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夏游张园》属于田园诗,色调明丽,气氛热烈,意境优美,生活气息浓郁。这首诗写的是江南初夏时人们宴饮园林的生活情景。
题目“游”字,自然点出了诗人赏心悦目、情致勃勃的感受。张园的风光夺目生辉,引人入胜。“乳鸭”在时深时浅的水中戏游,“熟梅天气”似阴似晴,在诗人的眼里都是那样的富有情趣,增添了无限的游兴。诗中“半”字用得精妙,状写天气忽阴忽晴、变幻莫测的特点,至为准确;同时也传达了诗人的内心感受,迷离恍惚,朦朦胧胧。一树一树的梅子,熟透了,红褐色,硕大果.样子很是令人垂涎。
春末夏初,梅雨季节,江南的天气似阴还晴,变幻不定,那些机灵活泼的小鸭,成群结队,争先恐后地跳下水塘,不管水深水浅,自由自在游乐。池塘清波粼粼之上,游动着一个个淘气调皮的小精灵,池塘似阴似晴的上空回荡着嘎嘎欢叫的声音,好一派欢快、热闹的景象。诗人被张园的风光陶醉了。
诗歌前两句里,通过“乳鸭”、“熟梅”等景物,逼真地描绘了初夏的景致,读后使人感到真实生动。
一个“醉”字不仅状写果农欢饮至醉的情态,更折射出人们幸福快乐的心情。他们热爱生活,热爱家乡,他们勤劳能干,经营自己的生活,有滋有味,有声有色。焉能不醉?同时从读者、诗人这个角度来看,这个“醉”字,其实也流露出诗人、读者深深地被果园的气氛所感染,满心欢喜、无比幸福的感觉。“一树金”这种表达属于超常搭配,本来是一树枇杷,颗颗饱满,金黄灿烂,耀眼生辉,令人垂涎,诗人形象描绘为“一树金”,给人的感觉就是一树金子,一树丰收,一树欢悦。快乐洒在枇杷树上,欢笑回荡在果园上空,果农们欢天喜地,心花怒放啊!他们用最朴素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满足和幸福。
诗歌三、四两句就描写了果农丰收欢乐的生活情景。每一座果园都在庆贺丰收,那满树金黄色的枇杷,带给果农无限欢乐。年成好,果园丰收,理当庆贺,偌大园子,到处是欢笑的声音,到处是陶醉的笑容。
丰收的喜悦、生活的富足是诗歌要表现的主题,这首《初夏游张园》,诗人用心用情,用欢乐、用幸福感染和陶醉读者。
这首词借景叙情,以烟霞泉石的真淳古淡,反衬出尘世的污浊纷攘,寄托了词人蓄之已久的“尘泥免相浣,梦寐见清颍”的思想情趣。全词语句清新自然,诗意又古朴雅致。全篇自然倾泻,真情实感流露笔端。
上阙起首“滩声荡高壁,秋气静云林”,首先摄入其笔的,是“滩声”之壮,“云林”之静。词人先以滩声之笔,点出了洛阳龙门的特有景色,起到了先声夺人的艺术效果。“荡”字为传神之笔,写出了水急声喧的非凡景象。“静云林”也写出了秋日风和、云止林静的特有画面。词人写景,用笔甚简,以短短的二句,包容龙门山水之胜,一动一静,有声有色,相映成趣,其间融进了词人对祖国河山的由衷热爱。下面笔锋陡转,以“回头”一语领起,将远在北面的古都洛阳的“尘土一何深”重重提出,恰与此地明洁的云林景色形成鲜明的对照。对照的不单一是自然景色,还有关于仕与隐,争竞与安恬,以及对其间苦与乐的观感、评价,都隐寓于中,表达了词人厌弃利名追逐、世俗扰攘的情操。继而,词人又紧扣人事,连用两个典故,来比况其挚友李长源情怀高朗,卓而不群。以以前风景之趣喻人生处世之道,由景道情,极其自然。词人借古人之事对挚友激励,劝勉,宽慰,语意委婉,真情可见。“一笑青山底,未受二毛侵”,二句似承转,由不计较世俗议论得失,转到徜徉山水、怡然自得的心理情态。既写出词人自己的志趣与认识,又用以进劝友人。
上阙由景物推向人事,又从人事兜回景物,终于二者融会于青山一笑之间,转折开合,严谨自然。下阙,自然地转入龙门登览的情状抒写。
龙门胜景,美不胜收。在短小的词篇里,若具体称述,难免顾此失彼。故而,词人于下阙中以一问句发端,运用“山阴道上,应接不暇”的典故,总说龙门景色的丰富多彩,既补充了词人笔下的画面,回应了上阙首二句,又使词意含蓄蕴藉,耐人回味。如此风光,梦中亦所向往。词人此次与李长源是专程游龙门,用“留眼”字亦表出此处景物极吸引人,大可留连赏览。正由于有上文对龙门景色的渲染作铺垫,所以,下文的抒情自然流出。词人声称要在此酣饮长歌,唤取山花山鸟相伴,欣赏天籁之音,在飞瀑流泉、鸟鸣花放的优美环境中陶冶性情,并感染对方,使其同自己一样远离尘俗,洁身自好。这里一方面表现出词人对和平、安定、宁静生活的向往以及对污浊的黑暗现实的否定,同时,也是儒家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传统思想感情在其身上的体现。末二句写龙门山上泉声泠泠,清美动听,直用左思《招隐》诗“非必丝与竹,山水有清音”成句,承接自然。
该词在艺术上的特点有三:
其一,巧用对比,笔势连转,利用画面和意绪的多重变换与剪接造成了令人惊艳的效果。写奇景,出奇笔,成奇趣,这也是遗山词的一个重要审美追求。
其二,词境恢宏阔大又自然清新,上阕写龙门山水动人心魄,下阕写山花山鸟又摇曳生姿,雄健中不乏深婉。
其三,多用典故成句但化用无痕,古朴雅致又不失晓畅直白。上阕连用三典,下阕后半直接拈来杜甫诗“船经一柱观,留眼共登临”以及左思诗“非必丝与竹,山水有清音”,用典的密度和力度不逊辛弃疾,但却丝毫不见板滞与晦涩,与词境融合圆美,语如己出。
“鹤关音信断,龙门通路长,君在天一方,寒衣徒自香。”这几句意谓:可寒衣虽然准备妥当,这龙门戍地的道路却又很长很长,你在天的那一边,我在天的这一边,这寒衣怎么能送到你的手中呢?只好让它搁在那儿独自地散发熏烤的香味了。全诗到这里嘎然收束,那不尽的愁思,那远戍他乡征人的悲苦,只好留给读者去玩味,揣摩了。这里收到了言有尽而意无穷、意有尽而情无限的效果。表面上看是诗人对一对“纤罗对凤凰,丹绮双鸳鸯”的人为分离而寄予无限的同情,实际上是作者对唐统治者发动对外扩张的非正义战争的谴责与抗争。不难看出,作者善于吸取《诗经》、《汉乐府》民歌中的精华,但比之表现的感情更为细腻,更能打动读者的情思。可以想象,作者是和着泪永挥写这首诗的,不过,他把眼泪洒在诗篇之外罢了。
从诗人记事起,唐王朝就无休止的进行武力征伐。据史书记载,公元668年,唐高宗李治兴兵讨伐西突厥,擒沙博罗可汗;公元661年又讨伐百济,灭掉了百济国,并击败了日本的援兵;接着又征高丽,擒高丽王高藏。作者十五岁那年,即上书右相刘祥道,抨击唐王朝的侵略政策。该文中说:“伏见辽阳求靖,大军频进,有识寒心,群黎破胆。……辟地数千里,无益神封;勤兵十八万,空疲常卒……飞刍挽粟, 竭淮海之费 ……图得而不图失,知利而不知害,移手足之病,成心腹之疾。”(《上刘右相书》)这种反侵略、反扩张的思想在当时是十分难能可贵的,作为诗人,王勃把这种思想反映在他的作品中是理所当然的。可以说《秋夜长》是诗人作品中反映现实最深刻的诗篇之一。把这首诗放在初唐诗坛这样一个特定的背景中来分析、来评价,不难看出作品反映现实的深度。可以肯定地说:诗人在作品中所反映的社会生活与盛唐和中唐的现实主义诗篇已相去不远。在那样的时代,作者能写出如此深刻的反映现实社会的佳作,当犹如平地而起的一声惊雷,使得那些仍醉心于宫诗、艳诗的文人为之一震,这在中国文学史上是值得写上一笔的。
在唐人赠别诗篇中,那些凄清缠绵、低徊留连的作品,固然感人至深,但另外一种慷慨悲歌、出自肺腑的诗作,却又以它的真诚情谊,坚强信念,为灞桥柳色与渭城风雨涂上了另一种豪放健美的色彩。高适的《别董大二首》便是后一种风格的佳篇。
这两首送别诗作于公元747年(天宝六年),当时高适在睢阳,送别的对象是著名的琴师董庭兰。盛唐时盛行胡乐,能欣赏七弦琴这类古乐的人不多。崔珏有诗道:“七条弦上五音寒,此艺知音自古难。惟有河南房次律,始终怜得董庭兰。”这时高适也很不得志,到处浪游,常处于贫贱的境遇之中。但在这两首送别诗中,高适却以开朗的胸襟,豪迈的语调把临别赠言说得激昂慷慨,鼓舞人心。
从诗的内容来看,这两篇作品当是写高适与董大久别重逢,经过短暂的聚会以后,又各奔他方的赠别之作。而且,两个人都处在困顿不达的境遇之中,贫贱相交自有深沉的感慨。诗的第二首可作如是理解。第一首却胸襟开阔,写别离而一扫缠绵忧怨的老调,雄壮豪迈,堪与王勃“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情境相媲美。
“千里黄云白日曛,北风吹雁雪纷纷”。开头两句,描绘送别时候的自然景色。黄云蔽天,绵延千里,日色只剩下一点余光。夜幕降临以后,又刮起了北风,大风呼啸。伴随着纷纷扫扬的雪花。一群征雁疾速地从空中掠过,往南方飞去。这两句所展现的境界阔远渺茫,是典型的北国雪天风光。“千里”,有的本子作“十里”,虽是一字之差,境界却相差甚远。北方的冬天,绿色植物凋零殆尽,残枝朽干已不足以遮目,所以视界很广,可目极千里。说“黄云”,亦极典型。那是阴云凝聚之状,是阴天天气,有了这两个字,下文的“白日曛”、“北风”,“雪纷纷”,便有了着落。如此理解,开头两句便见出作者并非轻率落笔,而是在经过了苦心酝酿之后,才自然流一出的诗歌语言。这两句,描写景物虽然比较客观,但也处处显示着送别的情调,以及诗人的气质心胸。日暮天寒,本来就容易引发人们的愁苦心绪,而眼下,诗人正在送别董大,其执手依恋之态,我们是可以想见的。所以,首二句尽管境界阔远渺茫,其实不无凄苦寒凉;但是,高适毕竟具有恢弘的气度,超然的禀赋,他并没有沉溺在离别的感伤之中不能自拔。他能以理驭情,另具一副心胸,写出慷慨激昂的壮伟之音。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这两句,是对董大的劝慰。说“莫愁”,说前路有知己,说天下人人识君,以此赠别,足以鼓舞人心,激励人之心志。据说,董大曾以高妙的琴艺受知于宰相房琯,崔珏曾写诗咏叹说:“七条弦上五音寒,此艺知音自古难。惟有河南房次律,始终怜得董庭兰”。这写的不过是董大遇合一位知音,而且是官高位显,诗境未免狭小。高适这两句,不仅紧扣董大为名琴师,天下传扬的特定身份,而且把人生知己无贫贱,天涯处处有朋友的意思融注其中,诗境远比崔珏那几句阔远得多,也深厚得多。崔诗只是琴师身世的材料,而高诗却堪称艺术珍品。
“六翮飘飖私自怜,一离京洛十余年。丈夫贫贱应未足,今日相逢无酒钱。”可见他当时也还处于“无酒钱”的“贫贱”境遇之中。这两首早期不得意时的赠别之作,不免“借他人酒杯,浇自己块垒”。但诗人于慰藉中寄希望,因而给人一种满怀信心和力量的感觉。
诗人在即将分手之际,全然不写千丝万缕的离愁别绪,而是满怀激情地鼓励友人踏上征途,迎接未来。诗之所以卓绝,是因为高适“多胸臆语,兼有气骨”(殷璠《河岳英灵集》)、“以气质自高”(《唐诗纪事》),因而能为志士增色,为游子拭泪。如果不是诗人内心的郁积喷薄而出,则不能把临别赠语说得如此体贴入微,如此坚定不移,也就不能使此朴素无华之语言,铸造出这等冰清玉洁、醇厚动人的诗情。
“三良”事最早见于《诗经·秦风·黄鸟》。据《左传》鲁文公六年载,“秦穆公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此后史家、诗人对秦穆公杀害三良一事的评论便络绎不绝,有对具体史实进行加工的,如东汉应劭认为秦穆公与三良约定同生共死,三良自愿殉葬;有由此探讨君臣关系、个体生命价值的,如陶渊明、苏轼等等。
柳宗元《咏三良》诗意可分两层来分析。前十句为第一层,是就三良来说。诗人以饱蘸热情之笔,刻画了三良一心报国、忠君以死的义士形象。应该说,这与《黄鸟》一诗的记载是相违背的。《黄鸟》首章云:“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清马瑞辰曰:“诗以黄鸟之止棘、止桑、止楚,为不得其所,兴三良之从死,为不得其死也。棘、楚皆小木,桑亦非黄鸟所宜止,《小雅·黄鸟》诗‘无集于桑’是其证也。”马说甚是。诗中描绘三良死前是“临其穴,惴惴其栗”,全无视死如归的气概,正是死不得其所的明证。不过宗元反其道而行,也是有所本的。汉末王粲《咏史诗》论三良之死曰:“结发事明君,受恩良不訾。临末要之死,焉得不相随?……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同知埋身剧,心亦有所施。”认为他们具有事君以死的志向。二诗对照,无论是“束带值明后”与“结发事明君”的细节描绘,还是“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与“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的死亡价值判断,其相似之处都是惊人的。究其原因,王粲《咏史诗》作于汉献帝建安十六年随曹操西征马超归途中,其时王粲效力于曹氏不久,故宣扬“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认为三良从穆公而死乃忠义之举。而柳宗元《咏三良》则是借史事来抒己之怀抱,既有对在朝为官时峥嵘岁月的回忆,又有对宪宗者流打击王叔文政治集团行为的讨伐。其《读书》一诗云:“幽沈谢世事,俛默窥唐虞。上下观古今,起伏千万途。遇欣或自笑,感戚亦以吁。”《咏史》之咏叹燕昭王、乐毅,《咏三良》之批判秦康公,无不是由读史而引起的感慨。其《冉溪》诗云:“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为身谋。”顺宗重用王叔文集团,刘禹锡、柳宗元等人积极参政,使得“人情大悦”,政局为之一新。“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正是君臣相得的形象写照。
然而若撇开柳宗元《咏三良》诗的政治隐喻不谈,而就其对君臣关系的讨论来看,不得不说此诗的深刻性和陶渊明的同题之作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陶诗虽亦有“出则陪文舆,入必侍丹帷。箴规向已从,计议初无亏”的描述,但“忠情谬获露,遂为君所私”与“厚恩固难忘,君命安可违”的议论,则深刻揭示了为人臣子的无奈与悲哀。事君以忠,为君所赏,本是做臣子的价值体现,但若过于忠诚,连同身家性命都被国君据为己有,那么结果只能是投穴同死。渊明说“忠情谬获露”,“谬”字真是深可玩味:君主的厚恩往往与其对臣子的控制紧紧联系在一起,“君命安可违”实乃“君命不可违”。他对君主专制下的臣子的个人价值进行了深沉的反思。人才乃国之公器,非国君的一己之私,更何况人本身又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这直接启发了苏轼《和〈咏三良〉》“我岂犬马哉?从君求盖帷”中洋溢的对个体独立人格的尊重以及“杀身固有道,大节要不亏”中对为人臣子原则的揭橥。宗元《咏三良》诗在这一点上,和陶渊明相比是一个倒退。
《咏三良》诗的后六句为第二层,是就秦康公来说。秦穆公命令三良为自己殉葬,这在礼仪上是不合的,朱熹即云:“史记秦武公卒,初以人从死,死者六十六人。至穆公遂用百七十七人,而三良与焉。盖其初特出于戎翟之俗,而无明王贤伯以讨其罪。于是习以为常,则虽以穆公之贤而不免。”在中原地区人看来,秦穆公以一百七十七人殉葬,自然是极其野蛮的行为,又何况其中还有国家的贤才。穆公死后,秦国的东征有所缓慢,晋、楚相继称霸,这和穆公以贤殉葬、大失人心有一定的关系。《左传》中“君子”即言:“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宗元所论正是本此。然而他的真正意图并不在批判秦穆公,而是借此讨伐穆公的继任者康公,其策略是拿康公与魏颗进行比较。《左传》鲁宣公十五年记载:“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魏颗在魏武子的不同命令之间选择了改嫁父妾的做法。这样既挽救了父妾的性命,又避免了魏武子背上以人殉葬的骂名。可是在史书有关三良殉死的记载中,却没有康公的声音,甚至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穆公的命令明显是错误的,倘若三良从死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胁迫所致,康公命令他们不死,不但可以避免父亲残暴的遗命付诸行动,而且还可赢得人心,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甚至可以继续父亲的东征事业。在这种情况下,康公如果选择沉默,即是承认穆公命令的有效性。柳宗元正是在此基础上立论的。应该说宗元的立论角度是颇为新颖的,然而倘若仔细研究,则会发现宗元的论证恰恰是偏颇的。
首先,如前朱熹所言,秦国的风俗与中原地区不同,以人殉葬是习以为常之事,穆公父子的行为是合乎旧俗而有违于情理,没有与时俱进。宗元对秦国当时旧俗似乎没有注意到,没有把穆公父子的行为放到特定的环境中去考察。
其次,康公与魏颗面对的情况是不同的:魏颗面临着两种选择,即既可以执行武子神智清醒时的使妾改嫁的命令,也可以执行其父神智不清时的使妾殉葬的命令,而康公只有一种选择,在“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的春秋时期,康公执行父命乃被动行事,无可厚非。当然,康公以三良殉葬,只是一味尽孝而不顾国家利益和生者的性命,也最终毁了父亲的一世英名(他本可以挽救的),宗元就此讨伐他也是对的,这表现了宗元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时代的进步。不过宗元说“吾欲讨彼狂”,称康公为狂乱之人,大加讨伐,在程度上未免重了些。苏辙以为:“然三良之死,穆公之命也。康公从其言而不改,其亦异于魏颗矣。故黄鸟之诗交讥之也。”与宗元一样,苏辙对康公的处境似乎没有明察,自然也谈不上“了解之同情”了。
再次,就此诗的写作意图而言,如前所述,此诗是借讨伐康公来讨伐唐宪宗。柳宗元认为康公与宪宗的共同点是“从邪陷厥父”。这里,他又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穆公使三良殉葬的命令是错误的,康公如果改变父命,这无疑是正确之举。可是现在宗元以宪宗来类比康公,就诗歌本身来说,应该是责备宪宗没有改变父亲错误的命令,但实际情况是宪宗改变了在宗元看来是正确的命令,因为他把顺宗朝几乎所有的变革措施都废除了,并且残酷打击了所有运动参与者。所以宗元把宪宗和康公相类比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