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咏物词,是咏范南伯家文官花的。文官花,又名锦带花、海仙花。
词的上片主要写文官花的颜色多变及其原因。王僧孺《夜愁示诸宾》诗说:“谁知心眼乱,看朱忽成碧。”“倚栏”二句反用其意,言凭倚画栏观赏文官花,初看碧绿,转眼变为朱红色,而白色花苞也不经意地褪了色。两句之中,写出了该花由粉(白)变碧(绿)再变为朱(红)的变化,且造语自然,可谓健笔。“上林”三句写其由红变紫。上林,这里指翰林院。“紫云衣润”,言其变为紫色。如果说前两句写了白、绿、红三色,意象很密;而“上林”三句则用三句词写了一种紫色,而意象极疏,一疏一密,相得益彰,可知此词深得疏密相间之旨。“几许”三句另辟一境,探寻其颜色多变的原因。“春风”,一语双关,既指春风,又可指人。言文官花之所以粉、碧、绯(红)、紫见于一日之间,变态尤异于腰金紫,是春风“朝薰暮染”的结果,也是种花者精心培育的结果,这种解释虽然还没揭示出此花“变态”的真正原因,但在当时的科学还欠发达的条件下,也许只能如此解释。《全芳备祖》卷二十七引王元之《海仙花赋序》说:“予视其花”,未开如海棠,既开如文瓜,而繁丽袅弱过之。”又说“好事者作花谱,以海棠为花中神仙,予视此花不在海棠下,宜以仙为号”,因名海仙花。故“笑旧家”三句,指出桃李虽“东涂西抹”,强作艳丽,也不及文官花“繁丽袅弱”之风韵,为其在花谱中争得一席之地。
词的下片写对文官花的告诫和对范南伯的同情。其中前五句写告诫之意。“拟倩”二句言花之荣华“易消难整”,而借流莺之口“说与”,用笔极婉。朱熹《春日》说:“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而“人间”三句则反用朱诗,言万紫千红虽然给人带来了春天的气息,犹如“人间得意”之事,然而“转头春尽”,“人间得意”也将随着“春尽”而消失。这既是对文官花的忠告,又巧妙地引出了对范南伯“官冷”的惋惜之意。“白发”六句向范南伯致意。杜甫《奉赠韦左丞丈》诗云:“纨绔不饿死,儒冠多误身。”范南伯曾赋诗谓:“伊人固可笑,历落复奇嶔。略无资身策,而有忧世心”,可知南伯确为儒者。刘宰《范大夫行述》说:“公治官犹家,抚民若子,人思之至今”,仅做了两任县令,便不得不弃官家居,故作者以“儒冠曾误,平生官冷”惜之。据刘宰说:“公岁晚居贫而好客,客至辄饬家人趣治具,无则典衣继之,须尽乃白”,仍保持中原豪杰的本色,所以作者在结尾三句中谓其“风流未减”,但“年年醉里,把花枝问”,这虽然表示出他对花的爱恋,但晚景之凄凉,心绪之愁苦,也就可想而知。这几句词语极婉而情极痛,确实感人之至。
吴江指滨临太湖东岸的吴江县。这首词主要写作者乘船漂泊在途中倦懒思归之心情。
起笔点题,指出时序,点出“春愁”的主旨。“一片春愁待酒浇”,“一片”言愁闷连绵不断。“待酒浇”,是急欲要排解愁绪,表现了他愁绪之浓。词人的愁绪因何而发,这片春愁缘何而生。接着便点出这个命题。
“江上舟摇,楼上帘招。秋娘渡与泰娘桥,风又飘飘,雨又萧萧”,上片这五句,用跳动的白描笔墨,具体描绘了“舟过吴江”的情景。这“江”,就是流经吴江县的吴淞江,即吴江。一个“摇”字,刻画出他的船正逐浪起伏地向前划动,带出了乘舟的主人公的动荡漂泊之感。一个“招”字,描写出江岸边酒楼上悬挂的酒招子正在迎风飘摆、招徕顾客,也透露了他的视线为酒楼所吸引并希望借酒浇愁的心理。这两句都着笔于景物的动态。句中特别点出了吴江的两个引人注目的地名,表现他的船已经驶过了秋娘渡和泰娘桥,以突出一个“过”字。这个渡口和桥都是用唐代著名歌女的名字命名的,船经此处,很容易使人产生联想。作者偏偏挑出这两个地名,这里透露出他触景生情,急欲思归和闺中人团聚,漂泊思归,偏偏又逢上恼人的天气。作者用“飘飘”“萧萧”描绘了风吹雨急,并连用两个“又”字。表示出他对这“不解人意”的风雨的恼意。
“何日归家洗客袍?银字笙调,心字香烧”。首句点出“归家”的情思,“何日”道出飘泊的厌倦和归家的迫切。想象归家后的温暖生活,思归的心情更加急切。“何日归家”四字,一直管着后面的三件事:洗客袍、调笙和烧香。“客袍”,旅途穿的衣服。调笙,调弄有银字的笙,烧香,点熏炉里心字形的香。这里是白描,词人想像归家之后的情景:结束旅途的劳顿,换去客袍;享受家庭生活的温馨,娇妻调弄起镶有银字的笙,点燃熏炉里心字形的香。白描是为了渲染归情,用美好和谐的家庭生活来突出思归的心绪。作者词中极想归家之后佳人陪伴之乐,思归之情段段如此。“银字”和“心字”给他所向往的家庭生活,增添了美好、和谐的意味。
下片最后三句非常精妙。“流光容易把人抛”,指时光流逝之快。“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化抽象的时光为可感的意象,以樱桃和芭蕉这两种植物的颜色变化,具体地显示出时光的奔驰,也是渲染。蒋捷抓住夏初樱桃成熟时颜色变红,芭蕉叶子由浅绿变为深绿,把看不见的时光流逝转化为可以捉摸的形象。春愁是剪不断、理还乱。词中借“红”“绿”颜色之转变,抒发了年华易逝,人生易老的感叹。
词人在词中逐句押韵,读起朗朗上口,节奏铿锵。大大地加强了词的表现力。这个节奏感极强的思归曲,读后让人有“余言绕梁,三日不绝”的意味。《一剪梅》这个词牌,有叶六平韵和逐句叶韵两种写法。作者采用了逐句叶韵的格式,读起来更加铿锵悦耳。他还充分发挥了这种格式中四组排比句式的特点,加强了作品的表现力和节奏感。这都使它更像一支悠扬动听的思归曲,增添了它的余音绕梁之美。
中国传统诗歌源远流长,但以叙事为主的史诗却一向不发达,因此《诗经》中为数不多的几篇具有史诗性质的作品,便受到今人的充分关注。《大雅·生民》就是这样的作品。
此诗带有浓重的传说成分,而对农业生产的详细描写,也反映出当时农业已同畜牧业分离而完成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事实。
诗共八章,每章或十句或八句,按十字句章与八字句章前后交替的方式构成全篇,除首尾两章外,各章皆以“诞”字领起,格式严谨。从表现手法上看,它纯用赋法,不假比兴,叙述生动详明,纪实性很强。然而从它的内容看,尽管后面几章写后稷从事农业生产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却仍不能脱去前面几章写后稷的身世所显出的神奇荒幻气氛,这无形中也使其艺术魅力大大增强。
诗的第一章写姜嫄神奇的受孕。这章最关键的一句话是“履帝武敏歆”,对这句话的解释众说纷纭,历来是笺注《诗经》的学者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毛传把这句话纳入古代的高禖(古代帝王为求子所祀的禖神)祭祀仪式中去解释,云:“后稷之母(姜嫄)配高辛氏帝(帝喾)焉。……古者必立郊禖焉,玄鸟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郊禖,天子亲往,后妃率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dú),授以弓矢于郊禖之前。”也就是说高辛氏之帝率领其妃姜嫄向生殖之神高禖祈子,姜嫄踏着高辛氏的足印,亦步亦趋,施行了一道传统仪式,便感觉怀了孕,求子而得子。唐代孔颖达的疏也执此说。但汉代郑玄的笺与毛传之说不同,他主张姜嫄是踩了天帝的足迹而怀孕生子的。云:“姜嫄之生后稷如何乎?乃禋祀上帝于郊禖,以祓除其无子之疾,而得其福也。帝,上帝也;敏,拇也。……祀郊禖之时,时则有大神之迹,姜嫄履之,足不能满履其拇指之处,心体歆歆然,其左右所止住,如有人道感己者也。于是遂有身。”这样的解释表明君王的神圣裔传来自天帝,是一个神话。然在后世,郑玄的解释遭到了王充、洪迈、王夫之等人的否定。现代学者闻一多对这一问题写有《姜嫄履大人迹考》专文,认为这则神话反映的事实真相,“只是耕时与人野合而有身,后人讳言野合,则曰履人之迹,更欲神异其事,乃曰履帝迹耳”。他采纳了毛传关于高禖仪式的说法,并对之作了文化人类学的解释:“上云禋祀,下云履迹,是履迹乃祭祀仪式之一部分,疑即一种象征的舞蹈。所谓‘帝’,实即代表上帝之神尸。神尸舞于前,姜嫄尾随其后,践神尸之迹而舞,其事可乐,故曰‘履帝武敏歆’,犹言与尸伴舞而心甚悦喜也。‘攸介攸止’,‘介’,林义光读为‘愒(qí)’,息也,至确。盖舞毕而相携止息于幽闭之处,因而有孕也。”闻一多的见解是可取的。还有两点:一、足迹无非是种象征,因此像王夫之等人那样力图在虚幻和事实之间架桥似乎是徒劳的。二、象征的意义是通过仪式的摹仿来完成的,舞蹈之类都是摹仿仪式,而语言本身也可以完成象征的意义,如最初起源于祭仪的颂诗;正是由于语言的这种表现能力的扩张,神话才超越了现实,诗歌乃具有神奇的魅力。
诗的第二章、第三章写后稷的诞生与屡弃不死的灵异。后稷名弃,据《史记·周本纪》的解释,正是因为他在婴幼时曾屡遭遗弃,才得此名。此篇对他三次遭弃又三次获救的经过情形叙述十分细致。第一次,后稷被扔在小巷里,结果是牛羊跑来用乳汁喂养了他。第二次,后稷被扔进了大树林,结果正巧有樵夫来砍柴,将他救出。第三次后稷被扔在了寒冰之上,结果天上飞来只大鸟,用温暖的羽翼覆盖他温暖他。初生的婴儿经历了如此大的磨难,终于哇哇哭出了声,声音洪亮有力,回荡在整条大路上,预示着他将来会创造辉煌的业绩。那么,对于后稷遭弃这一弃子之谜,历代经史学家有许多解释。贱弃说在鲁诗中就已产生,刘向《列女传》和郑玄笺都执此说。另一较早的说法是遗腹说,首先由马融提出。此后,苏洵持难产说,朱熹持易生说,王夫之持避乱说,臧琳持早产说,胡承珙持速孕说。另外又有晚生说、怪胎说、不哭说、假死说、阴谋说等等。近世学者则多从民俗学角度出发,各倡轻男说、杀长说、宜弟说、触忌说、犯禁说等。英雄幼时蒙难是世界性的传说故事母题,一连串的被弃与获救实际上是仪式性的行为。古代各民族中常有通过弃置而对初生婴儿体质作考验或磨练的习俗,这种做法名为“暴露法”(Infantexposure),弃子传说则是这种习俗遗迹的反映,弃子神话正是为了说明一个民族的建国始祖的神圣性而创造的,诞生是担负神圣使命的英雄(具有神性)最初所必经的通过仪式,他必须在生命开始时便接受这一考验。而所有的弃子神话传说都有这么一个原型模式:一、婴幼期被遗弃;二、被援救并成长为杰出人物;三、被弃和获救都有神奇灵异性。此诗第三章中的弃子故事,自然也不例外。这一章除了叙事神奇外,笔法也可圈可点,对此前人也有所会心,孙鑛说:“不说人收,却只说鸟去,固蕴藉有致。”俞樾说:“初不言其弃之由,而卒曰‘后稷呱矣’,盖设其文于前,而著其义于后,此正古人文字之奇。”(均见陈子展《诗经直解》引)
诗的第四至第六章写后稷有开发农业生产技术的特殊禀赋,他自幼就表现出这种超卓不凡的才能,他因有功于农业而受封于邰,他种的农作物品种多、产量高、质量好,丰收之后便创立祀典。这几章包含了丰富的上古农业生产史料,其中讲到的农作物有荏菽、麻、麦子、瓜、秬、秠、麇、芑等。对植物生长周期的观察也很细致,发芽、出苗、抽穗、结实,一一都有描述。而对除杂草和播良种的重视,尤其引人注意。这说明汉民族已经开始成为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民族。甲骨文中,“周”字写作“田(四格中各有一点)”,田是田地,四点像田中密植的农作物,可见汉民族的命名是与农业密切相关的。据史载,弃因善于经营农业,被帝尧举为农师,帝舜时他又被封到邰地。弃号后稷,后是君王的意思,稷则是一种著名的农作物名。周人以稷为始祖,以稷为谷神,以社稷并称作为国家的象征,这一切都表明汉民族与稷这种农作物的紧密联系。那么对于稷具体究竟是哪一种谷物的问题,唐宋人多以为稷即穄,是黍的一种,清代经学家、小学家则普遍认为就是高粱,这几乎已成定论。今人又有新说,认为它是禾的别名,也就是粟,去种皮则称小米。这几章修辞手法的多样化,使本来容易显得枯燥乏味的内容也变得跌宕有致,不流于率易。修辞格有叠字、排比等,以高密度的使用率见其特色,尤以“实……实……”格式的五句连用,最富表现力。
诗的最后两章,承第五章末句“以归肇祀”而来,写后稷祭祀天神,祈求上天永远赐福,而上天感念其德行业绩,不断保佑他并将福泽延及到他的子子孙孙。诗中所述的祭祀场面很值得注意,它着重描写粮食祭品而没有提到酒(虽然也是用粮食制成),这大约也表明后稷所处的尧舜时代酒还没有发明吧。据《战国策·魏策》记载:“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则中国酒的发明在夏代,此诗的叙述当可作为一个重要的旁证。而烧香蒿和动物油脂这一细节,恐怕也是后稷所创祀典的特殊之处。“上帝居歆”云云,则反映出当时可能有人扮的神尸来享用祭品,可供研究上古礼制参考。全诗末尾的感叹之词,是称道后稷开创祭祀之仪得使天帝永远佑护汉民族,正因后稷创业成功才使他有丰硕的成果可以作为祭享的供品,一结赞颂的对象仍落实在后稷身上,而他确也是当之无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