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关山》一诗表现了曹操的政治理想。其内容讲的是执政者要勤俭、爱民、守法。曹操用法严峻,有犯必纠,这是一种法家精神,他反对滥用刑罚,提出要依法而行。曹操提倡节俭,《三国志·魏书》记载曹操“不好华丽,后宫衣锦绣,侍御履不二采,帷帐屏风坏则补纳,茵褥取温,无有缘饰”。“俭为共德”是作者极力提倡的。
此诗开头直接提出“天地间,人为贵”,凸现了诗人以人为本的价值观。接着写自己的政治理想:君主贤明,制定法规,全国统一,以奢侈为大恶,以俭朴为美德。退昏庸,举明智,官吏尽职,百姓安定,人口繁息,设立刑狱,执法正当。人与人之间,退让不争,上下相同,彼此亲爱。
全诗表达了诗人以“让”与“兼爱”为基础的大同思想,为了充分表达这一思想,诗人并写两面,一是通过叙述古代君主治民的法则,认为退小人任用德才兼备者是国家昌盛的基本保证;二是通过尧舜之间的对比,提出纠正“侈恶之大”的方式,即“俭为共德”,在此基础上,提出“让”与“兼爱”,即国君贤明,君民平等,执法公正,讼狱不兴的大同思想。从中可见诗人渴望国家统一,天下安定的愿望。
这首诗在内容上,反对“劳民为君,役赋其力”,蕴涵着孟子倡导的民本思想。在写作上,除了采用正面颂扬的形式之外,“嗟哉后世”八句使用了对比手法。通过对比,肯定了民本思想,揭示了奢华造成的后果。
“野竹攒石生,含烟映江岛”,运用铺叙手法,描绘出一幅慈姥竹从石缝中钻出、茂盛竹枝叶缭绕轻烟辉映江岛的景致。与序相和,写尽一时一地风貌、气概。“攒石生”尽显慈姥竹充满生机,传达出慈姥竹坚韧不拔的神韵、顽强不屈的生命力。
“翠色落波深,虚声带寒早”,为全诗最精彩之笔,是咏竹诗中的绝品。钱钟书先生命之为通感,颇不尽意。同样李得裕《竹径》:“日落见林静,风行知谷虚。”同样是好句,或可称为体物尽性,人皆有此感只是诗人能更格物而写出文字。诗句中描绘出一幅青翠的竹色倒映在碧波之中水更绿、风吹竹声带来一片早春寒意的景致,富有无可言说之美。“翠色”句写色,“虚声”句写声。竹色使波色加深,瑟瑟的风竹之声使人似觉有春寒袭来。诗句通过人的各种感官的感受,从多角度描写慈姥竹,用以咏竹,颇有新意。
“龙吟曾未听,凤曲吹应好”,写慈姥竹制笛吹出的声音,似龙鸣之声,比笙箫奏出的“凤曲”更好。明写慈姥竹制笛吹出的声音,似龙鸣般动听,更胜笙箫奏出的“凤曲”。实则写诗人的感觉,突出慈姥竹高风亮节的品格,妙趣横生。
“不学蒲柳凋,贞心尝自保”借蒲柳与慈姥竹对比手法,描绘出一幅蒲柳易凋谢、慈姥竹坚贞高洁的景致,侧面烘托出慈姥竹的坚韧顽强,从来不畏惧来自曲折恶劣的环境的折磨,亦是诗人喻己,托物言志,托慈姥竹“攒石生”的坚韧顽强,言诗人自己刚正不阿、铁骨铮铮的骨气。
在这首诗里,诗人没有按照一般人对“慈姥竹”的理解,表现母子之爱,而是从竹的本性着眼,赞颂竹之“贞心”。此诗语言简易明快,却又执著有力,具体生动地描述了竹子生在恶劣环境下,长在危难中,而又自由自在、坚定乐观的性格。诗人在生动描写竹之美的基础上,结句又通过对比手法,表面写竹,其实是写人,明写赞颂了竹永葆本色的精神,实则写象征了诗人面对种种艰难困苦,宁折不弯,决不向任何黑暗势力屈服的品格,和不肯与黑暗社会同流合污的铮铮傲骨,抒发了诗人自身向往高尚人格的感情。
上片写送别宴会上曲水流觞的场景。苏轼乐在曲水流杯的游戏中,把“无情流水”与“多情客”对照写来,显得饶有情味。接着将“流水”人格化,说流水劝我饮酒,苏轼和流水如同似曾相识一般。“杯行到手可不要推辞,这样的公道事是很难得的!”出语幽默,暗含着对世事的褒贬。苏轼还运用王羲之《兰亭集序》中一些现成的词语,“曲水池上”、“茂林修竹”,勾画出曲水流觞的场景,并多少透露出苏轼清雅脱俗的情怀。
下片转到写别情。“纤纤素手如霜雪,笑把秋花插。”这两句强化了送别宴会留给苏轼的美好的印象,以写歌女的肢体、表情和动作为承启的笔墨,写来像特写镜头一样鲜明。 “尊前莫怪歌声咽,又还是轻别。”这两句从歌女的声情侧面触及了离别之情,别责怪歌女唱出了呜呜咽咽的歌声,不要把离别当作一回事。“此去翱翔,遍赏玉堂金胭。”这两句是专写杨绘,道出了送别的情由,以鸟的“翱翔”比喻人在仕途上的进取,以“玉堂金胭”点明杨绘入朝为翰林。“欲问再来何岁,应有华发。”写出了离别的惆怅,表达了苏轼真挚的友情。
该词是一首送别词,采用拟人、用典的写作手法,以怀古为赠别,反衬了苏轼与旧友相劝饮酒以及浓郁的情谊。苏轼凭着对生活的观察和感受的能力,既描叙了儿女柔情,又有吊古追远之意,可谓词中有诗,这是苏轼词的一大特点。该词写出了一个送别词全新的境界,已超出了一般的送别词。
这是一首激昂慷慨、同仇敌忾的战歌,表现了秦国军民团结互助、共御外侮的高昂士气和乐观精神,其独具矫健而爽朗的风格正是秦人爱国主义精神的反映。全诗共三章,采用了重章叠唱的形式,叙说着将士们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磨刀擦枪、舞戈挥戟,奔赴前线共同杀敌的英雄主义气概。
当时的秦国位于今甘肃东部及陕西一带。那里木深土厚,民性厚重质直。班固在《汉书·赵充国辛庆忌传赞》中说秦地“民俗修习战备,高上勇力,鞍马骑射。故秦诗曰:‘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其风声气俗自古而然,今之歌谣慷慨风流犹存焉。”朱熹《诗集传》也说:“秦人之俗,大抵尚气概,先勇力,忘生轻死,故其见于诗如此。”这首诗意气风发,豪情满怀,确实反映了秦地人民的尚武精神。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他们就一呼百诺,紧跟出发,团结友爱,协同作战,表现出崇高无私的品质和英雄气概。
由于此诗旨在歌颂,也就是说以“美”为主,所以对秦军来说有巨大的鼓舞力量。据《左传》记载,鲁定公四年(公元前506年),吴国军队攻陷楚国的首府郢都,楚臣申包胥到秦国求援,“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秦哀公为之赋《无衣》,九顿首而坐,秦师乃出”。于是一举击退了吴兵。可以想像,在秦王誓师的时候,此诗犹如一首誓词;对士兵们来说,则又似一首动员令。
如前所述,秦人尚武好勇,反映在这首诗中则以气概胜。诵读此诗,不禁为诗中火一般燃烧的激情所感染,那种慷慨激昂的英雄主义气概令人心驰神往。之所以造成这样的艺术效果,第一是每章开头都采用了问答式的句法。一句“岂曰无衣”,似自责,似反问,洋溢着不可遏止的愤怒与愤慨,仿佛在人们复仇的心灵上点上一把火,于是无数战士同声响应:“与子同袍!”“与子同泽!”“与子同裳!”第二是语言富有强烈的动作性:“修我戈矛!”“修我矛戟!”“修我甲兵!”使人想像到战士们在磨刀擦枪、舞戈挥戟的热烈场面。这样的诗句,可以歌,可以舞,堪称激动人心的活剧。
诗共三章,采用了重叠复沓的形式。每一章句数、字数相等,但结构的相同并不意味简单的、机械的重复,而是不断递进,有所发展的。如首章结句“与子同仇”,是情绪方面的,说的是他们有共同的敌人。二章结句“与子偕作”,作是起的意思,这才是行动的开始。三章结句“与子偕行”,行训往,表明诗中的战士们将奔赴前线共同杀敌了。这种重叠复沓的形式固然受到乐曲的限制,但与舞蹈的节奏起落与回环往复也是紧密结合的,而构成诗中主旋律的则是一股战斗的激情,激情的起伏跌宕自然形成乐曲的节奏与舞蹈动作,正所谓“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礼记·乐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