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不用比兴,三章诗全用“赋”,以猎人自叙的口吻,真切地抒发了他猎后暗自得意的情怀。三章叠唱,意思并列,每章只换四个字,但却很重要,起到了文义互足的作用:首章互相称誉敏捷,次章互相颂扬善猎,末章互相夸赞健壮。首句开口便赞誉,起得突兀,真实地表达了诗人由衷的仰慕驱情。他在峱山与猎人偶然碰面,眼见对方逐猎是那样敏捷、娴熟而有力,佩服驱至,不禁脱口而出“子驱还(茂、昌)兮”,这是发自心底的赞叹,“子”是对那位同行的敬称。次句点明他们相遇的地点在峱山南面的道路上。“遭”字表明他们并非事先约定,只是邂逅相遇罢了。正因为如此,诗人才会那样惊喜不已,十分激动。第三句说他们由相遇而合作,共同奋力追杀两只大公狼。这里诗人虽然没有告诉读者逐猎的结果如何,但是从他那异常兴奋的叙述中,可以猜想到那两只公狼已成为他们的捕获物,读者从中也似乎分享到了诗人的喜悦。最后一句是猎后合作者对诗人的称誉:“揖我谓我儇(好、臧)兮”,这里诗人特点明“揖我”这一示敬的动作,联系首句,因为诗人对他的合作者十分敬佩,所以他才为自己能得到对方的赞誉而引以自豪。吴闿生称此为“渲染法”(《诗义会通》)。
全诗句句用韵,每章一韵,押在每句末尾第二字上:首章还、间、肩、儇为韵;次章茂、道、牡、好为韵;末章昌、阳、狼、臧为韵,句尾都以“兮”字收束,组成“富韵”,加上四、六、七言并用的参差句法,造成了舒缓的音节,读起来有一唱三叹的韵味。这种一唱三叹、反复咏唱的手法,对强化主题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诗一开始写登临览景,勾起古今联想,造成一种笼罩全篇的气氛:六朝的繁华已成陈迹,放眼望去,只见草色连空,那天淡云闲的景象,倒是自古至今,未发生什么变化。这种感慨固然由登临引起,但联系诗人的经历看,还有更深刻的内在因素。诗人此次来宣州已经是第二回了。八年前,沈传师任宣歙观察使(治宣州)的时候,他曾在沈的幕下供职。这两次的变化,如他自己所说:“我初到此未三十,头脑钐利筋骨轻。”“重游鬓白事皆改,唯见东流春水平。”(《自宣州赴官入京路逢裴坦判官归宣州因题赠》)这自然要加深他那种人世变易之感。这种心情渗透在三、四两句的景色描写中:敬亭山象一面巨大的翠色屏风,展开在宣城的近旁,飞鸟来去出没都在山色的掩映之中。宛溪两岸,百姓临河夹居,人歌人哭,掺合着水声,随着岁月一起流逝。这两句似乎是写眼前景象,写“今”,但同时又和“古”相沟通。飞鸟在山色里出没,固然是向来如此,而人歌人哭,也并非某一片刻的景象。“歌哭”言喜庆丧吊,代表了人由生到死的过程。“人歌人哭水声中”,宛溪两岸的人们就是这样世世代代聚居在水边。这些都不是诗人一时所见,而是平时积下的印象,在登览时被触发了。
接下去两句,展现了时间上并不连续却又每每使人难忘的景象:一是深秋时节的密雨,像给上千户人家挂上了层层的雨帘;一是落日时分,夕阳掩映着的楼台,在晚风中送出悠扬的笛声。两种景象:一阴一晴;一朦胧,一明丽。在现实中是难以同时出现的。但当诗人面对着开元寺水阁下这片天地时,这种虽非同时,然而却是属于同一地方获得的印象,汇集复合起来了,从而融合成一个对宣城、对宛溪的综合而长久性的印象。这片天地,在时间的长河里,就是长期保持着这副面貌吧。这样,与“六朝文物草连空”相映照,那种文物不见、风景依旧的感慨,自然就愈来愈强烈了。客观世界是持久的,歌哭相迭的一代代人生却是有限的。这使诗人沉吟和低回不已,于是,诗人的心头浮动着对范蠡的怀念,无由相会,只见五湖方向,一片参差烟树而已。五湖指太湖及与其相属的四个小湖,因而也可视作太湖的别名。从方位上看,它们是在宣城之东。春秋时范蠡曾辅助越王勾践打败吴王夫差,功成之后,为了避免越王的猜忌,乘扁舟归隐于五湖。他徜徉在大自然的山水中,为后人所艳羡。诗中把宣城风物,描绘得很美,很值得流连,而又慨叹六朝文物已成过眼云烟,大有无法让人生永驻的感慨。这样,游于五湖享受着山水风物之美的范蠡,自然就成了诗人怀恋的对象了。
诗人的情绪并不高,但把客观风物写得很美,并在其中织入“鸟去鸟来山色里”、“落日楼台一笛风”这样一些明丽的景象,诗的节奏和语调轻快流走,给人爽利的感觉。明朗、健爽的因素与低回惆怅交互作用,在这首诗里体现出了杜牧诗歌的所谓拗峭的特色。
安史之乱平定后,杜甫羁旅蜀地,不能及时返乡,当诗人为乡情所苦、愁思百结的时候,看见队队大雁向北归飞向中原地带,诗人想到大雁一年一度地回到故乡,而自己却多年滞留异地,不禁愁思缕缕。此诗寄托了深切的乡思感情,并流露出对朝廷的系念和对国事的关心。全诗情景交融,构思精巧,先赋后兴,独具特色。
“东来万里客,乱定几年归?”点明了时间和客居情况,表达急切渴望回归故乡的心情。安史之乱以后,八年来,杜甫带着一家老小背井离乡,从长安、洛阳、秦州辗转流离到四川成都。诗中“东来”二字亦作“春来”。这年初春,他在川北的阆州飘泊时,就已经作好了准备,打算由水路下渝州出峡,以便回河南老家。但由于老朋友严武第二次到成都任东西川节度使,邀请杜甫到成都,于是打消了出峡的念头,举家重新迁回成都草堂居住。“万里客”三字,饱含着经年奔波的凄楚况味和浓烈的乡思之情。此时,安史之乱已经平息,按说应当回家了。他在不久前写的“生平第一首快诗”(浦起龙语)《闻官军收河南河北》中,就满怀激情地表示过:“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如今又来到成都,早就萦绕于怀的回乡之愿,不知要到何年才能实现?一个问句,表现了诗人渴望回乡而不能的急迫心情。
正当诗人为乡情所苦、愁思百结的时候,一队队大雁正从滨临锦江的成都上空,高高地向北归飞。“高高”有自由自在、畅通无阻之意。大雁北飞之地就是中原地带,它既是作者故乡的所在地,也是唐王朝中央政权的所在地。诗人想到大雁一年一度地回到故乡,而自己却多年滞留异地,不禁愁思缕缕。
这首诗短小精悍,含义隽永,余味无穷。这原因,一方面是诗人将自己的一片真情,融于字里行间,在平易朴实的语言里,蕴含着强烈的激情。另一方面,写归雁的诗,往往都是先从大雁本身着笔,然后再抒发议论,然而这首诗却是先写思归的心情,一开始就直抒胸怀,先给读者一个思乡的强烈印象,然后再将描写的笔触对准空中的大雁,让生动的形象去充分体现作者的思想,给人以具象化的感觉,先赋而后兴。
不仅使情景交融,也使思乡恋国之情表达得更为强烈,更为深长。另外,在绝句格式上,这一首采用了对起散结的方式。盛唐绝句重散行,四个散句起承转合,句与句之间不讲究对偶。而此诗一、二句用了对偶。后两句用散句,又纯任天然。这样,在形式上把精巧与自然二者有机结合起来,读来节奏优美,“神味高远”(浦起龙语)。杜甫“常常把绝句作为遣兴手段,即兴漫成,但这并不妨碍他在形式上有意识进行多种尝试。”(周啸天《唐绝句史》)从这首五言绝句中,也可以看出杜甫“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创作态度。
据宋人洪迈《夷坚志》记载:侯蒙其貌不扬,年长无成,屡屡被人讥笑。有轻薄少年画其形容于风筝上,侯蒙见之大笑,作《临江仙》词题其上。后一举登第官至宰相。
假如有人把你的相貌绘于风筝之上,即使你相貌英俊,恐怕也不会高兴,或许要勃然动怒,或者告他个侵犯肖像权或者恶语相向或者诉诸武力了。然而侯蒙却没这样做,他不但不动怒,还见之大笑,并为此写了一首词,题写于风筝之上,可见侯蒙绝非一般人物。
绝非一般人物的侯蒙写的词又如何呢?
这首词用了托物言志的手法,借风筝来写诗人个人的志向、意愿和理想。
未遇行藏谁肯信?是自问亦是自答,自己其貌不扬,又年长无所成就,谁又能了解自己呢?世上的人有谁不以貌、以权、以钱取人呢?人们看到的都是外在的东西,内在的修养才学志向抱负谁又能看到呢?不为人理解相信当然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不知是幸还是不幸,诗人的名声却一下子显扬起来,原来不知是哪个画家把他的形象绘制于风筝上,他也就随着风筝飞上了天空。
“当风轻借力,一举入高空”,是写风筝也是写诗人的志向。诗人明明白白的正告我们,风筝只有在有风的时候才能飞上天空,如果没风,任谁风筝也飞不起来。一个人在社会上有成或者无成何尝不是如此呢?才能当然是一个方面,但机遇也必不可少,如果没有机遇,没有可以借力的风,即使一个人再有才华,也不可能有所成就。世上的人们,你们只知道我在地上的样子,和你们似乎一样;但你们要知道,一旦风起,那临风飘举就是我!诗人借风筝却写出了“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的大鹏的志向。
才得吹嘘身渐稳,是写风筝已飞上天空迎风飘举的样子;只疑远赴蟾宫,是诗人借风筝来表明自己的志向,那就是去“蟾宫”折桂,成就自己的功名事业。雨余时候夕阳红,是写雨过天晴,傍晚时分夕阳无限红。风雨是自然界的风雨,同是也是诗人所遭受的人生的风雨。阳光总在风雨后,风雨之后,属于自己的阳光终究会到来,哪怕来得晚一点,但诗人始终坚定的相信,他终将会大器晚成。
几人平地上,看我碧霄中。表面是写绘有诗人形象的风筝飞翔于碧空之中,平地上人们都在观看;其实是借风筝飞翔碧空来表达自己的不凡志向。正如《红楼梦》中贾雨村借月亮来表达的自己志向的诗句“天上一轮才捧出,人间万姓仰头看”一样,诗人要表达也是同样的志向。
或许我们今天看似一样,但谁又能知道明天会如何呢?明天,就在明天,我们也许就会判若霄壤,因为你们是“翱翔蓬蒿之间”的蜩与学鸠,而我则是“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的大鹏;你们是庸庸碌碌的凡夫俗子,而我则是志向高远的豪杰之士。
非豪杰之士不能写出豪杰之词,此词便是豪杰之士写的豪杰之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