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前集》此词归于李白。从词的内容风格看,接近敦煌民间词,可能是民间曲辞而托名李白的。《草堂诗余》前集卷下作宋末陈达叟词,《历代诗余》卷九作南宋陈以庄词,皆误。
词中“衡阳雁”,犹云南飞雁。雁是候鸟,秋来南飞,传说到衡阳为止,不过湖南衡山的回雁峰。“一行书”,用雁足传书故事。汉苏武出使匈奴,被放到北海冰雪中牧羊。汉昭帝派使者去要回苏武,匈奴诡称苏武已死。使者对单于说:汉天子在上林苑射雁,雁足中带着信,说苏武在某大泽中。单于只得把苏武放回。又雁行排成“一”字,即一行书,这里语带双关,责怪丈夫人不如雁,雁有千声万字,他却一个字也不托飞雁捎来。
此词以思妇的口吻述说:秋雁打从作客北地的丈夫那边飞来,因此见雁思人。但是,雁能传书,他为什么不托大雁捎个信来呢?岂不是太薄情了吗?于是不禁转而怨恨起来,甚至气得哭了,发誓来春雁北归时也不给他带信。这种气愤和责怪,不免毫无根据,错怪对方,但却是情极而生,表明思念之深和悬望之切。要是一旦来书,不知该多么高兴和欣慰。词中痴语,怨语,实际上都是情语。从见雁起兴,到最后赌气罚咒,生动地表现了词中人物的心理和情态,使这首词富于民歌风味。
这篇百字短文记述了齐桓公在会晤诸侯时接受周襄王赏赐祭肉的一个场面。粗读似乎平淡无奇,细品则觉别有滋味。
依据周朝的规矩,“胙”是不应赐给异姓诸侯的,并且诸侯受赐必须“下拜”。周襄王却破例赐给齐侯“胙”并传令免去“下拜”之礼。这是为什么?齐桓公虽已年迈功高,且当着众诸侯的面,坚持要“下拜”受赐,绝不违礼法,又是为什么?文章围绕“下拜”二字,一波三折,既反映了周王室的衰微,也反映了当时还普遍存在尊周意识。
周襄王对齐侯的特殊礼遇,不无讨好巴结之嫌,企盼霸主尊周,以维持周王室的生存与面子。他未必不觉屈辱、难堪,心中酸苦唯有自知。齐桓公为春秋五霸之首,这时已任诸侯盟主数十年,功高年迈,傲视群雄,称霸中原。周天子在他心目中未必有多大分量。但他在接受周天子赏赐时却表现出受宠若惊、诚惶诚恐的情态,非但谦恭有礼,甚至近于肉麻。与其说他的言行带有矫揉的成分,毋宁说他的表演相当成功。霸主尊周,固然是给周王室面子,而他表演的真正目的,则是给在场与不在场的诸侯看,借周天子的名号,使自己的霸权合法化。挟天子以令诸侯,他是后世曹孟德一类奸雄的祖师爷。
《左传》刻画人物,往往着墨不多,很少客观地描绘,而是通过人物的语言和行动表现人物性格。本文写齐桓公只有一段话、一套程式化动作,却把一个雄才大略、老谋深算的形象刻画得形神毕肖。
附带说一句,《左传》作者评价历史人物的准则与当时儒家“尊王”的宗旨是一致的。所以文章在平稳朴实中仍可见到作者对齐桓公的赞许。
这首诗通过写二人一同出游,一起饮酒,畅谈至深夜的经历,写出作者对元稹的欣赏之情,以及对他们友谊的珍惜之情。诗句短小精悍,情真意切。
从这首诗可以见出,诗人在长安做官的这几年,在交友方面是有教训的,他曾真诚地想结交一些年相若道相近的同辈人,但在政治的风浪中很多人都放弃了自己的节操,也曾为了事业、前途而去攀附过一些达官贵人,但人家时不时地给脸色看。正是在诗人处于交友的怪圈时,元稹出现了。
元稹是白居易最好的朋友之一,二人同登科,同署官,又有同样的文学观念,他们共同倡导了中唐时期的文学革新运动,史称“元白”,是彼此一生的知己。这首诗写的就是作者与元稹的友情。唐诗中吟咏友情的诗很多,此诗当属其中佳作之一,诗中所谓“花下鞍马游,雪中杯酒欢。衡门相逢迎,不具带与冠。春风日高睡,秋月夜深看”的生活情状,是二人交游生活的生动描绘。只有相知甚深的朋友,才能如此不拘俗礼。这样的生活大有出世之感,充满了一种士大夫式的理想情致。在这样的描写之后,篇末突然一个简括的收笔,点出了二人友谊的实质:“所合在方寸,心源无异端”。只有知心的朋友,才是真正的朋友,这当是亘古不变的交友之道。
“有节秋竹竿”是全诗的主旨。元稹在后来的和诗中,也拈出此句着笔。这是元白彼此对“孤且直”的赞许,也是元白为人处世做官的原则,足以说明元白的相同志趣及其在当时刚正不阿的处世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