
发思古之幽情,是为了现实。不过这“现实”亦不宜说得过窄过死(如一些论者所言,这首诗是诗人出于“忠晋报宋”而作),为什么呢?首先,因为陶渊明反复地说过:“少时壮且厉,抚剑独行游。谁言行游近,张掖至幽州”(《拟古》之八);“忆我少壮时,无乐自欣豫。猛志逸四海,骞翮思远翥”(《杂诗》之五)。这使我们看到在作者的生活、志趣和性格中,也早已具有着豪放、侠义的色彩。其次,诗人也曾出仕于晋,不过他说这是“误落尘网中,一去十三年”(《归田园居五首》),悔恨之情溢于言表,足见“晋”也并不是他的理想王国,当然“宋”亦如此。这些都是我们不必将《咏荆轲》的作意胶柱于“忠晋报宋”的理由。诗人一生“猛志”不衰,疾恶除暴、舍身济世之心常在,诗中的荆轲也正是这种精神和理想的艺术折光。说得简单一点,便是借历史之旧事,抒自己之爱憎,这样看是比较接近诗人心迹的吧。是的,这首诗的影响也正在此,此亦有诗为证:“陶潜诗喜说荆轲,想见《停云》发浩歌。吟到恩仇心事涌,江湖侠骨恐无多。”(龚自珍《己亥杂诗》) (赵其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