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山,在襄阳西北,汉水南岸,又名汉皋山。此地环境清幽,为襄阳名胜,又有神女解佩的传说,更增添了一层迷人的色彩。浩然常游此地,诗集中就有三首于此得题。“万山潭”,指山旁江水深曲处。这是一首带有古诗意味的律作。诗人常游于万山,诗集中有三首于此得题。此诗诗风古雅质朴,空逸澹宕,清心闲适。
首联写诗人冲淡的心情和垂钓之乐。垂钓本身,已乐在其中,何况静坐磐石之上。“坐”字一字,更显安闲。且潭水清澈,与闲适的心境相默契。诗中未提一个乐字,但乐字已融入闲淡之中。
颔联,所谓“鱼行潭树下”,似不合理,盖鱼是水中之物,不可能行之于树下。细细体味,就可理解潭侧之树高于潭中之鱼,且树影映入潭水之中,鱼儿翕翕游动,自由自在。故“鱼行潭树下”。在这里,诗人虽没有正面描写树的倒影,但却可以领悟出树的倒影的荡漾美,与游鱼的动态美相互参差,更显出美的多样性。且“鱼行”与“猿挂”,一低一高,遥相呼应,更拓展出空间的距离美。“潭树下”与“岛藤间”,一潭一岛,一树一藤,一下一上,也显示出对称美。颈联借当地典故抒发情怀。曹植《洛神赋》中说:“交甫之弃言兮,怅犹豫而狐疑。”意思是郑交甫曾游于万山,巧遇两个游山的神女,羡慕不已,向神女索取佩带上的饰物,游女解佩赠之,但霎时,游女及佩饰均不见。郑交甫怅惘良久。这个美丽的神话,为万山潭增添了迷人的风采,也触动着诗人的心弦,并自然地引出下句诗来。
尾联写心中向往,求之不得,于是月下放歌,乘舟而返。游女解佩的故事,给诗人以无穷的遐思。诗人不禁悠然神往。“沿”字,用得亦极其神妙,更增添了月儿的动态美,表明不仅仅是一点月色,而是沿途通明,明月满舟,银辉一路,歌声不绝。此情此景,令人向往。
全诗有动有静。首、颔二联,以静为主,寓动于静;颈、尾二联,以动为主,寓静于动。冲淡之风,显隐于动静之中。闻一多说:“真孟浩然不是将诗紧紧的筑在一联或一句里,而是将它冲淡了,平均的分散在全篇中,”“甚至淡到令你疑心到底有诗没有。”(《唐诗杂论》)所谓“羚羊挂角,无迹可求”(严羽《沧浪诗话·诗辩》),正是此中境界的写照。刘熙载说:“诗品出于人品”(《艺概·诗概》)。
关于孟浩然的人品,王士源说他“骨貌淑清、风神散朗。救患释纷、以立义表。灌疏艺竹,以全高尚。”(《孟浩然集序》)王维在绢本上绘制的孟浩然肖像“颀而长,峭而瘦,风仪落落,凛然如生。”(《韵语阳秋》引张洎题识)可见,孟浩然的人品可用风清骨峻四个字来形容。它体现在孟氏诗中,就浇铸出孟浩然的诗品。
正如闻一多所说,《万山潭作》一诗,这是诗的孟浩然,又是孟浩然的诗。诗人的心境是非常悠闲、清静、旷达、淡泊的;诗人的形象是“风神散朗”、“风仪落落”的。这确是诗如其人、人即其诗了。孟浩然所创造的人入其诗、诗显其人的最高境界就是冲淡。
孟浩然和王维,都推崇冲淡,却各有千秋。胡应麟在《诗薮》中说:“浩然清而旷,王维清而秀。”可见,王、孟虽同样具有冲淡中“清”的特点,王维偏重秀字,孟浩然偏重一个旷字。王维的《青溪》,虽然写了素、闲、清、澹,但从“声喧乱石中,色静深松里。漾漾泛菱荇,澄澄映葭苇”的诗句中,却可看见大自然的秀丽景色。孟浩然的《万山潭作》,虽然也写了清、闲,但从神寄游女、归舟放歌的情境中,读者却可窥见他的旷达情怀。
“三良”事最早见于《诗经·秦风·黄鸟》。据《左传》鲁文公六年载,“秦穆公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此后史家、诗人对秦穆公杀害三良一事的评论便络绎不绝,有对具体史实进行加工的,如东汉应劭认为秦穆公与三良约定同生共死,三良自愿殉葬;有由此探讨君臣关系、个体生命价值的,如陶渊明、苏轼等等。
柳宗元《咏三良》诗意可分两层来分析。前十句为第一层,是就三良来说。诗人以饱蘸热情之笔,刻画了三良一心报国、忠君以死的义士形象。应该说,这与《黄鸟》一诗的记载是相违背的。《黄鸟》首章云:“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清马瑞辰曰:“诗以黄鸟之止棘、止桑、止楚,为不得其所,兴三良之从死,为不得其死也。棘、楚皆小木,桑亦非黄鸟所宜止,《小雅·黄鸟》诗‘无集于桑’是其证也。”马说甚是。诗中描绘三良死前是“临其穴,惴惴其栗”,全无视死如归的气概,正是死不得其所的明证。不过宗元反其道而行,也是有所本的。汉末王粲《咏史诗》论三良之死曰:“结发事明君,受恩良不訾。临末要之死,焉得不相随?……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同知埋身剧,心亦有所施。”认为他们具有事君以死的志向。二诗对照,无论是“束带值明后”与“结发事明君”的细节描绘,还是“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与“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的死亡价值判断,其相似之处都是惊人的。究其原因,王粲《咏史诗》作于汉献帝建安十六年随曹操西征马超归途中,其时王粲效力于曹氏不久,故宣扬“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认为三良从穆公而死乃忠义之举。而柳宗元《咏三良》则是借史事来抒己之怀抱,既有对在朝为官时峥嵘岁月的回忆,又有对宪宗者流打击王叔文政治集团行为的讨伐。其《读书》一诗云:“幽沈谢世事,俛默窥唐虞。上下观古今,起伏千万途。遇欣或自笑,感戚亦以吁。”《咏史》之咏叹燕昭王、乐毅,《咏三良》之批判秦康公,无不是由读史而引起的感慨。其《冉溪》诗云:“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为身谋。”顺宗重用王叔文集团,刘禹锡、柳宗元等人积极参政,使得“人情大悦”,政局为之一新。“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正是君臣相得的形象写照。
然而若撇开柳宗元《咏三良》诗的政治隐喻不谈,而就其对君臣关系的讨论来看,不得不说此诗的深刻性和陶渊明的同题之作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陶诗虽亦有“出则陪文舆,入必侍丹帷。箴规向已从,计议初无亏”的描述,但“忠情谬获露,遂为君所私”与“厚恩固难忘,君命安可违”的议论,则深刻揭示了为人臣子的无奈与悲哀。事君以忠,为君所赏,本是做臣子的价值体现,但若过于忠诚,连同身家性命都被国君据为己有,那么结果只能是投穴同死。渊明说“忠情谬获露”,“谬”字真是深可玩味:君主的厚恩往往与其对臣子的控制紧紧联系在一起,“君命安可违”实乃“君命不可违”。他对君主专制下的臣子的个人价值进行了深沉的反思。人才乃国之公器,非国君的一己之私,更何况人本身又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这直接启发了苏轼《和〈咏三良〉》“我岂犬马哉?从君求盖帷”中洋溢的对个体独立人格的尊重以及“杀身固有道,大节要不亏”中对为人臣子原则的揭橥。宗元《咏三良》诗在这一点上,和陶渊明相比是一个倒退。
《咏三良》诗的后六句为第二层,是就秦康公来说。秦穆公命令三良为自己殉葬,这在礼仪上是不合的,朱熹即云:“史记秦武公卒,初以人从死,死者六十六人。至穆公遂用百七十七人,而三良与焉。盖其初特出于戎翟之俗,而无明王贤伯以讨其罪。于是习以为常,则虽以穆公之贤而不免。”在中原地区人看来,秦穆公以一百七十七人殉葬,自然是极其野蛮的行为,又何况其中还有国家的贤才。穆公死后,秦国的东征有所缓慢,晋、楚相继称霸,这和穆公以贤殉葬、大失人心有一定的关系。《左传》中“君子”即言:“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宗元所论正是本此。然而他的真正意图并不在批判秦穆公,而是借此讨伐穆公的继任者康公,其策略是拿康公与魏颗进行比较。《左传》鲁宣公十五年记载:“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魏颗在魏武子的不同命令之间选择了改嫁父妾的做法。这样既挽救了父妾的性命,又避免了魏武子背上以人殉葬的骂名。可是在史书有关三良殉死的记载中,却没有康公的声音,甚至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穆公的命令明显是错误的,倘若三良从死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胁迫所致,康公命令他们不死,不但可以避免父亲残暴的遗命付诸行动,而且还可赢得人心,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甚至可以继续父亲的东征事业。在这种情况下,康公如果选择沉默,即是承认穆公命令的有效性。柳宗元正是在此基础上立论的。应该说宗元的立论角度是颇为新颖的,然而倘若仔细研究,则会发现宗元的论证恰恰是偏颇的。
首先,如前朱熹所言,秦国的风俗与中原地区不同,以人殉葬是习以为常之事,穆公父子的行为是合乎旧俗而有违于情理,没有与时俱进。宗元对秦国当时旧俗似乎没有注意到,没有把穆公父子的行为放到特定的环境中去考察。
其次,康公与魏颗面对的情况是不同的:魏颗面临着两种选择,即既可以执行武子神智清醒时的使妾改嫁的命令,也可以执行其父神智不清时的使妾殉葬的命令,而康公只有一种选择,在“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的春秋时期,康公执行父命乃被动行事,无可厚非。当然,康公以三良殉葬,只是一味尽孝而不顾国家利益和生者的性命,也最终毁了父亲的一世英名(他本可以挽救的),宗元就此讨伐他也是对的,这表现了宗元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时代的进步。不过宗元说“吾欲讨彼狂”,称康公为狂乱之人,大加讨伐,在程度上未免重了些。苏辙以为:“然三良之死,穆公之命也。康公从其言而不改,其亦异于魏颗矣。故黄鸟之诗交讥之也。”与宗元一样,苏辙对康公的处境似乎没有明察,自然也谈不上“了解之同情”了。
再次,就此诗的写作意图而言,如前所述,此诗是借讨伐康公来讨伐唐宪宗。柳宗元认为康公与宪宗的共同点是“从邪陷厥父”。这里,他又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穆公使三良殉葬的命令是错误的,康公如果改变父命,这无疑是正确之举。可是现在宗元以宪宗来类比康公,就诗歌本身来说,应该是责备宪宗没有改变父亲错误的命令,但实际情况是宪宗改变了在宗元看来是正确的命令,因为他把顺宗朝几乎所有的变革措施都废除了,并且残酷打击了所有运动参与者。所以宗元把宪宗和康公相类比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