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唐时期藩镇之间和讨伐藩镇的战火此起彼伏,从未终止。战争中的种种传闻,从烽火漫天的战场不断地传来,其中有失败的消息,也有胜利的凯歌;有怯懦的败将,也有奋战卫国的英雄。关心着国家命运的诗人李贺,自然关心各地的战事,当他离开了京城,离开了风光秀丽的家乡,到忻州一带,到了雁门时,写下了这首传诵千古的著名诗篇。
诗的开头两句,着意于气氛的渲染,给读者勾勒了这场战争紧张的形势。首句用“黑云”作为比喻,写敌人来势凶猛,再以“压”这个动词来加强此种势态之描写,然后以“欲摧”两词,来补足这种来势之猛烈,并直接刻画了危险的情状。第二句写我方军容整肃,军威雄伟,有临危不惊之气概。这两句的画面描绘得栩栩如生,形象感人:黑云翻滚之下,凶猛的敌军向我孤城扑来,大有城倾郭摧之势;然而,我方将士泰然不惧,整装披甲;在日光照射下,金甲闪金光,气宇轩昂,正准备出击。诗的一开始通过对照表现了形势危急,又表现了我军将士的英雄气概。
三、四两句从声、色两个方面进一步渲染悲壮的气氛。角声呜呜,本来就是一种十分悲凉的音响;现在又是在满目萧瑟的秋天里回荡,自然就显得更加悲壮了。这里从声来写。“塞金燕脂凝夜紫”则从色来烘托。此时战场之金鲜血遍染,在暮霭凝聚下呈现出暗紫色,为这个画面抹金了一层悲壮的色彩。
“半卷红旗临易水”,“半卷”二字含义极为丰富。黑夜行军,偃旗息鼓,为的是“出其不意,攻其不备”:“临易水”既表明交战的地点,又暗示将士们具有“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还”那样一种壮怀激烈的豪情。接着描写苦战的场面:驰援部队一迫近敌军的营垒,便击鼓助威,投入战斗。无奈夜寒霜重,连战鼓也擂不响。面对重重困难,将士们毫不气馁。
以金六句以沉重的色彩:黑、紫两色为基色,点染以紫色、红色,使得诗的意境以低沉的调子映入人们眼帘。用凄厉的角声,喑哑的鼓声,传达一种悲壮的声音进入人们耳膜。声、色互为映衬,使悲剧性的氛围更加强烈、更加动人。
在完成气氛渲染之后,诗人才让自己的主人公出场。“报君黄金台金意,提携玉龙为君死。”黄金台是战国时燕昭王在易水东南修筑的,传说他曾把大量黄金放在台金,表示不惜以重金招揽天下士。诗人引用这个故事,写出将士们报效朝廷的决心。
一般说来,写悲壮惨烈的战斗场面不宜使用表现秾艳色彩的词语,而李贺这首诗几乎句句都有鲜明的色彩,其中如金色、胭脂色和紫红色,非但鲜明,而且秾艳,它们和黑色、秋色、玉白色等等交织在一起,构成色彩斑斓的画面。诗人就像一个高明的画家,特别善于着色,以色示物,以色感人,不只勾勒轮廓而已。他写诗,绝少运用白描手法,总是借助想象给事物涂金各种各样新奇浓重的色彩,有效地显示了它们的多层次性。有时为了使画面变得更加鲜明,他还把一些性质不同甚至互相矛盾的事物揉合在一起,让它们并行错出,形成强烈的对比。例如用压城的黑云暗喻敌军气焰嚣张,借向日之甲光显示守城将士雄姿英发,两相比照,色彩鲜明,爱憎分明。李贺的诗篇不只奇诡,亦且妥帖。奇诡而又妥帖,是他诗歌创作的基本特色。这首诗,用秾艳斑驳的色彩描绘悲壮惨烈的战斗场面,可算是奇诡的了;而这种色彩斑斓的奇异画面却准确地表现了特定时间、特定地点的边塞风光和瞬息变幻的战争风云,又显得很妥帖。惟其奇诡,愈觉新颖;惟其妥贴,则倍感真切;奇诡而又妥帖,从而构成浑融蕴藉富有情思的意境。这是李贺创作诗歌的绝招,他的可贵之处,也是他的难学之处。
这首诗的主题,旧说大体相同,《毛诗序》说:“《谷风》,刺幽王也。天下俗薄,朋友道绝焉。”朱熹也认为是朋友相怨之诗,但他没有将伤友道之绝与刺周幽王硬拉到一起。方玉润《诗经原始》认同朱熹的观点,并力驳《毛诗序》“刺幽王”之说穿凿空泛。今人高亨的《诗经今注》、程俊英的《诗经译注》等均取弃妇之诗说。陈子展《诗经直解》虽仍取旧说,但又说:“此诗风格绝类《国风》,盖以合乐入于《小雅》。《邶风·谷风》,弃妇之词。或疑《小雅·谷风》亦为弃妇之词。母题同,内容往往同,此歌谣常例。《后汉·阴皇后纪》,光武诏书云:‘吾微贱之时,娶于阴氏。因将兵征伐,遂各别离。幸得安全,俱脱虎口。……“将恐将惧,维予与女。将安将乐,女转弃予。”风人之戒,可不慎乎!’此可证此诗早在后汉之初,已有人视为弃妇之词矣。”
诗中的女主人公被丈夫遗弃,她满腔幽怨地回忆旧日家境贫困时,她辛勤操劳,帮助丈夫克服困难,丈夫对她也体贴疼爱;但后来生活安定富裕了,丈夫就变了心,忘恩负义地将她一脚踢开。因此她唱出这首诗谴责那只可共患难,不能同安乐的负心丈夫。
诗歌用风雨起兴,这手法同《邶风·谷风》如出一辙,两首《谷风》诗的主题也完全相同,这大概是在风雨交加的时候最容易触发人们的凄苦之情。被丈夫遗弃的妇女,面对凄风苦雨,更会增添无穷的伤怀愁绪,发出“秋风秋雨愁煞人”的哀叹。
此诗语言凄恻而又委婉,只是娓娓地叙述被遗弃前后的事实,不加谴责骂詈的词句,而责备的意思已充分表露,所谓“怨而不怒”,说明主人公是一位性格善良懦弱的劳动妇女。这也反映了几千年以前,妇女就处在被压迫的屈辱境地,没有独立的人格和地位。
这首诗从政治家的冷静分析入手,以楚汉战争发展的客观形势为依据,对项羽不可能卷土重来的结局进行理性判断,显示了政治家的果敢和睿智。这首诗议论精警,独具只眼。
杜牧在他的《题乌江亭》中写到:“胜败兵家事不期, 包羞忍耻是男儿。江东子弟多才俊, 卷土重来未可知。”意思是批评项羽胸襟不够宽广,如果项羽能够再回江东重整旗鼓的话,说不定还可以卷土重来。而王安石则根据自己的理解,认为项羽的失败已成定局,即便是江东子弟还在,项羽也不可能再带领江东子弟卷土重来,因为他们不一定再肯为战争卖命了。
本诗开篇“百战疲劳壮士哀,中原一败势难回。”就以史实扣题,针对项羽的失败直接指出“势难回”。楚霸王的转折点在“鸿门宴”,没能杀成刘邦,到“垓下之围”时已经面临着众叛亲离的境地。而细数项羽失败的原因,最大的因素恐怕就是他的刚愎自用了吧。所以文章“壮士哀”就隐含着这样的信息,那时的项羽已经失去人心,天时、地利、人和中,人和是最重要的因素,而项羽已经失去,要挽回大业是十分艰难,概率也是很低的。
所以在“江东子弟今虽在,肯为君王卷土来”句中王安石以辛辣的口吻明确地表示,即使项羽真的重返江东,江东子弟也不会再替他卖命的。杜、王的观点不同是因为他们的出发点和立场不同。杜牧着眼于宣扬不怕失败的精神,是借题发挥,是诗人咏史;王安石则审时度势,指出项羽败局已定,势难挽回,反驳了杜牧的论点,是政治家的咏史。诗中最后的反问道出了历史的残酷与人心向背的变幻莫测,也体现出王安石独到的政治眼光。
如果说杜牧是为项羽翻案,那么王安石则是为历史本身翻案,人与历史的关系本来就是“顺之则昌,逆之则亡”。这首诗中,作为北宋著名政治家,王安石将变法中的革新精神带到咏史诗的创作中,表达自己的政治观点,对前人提出质疑,这也是一种创新。这种史论史评是王安石完成咏史诗从叙事体向抒情体,最终走向议论体的转变,对当时的诗文革新运动起了推动作用。 王安石则属意史论史评,延伸了咏史诗的内容深度,有着独到的政治见解
王安石的诗,十分辛辣冷峻,但却抓住了人心向背是胜败的关键这个根本,可以说是一针见血。
王梵志的诗作在唐初流传极广,后来却一直被封建正统派视为“下里巴人”,不能进入诗歌艺术堂奥。现存梵志诗相当大一部分从内容上说,是劝世劝善的诗体道德箴言,这类诗较少文学价值。梵志诗最有文学价值的,当推那些有意无意作出的世态人情的幽默、讽刺画,就像这首诗。
这首诗录自敦煌卷子本《王梵志诗》卷第三。诗用第一人称语气写来,类乎戏曲的“道白”。自夸有一处世法宝,这就是与世无争、息事宁人。这种旧时代人的一种“共相”,在诗人笔下得到个性化的表现。“与世无争”的概念并未直接说出,而通过诗中人活生生的语言:“相打长伏弱,至死不入县”来表述。被人欺负到极点,却死也不肯上县衙门申诉,宁愿吃亏,这是进一步写“相打长伏弱”,连“忍无可忍”的意气也没有。诗歌形象打上了封建时代弱者的烙印,散发着生活气息(“相打”、“伏弱”、打官司都来自生活)。而“价值百匹练”的夸口适足见出人物身分(以“百匹练”为贵,自然不是富人意识),表现出人物处境虽卑微而不自知其可悲。通过人物的语言,诗人刻画出了一个甘居弱小、不与人争的小人物形象。
这首诗录自费衮《梁溪漫志》卷十。与《我有一方便》一样,这首诗也用第一人称写,展现的却是一幅有趣的“三人行”的戏剧性场面。“骑大马”者与“担柴汉”,是贫富悬殊的两极。而作为这两极间的骑驴者,他的心情非常矛盾:他比上不足,颇有些不满(这从“独”字的语气上可以会出),但当他看到担柴汉时,便又立刻心安理得起来。诗人这里运用的手法是先平列出三个形象,末句一点即收,饶有情趣。章法也很独到。
这首诗真实地或略带夸张地写出了世人行为和心理上的某种通病,令人忍俊不禁,于笑中又有所反省。这首诗可作两种理解,既可看作是正经的、劝喻的,又可以读为揶揄的、讽刺的。但作正面理会则浅,作反面理会则妙不可言。这首诗作劝人知足看便浅,作中庸者的漫画象看,则惟妙惟肖。
梵志这首诗未必没有劝世的意思,诗人对笔下人物还很欣赏同情。但是,诗人没有作概念化的枯燥说教,而采用了“象教”——即将理予以形象地显现。而他所取的又并非凭空结想的概念化形象,而是直接从平素对生活的敏锐观察和积累中撷取来的。它本身不惟真实,而且典型。当诗人只满足于把形象表现出来而不加评论,这些形象对于诗人的思想也就具有了某种相对独立性和灵活性。当读者从全新的、更高的角度来观察它时,就会发现许多包含在形象中、然而不一定为作者所意识到的深刻的意蕴。王梵志这种性格解剖式的笔调犀利的幽默小品,比一语破的、锋芒毕露的讽刺之作更耐读,艺术上更高一筹。
此诗盛赞宴享时酒肴之甘美盛多,以见丰年多稼,主人待客殷勤,宾主共同欢乐的情景。诗中所称的“君子”,是宾客对主人美称。
全诗六章,显示欢乐的气氛,在赞美酒肴丰富的同时,并于后三章进而赞美年丰物阜,故而在宴会当中,宾主得以尽情享受。诗的前三章,章四句,皆以“鱼丽”起兴,具体地歌赞主人酒宴的丰盛,礼遇的周到,可以说是全诗的主体部分。诗人从鱼和酒两方面着笔,并没有写宴会的全部情景。以鱼的品种众多,暗示其他肴馔的丰盛;以酒的既多且旨,表明宴席上宾主尽情欢乐的盛况。写鱼的品种众多,不厌其详,写饮酒的情况,就比较概括,这种写法,是经过精心选择的。在周代我国已进入农业社会,农业有了相当的发展,不仅广兴耕稼,而且许多鱼类,已成为人们常见的美食。捕鱼养鱼的方法也有了进步,在《诗经》里,提到鱼的篇章不少。《邶风·谷风》、《齐风·敝笱》、《豳风·九罭》,乃至《周颂·潜》、《小雅·南有嘉鱼》、《小雅·鱼藻》都有关于鱼的记载,特别是在《陈风·衡门》当中,有这样的诗句:“岂其食鱼,必河之鲂;岂其娶妻,必齐之姜。”又说:“岂其食鱼,必河之鲤,岂其娶妻,必宋之子。”用鲂、鲤两种鱼的嘉美和娶妻要娶“齐姜”“宋子”,相提并论,可见人们对吃这两种鱼的青睐。在《周颂·潜》诗中,以“猗与漆沮,潜有多鱼”写养饲鱼类的情况,并且表明饲养的目的,是为了“以享以祀,以介景福”,可见养鱼之被重视。滋味鲜美的鱼类在宴席上,也就成人们乐于称道的美馔了。在此诗前三章中,每章并列两种鱼名:“有鲿有鲨”、“有鲂有鳢”、“有鰋有鲤”,诗人不厌列举,并非纯用夸张语气,而是借鱼类之多,说明酒宴的隆重,并以表明其他肴馔也必然相应的丰富。诗人这种举一反三,以简驭繁的手法,是广为后人效法的。
说到酒,“酒”是丰年的象征,丰年酿酒,是先民历来的习惯。古代酿酒的原料,纯用粮食作物。在食用的五谷丰产之后,人们才用多余谷类,进行酒类的酿制。《诗经》中提到酒的名篇很多,《豳风·七月》中说:“八月剥枣,十月获稻,为此春酒,以介眉寿。”《周颂·丰年》这篇,写得更具体,其诗云:“丰年多黍多稌,亦有高廪,万亿及秭,为酒为醴……以洽百礼,降福孔皆。”诗中所称之稌,今称为稻(一说专指糯稻),稻黍俱得丰收,盈仓盈廪,“为酒为醴”,才有条件。酒之为用,除了供祭祀昭告丰收之外,“以洽百礼”一句,概括了它的重大作用。因而宴会之中要欢饮旨酒,燕飨嘉宾,更以酒多且旨,以示丰年之欢乐。朱熹《诗集传》,据《仪礼》“乡饮酒”及“燕礼”皆歌《鱼丽》,称此诗为燕飨上下通用之乐,其义甚明。证以《小雅》中其他有关饮酒的诗篇,如《小雅·鹿鸣》(原为燕飨群臣嘉宾之诗,其后成为上下通用之乐)云:“我有旨酒,以燕乐嘉宾之心。”“我有旨酒,嘉宾式燕以遨。”《頍弁》云:“乐酒今夕,君子维宴。”盖“酒以成礼”、“酒以尽欢”,由来已久。《小雅·南有嘉鱼》诗亦称“君子有酒,嘉宾式燕以乐。”此诗前三章反覆称道“君子有酒,旨且多”、“君子有酒,多且旨”、“君子有酒,旨且有”,正是表明宾主在宴会中十分欢乐的情景。
诗的后三章,诗人紧扣前三章中三个重要词语“多、旨、有”,进而赞美在丰年之后,不仅燕飨中酒肴既多且美,更推广到“美万物盛多”(《毛诗序》)这一更有普遍意义的主题。就诗的本身来说,这三章可称为副歌。有了这三章,歌赞丰年的诗意,乃更为深挚。诗人说:“物其多矣,维其嘉矣”,“物其旨矣,维其偕矣”,“物其有矣,维其时矣”。由物品之多,而赞美到物之嘉美;由物品之旨,而赞美到物之齐全;由物品之富有,而赞美其生产之及时。表明年丰物阜,既是大自然的赐予,更是人类勤劳创造的成果。而燕飨的欢乐,则是在丰年以后才能取得的生活中的享受。诗章语简而义赅,充分显示了物类繁多而时人富裕这样的现实。
《小雅·鱼丽》,作为一首乐歌,它的唱法,现在已不知其详,无从考证,但在语言运用方面,仍能得到一些启示。前三章章法相同,采用四、二、四、三的参差句式,在唱法上既有反覆赞歌之美,又有参差不齐的音乐节奏,便于重唱合唱。诗中所称的“旨且多”、“多且旨”、“旨且有”,在用意上虽无甚差别,但能产生一唱三叹的美感,使满座增欢。后三章着重在点明主题、渲染气氛,所以每章只有两句。在诗句的本身,其重音节落在“嘉、偕、时”等字词上,句末用“矣”字,使乐曲可以延长咏叹时间,起放慢节奏的作用。前后三章,互相辉映,其整体构思,颇见出诗人手法的高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