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咏鹅》相传是骆宾王在七岁时写的一首诗,这是一首咏物诗。这首千古流传的诗歌,没有什么深刻的思想内涵和哲理,而是以清新欢快的语言,抓住事物(鹅)的突出特征来进行描写。写得自然、真切、传神。
开头的“鹅、鹅、鹅”不只是模拟鹅的叫声,而且把思维的那种跃动表现出来,融为一体。小诗人用三个“鹅”字道出鹅由远至近的欢叫声,让人渐渐看清它“曲项”的外形和“向天歌”的得意神态,再写鹅在水中嬉戏时有声有色的情景。表现小诗人细微入神的观察力。
小作者通过白描的手法,简单的略加勾勒,鹅的鲜明形象就脱颖而出。“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一幅可爱的动态的形象。
诗以清奇多姿的景语开笔,表现诗人远听太白轻雷、近看紫阁流云的归山逸趣;中间续以久滞宦途的兴叹,折为“钓竿不复把,野碓无人舂”的失意和惆怅;最后复出之以景语,留袅袅钟音于诗外。诗以山中雷鸣雨落、云烟变幻的奇观为启端,抒发了诗人对心居微官的愧悔和向往自由闲适生活的情怀。全诗语调慷慨豪迈调,绘景雄奇瑰丽,境界淡远,写得气魄非凡。
开始四句写雷雨景象,第一、二句写远景。诗人在白阁峰西面自己的草堂中,极目远眺,只听见轰然的雷声突然从终南山那面传来,震耳欲聋。“雷声傍太白”一句,起势突兀,巨响自天而降,震撼人心,具有先声夺人的咄咄气势。接着,闪逝雷煞,大雨滂沱,笼罩着莽莽苍苍的终南山诸峰。这铺天盖地的大雨,在惊雷的衬托下,更加气势夺人。第三、四句渐次而近:终南山的雷雨正向草堂汹涌逼来,东面白阁峰上的乌云,如万马奔驰,涌向那紫阁峰上的十万长松中,乌云与松林连成一片,激起满山的虎啸龙吟。开始这四句,雷鸣、雨下、云涌,写得层次分明,又错综交织,并且与终南山和白阁、紫阁诸峰相连,造成一种雄阔无比、笼罩宇宙的恢宏气势。
接着,诗人却就此陡顿,转换笔锋。“胜概纷满目,衡门趣弥浓”。是这首诗前后过渡的关键。前一句是对风雨雷电交织而成的雄壮景色的赞叹,而后一句于赞叹之中,更蕴含着丰富的内容,它表面是在进一步渲染草堂景色之胜,而实际上,是用“衡门”与帝都长安以及右内率府兵曹参军的衙署相比,京城和衙署尽管那般堂皇,但生活却是平庸枯燥的,比不上这简陋的草堂中瞬息万变、应接不暇的景色,和那游目骋怀、无拘无束的浓郁的情趣。这里已经委婉流露出了诗人追求新鲜活泼、自由无碍的生活的思想。
由这关键性的两句,引出了诗人的深深感慨。从“幸有数亩田”到末尾,以夹叙夹议的手法,抒发了自己对区区微官的不满和向往自由闲适生活的情怀。自己本有几亩薄田,可以像二仲那样过隐居的生活;也听过“达士”规劝之语,正与诗人心相通。却错误地做了个于世无补、于己不利的区区小官,现在因假而还归草堂,看到自己满身尘俗之气,无地自容啊。如今,钓竿疏远了,舂米的碓也无人操作,想起来惆怅不已,望着那日暮时渐尽的飞鸟,只听见南溪几声悠扬的疏钟。最后两句,诗人将无限怅惘之情,融进自然景物之中,结语微妙。白天四处觅食的鸟儿,随着暮色的降临,渐渐各自找到了归宿之所,而自己还滞留宦途,在异乡飘泊。那静夜里悠扬的钟声,是警醒诗人的“暮鼓晨钟”,好像是对诗人的召唤,但同时又像是轻轻的叹息。诗人用象征、映衬手法,将不尽之意隐含在最后两句。
不仅如此,这首诗的开头和结尾还形成了一种对比,隐含着诗人的深意。开始四句极写雷雨风云来势之猛,一派动荡之势,草堂似乎难以避免暴风雨的冲涮。接着,诗人虽然没有再交待风雨,但从最后两句“惆怅飞鸟尽,南溪闻夜钟”的暗示中可以看出,显然风雨往别处去了,并没有降临草堂。诗人这种章法,动荡与宁静的强烈对比,无疑地隐含着对人生变幻无常的感慨,与“早闻达士语,偶然心相通。误徇一微官,还山愧尘容”的出处无定的伤喟,正是统一的,两者交相映发,将这种迷惘而又感伤的情怀,表现得更为婉曲而又深沉。
此词抒写了对扬州的怀念,也透露了对仕宦生活的厌倦。上片着意描写扬州的风景名胜,令人神往。下片抒写对重返扬州的生活展望。全词平易浅近而内涵丰富,感情真挚,颇具特色。
口语化而又典雅的文字的塑造,往往需要一定的雅醉。这样,在醒醉之中方能一吐快绪。性情自然而生,笔下文字在情感的催促下静静流露。《满江红·思家》读起来让人感觉十分亲切和畅快。
“我梦扬州,便想到扬州梦我”,人世终究没有将我忘怀,如此眷恋于我,此时感知自己是如此的重要。在劳累之余,似乎不仅眼睛一热,要哭一下鼻子的。冷漠的社会,该对自己敞开心扉。过好自己的生活是很重要的。不管金窝银窝,还是最喜自己的草窝。只要自己生活得开心,过个自由自在的生活,便不去追逐那些轻浮的感觉,为俗事所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