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细致生动地描写了北国清峻的秋景,同时抒发了诗人迫于战乱,漂泊异乡的感慨。末句“不用苦思家”一语,以否定语来表示肯定之意,收到了更为强烈的艺术效果。
诗的前四句写秋景,后四句写感叹。时为深秋,山中古老的树木,黄叶已飘落殆尽,只有高高的梢头尚有残留,在秋风中瑟瑟作响。有些细瘦的藤萝缠绕在古树上,在寒风中开着小花,显示着顽强的生命力。水边的沙岸是那么平坦,不时有北来的大雁在上面栖息,集聚力量,准备南飞。寒鸦也从广阔的原野上披着夕阳之色飞归山中,聚集在古树上,叫声深沉而悲凄。老树、寒藤、平沙、泊雁、旷野、攒鸦构成了一幅北国的秋景图,给人一种草木零落的悲秋之感。诗人选择这些景物作为描写的对象,是因为避难山中的他此时的审美心理最能与这些容易引起悲感的物象融合,悲秋之物和悲伤之怀一碰撞,便形成了这些特定的意象,构成了带有悲凄色彩的图景。当时,诗人刚从老家迁居三乡,用这“旅食”两个字概括其生活遭遇很恰当。“秋看尽”是对前四句描写的点破,直说写诗的时间是秋将尽、冬将来的九、十月之交,正与诗人避兵女几山的行踪吻合。“日又斜”不仅仅是为了点明时间,太阳落山时分,更重要的是一个“又”字,表明诗人在此战乱时起、人生多难之时,在山中度日如年,无可奈何,只好一个人行吟山间,送走了一个黄昏又一个黄昏。
诗人孤独的身影、艰难的步履,听到了那悲怆的吟唱、深沉的叹息。而这一切都是因为“干戈正飘忽”造成的。这句诗概括了当时蒙古兵屡屡进逼、战火连年不断的局势,也指当年蒙古兵和西夏兵联合攻下潼关,侵入汝、嵩地区,直逼汴京的突发事件。正因为这样,诗人在离开老家迁居河南三乡镇,又临时避兵女几山。家乡沦陷,关山千里,干戈时起,战乱不息,诗人此时是国破家危,有家难回,因此也就“不用苦思家”了。而究其实,诗人此时的心情正是苦苦思念家乡,不然还说什么“不用”,这是用否定的语气表明肯定的意思,收到了更为强烈的艺术效果。
该诗抒发的是诗人迫于战乱,漂泊异乡的感慨,表现的是诗人羁旅生活的悲情愁绪。该诗在艺术上的巧妙之处,是没有直接地说愁道悲,而是通过对自然景物的描写,来抒发诗人的内心感受的。一是景寓情。首联:“老树高留叶,寒藤细作花。”笔法一粗一细,景物一大一小,但无论粗细大小,都景中有情,隐约可见。这里的高树老衰,残叶萧瑟;藤萝蔓伸,细花微结,无不是秋天的景物,构成一个萧瑟凄清、使人情郁心沉、愁绪顿生的境界,而这些景物中正寄寓了诗人的主观感受。二是情生景。次联:“沙平时泊雁,野迥已攒鸦。”一写泊雁,一写攒鸦,二者俱是诗人眼中之景,是诗人思念故园渴望安定的情感的外化,是经过诗人主观情感过滤择选的景。“雁”可“泊”,“鸦”能“攒”,而诗人却如无家“雁”,失群“鸦”,四处飘零,无家可归,一种人不如鸟的情感油然而生。泊雁、攒鸦两种景物,就是诗人这种情感映射的结晶。三是景情谐。该诗,前两联写景,后两联抒情。老树残叶,寒藤细花,平沙泊雁,旷野攒鸦这些凄清萧瑟的景与诗人由遭逢战乱,漂泊无依的生活所产生的那种凄苦暗淡、欲求依傍的情愫是十分相谐的。如果说景是“形”,情是“神”的话,那么这首诗就是形神兼备,情与景妙合无垠的了。更何况,该诗首联的景与三联的情相合,次联的景又与尾联的情互映,在景和情的融合上,也达到了细意熨帖、针迹天成的境地。
陶诗一大特点,便是他怎么想就怎么说,基本上是直陈其事的“赋”笔,运用比兴手法的地方是不多的。故造语虽浅而涵义实深,虽出之平淡而实有至理,看似不讲求写作技巧而更得自然之趣。这就是苏轼所说的“似枯而实腴”。魏晋人侈尚清谈,多言生死。但贤如王羲之,尚不免有“死生亦大矣,岂不痛哉”之叹;而真正能勘破生死关者,在当时恐怕只有陶渊明一人而已。如他在《形影神·神释》诗的结尾处说:“纵浪大化中,不忧亦不惧;应尽便须尽,无复独多虑。”意思说人生居天地之间如纵身大浪,沉浮无主,而自己却应以“不忧亦不惧”处之。这已是非常难得了。而对于生与死,他竟持一种极坦率的态度,认为“到了该死的时候就任其死去好了,何必再多所顾虑!”这同陶在早些时候所写的《归去来辞》结尾处所说的“聊乘化以归尽,乐夫天命复奚疑”,实际是一个意思。
这种勘破生死关的达观思想,虽说难得,但在一个人身体健康、并能用理智来思辨问题时这样说,还是比较容易的。等到大病临身,自知必不久于人世,仍能明智地认识到这一点,并以半开玩笑的方式(如说“但恨在世时,饮酒不得足”)写成自挽诗,这就远非一般人所能企及了。陶渊明一生究竟只活了五十几岁(梁启超、古直两家之说)还是活到六十三岁(《宋书·本传》及颜延之《陶徵士诔》),至今尚有争议;因之这一组自挽诗是否临终前绝笔也就有了分歧意见。近人逯钦立先生在《陶渊明事迹诗文系年》中就持非临终绝笔说,认为陶活了六十三岁,而在五十一岁时大病几乎死去,《拟挽歌辞》就是这时写的。对于这三首自挽诗,吴小如先生断定他是在大病之中,至少认为自己即将死去时写的。而诗中所体现的面对生死关头的达观思想与镇静态度,毕竟是太难得了。至于写作时间,由于《自祭文》明言“岁惟丁卯,律中无射”,即公元427年(宋文帝元嘉四年)九月,而自挽诗的第三首开头四句说:“荒草何茫茫,白杨亦萧萧,严霜九月中,送我出远郊。”竟与《自祭文》时令全同,倘自挽诗写作在前,就太巧合了。因此把这三首诗隶属于作者临终前绝笔更为适宜。
第一首开宗明义,说明人有生必有死,即使死得早也不算短命。这是贯穿此三诗的主旨,也是作者对生死观的中心思想。然后接下去具体写从生到死,只要一停止呼吸,便已名登鬼录。从诗的具体描写看,作者是懂得人死气绝就再无知觉的道理的,是知道没有什么所谓灵魂之类的,所以他说:“魂气散何之,枯形寄空木。”只剩下一具尸体纳入空棺而已。以下“娇儿”、“良友”二句,乃是根据生前的生活经验,设想自己死后孩子和好友仍有割不断的感情。“得失”四句乃是作者大彻大悟之言,只要人一断气,一切了无所知,身后荣辱,当然也大可不必计较了。最后二句虽近诙谐,却见出渊明本性。他平生俯仰无愧怍,毕生遗憾只在于家里太穷,嗜酒不能常得。此是纪实,未必用典。不过陶既以酒与身后得失荣辱相提并论,似仍有所本。盖西晋时张翰有云:“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即时一杯酒。”(见《晋书·文苑》本传)与此诗命意正复相近似。
此三诗前后衔接,用的是不明显的顶针续麻手法。第一首以“饮酒不得足”为结语,第二首即从“在昔无酒饮”写起。而诗意却由入殓写到受奠,过渡得极自然,毫无针线痕迹。“湛”训没,训深,训厚,训多(有的注本训澄,训清,似未确),这里的“湛空觞”指觞中盛满了酒。“今但湛空觞”者,意思说生前酒觞常空,现在灵前虽然觞中盛满了酒,却只能任其摆在那里了。“春醪”,指春天新酿熟的酒。一般新酒,大抵于秋收后开始酝酿,第二年春天便可饮用。“浮蚁”,酒的表面泛起一层泡沫,如蚁浮于上,语出张衡《南都赋》。这里说春酒虽好,已是来年的事,自己再也尝不到了。“肴案”四句,正面写死者受奠。“昔在”四句,预言葬后情状,但这时还未到殡葬之期。因“一朝出门去”是指不久的将来,言一旦棺柩出门就再也回不来了,可见这第二首还没有写到出殡送葬。末句是说这次出门之后,再想回家,只怕要等到无穷无尽之日了。一本作“归来夜未央”,意指自己想再回家,而地下长夜无穷,永无见天日的机会了。亦通。
从三诗的艺术成就看,第三首写得最好,故萧统《文选》只选了这一首。此首通篇写送殡下葬过程,而突出写了送葬者。“荒草”二句既承前篇,又写出基地背景,为下文烘托出凄惨气氛。“严霜”句点明季节,“送我”句直写送葬情状。“四面”二句写墓地实况,说明自己也只能与鬼为邻了。然后一句写“马”,一句写“风”,把送葬沿途景物都描绘出来,虽仅点到而止,却历历如画。然后以“幽室”二句作一小结,说明圹坑一闭,人鬼殊途,正与第二首末句相呼应。但以上只是写殡葬时种种现象,作者还没有把真正的生死观表现得透彻充分,于是把“千年”句重复了一次,接着正面点出“贤达无奈何”这一层意思。盖不论贤士达人,对有生必有死的自然规律总是无能为力的。这并非消极,而实是因看得破看得透而总结出来的。而一篇最精彩处,全在最后六句。“向来”犹言“刚才”。刚才来送殡的人,一俟棺入穴中,幽室永闭,便自然而然地纷纷散去,各自回家。这与上文写死者从此永不能回家又遥相对照。“亲戚”二句,是识透人生真谛之后提炼出来的话。家人亲眷,因为跟自己有血缘关系,可能想到死者还有点儿难过;而那些同自己关系不深的人则早已把死者忘掉,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了。《论语·述而篇》:“子于是日哭,则不歌。”这是说孔子如果某一天参加了别人的丧礼,为悼念死者而哭泣过,那么他在这一天里面就一定不唱歌。这不但由于思想感情一时转不过来,而且刚哭完死者便又高兴地唱起歌来,也未免太不近人情。其实孔子这样做,还是一个有教养的人诉诸理性的表现;如果是一般人,为人送葬不过是礼节性的周旋应酬,从感情上说,他本没有什么悲伤,只要葬礼一毕,自然可以歌唱了。陶渊明是看透了世俗人情的,所以他反用《论语》之意,爽性直截了当地把一般人的表现从思想到行动都如实地写了出来,这才是作者思想上的真正达观而毫无矫饰的地方。陶之可贵处亦正在此。而且在作者的人生观中还是有着唯物的思想因素的,所以他在此诗的最后两句写道:“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大意是,人死之后还有什么可说的呢,他把尸体托付给大自然,使它即将化为尘埃,同山脚下的泥土一样。这在佛教轮回观念大为流行的晋宋之交,真是十分难能可贵的唯物观点呢。
至于前面说的此三首陶诗极有新意,是指其艺术构思而言的。在陶渊明之前,贤如孔孟,达如老庄,还没有一个人从死者本身的角度来设想离开人世之后有哪些主客观方面的情状发生;而陶渊明不但这样设想了,并且把它们一一用形象化的语言写成了诗,其创新的程度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当然,艺术上的创新还要以思想上的明彻达观为基础。没有陶渊明这样高水平修养的人,是无法构想出如此新奇而真实、既是现实主义的、又是浪漫主义的作品来的。
《野庙碑》是一篇讽刺杂文。文章的题目便发人兴味,是为一座不知名的乡野神庙撰写的碑文,全文三段,最后附诗一首。
第一段叙述碑的由来和作者为野庙立碑的原因。开头就显出杂感的特点,好像在拉杂地漫谈作者自己的感想;而其实寓有严峻的讽刺。文章从“碑”的原义谈起。古代有一种用同音词解释词义的方法,叫做“声训”。“碑石”的“碑”和“悲哀”的“悲”,字音相同,所以作者认为“碑”的原义就是悲哀。然后,他叙述碑的沿革,说明碑本是落葬下棺的木板,后来发展成为记载死后功德的木碑,从而证明碑的作用是悼念死者,以寄哀思。接着,他指出,把木板改成石块,用来为活人歌功颂德的石碑,是秦、汉以后的变化,是不合原义,并不相称的。据说,秦始皇东游到峄山,一帮儒生为他在山石上铭刻功德,这就是给活人树碑的开始。因此,通过谈论碑的由来,实质是说明树碑是记载死者的功德,寄托生者的悲哀的,不应该用来为活着的人歌功颂德。这同时也就表明,作者给野庙树碑,并不是为活人歌功颂德,而只是为抒发悲哀。所以最后就直截了当地说明这种悲哀的原因,野庙里的神祇只是一些没有名姓的泥塑木雕的偶像,他们没有什么功德可以记载,但是,农民却愚昧迷信地供奉祭祀他们,这就是作者深感悲哀的事情。换句话说,这篇文章的目的就是要告诉人们,农民供奉祭祀着一群根本不值得供养祭祀的神鬼偶像,这是十分可悲的。
第二段就是回答为什么会产生这种可悲的现象。这一段生动具体地谈论农民怎样和为什么迷信神鬼,说明作者自己的悲哀。这里有批评、有嘲弄,但作者的态度是严肃的,对农民充满同情。首先,作者明确指出唐代浙江东部山区农民“好事鬼”、“多淫祀”,是不正当的祭祀,是错误的行为。然后,他以嬉笑挖苦的口吻,颇不恭敬地指点那些被农民恭敬供奉的男女偶像,令人觉得荒诞而有趣,但并不使人对他们深恶痛绝,相反,作者对这些生动偶像的雕塑艺术,却有点欣赏。接着,一针见血地指出:“农民创造了这一切,农民又害怕这一切。”就因为农民以为自己生老病死,命运灾祸,都掌握在神鬼偶像手里。所以他们忍饥挨饿,提心吊胆,畜牧牺牲,竭尽全力,供养这群他们自己创造的偶像,生怕祭礼疏忽受灾遭殃。不难看到,作者对此不胜感慨,痛心而同情,并不挖苦嘲弄,既写出农民愚昧迷信,更显出他们善良驯服。因此,实际上,这一段是把第一段指出的可悲事情进一步具体地形象地揭露出来。也就是说,农民用尽血汗供奉这群偶像,不但根本不值得祭祀,而且它本身就是农民自己的创造。这是耐人寻味,发人深省的。如果农民能够认识到、觉悟到这一点,那么这群土木偶像就只能供人观赏、农民也就获得精神上、经济上的一种解放。但是,作者深深悲哀的是,当时的农民几乎不可能认识到这一点。就题论题,文章到此可以结束了。但是,作者本意是借题发挥,所以还要议论开去。
第三段是借题发挥,其实只是把唐末的文官武将,跟野庙里的土木偶像加以比较分析,结论是,当时官僚是戴官帽、说人话的偶像,比真的木土偶像更恶劣。不言而喻,他们更加不值得受人民供奉。从思想内容看,这一段是此文立意所在,是主题思想的阐发。作者以农民迷信愚昧供奉野庙的无名偶像作比喻和衬托,揭露唐末国家官僚机构的腐朽,目的是使人们认识到,大唐王朝已经败坏沦落为一座乡野神庙,文武官僚是一群不如无名神像的偶像。作者认为大唐王朝及其文武官僚机构已经腐朽透顶,不能寄于丝毫希望。这就深刻地传达了唐末农民起义暴发的时代脉搏,抒发了要求推翻腐朽王朝的人民情绪。正因如此,这一段的态度和笔锋明显与上一段不同,议论尖锐透辟,讽刺辛辣无情;不是嬉笑热嘲而是怒骂鞭挞,单刀直入地揭露这群活着的官僚像无名神像一样毫无功德政绩,却更为凶恶地压榨人民,更虚伪,更无耻,更罪恶,更令人愤慨。文章到此,主题思想说透,就结束了。
最后是一首诗。按照碑文的传统格式,文末要用韵语诗歌来作个小结。这首诗就是这样,明确点出文章的主旨不在指责无名偶像,而是揭露官僚腐败;不在反对正当祭祀礼俗,而是悲愤国家腐朽。这首诗既鲜明表现作者进步的立场,也表现他的局限。陆龟蒙毕竟是封建时代的一位进步的士大夫,实质上不可能反对封建帝国统治制度,也不可能根本批判神鬼迷信,所以他的锋芒主要指向李唐这一家王朝,尤其是无情鞭挞唐末腐败的官僚。但他并不反对封建帝王统治,他批判农民迷信而产生的不正当的神鬼祭祀,并不批评正当的祭祀。虽然如此,由于作者所处的时代不同,文章的思想仍是进步的,具有高度的现实性和鲜明的政治倾向,这是应予充分肯定的。
从艺术上看,这是一篇用传统碑文体裁写的杂感。或者说,是用杂感形式来发挥讽刺艺术力量的一篇碑文。因此,它不但具有杂感所要求的现实性、议论性、知识性和趣味性,更具有文学艺术上的典型性和形象性。具体地说,它大体上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是冷眼旁观,谈古论今,思想深刻,笔锋犀利。作者对于大唐帝国官僚是冷眼旁观的,冷淡、清醒、客观、无情。他这篇文章并不要给朝廷进谏,而是要说给有识后士以及黎民百姓听的,所以他像聊天似地谈古论今。他从碑的原始沿革谈到为野庙立碑,又从野庙供奉的土木偶像谈到农民被自己创造的无名偶像束缚压榨,再从古代祭祀谈到当时养官,等等,见解深刻,笔锋尖锐,鞭辟入里,抓住实质,逐步阐发主题思想,抒发作者的悲愤感慨。
其次是热嘲冷讽,说东道西,痛心愚昧,痛恨腐朽。作者对不同讽刺对象抱着不同的态度,所以全面而有说服力。他对人民的愚昧是痛心的,所以施以有情的热嘲,抒发深情的悲哀。对那些无名的神鬼偶像则以嬉笑的嘲弄,指指点点,这个黑大个儿叫将军,那个白面书生是郎官,尊贵的老太婆就是姥姥,漂亮的少妇人就叫姑姑,仿佛在欣赏雕塑艺术,令人发噱。而对文官武将,就是严峻的揭露,无情的冷嘲,尖锐的讽刺,凌厉的怒骂。但是,嘲弄讽刺的方式仍是从谈论中随时投射,好像说东道西,拉杂不拘。此文各个段落,层次后间并无严密的逻辑结构,需要谈论什么,就开个头谈起来,转过去。
第三是知识丰富,议论风发,左右逢源,得心应手。一开头谈碑,就把碑的原始沿革谈得头头是道。接着说浙东农民滥祀,就把滥祀风气和农民心理说得子如指掌。讲古代祭祀,两句话便概括讲出要领;论当时官僚,用几笔就勾画出典型嘴脸。这表明作者知识丰富,了解透彻,所以发出议论,都能抓住要点,讲出妙处,显得左右逢源,得心应手,读来脉络清楚,增长见识,自然有味。
第四是比喻恰当,描写生动,语言活泼,形象鲜明。从表现手法看,此文其实抓住一个典型的比喻来做文章,就是把唐末腐朽帝国官府比作一座野庙,官僚就像野庙里的土木偶像,人民和帝国官府的关系,就像人民和野庙的关系一样,人民创造了它们,反而又害怕它们。但是两者后间有一点差别,就是活着的官僚比土木的偶像更凶恶,祸害更大。总起来看,作者用“古文”的语言,以夹叙夹议的方式,生动活泼地描写出了几类鲜明形象,即野庙的土木偶像,忠厚愚昧的农民形象和唐末官僚的罪恶形象。
最后便是此文风格特点,嬉笑怒骂,严峻冷隽,引人入胜,发人深省。作者跟读者杂谈感想,启发开导,摆事实,讲道理,爱憎是分明的,但感情的表现形式却是复杂的。第一段,作者徐徐说来,娓娓动听,引人兴趣,而说到以野庙碑抒发悲哀,仿佛一拍惊木,令人震动。第二段,作者好像话分两头,各表一支,嬉笑嘲弄,而说到“农民创造这一切,又害怕这一切”,骤然一转,痛心叙述,辛酸悲恻。第三段,作者突发议论,两番转折,进入主题,鞭挞怒骂,激人愤慨。末尾用诗明确点出主题思想,说破大悲哀。这一层层叙述议论,逐步深入,表现出作者严肃沉重、感慨激奋的神情风度,形成独特风格,产生艺术效果,达到启发教育的目的。应当说,在晚唐文坛上,这篇杂感是杰出的有代表性的作品。