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玑是南宋中叶“永嘉四灵”之一,平生不热衷于功名,主张以清新之词写闲适之趣。《秋行》代表了其艺术风格。《秋行》是宋代诗人徐玑的一首七言绝句,又名《行秋》。诗人以比喻的修辞手法,描写了鸣蝉似筝,小溪如镜等秋日的景色,抒发了恬静悠然的心情。
诗中纯然一派秋景,秋蝉鸣叫,秋柳披拂,秋水如镜,秋叶轻扬,构成一幅安谧恬静的早秋风景画。字里行间流露出诗人投身自然、拥抱自然的闲静安逸的心态。《秋行》呈现出“欲辨忘言”的田园牧歌美。
《秋行》一诗运用了夸张和比喻的修辞手法,不乏清新之词、脍炙人口如同怡然而忘俗的田园短笛,能给人以心灵的慰藉意境闲适。这把原本很普通的风景,也是描写得充满了诗情画意,从而令这首诗有着一种不一样的美,读来也是朗朗上口,这样的作品也是最有代入感,读来仿佛置身其中,能够感受到诗作中那种不一样的美。
《秋行》运用衬托、对比的表现手法。通过动静映衬的写法来描绘出秋天的生动景色。这表现在两方面:一是以动衬静。整首诗以动为主,又辅之以鸣蝉、飞叶来增加动感,达到以动衬静、动静相生的艺术效果。二是以人物外在的动与内在的静相互映衬。诗人听蝉、赏溪、观叶,“动”无处不在,而这种“动”又与内心的静紧紧相连。因其“心”静,才有赏景的情趣;因其“心”静,聒噪的蝉鸣才变成了悦耳的筝音;因其“心”静,一叶生浪的细微变化才未逃出作者锐利的目光。因此,动景的描写也反衬诗人闲适宁静的心境。全诗用动静映衬的手法,渲染出一种淡远宁静的艺术氛围,映射出人物的心境。
这首《清平乐》,写的是作者看到在平原上放牧过去的战马所引起的感慨。
上片主要写马。“辔摇衔铁”两句,描写一匹戴着笼头的马,在主人的驾驭之下,奔走在残留着冬雪的辽阔平原上。“辔[pèi]”是马缰绳,“衔铁”,马嚼子,即横放在马嘴里两端连着缰绳的小铁链。“蹴[cù]”是踢、踏的意思。“摇”字和“蹴踏”两字,把马的动态写得很传神。“勇趁军声曾汗血,闲过升平时节”,“趁”在这里是追逐的意思,“军声”指战斗时的鼓角声、呐喊声之类。“汗血”古代良马名,据说能日行千里,流的汗呈鲜红色,就象血一样。这匹战马曾经是听到战斗号令就勇猛地冲杀、为国家立过功劳的,现在它却闲着过太平日子!这里有点讽刺意味,因为南宋王朝始终处于严重的内忧外患之下,所谓“升平”,不过是昏庸的统治者制造的假象罢了。久经沙场的战马渴望投入战斗,就象有才能的人渴望为国家出力一样,可是当权者却根本不顾国家危亡,一味粉饰太平。作者就通过战马被闲置来含蓄地表露了这种思想。
下片进一步用比喻手法揭示朝廷用人不当。“茸茸春草”两句是写春天田野的景象:春天里,到处长满了花草,涓涓的小溪流水声,也听得分外真切;在阳光的照耀下,连溪底的沙石都看得清清楚楚。“茸茸[róng]”,形容春草柔嫩的样子。“天涯”,天边,这里形容春草遍地。“涓涓[juān]”,形容流水声。“野水”,野外小溪里的流水。“晴沙”,指太阳照在小溪里,水流清澈,能够看见水底的沙石。冬去春来,时间在流逝。那些令人关切的骏马景况怎么样了呢?“多少骅骝老去,至今犹困盐车”,是说:不少千里马渐渐老去,却仍然不让它们发挥所长,偏要把它们死死束缚在盐车上。显然,这是对南宋当局浪费人才的抨击。“骅骝[huáliú]”,骏马名,指千里马。“盐车”,运盐的车子。拉盐车是一种粗笨的活,用千里马去拉盐车,比喻大材小用。作者虽然没有直接评论时政,但言下之意是十分清楚的。在“骅骝”拉“盐车”的尖锐对照中,“骅骝老去”,“犹困盐车”,不是寄寓着作者的无限感慨吗?
《华山》是寇准七岁时的咏诗。寇准,是北宋时期的一个稀世神童,他聪慧过人,才思敏捷,出口成章。据史书记载,寇准小时候,其父大宴宾客,饮酒正酣,客人请小寇准以附近华山为题,作《咏华山》诗,寇准在客人面前踱步思索,一步、二步,到第三步便随口吟出了这首传为千古佳话的五言绝句。这是一首即景即情之作,每一句都突出了华山的高峻陡峭,气势不凡,显得贴合山势,准确传神,可谓是难能可贵的佳作。
“只有天在上,更无山与齐。”这两句诗意思是说,比华山高的只有蓝天,也没有任何一座山峰能与之平齐,极写华山巍峨高耸之非常。其中“只有”一词说明了华山极高,再比华山高的就只有那蓝天了;“更无”说明华山是唯一最高的山峰,再没有任何一座山峰能与之平起平坐。
“举头红日近,回首白云低。”这两句意思是说,当你站在高高的山顶的时候,抬起头来仰望苍穹,红日仿佛就在你的头顶上;低头俯瞰脚下,蒸腾的云雾正在半山腰缭绕弥漫。“红日”后之“近”字,“白云”后之“低”字,都极有力地衬托了华山的高耸与陡峭。
这首诗在写法上有两点值得我们借鉴,一是对仗工整、严谨,没有一丝一毫的刀斧痕迹。二是炼字精准,不着任何痕迹地衬托了华山的高耸、巍峨与陡峭,如前两句中的“只有”、“更无”和后两句中的“近”、“低”,都用得十分精准,十分巧妙。无论是对仗修辞手法的运用,还是遣词炼字的功力,都说明了绝非等闲之辈所能为之,教人不敢相信它竟然出自于一个七岁孩童之口。
“拼将热血洒疆场 ”,这是一首边塞诗,写于1906年。当时作者从日本回国,曾北上游历,在吉林、辽宁一带察看形势,一路走来,有许多感想,于是就留下了这首七言诗。
“军歌应唱大刀环,誓灭胡奴出玉关。”,这开篇的两句,诗人便是直抒胸臆,直接表达出了自己内心的一种愿望,而且这两句,也是非常好理解;对于出征的士兵来说,应该要高唱着战歌,然后胜利归来,只有要决心,一定是可以把胡奴赶出玉门关去。其实这更多的是诗人一种内心的表现,由于当时的满族从关外,入主中原,使得很多的文人,都有这着这样的一种抱负,但是徐锡麟这首诗,则是显得更为独特,也更加的霸气。
第三句在前句的基础之上,更进一步深化出征战士的思想境界,把他们出征的雄心和壮志上升到为国牺牲的高度。“只解”是说心中所存唯一的念头,排除了其他的种种想法。古人在对待“死”的问题上,很崇尚为国而死,为朋友而死,为公而死,为义而死,等等,其中尤以为国捐躯被看作无上光荣的事,尤其是战场上为国牺牲,更是高于一切的莫大荣幸。这句诗正好体现了上述内容,强调了“为国”二字。
末句,总领全诗,从反面讲,为国牺牲、战死沙场,既然是人生最大的荣幸之事,那么,对于尸体归葬的问题,就不必考虑了。“徐锡麟把东汉时期马援“马革裹尸”的思想又作了更进一步的发挥,他用了“何须”两个字,认定了只要为国牺牲不问其它;至于尸体归葬故土的问题,并不重要,所以才说“何须……还!”
这首诗抒发了作者义无反顾的革命激情和牺牲精神,充满了英雄主义气概,把一腔报效祖国、战死疆场的热忱发挥得淋漓尽致。在写下了这首诗的一年以后,作者在安庆起义,失败被捕,清政府要他写口供,他挥笔直书:“尔等杀我好了,将我心剖了,两手两足断了,全身碎了,均可,不可冤杀学生。”尔后,慷慨就义,他用生命实现了自己的理想。这首诗感情豪放激扬,语气慷慨悲壮,英气逼人,最后一句“何须马革裹尸还”,写出了他壮怀激烈、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总之,这是近代边塞诗中难得的一首好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